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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工作要点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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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县支行监督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及建议

推进人民银行县支行监督机制建设是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促进基层支行更加全面有效履职的重要措施。现结合市地州中支实际,对推进人民银行县支行监督机制建设中存在的的困惑、难点和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县支行监督机制建设现状

自2006年以来,人行州市中支积极探索和实践县支行监督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二级监督检查层级”,采用“集中监督模式”实施监督。即:第一层级县支行紧紧围绕“钱、权、人”等重要环节,以防范风险为前提,定期对本行业务开展岗位风险监督检查、“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制度落实、权力行使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第二层级是中支对县支行的集中监督检查。每年或半年由中支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对县支行进行集中监督现场检查,内容涵盖党风廉政建设、班子履职情况、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规章制度执行、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情况等方面。2017年以来,人行州市中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要求,强化中心支行对县支行监督管理,建立了县支行巡察工作为主要形式的监督模式,重点检查县支行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遵规守纪、以及贯彻落实金融方针政策和上级行决策部署情况,强化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随着监督机制的创新完善和工作机制的构建,更好实现监督资源整合、监督合力发挥和监督效能提高,切实防范了各类风险和案件发生。

二、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难点

(一)对县支行的监督模式需要整合

2006年,按照上级行《关于加强县(市)支行监督工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市地州中支对所辖县支行监督工作机制均采用集中监督模式,通过建立“二级监督检查层级”对县支行实施监督。2017年,按照上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支行监督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要求,需建立以派驻制模式为主要形式的县支行监督体制,如何把对县支行巡察为主的监督模式与原来的集中监督模式有效整合起来,改进监督方式,强化对县支行监督管理需要进一步探索。

(二)监督机制建设的工作制度急需建立

加强和改进县支行监督机制建设涉及的亮点工作较多,如探索改进监督方式开展对县支行巡察和县支行纪检组长派驻制试点、整合监督资源探索开展监察室副主任与内审科副科长相互兼职试点等项工作,目前,虽然少部份市地州中支已自行制定了一些管理制度(办法),但整体推进辖区县支行监督机制建设尚缺欠统一规范的工作制度和科学的操作程序,急需建立监督机制建设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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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监督三法

最近集团公司组织我们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通过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条例》第六十七条:“建立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等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就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固然重要,但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更重要,因为没有有效的监督、有利的监督,领导干部就不可能健康成长,就不可能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因此,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强化干部的学习、教育和监督,对预防干部腐败,确保干部廉洁自律,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较强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强化教育增意识。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他们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是干部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基础。增强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应当着力于从三个方面进行教育:一是开展科学发展观的灌输教育,牢固自我监督的思想基础。如集团公司廉洁从业实施细则的下发,对加强领导干部教育提出了具体的措施,通过开展“扬清风正气,促跨越发展”,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从业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二是开展正面典型的激励教育,强化自律典型示范作用。集团公司通过开展廉洁从业模范的评比,使我们看到身边的典型,用典型的力量带动廉洁教育的开展;三是开展反面案件的警示教育,增强严格自律的自觉性的紧迫感。如这几年矿通过组织到邹城市监狱参观,通过一些领导干部的犯罪事实教育干部,增强他们的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通过这三个方面的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做到廉政、勤政和优政。

——突出重点建体系。突出“预防为主,正面引导”这个重点,构建干部监督管理体系。一是要把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双向监督的科学机制。矿通过建立党务公开制度,在全矿形成了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体系,把权利放在阳光下操作,形成了较好的监督体系。二是要把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搞好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一方面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另一方面领导班子要通过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以积极的方式解决班子集体或领导干部个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免“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三是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业经查实、作出处理的腐败事件,要给予曝光,引以为戒,对廉洁自律的正面典型,要大力宣传,树立学习榜样。

——创新方法拓渠道。不断丰富手段、拓宽渠道,讲究策略、创新方法,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水平。在开展一般监督工作的同时,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财务资金使用、国有资产运营、煤炭销售、招工等重点工作的监督。要坚持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通过建立廉洁风险防控管理,使监督工作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

要坚持八小时内监督和八小时外监督相结合,全面掌握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以及生活作风情况。在坚持整合监督资源,在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重视发挥职代会监督、职工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在全矿形成领导干部监督的强大氛围,使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愿意接受监督,做大有效监督、监督有效,从而保证领导干部能够廉洁从业、用心工作、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为促进北宿煤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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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时间以外的监督

对领导干部工作时间以外即“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是整个干部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难点。因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具有复杂性、隐蔽性和分散性,而对领导干部进行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又具有监督主体的不确定性,所以很难对领导干部的“八小时以外”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这就要求我们在运用现有的监督方式、监督制度、监督网络进行日常监督的同时,必须充分调动监督主体的积极性,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危险对象”、“危险事件”、“危险时期”、“危险地方”的重点监督,这样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必须充分调动监督主体的积极性

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其监督主体就是“人民群众”。这里的“人民群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人民群众包括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因为在八小时以外,他们都是以普遍群众身份出现的,法律法规上也规定司法和执法人员工作之余不允许穿制服。而狭义的人民群众就指普通群众。虽然法律法规中赋予了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权和揭发检举权。但这种权力从法律意义上讲,属于授权性规范,不属于强制性规范。即人民群众什么时间用、用不用、怎么用都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同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政府机关监察人员的监督监察权力,这种权力,在关键时刻必须行使,如果不行使,将以“不作为”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处罚。而普通人民群众是否行使监督权,将取决于人民群众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的高低、自己的意愿、切身利益以及对党、国家和民族事业的关心程度。即使是纪检监察人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八小时以外,不行使纪检监察权,因为“不作为”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也很少。

另外,几千年封建专制思想在人们头脑中已根深蒂固,普通百姓的位卑心理将长期存在。“长官骑马、皇帝坐轿”已被视为正常;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明哲保身,少说为佳已成为大多数人的处事“哲学”。在这种情况下,让每一个普通百姓都能担当起监督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重任。大多数人要感到不适应、不习惯,有时真不知从何做起。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能排除有很多忧国忧民的普通百姓,但他们往往是针对社会中的某一现象,一但针对某一个人时,他们往往又要考虑到自己的处事“哲学”或是慑于领导的威力,又不愿实施监督。几年来,通过处理大量的的案件,我们感到,在实施监督的人员中,绝大多数是由于涉及到自己切身利益或由于某种原因而实施的监督。真正从国家、集体和党的事业、民族振兴的角度考虑的监督确很少。因此,调动监督主体的积极性对实施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尤为重要。人民群众监督积极性调动不起来,监督主体不发挥作用,根本不可能有监督效能。

调动监督主体的积极性,要根据监督主体的不同层次实行不同的方法。对从事纪检监察、司法工作的人员,在八小时以外实行“不作为”处分或处罚;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不履行监督职责的,要批评教育;在对领导干部实施八小时以外监督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有双重身份,即是监督主体,同时又是监督对象,这样做即有利于领导干部自律,更有利于他律。对普通群众的监督可根据查证问题的性质实行有偿监督。

二、必须建立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各项配套制度

监督是管理的一部分,管理就要有章可循。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建设在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起着关键的作用。制度到位是做好监督工作的有力保障。

首先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准则。要构筑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防线,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有效管理、教育和监督,就应该早提醒、早打招呼,明确告诉他们哪些事情干不得,哪些东西拿不得,哪些习气染不得,哪些地方去不得,使之保持清醒的头脑,谨言慎行,养成良好的作风。制定行为准则,还有利于监督主体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在制定行为准则方面,不应把监督的防线只设在避免领导干部违法乱纪和反腐败上,这不够科学。如果监督的触角以“不触高压线”为界,把执行和维护党对干部各项标准及要求的出发点及归宿只放在不违法乱纪和不腐败上,那就必然因监督标准定位的降低而导致组织对干部要求的降低,最终使监督难以收到实效。针对这种情况,应该正确理解和把握监督的内涵,把监督的关口前移,使监督的标准严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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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干部监督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干部的经常性监督管理,本着关心爱护、严格要求干部的目的,加大对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多渠道的财政干部监督体系,增强干部拒腐防变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促进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监督对象及范围。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

二、监督责任。局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认真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局长统一领导,全面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机关各处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单位)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处室(单位)全体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各处室(单位)其他负责人应协助主要负责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并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3.局领导、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及时纠正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不良问题。

4.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逐级报告。

三、监督方法。日常监督管理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采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随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家庭等方面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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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四项监督制度宣传月活动情况汇报

开展四项监督制度宣传月活动情况汇报

根据市局组织人事处《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所领导班子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就宣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宣传。市局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后,月日,所领导组织召开了中层以上干部会,及时传达了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精神,对《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进行了宣讲。并要求人事部门加强宣传 -

,提高对“四项监督制度”的知晓率,落实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求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真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专题学习。组织班子成员、纪检和人事干部原文学习了《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以及中央、市委、市局领导关于“进一步匡正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讲话精神,组织了学习体会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大家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把握职责权限和责任主体,在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坚持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利,进一步提高认真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本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在此基础上对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四项监督制度”知识测试,进一步加深了“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内容的领会。

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所领导班子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对照“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本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特别是20__年以来干部竞聘上岗工作进行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疏理和剖析,在进一步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职责权限的基础上,重点对本所存在的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多年没有进展的突出问题制订了整改措施。

通过“四项监督制度”宣传月活动,所领导班子在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上形成了共识,做到了党政领导重视、认清政治责任;组织人事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明确责任;干部职工知晓、了解。对本所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自觉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匡正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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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工作中“临界预警”制度

干部监督工作中“临界预警”制度

为了加强对干部的事前监督,切实做到防范于初始,防患于未然,我县从20__年开始,建立了干部监督临界预警制度,以量化记分的形式,把领导干部违规但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情况记录下来,并根据积分多少及时提出不同的教育管理措施,把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大大地提高了干部监督的效果。

一、干部监督工作中“临界预警”制度的基本做法

干部监督工作中“临界预警”制度记分包括思想政治、学习、工作、管理、经济、生活作用等6大方面,每个方面又具体细分为若干个小项,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予以记分。问题严重的记10分,问题较重的记6—9分,问题较轻的记2—5分,问题轻微的记1分。比如学习方面,分为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的学习、无故不参加县级组织的集训、理论测试抄袭或作假、理论学习考试不及格等4个小项,如果哪个干部有上述情况的,将分别被记1分、2分、4分和3分。基本做法如下:

(1)拓宽干部监督工作信息渠道。为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主要通过五条渠道收集干部情况信息:一是召开干情信息联系会议和干情信息员会议。每月召集纪检(监察)、人事、公检法、审计、等部门,定期分析干部情况,沟通干情信息。每半年集中听取县委组织部向社会各界聘请的干情信息员汇报,了解干部工作生活中的表现。二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认真分析审计结果,从中发现和掌握情况。三是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从来信来访中捕捉情况。四是干部考察。从干部考察中分析领导干部的表现,发现问题。五是组织部不定期地分析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情况。

(2)建立干部监督工作信息档案。建立干部监督工作预警信息工作登记卡,对收集到的干情信息逐一进行台账式登记。然后,及时组织力量向有关单位或信息员了解核实情况,进行认真甄别和处理。凡情况属实的,根据干部监督工作“临界预警”积分标准给予记分,并填写干部监督工作“临界预警”积分登记表。

(3)实施干部监督工作“临界预警”。根据积分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警示。每记一次分,都要进行一次提示谈话。积分不满10分的,由部分管领导或干部科同志进行反馈谈话。一次性积10分或累积分满10分的,填写领导干部“临界预警”反馈单,并由部领导找其谈话。反馈单一式三份,一份交干部本人,一份组织部留存,一份抄送县纪委,并列入组织调整视线。

二、实施干部监督工作“临界预警”制度取得的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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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保卫干部的管理监督 促进油田保卫队伍的健康成长

从严管理监督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油田保卫系统的主要任务是必须加强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通过持之以恒、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强完善制度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保卫队伍。就我们油田保卫系统而言,加强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是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保卫队伍的关键,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从严规范干部

完善的制度建设,是有效实现管理监督工作的根本环节,也是规范监督行为,健全约束机制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提高制度的配套性。由于油田保卫工作具有特殊性,与其他行业或部门有着较大的区别。为此,要重点围绕加强监督、强化责任和加强干部的廉政建设,制定出有效的制度规定。要着眼于油田保卫行业的特殊性,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系统性和配套性,努力在规范和监督上取得新进展。

二是提高制度的知晓率。要把学习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列入保卫系统各级班子学习、干部教育培训、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要重点学习并充分发挥集中学习、自主学习两方面优势,制定出详细的学习计划,明确不同时期的学习内容、学习重点和学习效果,做到提前学习、提前掌握,学得懂、学得深、会应用。

三是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以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狠劲,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制定规定的各项工作流程,严格各工作环节的操作规程,并形成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检查、追究失责的监督链条,做到有章必依、执法必严、违规必究。

二、加强监督约束,从严管理干部

干部的监督管理是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我们要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改进方式,强化效果,建立起严格的干部监督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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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两权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强化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简称“两权”)的监督制约,是地税机关避免权力腐败的一种有效手段和措施,是实现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突破口,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的着力点,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之举。近年来,乌苏市地税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加大了对“两权”监督制约力度,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得到普遍增强,规范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治理腐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全局连续5年无出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行风建设连续5年在乌苏市名列前茅。本文将联系乌苏市地税局开展“两权”监督制约工作的实际,就如何抓好“两权”监督制约作以剖析和思考。

一、开展“两权”监督制约的主要做法

通过近两年的实践,乌苏市地税局“两权”监督共识基本形成,监督机制逐步配套,制约措施不断完善,监督效果已经显露。其主要做法:

1、以人为本,狠抓教育

行使“两权”的主体是地税干部,因而,加强“两权”监督制约必须立足以人为本,下大力气提高地税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近两年来,乌苏市地税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局下发的“两权”监督制约“一个意见、四个办法”,始终把强化干部的廉政勤政教育,作为落实“两权”监督制约的首要工作来抓。在教育内容上,突出实施“两权”监督制约重要意义的宣传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从政道德教育、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使广大地税干部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教育对象上,把中层领导干部和处在执法岗位上的工作人员作为教育的重点对象,督促其履行好各自应尽的职责,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在教育方式上,设计栽体,形式多样,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主题教育、改进工作作风专题教育、党风廉政教育月、季末廉政自查、“三学三比”竞赛等活动,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警钟长呜。通过扎实有效的思想教育,广大地税干部正确行使“两权”的意识明显增强,行动上做到自觉接受“两权”监督,严格按章办事,初步形成了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违规“不能为、不愿为、不敢为”的良好氛围。

2、健全机制,完善措施

建立健全“两权”运行监督机制和制度措施,使具体工作做到有人去抓、有章可循,是“两权”监督制约的治本之策。近两年来,为强化“两权”监督职能,建立了“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单位各负其责,干部积极参与”的领导工作机制;通过围绕权力运行中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过程完善了税收管理、财物管理、人事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以制度来规范权力运行,以民主来制约权力滥用,以公开来增添权力透明,不断推进权力公开化。在税收管理方面,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对收入进度、清缴欠税、执法程序、责任追究等作了具体和明确的规定;在财物管理方面,建立了资金审批、大宗物品采购、基建招投标、经费支出定期公布等制度;在人事管理方面,完善了竞争上岗、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行政执法问责等制度。特别是通过落实“健全制度、创新机制、落实责任”这条工作主线,不断消除了“两权”运行的制度缺陷,形成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和服务环境,较好地为“两权”监督制约构筑了体制防线。

3、管理从严,按章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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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心得体会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集中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渡区组发[2011])86号)文件精神,我在认真参加全局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讨论和测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自学,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四项监督制度,真正做到了学深学透,并获得以下心得。

一、对四项监督制度重大意义的几点体会

1、四项监督制度是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

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历来是社会的焦点。近几年,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虽然取得和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四项监督制度,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显示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

2、四项监督制度是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制度依据

现实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不清、责权关系不明,致使出了问题往往难以追究到位。四项监督制度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不知从何下手的尴尬局面。依据这四个监督制度,就可以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

3、四项监督制度是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组合拳”

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为干部选拔任用形成系统的“防控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坚持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的原则,列出了五大类责任主体和39种责任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措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着眼于事前把关和事前预防,规定了五种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规定了七种干部选拔情况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强化了“事后”监督,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流直接挂起钩来,详细规定了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程序、参加民主评议的范围,同时规定了检查结果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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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施工企业中层干部管理监督的实践与思考

【摘要】加强中层干部管理监督是党的重要任务之一,企业中层干部是企业改革发展的带头人,特别是施工企业,每名干部的综合素质,直接关系着企业的前途命运。因此,加强对中层干部管理监督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对中青年干部的管理监督,对企业的持续发展关系重大。

【关键词】施工企业;中层干部;管理监督;思考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7-057-01

一、加强中层干部管理监督的背景和意义

第一,施工企业中层干部具有独特性、分散化、管理难等特点。怎样管好、用好中层干部,怎样凝心聚力,把中层干部团结到一起,为企业持续发展而努力上来,也是当下企业所须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第二,从肩负的使命看,中层干部作为部门和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肩负着加快培养青年员工,提高企业整体技术管理实力的重要责任。

第三,从权力运用角度来看,施工企业中层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无可置疑的被赋予了一定的“权力”,但这种权力的存在犹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有它客观存在的必要性,是企业生产管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另一方面这种权力虽不是专断权,但在日常工作和业务往来中,也有被滥用和导致腐败的可能性。因此加强中层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中层干部管理监督问题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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