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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化作品范文精选

非遗文化作品范文第1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技艺 培训 提升

南京是全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不仅拥有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也拥有大量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007年,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发现了2000多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目前进入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有117项,其中包括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4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0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9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南京人民的智慧结晶,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进一步推进实施文化南京战略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007年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发现了2000多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有很多项目已经濒危,不再受到人们的青睐,而逐渐远离现代生活,更是面临着后继乏人的局面。很多的非遗项目,不抢救保护下一步就是消失。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在抢救保护传统制作技艺类非遗项目的过程中对如何保护非遗做出了自己的思考。在经过上级领导的支持和专家论证后,筹建非遗馆展出市级的非遗项目,为市级非遗项目做档案建立基因库的思路清晰了起来。2012年6月9日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建成并对外开放,南京市民俗博物馆成为首家民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双博馆,是收藏、展示宣传、保护与研究非遗的专门机构。

在筹建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之前,我馆也一直在尝试探索制作技艺的传承与发展,并取得了一些保护经验。如省级非遗名录项目《绒花制作技艺》,我馆是其保护单位,为了抢救濒危的绒花制作技艺,馆方抢救性的找到并收藏了一批故去老艺人的绒花工艺品,把绒花制作技艺的实物、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实行了建档保存,找到当时的绒花艺人赵树宪,建立工作室,购买原材料及给予生活补助,鼓励其进行绒花制作及创新。为了宣传推广绒花制作技艺,馆方开创了“展演”的模式,把绒花工作室设置在博物馆的展线上,在博物馆的展览平台上推广,鼓励赵树宪创作作品参加交流活动,其作品先后也获得了不少荣誉。

为了传承绒花制作技艺,我馆也想着尝试着开展了“馆员都是传承人”“非遗进校园”“非遗进社区”和“非遗夏令营”等活动,传承活动的不断开展,使得年轻一代中很多人对绒花制作产生兴趣,在绒花制作技艺传承方面传承效果显著,涌现出一批后继人才,其徒弟已能够独立制作绒花。

实践出真知,实践能够积累经验也能发现问题。非遗保护是为了非遗更好的发展,我馆在长期开展非遗保护工作中积累了不少的经验。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延续的纽带,一个非遗项目的传承人出现断代那么这个非遗项目便面临着灭绝。传承不止,非遗才能生生不息。但是馆内的传统技艺类非遗传承却面临着传承人收徒难的问题。一方面是因为这些传承人年龄大创新意识薄弱,生产的产品通常是款式陈旧无新意被现代审美所淘汰,职业前景不明朗。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些非遗项目是纯手工制作,学徒时间长,生产所费工时长,并且市场狭窄无法作为一种职业赖以维生,无人愿意学徒。这类非遗项目传承下去所面临的困难是:从业难、收徒难、发展难。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活态性,它的传承必须经过传承人的口述,或身体示范,或表演,或利用等方式才能得到实现。为了保证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仍在继续;传承人的技艺传承能够进行。我馆承担起传承人的培养培训与提升任务。针对非遗传承中存在的传承人问题,制定了专门的传承人培养计划,《传统技艺类非遗传承人培养培训与提升》主要工作为:

一、非遗项目和非遗技艺的宣传推广

面对很多非遗项目现在已经远离人们生活的现状,我馆定期举办的非遗技艺主题性活动。

1、《非遗进校园》《非遗夏令营》《民俗节庆传承人展演》在每年的春节、端午、中秋、重阳、五一、国庆馆内开设专区供传承人现场展演非遗技艺。

2、利用我馆的网站、微博 ,微信公众账号平台,与用户拉近距离,更加方便,即时、有效地与用户交流互动,同时,非遗文化创新产品和研发结果,供用户鉴赏和交流,多角度推动非遗传承的保护工作和创新发展,促进文化衍生产品的销售。通过推广,扩大影响力。

二、产品的创新设计与包装

产品研发创新 通过对非遗的进一步研发,洞悉现有的和未来的社会需求,改进原有产品、创新新品,提高产品的实用性、艺术性、本真性和独创性,推动非遗传承的保护和发展。

1、包装再创新

针对部分既有的产品和新产品,将设计取向与社会、市场取向有机结合,进行包装再设计、包装配套、包装再利用等再创新研发工作。

通过产品包装再创新,更加清晰地传达文化信息,提高产品艺术价值,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表现产品品质、独特出众,表现市场定位和刺激受众者感官,促进产品的规模化生产与销售。

2、产学研合作比赛

非遗文化作品范文第2篇

关键词:电商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文明的独特品格和民族气质,体现各族人民群众的审美追求、生存智慧,乃至丰富多彩的生活情趣。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问题,政府和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各省也相继制定了各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措施,实施有计划的资助。但政府补贴终归有限,可谓杯水车薪。依靠补贴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真正利用经济杠杆来调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积极性的最佳方式,恐怕还是要变“政府输血”为“自我造血”。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与网络紧紧联系在一起,网络购物已成为日常购物的重要组成部门,那么在网络化时代,能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电子商务平台结合起来,给非遗传承人与消费者一个的沟通平台;帮助不懂市场、不懂营销的非遗传承人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更多优势,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得有效传承,并为消费者提供非遗“正品”,让更多的人感受非遗魅力,推动非遗产品的转型和审美价值的提升,已成为非遗发展的新命题。

一、电商时代非遗产品发展的现状分析

(一)非遗产品淘宝网店铺。淘宝网是亚洲最大的网上交易平台,每天超过8亿的在线商品。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关键字搜索到23家相关淘宝店铺。这些店铺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打着非遗旗号的店铺。这类店铺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宣传口号,宣称卖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具有代表性的淘宝店铺为“中国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馆” “ 国漆旗舰店”。这些店铺的主要优势:(1)价格合适,能被大多数消费者所接受;(2)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名号的店铺偏少,同类竞争商家不多。同时主要劣势:(1)东西难辨真伪,品质无法保障,难以被消费者认可;(2)店铺宣传力度不够知名度不高导致消费浏览者偏少。

同时,淘宝网上还有一些传承人自己开设的店铺,主要代表性店铺有“内联升”(俗称老北京布鞋、 “盛锡福帽子”、“国家非遗浦江麦秆画”。这些店铺的主要优势:(1)是非遗传承人自设的网店其销售的商品百年传承,专注一物,贵在精致可信赖度高;(2)是非遗传承人自设的网店,制成商品的材料都是自己进购,再制成成品。然后直接放于网上销售,没有过多的中间环节,也不存在实体店的店面费,商品价格相对实惠。主要劣势:(1)是绝大多数非遗传承人自设的网店只有成品照片,没其制作过程的照片,不能够的向消费者展示其商品的手工价值所在。内联升和盛锡福帽子虽有制作过程图,但过于死板,对非遗的展示不够,故事性不强;(2)非遗传承人自设的网店店内品种单一,让有送礼意愿的消费者不能多选择的挑选想要的作品,而且具有地域局限性,不为广大人民所熟知。

(二)非遗产品相关网站。网上有很多非遗产品网站,代表性的网站为“中国民间工艺品网”、“中国民间手工艺品网”、“ 中国工艺品网”这些网站汇集民族特色产品,其优势:该类网站收集的商品种类多样,款式新颖,提供给消费者多方面的选择,同时能较好宣传民间文化。其劣势:该类网站承担展示和宣传产品的责任,并不出售商品,消费者点击图片时会链接到企业网页,如阿里巴巴、淘宝等店铺。因此,其品质和信息安全均无法保证。

二、电商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途径探析

(一)准确定位,打造非遗产品营销网站。文化遗产是大家的,最终也必须依靠大家来传承下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非物质文化传统渐渐被人们所遗忘。因此,要创办一个非遗产品营销网站,通过这个网站让公众尤其是年轻人了解并喜爱传统文化手工艺品,了解国家文化遗产之博大精深。守住文化之根、民族之魂!打造非遗产品营销网站,首先要明确网站是为了销售非遗传承人的产品。把网站打造成为聚集非遗传承人作品的平台,平台对非遗进行集中宣传,产生集群效应,让消费者更多的非遗作品,避免了非遗传承人势单力薄,缺乏宣传的困境。此外,为了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投放的产品出了介绍作品外,还介绍了传承人的传奇一生,因此,每一个产品有一段故事,也有产品制作的生动过程图,并会及时在讨论区上传制作的现场图,使消费者更加深刻的认识非遗。

目前,网络上销售的产品都是1件起出售,这使得这类纯手工的产品价格较高。而我们打造的网站上每件产品会在图片左上角设置最小订单量,采用团购模式售卖非遗产品,产品的价格将比市场价格便宜,从而增强与实体店铺的竞争力。同时,网站可设立预购项目模块,展示传承人的新品,设置若干各展位,展示时间为一个月,根据下定金的客户人数来测试产品的市场投放效果。当下定金的人数达到最小起订量,订单满额就会放入生产。新作在网站上的第一时间和推广,带给顾客第一时间上的视觉享受和精神享受,并且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以消费者的眼光去判定一件作品是否值得投入生产线,既能解决作品不受喜爱滞销导致的库存过大的问题又能解决生产浪费的现象。

(二)畅通渠道,加强宣传力度。根据2014年1月16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显示整体即时通信用户规模在移动端的推动下提升至5.32亿,较2012年底增长6440万,使用率高达86.2%。尤其突出的是,近年来,微信聊天工具越来越受欢迎。利用好这个平台将是推广网站非常重要的一步。微信二维码主要通过以下几个精准渠道宣传:(1)与网站签约传承人协定,在他们产品附赠的说明书或收藏手册上印有网站的网址和二维码。(2)与旅游文化局沟通,在全省范围内的景区门票上印上网站信息及二维码.与游客量大的景区合作,在景区入口检票时为游客们免费提供擦汗用的手帕,印上景区的路线和相应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艺品,并在手帕的角落上印上网站的信息。使中外游客欣赏历史文化古迹的同时也能看到非物质传统文化遗产让人惊艳的工艺品。(3)在客流量多的餐厅餐桌菜单上印网站的二维码,这样就能利用微信扫二维码关注,关注的同时系统将推送网站平台,在微信聊天室的下端,可以分为上架新作/在线艺术/传承人的故事三个点击都可进入网站相应的网页的平台,并利用服务号定期推送上架新作。

同时,可以建立官方微博,利用微博这个平台网站推广、活动策划、作品推广等系列营销活动。在网站上传播非遗传承人的故事和作品,网站上畅销作品,转发一些客户评价、心得为网站做宣传,一些高质量的原创文章。转发浙江非遗V(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官方微博)更新的微博,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传。不定期推出为期3~7天的优惠活动,增加粉丝的浏览量和关注量。从而达到每个粉丝都是最好的客户和宣传平台做推广。

当然,政府必须承担宣传推广的责任。目前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扶持政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真实性和整体性的保护原则。我国22个省区市在文化厅局单独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室),国家设立了非遗保护工作专项资金。因此,网站可以携手政府一起举办各项宣传活动,如“文化遗产日”活动,借此机会为网站做介绍推广。借助政府的力量,在老百姓心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形成良好的口碑。

(三)结合市场,进行网络营销。首先应把礼品市场作为网络营销的突破口。常言道:来而不往非礼也。送礼和回礼是增进感情,协商事宜的好方法。根据《中国经济周刊》统计资料显示,2011年中国礼品消费总额高达7800亿元,而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礼品市场将会在一个长时期内保持稳定高速增长。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品为纯手工制作,历史沉淀厚重,民族性强,具有独特、稀缺、珍奇等特点,这类产品适合的送礼对象有:送外国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具有浓郁的中国风,赠送外国友人、合作伙伴,绝对是首选礼品之一。送恩师:大学及以上学历的人群,特别是研究生,他们为了表达对导师的感谢,总会增导师礼物,非遗产品就是很好的馈赠礼品。其次就是开发旅游纪念品的网络营销。每个游客来游玩景点都希望带上当地特有的产品,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品十分符合这些游客的需求,如浦江麦秆贴,王星记扇子等。但由于许多人旅游喜欢自由自在,不乐意被繁杂的身外物所束缚,许多人旅游完都选择在网上购买纪念品送亲朋好友。在速图网的市场调研中,发现有1/3的人选择了网购春节礼物,这说明网购礼物将逐渐成为一种潮流。再者,收藏市场应引起重视。《2005年北京市文物拍卖工作总结》显示,2005年,仅北京市各个文物拍卖公司的拍卖成交额,即达到91.6亿元人民币。中国本就是文化古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收藏市场。网站与非遗传承人合作,销售的每件商品都有其特定的文化价值和市场价值。对于收藏爱好者购买网战的产品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信赖度高,风险较小。最后,需重视手工市场的网络营销。根据浙江省统计年鉴统计

2012年底浙江在校小学生有346.73万人,在校中学生有

236.88万人,对于孩子的成长,学校和父母关心的不单单只是学习,对于孩子的动手能力和大脑思维能力越来越看重。当下,中小学设有手工劳动课,培养孩子的动手能力,同时提高大脑的思维能力。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余姚的剪纸,舟山普陀渔民画等非遗作品的制作过程均有助于提高孩子的动手能力和大脑思维能力。而学生家长多数热衷于网购,这都为非遗产品的网络营销畅通了渠道。

总之,电商时代既要一方面集中展示各种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再现非遗魅力;另一方面为非遗作品的生产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拓宽销售渠道,解决发展难题。

参考文献:

非遗文化作品范文第3篇

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产品开发的重要性

“世界上每一分钟都有一样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消失”,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古流传至今,经过一代一代人的传承,它伴随着时展,承载了一片土地的故事与历史。现今大力倡导“可持续”发展,非遗文化同样需要,在保护中求得发展是关键。旅游业是面向大众并且具有文化特性的产业,它具有宣传力大、受众群体广、包容性的强的特点,将江西的非遗文化与旅游产业进行结合,不仅有利于大众理解和认知这些文化,而且非遗文化也可以得到发展

(1)大力开发旅游业,将当地的这类文化作为开发重点进行宣传,吸引外地游客前来观看,更多的展示机会给传承者带来了经济效益和精神鼓励,进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获得更多的经济支持与精神鼓舞。通过旅游展演,吸引更多人了解并且喜爱这些民间传统文化,这也是拓宽传承空间的一种体现。

(2)旅游产品开发使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发展工作能够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旅游业的发展势必带动旅游产品的需求增多,非遗文化产品凝聚了一个地区的历史文化与传统,具有担当旅游产品的优势。将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产品开发相结合,使传承传统文化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共同得以实现,非遗文化产品作为旅游产品进入市场,提升当地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使非遗文化的保护性发展事业获得更多的资金投入。

(3)旅游产品开发利于发掘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

旅游产品是结合一个地区的历史文化、民族民风和生活生产的产物。在将非遗文化产品开发为旅游纪念品的过程中,需要对它的传承发展、内涵寓意和突出特点等进行深入的挖掘,这一过程能够得到许多之前不为人熟知的故事进而丰富其内涵。

2.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产品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江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产品开发方面虽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由于缺乏保护性理念,对非遗产品资源的开发和保护性措施还不够。

(1)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的研究不够深入,宣传形式趋向单一

针对如何将旅游产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融合,如何保护性地利用非物质文化资源使之成为旅游商品方面的研究还不足。当地在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方面,大部分依赖路标和展示牌这种传统的宣传形式,传播范围狭窄,缺乏网络 、影视广告方面的利用,不仅大众知之甚少,当地的群众对非遗文化也了解的很少。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群众很难与这些传统文化产生心灵的融通,保护性发展工作进展甚微。

(2)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资源的开发模式有待进一步拓展

江西许多已开发的非遗文化旅游地基本上停留在以“参观”为主,与当下流行的“融入”型农家乐在这一类体验性质的旅游模式相比,缺乏创意和吸引力,“参观”旅游是供旅游者了解非遗文化发展历史和故事传说的一环,相关部门和旅游开发商对非遗文化特色旅游产品和让旅游者参与制作的模式开发还不够。

3.加强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产品开发的策略研究

开发能展现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资源已成为应对当前激烈的旅游产业竞争环境的新策略。为了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当地旅游产业的双轨发展,实施保护性的旅游产品开发策略是必经之路。探索江西非遗文化产品中的人文、历史情怀投入到旅游商品开发中,使突出地方特色的非遗旅游产品进入市场实现产业化发展。

非遗文化作品范文第4篇

关键词:非遗传承;旅游文创产品;开发互推;策略

在我国政府部门助推下,我国文化与地区旅游的可用资源有效整合已是文化领域、旅游事业今后长足进步的必然趋向。在此之前,文化、旅游二者资源开发的匹配程度差异明显,社会各界对我国非遗保护、传承与地区旅游开发这两项话题聚焦重视程度同样稍显欠缺。但在新形势下,我国市场经济近年来的稳定增收,使社会大众将注意目光落在区域旅游方面。加之我国非遗传承力度不足,亟需大众高度关注。因此,将非遗传承与旅游文创产品二者紧密融合,不仅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大幅提升,还能够让我国认识到非遗文化以商业产品这一流动载体大规模传播主体保护、传承的现实重要性,使双方收获到较为优质的社会、经济效益。

一、非遗与文创产品关联性的体现

(一)文化性质。我国非遗文化简化来讲就是将传统工艺、经验、精神、意志通过世代相传的流传方式传承至今的传统文化的集中表现形式。趋向成熟的现代化文创产品应持有基本且浓厚的深刻文化内涵作为进步、优化导向,是可充分体现出鲜明民族、地区特征的独有文化符号。所以,“文化”也是前沿性文创产品的核心精髓。对此,在某种程度上,二者对于“文化性质”的理解具有一定相似性。(二)特征互补。非遗文化的显著性特点为“非物质”,主要强调属性中的非物质性,并注重突出物质本体具备的内涵品质而非外在表现形态,对民族先辈代代传承下的文化遗产高度尊重其“原始面貌”。然而,将非遗文化引入产品领域运作中,难免需要依托实物载体将其“具化”呈现。而文创产品归根结底就是流通商品,拥有实际物质特性。在产业运作、发展中,非遗文化可搭载文创产品实现高效宣扬、传播。同样,文创产品则可通过融入非遗文化,收获到艺术、内涵、美观、文化、精神等多种非物质性质的优良特点[1]。

二、非遗渗透文创产品开发的实践途径

(一)分类——直接及间接的应用。根据个体感知事物时运用的多感官,即嗅觉、听觉、视觉、触觉、味觉作为判定标准,文创产品富有的文化性创艺元素多半需通过直观视觉被受众悉数感知,其产品审美同样也是视觉美观鉴赏的动态过程。对此,视觉感、观赏性强的非遗文化项目更契合被具化为文创产品。当然,还应按照非遗文化具体现况,对其采取恰当性转变,让其通过创新再创造实现可利用、可开发价值的获取。以民间传统知识为例,创意设计师可以漫画的表现形式完成文创产品的设计创造,将传统知识的其他感知方式汇聚于主观视觉,加强非遗文化的可用、实用程度。(二)定位——内部及外部的调研。非遗属性的文创产品应兼收并蓄地将非遗文化主旨思想、地区旅游主题项目、文创产品观赏内涵及实用功能等元素侧重“一体化”整合。另外,文创产品需流通于市场,所以还应具有实物商品的性质特点。依托产品设计常规性步骤、流程,非遗文创产品的开发定位还应周全考量现实性社会需要及当地实况。根据“市场外部调研——本土内部调研——文创产品定位”这一系统性、程序化的步骤流程,高质量完成文创产品的市场定位工作。其中外部调研内容可参考以下几方面,如市场主流浪潮、同类产品、对标消费人群等;而内部调研则需全面考虑政府是否支持、本土大众支持基数、可用企业资源等[2]。(三)开发——三元主体及一契二融。在推进非遗文创产品开发工作中,项目实施主体应由政府部门、非遗传承人、产品设计师三方构成。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管理,需将组织统筹、核心管理、方向把控、政策保证等责任逐一落实;非遗传承人应“扮演”顾问角色,精准控制非遗文化在文创产品设计、开发中的文化内涵平衡点,规避其过度异化这一不良现象发生;产品设计师则应充当“智力主体”,多角度展示自身专业性现代设计主张、能力素养。非遗文创产品的设计应紧紧依靠各项实况,在设计工作中需根据“非遗契合旅游、非遗融入旅游、旅游融合非遗”这种系统方式兼顾思量具体作业方法。其中,“非遗契合旅游”核心意义为当地旅游区域项目主题与本土非遗文化应在地域性、文化性、整体发展规划等方面持有互相的高度契合,继而确保非遗文化可没有阻碍、自然、通畅地结合于文创产品。如英国打造的莎士比亚小镇,其推出的“莎士产品”就充分体现出了莎士比亚文化遗产完美契合当地旅游事业,使得文创产品可顺畅地匹配于当地非遗文化;“非遗融入旅游”的关键所在是当地旅游事业当下发展状态需较为成熟,将非遗文化视为“附加属性”向地区旅游业、文创产品逐渐渗透。如我国安徽黄山旅游区主推的松树文化,在该情况下,部分“徽州”文创产品应明确自身“点缀”意义的根本定位。“旅游融合非遗”则恰好“相反”,其基础含义为当地非遗文化具有较高品牌性、影响力,“风头”甚至“盛过”本土旅游业的发展。因此,应优先考虑实行资源整合工作,搭配非遗文化科学、合规地开发作业。深挖地区非遗文化蕴含的深刻内涵,将其作为文创产品开发的基本遵循原则。此外,按照当地经济现况,可思量本土非遗旅游主题项目的多方位策划。构造出地区专属的“非遗生态圈”,通过非遗文化“权威性”高效带动当地旅游事业发展。(四)推广——单渠道及多渠道。在非遗文创产品的推广运营方面,需灵活使用各类恰当性资源。谨慎选择合作企业参与方,将非遗文创产品专线运营公司及时成立。构建出线上、线下两种形式的产品营销渠道、平台,有效拓展产品营销途径。而产品营销平台可依托规模的实际大小划定为“联合营销平台、实体专卖店、联合销售商铺、自动售卖机、线上销售程序”等,为当地创造出结合实况可多选的售卖平台组合条件、思路;销售渠道的选择可同样可按照规模大小多元选用中间环节,即“生产加工方——产品商——产品批发商——产品零售商——产品消费终端群体”,全方位保障非遗旅游文创产品的流通通畅性,满足消费群体、文创产品经济利益、非遗传承等各现实性需求[3]。

综上所述,非遗资源作为当地的地域性关键文化资源之一,将其深度融合文创产品的系统化开发,实质意义就是通过生产、销售活动保护非遗文化,面向社会进行大规模的活态传承。另外,非遗性质的文创产品也是将我国传统历史文化与新时代流行主流元素有效衔接的特殊纽带、桥梁,更是当地的品牌性文化名片。将非遗文创产品高质推广,可增长地区的文化个性,实现非遗文化与文创产品的联动、协同、创新发展。对此,工作人员应将深挖地区非遗文化鲜明特点作为非遗文创产品开发工作的基础落脚点,设计出“别具一格”、非遗传承观念强烈、流通性高的文创产品。在保证其市场销售量的同时,向大众传播非遗保护、传承思想,助推我国文创产品、非遗文化领域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彭黎.非遗传承与旅游文创产品开发互推策略研究[J].绿色包装,2020(08):69-73.

[2]刘文良,邵煜涵.“非遗+”文化创意产品创新开发策略研究[J].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24(05):67-75.

非遗文化作品范文第5篇

关键词:成都 非物质文化遗产 旅游开发

中图分类号:F590.8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4-0185-03

引言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10月17日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中,对于其中“保护”一词的含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专门的解释,即“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生存性,这些措施包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鉴定、记录、保存、推广、传播以及复兴”。2006年5月,中国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共518项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决定对非遗项目实施“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略。成都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在长期历史发展进程中,创造了大量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遍面临生存危机。成都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以先进的观念和创新的做法已形成了独树一帜的非物保护“成都路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保护传承好成都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在留存历史见证,传承历史文脉,而采用哪种方式才能对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和合理的保护是保护研究工作的重点。

一、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保护措施及存在的问题

1.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成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极为丰富,目前已普查到70多类360多项,其中已有4项进入第一批国家级名录(包括都江堰放水节、蜀锦制作工艺、蜀绣、成都漆器等),3项进入第一批扩展名录(包括黄龙溪火龙灯舞、瓷胎竹编、中药炮制技艺等),10项进入第二批国家级名录(包括竹麻号子、道教音乐、四川扬琴、四川竹琴、四川清音、金钱板、糖画、银花丝制作技艺、水井坊酒传统酿造技艺、郫县豆瓣传统制作技艺等),目前成都有国家级“非遗”项目共17项。此外,2006年成都市公布了首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入选项目共计9大类37项,包括民间文学(新津灯谜)、民间音乐(沱江号子、竹麻号子、闹年锣鼓、青城洞经乐、成都道教音乐)、民间舞蹈(火龙灯舞)、传统戏剧(成都木偶戏、成都皮影戏)、曲艺(道情、荷叶、四川清音、金钱板、扬琴、连箫、飞刀花鼓、么妹灯)、杂技与竞技(高台狮子)、传统手工技艺(糖画、水井坊酒酿制技艺、郫县豆瓣制作技艺、川派盆景制作技艺、川派盆景盘扎技艺、孔明灯制作技艺、瓷胎竹编、邛陶烧造技艺、桂花土陶制作技艺、草编、成都银花丝技艺、棕编、藤编、道明竹编、川剧服饰制作技艺)、传统医药(成都中药炮制技术、成都中药传统制剂方法)、民俗(望丛赛歌会、火牛阵)。2007年四川省公布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包括10类189个项目,其中成都市的项目为28项。另据文化部公布的第一批民间文学、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5大类的22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成都有5人入选。成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极高,但由于现代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的改变和西方文化的冲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不断恶化,传承者后继无人,受众范围日渐缩小,非物质文化遗产普遍面临失传消亡的危机。

2.已采取的保护措施。(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建立。随着国家和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公布,成都市已初步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并完成了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建立了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第一手信息的数据库。此外,2007年成都市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版权保护机制,通过《2007年度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管理办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著作权和版权登记,并给予一定资助,此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创。(2)专业保护机构的成立。2007年成都市正式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非物质文化研究院。中心落户成都市群众艺术馆,并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机构,全面承担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各项工作。(3)主题公园、专题博物馆等的建设。成都市已建设了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题公园,这也是中国首个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的国家级公园,还建立了一系列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和传习所,此外,还在互联网上建立了“蜀风雅韵”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4)各类宣传活动的举办。2006年6月成都市举办了“中国文化遗产日,四川成都周”活动,现场展示、表演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从2007年5月起先后举办多届以展示和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的国际性节庆活动――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此外,还举办了成都市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青少年活动日等多种宣传活动。

3.存在的问题。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目前面临的普遍问题包括:保护机构不健全、缺乏保护经费、保护措施不力、缺乏研究人员、生存环境恶化、教育领域不够重视等问题。成都市采取的一系列保护措施已取得非常好的效果,但随着经济大潮和外来文化的强烈冲击以及成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仍有不少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比如传承人问题,目前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稀缺已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如成都本土的竹琴艺人仅3人,花鼓仅1人;研究人员匮乏的问题;保护经费缺乏的问题。生存空间问题,随着城市的现代化建设,老街区纷纷被拆,老茶馆、说书馆不复存在,民间曲艺如荷叶等的生存空间也随之消亡等。因此,尽管成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已取得了大量成绩,为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性发展,相关保护和研究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开展。

二、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旅游开发的必要性

1.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旅游开发的背景。科学合理的旅游开发更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识。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属于重要的旅游资源。首先,按中国旅游资源的分类标准《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大量项目本来就属于旅游资源的固有类型;其次,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有的民族性、地域性使其成为地方旅游资源开发最具吸引力的资源,不少地方富有地域特色的民族文艺演出已成为当地的招牌旅游产品,如云南等;再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自然资源的有机结合有利于旅游产品的深层次开发;最后,地方传统技艺制成的产品也是旅游商品开发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的活态性、社会性等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同于物化的遗址和文物,适度的旅游开发在更大层面上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同时有助于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首先,旅游开发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源,其次,旅游开发使更多的人群直接接触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有利于唤起群众的文化意识、提高群众的文化修养,从而增强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度和保护意识;最后,旅游开发有利于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

2.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旅游开发的必要性。文化产业是成都市当前重点发展的战略目标,并已成为成都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作为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成都旅游业,无论是旅游产品的创新、旅游项目的拓展、旅游商品的设计,还是成都整体旅游形象的提升都需要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寻求支持。同时,正是由于未能作为文化产业资源推向市场,成都的不少极具经济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逐步走向衰落,如成都的蜀绣、皮影,因此,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旅游开发,以使其获得经济方面的支持,对于维护成都的特色文化,保护成都的特色经济,提高成都的国际竞争力,推动城市的进一步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三、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旅游开发的策略建议

(一)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的原则

对成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合理的保护性旅游开发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第一,保护性原则。必须正确处理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保护第一,在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的前提下进行开发;第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文化传承与旅游开发双赢的原则;第三,特色性精品性原则。不是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可作为旅游资源开发,应重点选择具有较高观赏性、体验性,适合市场开发的遗产资源形成旅游产品。

(二)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的产品体系设计

1.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元素融入成都的形象品牌的塑造。在成都的旅游形象中添加非遗的元素,树立鲜明、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形象品牌和文化旅游氛围,让游客一提起成都,不仅能想到武侯祠等景区景点,还能立即联想到蜀锦蜀绣等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形象应在以下方面加强,一是非遗形象的视觉识别,在成都现有的城市标志如太阳神鸟图案、芙蓉花等之外,增加融入非遗元素的图案;二是非遗形象的听觉识别,如可以将竹琴、清音等的曲调加入成都市的各种宣传片、宣传广告中,作为背景音乐,甚至可以考虑融入成都市市歌的创作中,并加以广泛传播;三是非遗形象的环境识别,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因此可以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为基础设计城市标志性雕塑和壁画,如可以将蜀锦蜀绣等的制作过程制成雕塑、将其产品绘制成精美的壁画,雕塑和壁画可以考虑安置在成都市东西南北四个主要入口处、五大高速路的入口以及博物馆、繁华商业区、市中心等处,使游客进入成都即可感受到浓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气息。

2.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的设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中,设计好相关的旅游产品是关键。成都非物质立。随着国家和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公布,成都市已初步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并完成了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建立了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第一手信息的数据库。此外,2007年成都市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版权保护机制,通过《2007年度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管理办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著作权和版权登记,并给予一定资助,此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创。(2)专业保护机构的成立。2007年成都市正式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非物质文化研究院。中心落户成都市群众艺术馆,并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机构,全面承担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各项工作。(3)主题公园、专题博物馆等的建设。成都市已建设了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题公园,这也是中国首个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的国家级公园,还建立了一系列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和传习所,此外,还在互联网上建立了“蜀风雅韵”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4)各类宣传活动的举办。2006年6月成都市举办了“中国文化遗产日,四川成都周”活动,现场展示、表演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从2007年5月起先后举办多届以展示和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的国际性节庆活动――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此外,还举办了成都市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青少年活动日等多种宣传活动。

3.存在的问题。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目前面临的普遍问题包括:保护机构不健全、缺乏保护经费、保护措施不力、缺乏研究人员、生存环境恶化、教育领域不够重视等问题。成都市采取的一系列保护措施已取得非常好的效果,但随着经济大潮和外来文化的强烈冲击以及成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仍有不少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比如传承人问题,目前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稀缺已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如成都本土的竹琴艺人仅3人,花鼓仅1人;研究人员匮乏的问题;保护经费缺乏的问题。生存空间问题,随着城市的现代化建设,老街区纷纷被拆,老茶馆、说书馆不复存在,民间曲艺如荷叶等的生存空间也随之消亡等。因此,尽管成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已取得了大量成绩,为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性发展,相关保护和研究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开展。

二、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旅游开发的必要性

1.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旅游开发的背景。科学合理的旅游开发更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识。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属于重要的旅游资源。首先,按中国旅游资源的分类标准《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大量项目本来就属于旅游资源的固有类型;其次,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有的民族性、地域性使其成为地方旅游资源开发最具吸引力的资源,不少地方富有地域特色的民族文艺演出已成为当地的招牌旅游产品,如云南等;再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自然资源的有机结合有利于旅游产品的深层次开发;最后,地方传统技艺制成的产品也是旅游商品开发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的活态性、社会性等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同于物化的遗址和文物,适度的旅游开发在更大层面上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同时有助于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首先,旅游开发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源,其次,旅游开发使更多的人群直接接触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有利于唤起群众的文化意识、提高群众的文化修养,从而增强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度和保护意识;最后,旅游开发有利于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

2.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旅游开发的必要性。文化产业是成都市当前重点发展的战略目标,并已成为成都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作为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成都旅游业,无论是旅游产品的创新、旅游项目的拓展、旅游商品的设计,还是成都整体旅游形象的提升都需要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寻求支持。同时,正是由于未能作为文化产业资源推向市场,成都的不少极具经济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逐步走向衰落,如成都的蜀绣、皮影,因此,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旅游开发,以使其获得经济方面的支持,对于维护成都的特色文化,保护成都的特色经济,提高成都的国际竞争力,推动城市的进一步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三、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旅游开发的策略建议

(一)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的原则

对成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合理的保护性旅游开发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第一,保护性原则。必须正确处理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保护第一,在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的前提下进行开发;第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文化传承与旅游开发双赢的原则;第三,特色性精品性原则。不是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可作为旅游资源开发,应重点选择具有较高观赏性、体验性,适合市场开发的遗产资源形成旅游产品。

(二)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的产品体系设计

1.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元素融入成都的形象品牌的塑造。在成都的旅游形象中添加非遗的元素,树立鲜明、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形象品牌和文化旅游氛围,让游客一提起成都,不仅能想到武侯祠等景区景点,还能立即联想到蜀锦蜀绣等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形象应在以下方面加强,一是非遗形象的视觉识别,在成都现有的城市标志如太阳神鸟图案、芙蓉花等之外,增加融入非遗元素的图案;二是非遗形象的听觉识别,如可以将竹琴、清音等的曲调加入成都市的各种宣传片、宣传广告中,作为背景音乐,甚至可以考虑融入成都市市歌的创作中,并加以广泛传播;三是非遗形象的环境识别,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因此可以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为基础设计城市标志性雕塑和壁画,如可以将蜀锦蜀绣等的制作过程制成雕塑、将其产品绘制成精美的壁画,雕塑和壁画可以考虑安置在成都市东西南北四个主要入口处、五大高速路的入口以及博物馆、繁华商业区、市中心等处,使游客进入成都即可感受到浓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气息。

2.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的设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中,设计好相关的旅游产品是关键。成都非物质目包括用于展示国内外非遗项目的中国小镇、海外小镇,用于舞台精品剧表演的室内剧场,用于节会演出和举办开幕式的广场,还有艺术馆、雕塑等附属设施,公园建成后将成为一个以非遗主题功能为主,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相结合的生态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公园。因此,主题公园可以进一步拓展并充实项目,作为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一大亮点和非遗旅游的主打产品着力开发并大力营销。

第二,专题博物馆观光体验旅游产品的开发。进一步完善、扩大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的旅游功能。目前成都已有中药博物馆、皮影博物馆等一系列专题博物馆,但其旅游开发均较为滞后,以中药博物馆为例,博物馆只包含陈列室、标本室等几个部分,仅有文物、文献的陈列、展示,没有设计旅游功能也没有相关旅游设施。目前旅游要素设计较为完备的博物馆是正在建设中的锦绣工场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该博物馆不仅将展现蜀锦、蜀绣、漆器、竹编、银花丝五大传统技艺的历史、文化和作品,还可让参观者亲自动手参与制作,集展示和传承为一体。除了博物馆,其配套旅游设施还包括古典式超五星级酒店、奢侈品商业街、高档休闲会所等,而且从外到内均装饰以蜀锦蜀绣风格。博物馆建成后,可作为精品旅游产品推出。成都已建成的专题博物馆包括中药、皮影博物馆等应进一步完善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开发旅游功能:一是博物馆陈列方式的改进,博物馆不仅应重视陈列内容的权威、全面,还应注重展示形式的创新,包括运用各种现代声光手段,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动场景、制作技艺等,再现其原生态环境;二是展厅的设计,不仅应体现科学性,还应注重观赏性、艺术性;三是博物馆还应重视相关旅游设施特别是游、购、娱配套设施的设置,完善其旅游功能;四是多设置参与性项目,让旅游者在观赏之余能亲自动手参与一些简单工艺品的制作。现有的博物馆除了旅游功能需完善以外,还存在博物馆规模小、较分散等问题,因此,除了汇集五大传统技艺的锦绣工场外,可再建设两个大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其中一个以展演类文化遗产为主题,博物馆的选址可考虑与现有的剧院、剧场整合,如四川省川剧大剧院、成都川剧院等,一个以餐饮类文化遗产为主题,博物馆的选址可考虑与现有的餐饮中心、美食街等为邻,如一品天下街区等。这三个大型博物馆加上非物质遗产主题公园,可形成四个主题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旅游点,相互呼应。

第三,展演类旅游产品的开发。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不少具有展演性质的项目,如火龙灯舞、四川扬琴、道教音乐等,此类资源具有较强的艺术价值和艺术感染力,应在尽量保持其原生态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艺术加工和改编,加入现代元素,制作系列的高水平的表演剧目,开发观赏体验类旅游产品。根据展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剧目特征,可打造小规模系列精品剧目,在一些固定场所如剧院、茶馆等长期定期演出。

第四,综合旅游产品的开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综合开发,一方面是对分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整合,另一方面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机组合。综合旅游产品类型包括节庆旅游产品、修学旅游产品、文化考察旅游产品等: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作为成都市标志性的特色节庆定期开展。在节庆活动中,可考虑增设全国性或全省性的民俗技艺的竞赛活动,并颁发相关的奖项;民俗节庆类遗产以都江堰放水节的规模和知名度较大,文化价值、观赏体验价值较高,可提升档次,进一步扩大影响,并且与都江堰、青城山等自然遗产资源组合开发。分不同市场、不同主题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修学旅游产品。针对市场包括海外市场(以日韩市场为重点)和国内市场(主要针对青少年学生和民俗爱好者);以不同类别遗产设计不同主题,如传统手工技艺、民间曲艺、医药等的专题参观考察和修学体验,并且将知识竞赛、文化论坛、遗产传承等融入旅游活动中。

3.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商品开发。旅游商品的开发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不可或缺的部分,相关旅游商品可分三部分进行开发,其一,编辑出版系列精品图书、画册,以及以展演类遗产为主题制成各种精致的音像制品,其二,传统手工技艺制成的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较高文化价值的商品,其三,由非物质文化遗产衍生出的其他各类纪念品。由传统手工技艺制成的商品可分两个档次进行开发,一类是高档艺术品系列,如蜀锦、蜀绣等,其式样、质料、风格都保持原生态,并注重商品的经典化、装饰性及审美性,针对市场为收藏、装饰市场,另一类可融入现代元素,以大众化的仿制品为主,着重于实用价值。

4.旅游市场营销。2007年首届非遗节在成都的举办已使成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扬名世界,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旅游资源要深入人心,还必须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促销,除传统的户外形象广告、电视广告、报刊杂志、互联网、宣传画册等方式外,还应积极创新,以各种营销手段将成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动直观地向大众展示。

5.从业人员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还必须重视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演人员、非物质文化旅游资源的导游、专业解说员等。只有拥有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表演和解说者,才能有效激发游客的兴致,使游客能深刻体验感受和领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深内涵。

参考文献: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EB/OL].http://unesdoc.省略/images/0013/001325/132540c.pdf,2003-10-18.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EB/OL].省略nt.省略/zcfg/fgxwj/t20060329_25222.htm,

2005-03-26.

[3]成都市建设委员会,成都市城市科学研究会.成都城市特色塑造[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6

非遗文化作品范文第6篇

到底如何让非遗从被“供养”的神坛走进人们的生活,让非遗资源成为中华民族最为独特、最为丰富的财富的同时,进一步推动非遗的传承和发展。这是很多非遗业界人士关心的问题。

笔者认为,非遗在进行抢救和保护的同时,要进一步发掘消费者的文化需求,推动非遗介入、融入当代生活,促进建立以传承人为中心的人才培养体系和以非遗企业为核心的产品体系。

世界顶级奢侈品品牌爱马仕在国内开设专售中国非遗产品的专卖店“上下”,主要销售紫砂壶、瓷胎竹编、薄胎瓷器等中国最典型的非遗产品,价高而且销量多。为什么同样的产品会有这样的差距?不可否认,这是品牌的力量。

数中国目前非遗品牌,可以分为非遗项目品牌、非遗传承人品牌、非遗产品品牌和非遗企业品牌。

非遗项目品牌,是指已经列为中国非遗名录内的且有一定知名度的项目,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非遗项目的级别越高,其品牌价值越高。非遗传承人品牌,是指拥有并熟练掌握非遗项目的“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所以非遗传承人品牌与非遗项目品牌是相互关联的,可以看作一个有机的整体。非遗产品品牌,是指通过非遗技艺而形成的产品品牌,其有从技艺到产品再到产品品牌的过程,也是非遗品牌化发展的必然之路。非遗企业品牌,指在法律上形成了非遗技艺的企业主体,并且通过企业经营活动来进行非遗的传承和发展,同时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企业本身的品牌。形成企业品牌后,他们除了生产原来的非遗产品外,还可以衍生很多其他产品。这一阶段因为形成了企业品牌,所以其生产的各种产品都广受消费者欢迎。

到底应该如何构建非遗品牌?

第一,要对非遗进行个性化规划,在保护的基础上开发利用。比如,像新疆的英雄史诗“玛纳斯”这类语言类的非遗,其没有实体,以口口相传为主,只能形成一种文化符号式的品牌。但要注意,在保护过程中避免迎合大众消费口味而改变其原有的历史面貌。像节庆、游艺、传统礼仪等在特定时间才能看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形成节庆文化品牌,以节庆文化带动其他地方产业发展。像传统技艺、美术、医药等有物质载体可呈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形成文化产品品牌。需要注意的是,要保留地域特点,深挖文化价值,体现其文化附加值。

第二,要与现代文化相结合。在这个方面国内做得比较好的是老字号品牌内联升,2016年,内联升陆续与迪士尼、故宫淘宝、电影《大鱼海棠》推出合作款,从朝靴到迪士尼公主鞋,再到《大鱼海棠》主题的系列布鞋,受到消费者好评。仔细分析不难发现,其运用了现代的流行元素,加上了古老的技艺,这样一来,“旧艺”穿上了“新衣”,更贴近时代步伐。

再来看看国外名酒芝华士的做法,首先其特别强调文化底蕴,运用一切有自身历史文化的元素参与到品牌推广中。当时芝华士在中国推广皇家礼炮时,请来苏格兰的世袭公爵和皇家礼炮首席调酒师。他们身着苏格兰传统格子裙,在苏格兰风笛的伴奏下,缓缓步入会堂。这样做的意图是不断告诉大家“皇家礼炮是英国女皇加冕的威士忌”。其次是抓住了现代消费者的精神追求――重视文化品位。除了媒体宣传和举办超豪华宴会,芝华士经常开展品酒会,由调酒师教大家如何欣赏美酒,还经常组织音乐会等高雅艺术活动,在世界各地巡演。

非遗文化作品范文第7篇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和分类

1997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9届大会通过了《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申报书编写指南》的决议,界定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含义,基本上沿用了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定义。2001年5月1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第一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19项代表作获得通过,中国昆曲入选。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该公约详细地界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包括的范围。至此,作为一个特定的专业术语———“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始进入学术界的视野。从国内学术界主流的观点看,基本认可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达、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涵盖的内容界定为: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2005年我国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文化、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这里的“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各种口头表述,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包括传统戏曲、音乐、歌舞以及宗教和民间信仰意识等表现形式;社会风俗、礼仪、节庆,包括重要的节庆、游戏、运动和重要集会等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包括时空观、宇宙观,对宇宙和宗教的信仰,关于天文和气象的知识和预言,农耕活动和知识等;传统的手工技能和文化创造形式,包括传统的冶炼、医药知识和实践,书法和传统绘画,食品和烹饪技艺等;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中可以看出,一般把其划分为上述六类。但在我国目前的实践中,大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第一批和第二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所划分的10大类基础上调整为13大类,即语言(民族语言、方言等);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曲;曲艺;杂技;传统武术、体育与竞技;传统美术、工艺美术;传统手工技艺及其他工艺技术;传统医学和药学;民俗和文化空间等。这是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基础上,借鉴国际规范,提出的目前分类体系,也是一个动态的分类。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价值及特征资源价值及特征是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本质特征,是资源价值评价的核心和基础,具体归纳为六类。一是历史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带有特定时代的历史特点,反映了当时的生产发展水平、社会组织结构和生活方式、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道德习俗。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我们了解当时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从而达到真实还原历史的目的。二是文化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丰富的文化资源,是文化活化石。其文化价值有三个特点:其独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反映该民族特有的文化基因,具有不可重复性;累积性,是指在该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进程中所积淀下来的文化;多样性,是指非物质文化内容的丰富和创新发展。三是精神价值。是指文化遗产自身所深深蕴藏着的、在长期生产劳动和生活实践中积淀而成的、积极向上的、有凝聚力号召力的民族意识和民族精神。包含了发展的经验、生存的智慧,民族的价值观念、心理结构、气质情感等在内的群体意识、群体精神,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和核心。四是科学价值。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含有相当程度的科学因素和成分,具有科学研究的价值,为我们提供了积极丰富的具有学术价值的史料,比如我国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医学药学等就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五是审美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了一个民族的生活风貌、审美情趣和艺术创造力;比如很多传统艺术品在形象、色彩、意境、风情及艺术、哲学、宗教等方面带给人们精神上或情绪上的审美感染力,即使在今天也值得大家欣赏和研究。六是时代价值。包括教育价值和经济价值。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了大量的各学科的知识和技能,这些就构成了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即教育价值;经济价值指的是在做好抢救和保护的前提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资源合理开发,转化为现实的经济效益。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利用与旅游开发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价值和特征我们可以发现,旅游产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有着很深的内在联系。将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成旅游产品,既可以作为独具特色的旅游吸引物,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又可以作为保护和传承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手段。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精神价值和审美价值为旅游开发提供了丰富的高质量的旅游资源。许多精品的旅游线路和产品都是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这些价值中提炼出来的。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独特性使其可能成为稀有的旅游资源。这种稀有的旅游资源极大地满足了旅游者追新求异的好奇心,所以可以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独特性开发出高质量的旅游产品。最后,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的多样性为旅游产品的多元化的开发提供了基础。目前我国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了13大类,不同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分类开发成不同的旅游产品,极大地丰富了旅游产品的内容和形式,能够满足各种文化背景不同类型不同年龄旅游者的旅游需求。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历史的见证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因此,要处理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积极发掘旅游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促进因素,注意回避其不良影响,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旅游的发展能够相得益彰。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模式

1、比较成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模式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模式。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是收藏和展示一个国家、地区或者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场所,也是以记录、录像的形式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方式。其特点是主要按照固态形式展出。从实践来看,该模式虽然展示内容齐全,但表现形式不生动。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公园模式。即一种以展现非遗为主题,以满足旅游者多样化休闲娱乐为目的,建立极强参与性和知识性的主题景区。其中民俗文化类的主题公园占有很大比例,民俗度假村属于原生自然浓缩式的具体形式。其特点是主体突出,综合性强,有一定的参与度,但投资周期长,风险大。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庆旅游节庆模式。节日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表征,是最有地方特色的文化符号,节庆模式可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通过民俗或庙会的形式展示。一类是民俗节日旅游,即利用传统的民俗节日,开发成一种观光和参与相结合的旅游活动。另一类是民俗活动旅游,即以传统的民俗节庆活动为主题,举办专门的文化旅游活动,是在现代旅游发展过程中专门开发的节日活动。但无论哪类节庆模式,都有很强的时效性。四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舞台化表演模式。将适宜开发利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搬上舞台,通过表演形式展示给游客。舞台化可以提高效率,符合旅游者滞留时间短的特征。舞台化给游客以轻松的感觉,其唯美性满足了游客放飞心情。但其产品形式单一,有时过于商业化。五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开发模式。这类模式是对静态博物馆模式的改造,弥补了静态博物馆在满足旅游者参与体验方面的不足,通常表现为民族文化村(寨)形式,也称为生态博物馆。主要是针对那些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古风貌保存相对完好的民族村寨,依托该村寨特有的民居建筑、民俗风情、民族手工艺开展文化遗产旅游。六是手工艺制作模式。民族工艺是各族劳动为适应生活需要和审美要求,就地取材,以手工或半机械方式制作的工艺品及生产过程。由于各地的历史风俗、地理环境、审美观点的不同,民族工艺各具特色。民族工艺历史悠久,构思巧妙,技艺高超,制作过程多系手工操作,观赏性、收藏性强,特别能激发游客的兴趣和购买欲望。让手工艺人用传统的工艺方法现场进行制作,将制作过程完整地展现在游客面前,游客既可以购买产品,更亲眼观赏制作过程,还可以亲手制作,亲身感受传统技艺的魅力。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商品开发模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制作成旅游纪念品等形式进行展示,可制作旅游纪念品、旅游用品、旅游食品、旅游书籍音响等,出售给游客,增加旅游的附加值。

2、评价及建议对于上述七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模式,结合旅游的特点,通过综合分析,本文建议如下:一是在旅游开发中综合运用多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模式或者非遗旅游和传统旅游整合开发。这七种开发模式都有其优点和缺点,单种模式作为一条旅游线路就显得单一,因而可以在一条旅游线路上融合几种模式,将其优点发挥最大;同时也可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和传统的旅游线路结合起来推广,这样旅游的内容和形式就更加丰富,游客的反映效果会更好。二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模式中,除博物馆模式外,其他模式开发时都可以增加游客体验环节。增加游客体验是目前旅游市场发展的需要,让游客实际感知旅游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或性能,可以满足游客的参与意愿,充分地调动游客的积极性。三是在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时,可以充分地运用目前的一些最新科技,让旅游产品既有历史的厚重感,也体现当代的时代感,与时俱进。非物质文化旅游产品也只有坚持不断的发展创新才能保持经久不衰的生命力,满足日新月异的旅游需求,这样的旅游产品既能满足游客的需求,又能提升非遗旅游的附加值。

非遗文化作品范文第8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挑战;对策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3)01-0087-04

一、引言

发源于三岔河口,兴起于明朝初期的天津城,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工商业繁荣发达,积淀了丰富的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全市共有21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涉及传统音乐,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8个类别。此外,还有一大批列入市和区县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产业化开发在保护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经济繁荣发展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越来越为政府、理论界和业界重视。近年来,天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有了长足发展,形成了新的优势,同时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充分认识和用好优势条件,找准和妥善解决存在问题,对于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健康发展,乃至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天津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所具备的优势

(一)天津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地域特色鲜明、民俗底蕴厚重,为开发具有天津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打造文艺、旅游、餐饮、医疗等各行业的优秀品牌提供了有利条件。天津是国务院命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建城设卫600多年,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津沽文化,在近现代历史进程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拥有众多名人遗迹、风格独特的中西建筑和重大历史事件见证地,可开发利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特别是以戏剧、曲艺为代表的艺术形式异彩纷呈、门类齐全,拥有全国一流的专业院团,文化产品影响广泛。

天津地处京津冀城市群的交汇点和环渤海中心位置,背靠腹地辽阔的“三北”地区,与同属东方文化圈的日本和韩国隔海相望,直面东北亚和正在迅速崛起的亚太经济圈,是中国北方连接亚欧大陆桥的东部起点,海港、空港、铁路、公路网络密集,具有明显区位优势。

近年来,天津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建设了一批文化大项目好项目,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聚集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文化中心等一批重点文化设施落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创造了必备的发展条件。天津教育发达,高等院校、职业教育、社会培训网络健全,为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随着滨海新区进一步开发开放,国家赋予多项先行先试政策,天津文化市场更加开放、多元和活跃,为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浓郁的创新氛围。

(二)经过多年探索和实践,天津出现了一批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企业,为开发天津的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提供了蓝本和范式。这些企业以独特的经营理念、灵活的经营方式,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开发,走出了一条通过发掘百年老作坊、老字号的文化积淀,以品牌推产品,以质量促品牌,使传统技艺优势与品牌创新相结合的路子。[1]

中新药业达仁堂制药厂,以“清宫寿桃丸传统制剂工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关注消费者利益、对产品质量精益求精是这家企业的传统,在这一传统下企业从长远发展出发,自创了一系列节约成本的方法。举例来说,鹿角是达仁堂用量很大的一种原料,但价格昂贵,达仁堂便购地建场,自己养鹿取茸。这样,既坚持了一贯秉承“品位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炮制虽繁,必不敢减人工”的训诫,还有效控制了成本,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和使用效率,形成了集约型生产模式。

驰名中外的天津“狗不理”包子因独特的肉馅和固定的18道褶花的包制方式,被誉为“天津三绝”之首。20世纪80年代初,“狗不理”开始尝试用品牌开展特许连锁经营,1980年第一家特许连锁店在北京开业。2005年集团拍卖其国有产权,进一步将品牌做大做强。在继承传统口味基础上研发了多种口味的包子,还开发形成了自己的速冻食品供应链条。适应国际化发展新模式,打造了“狗不理”中式快餐。截至2008年,在全国餐饮业排行榜中从54位升至18位。

始创于1911年,主营布鞋与服饰的天津老美华,以其优良的材料、精湛的手工技艺和优质服务,赢得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消费者的信赖和赞誉。老美华的经营之道,不仅在于企业“视质量为生命之源,立诚信为事业之基”,还在于其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和独特手工艺技术。2010年5月18日,老美华在天津古文化街筹建了高水准的华夏鞋文化博物馆,将其作为中国民间文化的一个载体,充分发挥制鞋技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优势,在传承与弘扬民族文化的同时,搭建了博物馆与古文化街的商贸文化旅游产业链,为促进天津商贸旅游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三、天津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所面临的问题

(一)产品品种单一,不能适应消费者多层次的需求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在发生着变化:在物质需求得到满足之余,进而更多追求精神领域的充实。比如外地人来天津品尝“狗不理”包子,显然不仅仅是满足口腹之欲,更多看重的是对津味文化的体验。反观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一是产品品种比较单一,市面上适于出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多集中在一些传统技艺类和医药类上,而很多无法以有形方式出售的产品仍处于待开发状态。二是过度追逐商业利益,忽视产品文化内涵的挖掘和保护,在产品开发上搞短期行为、竭泽而渔。三是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虽然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也称得上是本地特色,但却在有选择地反映时代特征,更新和改良产品品种方面重视不够。历史悠久的天津杨柳青木版年画,抓住人们对美好生活和来年兴旺的愿望,不断从生活中汲取灵感,丰富画作的内容,以其广泛的题材、鲜明的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受到了国内外消费者的喜爱。然而,像这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毕竟还不是很多,难于适应消费者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

(二)市场化程度低,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的目标消费群有待进一步开发

在对天津籍受访者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有超过75%的受访者选择在传统小吃、医药、艺术品上消费,而仅有不到12%的受访者愿意在传统音乐、舞蹈以及像天津茶楼这样的民俗休闲场所欣赏曲艺、戏曲。表面看,是因为这些消费形式在大众看来与现代快节奏的生活方式脱节,而深层的原因则是,市场化程度不高,无法将资源与潜在需求进行有效对接。从政府层面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群众认知和参与体验程度不高。文化产业政策不够完善,立法层次低,统计指标体系不健全。此外,行业组织和文化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合作,难以形成合力,建立起政策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从企业和经营者看,缺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市场认可度的准确估量,因而难以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推广方案和市场营销策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供销不对路,有的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原有的文化内涵被冲淡以至消失,有的甚至粗制滥造假冒伪劣,造成市场竞争能力减弱。从专家学者方面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一新课题以及文化体制改革研究滞后,特别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产业化运作缺乏系统而有针对性的研究,分歧较大、认识不一、办法不多。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面临保护和传承的双重困境

随着历史和社会的变迁,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那些社会生活、环境、场景都已不复存在,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日益多元、工作生活的节奏不断加快、审美趣味娱乐方式趋向快餐化,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带来困难。一方面,除了少数理论研究者和文化精英们在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鼓与呼外,远没有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应有的尊重和敬畏感;另一方面,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的知名演员、艺人或传承人大多年事已高,而年轻人对学习和掌握这些技艺缺乏兴趣和热情,认为这些技艺远离现代生活,或担心仅凭某种技艺无法在社会上立足,致使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面临无人愿学、无人可传的尴尬境地。享誉中外的杨柳青年画,曾有过“家家会点染,户户善丹青”的繁盛,如今在整个西青区杨柳青年画画社仅有十几家,能集勾、刻、印、画、裱五项技能于一身的只有霍庆友老先生一人。老一辈艺人越来越少,肯下功夫学刻版的徒弟更少,使这项传统技艺面临着失传的危险。有学者指出,“一个民族,如果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也就不知道自己将向何处去。”人们能用这样的文化自觉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尚需全社会共同努力。

四、天津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开发的对策

(一)大力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在天津消费服务市场中的地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作为天津消费服务市场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集人文性、教育性和经济性于一体的新兴产业,应逐步适应消费服务市场的需求,大力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的地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消费作为旅游消费的一个重要分支,是一种精神文化的消费活动,有着极为深刻的消费文化意蕴。[2]因此,要紧紧把握产品的文化属性及其消费特点,不断丰富产品种类,扩大市场占有率。随着天津市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每年吸引着大批国外及国内其他地区的客源,仅就2011年入境市场来看,全年接待入境旅游者200.44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20.7%。入境游客数量的攀升直接带来的就是对于消费市场多样化的需求,而这种需求在文化市场中尤为突出。我们注意到,近年来,天津旅游业主要客源地的构成分布无明显变化,客源地较为集中,其中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与我国文化传统相近国家的客源占到九成以上,而与我国文化差异较大的欧洲、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的远程市场份额却很小,而这一市场正是天津旅游行业,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经营者需要着力开拓的领域。通过各种方式努力将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性展现在游客面前,使世界人民了解我国历史文化的博大精深和天津民间文化的魅力,满足游客多层次的文化需求。面对目前天津市入境旅游者中商务旅游者比重高于观光休闲旅游者比重的情况,应该在保持商务旅游者人数稳定增长的同时,丰富节庆观光旅游内容,加入更多的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让旅游者及市民最大限度地参与进来,感受天津地方文化。在引导尽可能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入消费服务市场的同时,也要注意处理好经济效益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原貌二者间的关系。为了向消费者展现原汁原味的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广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者、经营者与政府应通力合作,将更多能够代表天津民间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打造成一张张城市名片。

(二)准确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消费者的需求

深入研究消费者行为和心理,就不得不提到植根于中国人价值观念深层的乡土文化。这种文化源于中国广大农村地区,某些宗教及家族文化因素对其有着重要的作用,它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决定了中国在世界历史上几千年经久不衰、长期稳定的社会结构,不被外来文化吞没而融合外来文化。[3]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消费正是这种乡土文化的重要体现,在这个消费过程中,人们或找到文化和精神上的归属,或体验到技术的精妙和艺术的美感,或感受历史的浸洇和文化的熏陶。消费者行为是其消费心理的一种延伸与实现,其结果是使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和结束后感受到愉悦和满足。这种愉悦和满足要基于生产者和经营者对于消费者心理的准确把握,否则,营销计划就会以失败告终。因此一方面应紧紧抓住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文化价值的开发,另一方面应根据不同年龄段、不同文化背景及收入状况的消费者的审美情趣、心理特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及产品进行整合、分类,以公益宣传、展演展示或有奖问答等形式,进行有效的宣传和推介,使具有不同偏好的主体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更多的了解,被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散发的独特艺术气息所感染,进而乐于在这些产品上进行投资。

(三)切实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生产和消费的引导和管理

政府要整合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通过设立“文化遗产日”、建立展览馆或博物馆、举办文化创意大赛等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鼓励民众参与各种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内容的艺术节、比赛或展示,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产品的影响;积极实行政府主导战略,引进市场资本及知识资本,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民众的主体作用,共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制定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规划,指导企业的科学经营,通过培训、教育及社会舆论,规范或限制部门、企业和民众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中短期行为。对于发展势头良好、率先进入产业化阶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解决好过度商业化而导致传统技艺的简约化、粗糙化、趋同化和品质的粗劣化问题。[4]对于大量自给自足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要是帮助解决资金、销售渠道等方面的困难,加强对传承人的认定、保护和培养,为符合条件的提供资金帮助,在工商、税收上提供更优惠的政策,动员社会力量为其提供资金、专业咨询和培训等,为传承人创造宽松有利的发展环境,以增强其竞争实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五、结语

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处理好继承和发展、保护和开发、政府扶持和市场化运作等关系。要把握机遇,扬长避短,整合政府、企业、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者、专家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发展。政府要站在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城市综合实力的高度,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广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者、专家学者要加强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企业要敏锐把握和跟踪市场需求,不断开发出具有浓郁时代气息和鲜明民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如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才能成为真正的朝阳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保护才能走上健康良性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1]赵建永.“津派”文化:天津发展的“文化引擎”[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12-31.

[2]柳思维.现代消费经济学通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6.231.

非遗文化作品范文第9篇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特征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5)传统体育和游艺;(6)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上述概念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外延比较丰富并具有以下特征:第一,非物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通常表现为无形的制作工艺、民俗活动、传统知识、节日文化、传统技能等。这种非物质性增加了界定创作主体的难度。第二,创作的集体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通常存在于特定群体中,由于年代久远,常常难以确定最初创作者,并且由于传承者不断加入创新元素,因此难以将智力成果界定为某个特定个体。第三,创作的延续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口口相传中,传播者不断加入一些新的创意或元素,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一直处于“被创作”的过程中。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

数字化技术能够通过计算机、照相机、扫描仪等设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储存、加工、传输和以数字形式再现,所以通过数字化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图象、文字、声音等形式被固定下来。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分散性和非物质性等特性,因此,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的过程中,有时需要数字化作者对于内容取舍、结构安排等作出选择,凝结着较高的智力成果。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权利界定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创作者的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作品,其保护范围限于表达方式,不延及作品的思想、程序、操作方法、原理等因素。豍根据著作权法的原理,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主要针对它的代表作而言。豎但从前文分析可知,非物质文化遗产通常通过世代相传流传至今,大部分没有形成有形作品,或者即使形成了代表作,对于其他参与创作的主体如何保护,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本文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受著作权法保护,但由于其特殊性,应当通过制定著作权法的特别法,以单行法的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因为《著作权法》第6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创作者应当享有的权利包括:

第一,人身权。(1)署名权,当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确定由某一个民族、村庄、部落创作时,应当保护其署名权;当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确定创作群体时,也应当清楚地表明其渊源及流传的范围等基本信息。(2)修改权,这一权利由创作群体行使,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作具有延续性,一直都将处于被创作的状态之中。(3)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作者通常是一个松散的群体,当发生侵权行为时,容易产生搭便车心理,因此,应当授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行使。(4)发表权,非物质文化遗产随时处于创作中,并且由于口口相传等原因,其创作和发表在时间上往往具有同步性,再创作完成之时即为发表之时,因此,这一权利也应由创作者享有和行使。

第二,财产权。财产权的主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作群体,但应授权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和基金会行使。行使财产权所得的资金由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会按照其设立时所制定的章程代为保管和运用,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认定、保护、传播等工作。财产权的行使方面的内容,详见下文阐述。

(二)数字化作者的权利

数字化技术能够以特定形式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也能够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但随之产生的问题是如何界定相关主体的权利并对其进行保护。本文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作者受到什么程度的保护,与其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相关。

1.数字化作品具有独创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与普通作品的数字化不同,后者通常只对原有作品进行数字化转换,这一过程由机器完成,基本没有独创性。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没有固定的形式,数字化作者在选材、摄影、录音录像过程中,凝结了较多的智力成果。不同的数字化作者对同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其结果可能完全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如果数字化作者经数字化所形成的作品达到“独创性”这一标准,就应当享有著作权法规定的权利。

2.数字化作品不具有独创性

如果数字化作品仅对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简单复制和再现,不具有独创性,则可以通过邻接权进行保护。邻接权保护的是一种再现、复制和传播他人作品的劳动,数字化作者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特定的形式固定下来,并通过数字技术进行传播,属于作品的传播行为。虽然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只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但邻接权是一个发展的概念,随着时代和新技术的发展,其外延可以随之扩大,19世纪末20世纪初,录音录像和无线电传播技术的发展导致了邻接权的产生,当今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产生了一种新的作品传播方式,那么这些传播者的权利也应得到保护。笔者认为,应当在邻接权中增加一类——“数字化作者权”,以保护没有产生独创性作品的数字化作者的权利。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集体管理制度

(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集体管理制度的理由及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作者是无名的或者是归属于一个民族或一个区域居民,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属于这一群体所有,群体中的任何人都可主张权利,但任何人又无权单独享有权利。权利主体的群体性、不确定性使得权利的行使难以获得有力的保障。豏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作品的创作群体不宜作为法律上的权利主体主张权利,况且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主体不明确,因此,有必要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代表特定群体行使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可以在保证权利主体利益的前提下,满足公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同时,由于群体的具体成员众多且难以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取得的许可使用费不可能像其他著作权协会一样扣除必要的管理费后返还给权利人。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会,可以保证许可使用费用于实现保护目的。特定群体为保护、丰富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需要,可向基金会提出申请,基金会对于符合章程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准许,拨付必要的资金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和基金会职能划分

“我国早在1992年即成立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1998年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成立后,国家版权局又多次指示并帮助组建文字、摄影、美术作品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从目前的趋势看,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是采用多种协会体制的。”豐“我国已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华版权总公司。在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法律上是一个社会团体法人,其以法人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豑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笔者认为集体管理制度可以达到对非物质维护遗产的保护和合理使用双重目的:即在我国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行使集体管理权,其下设“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会”这一财团法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等工作统筹安排资金。

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的职能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的职能主要包括:(1)组织开展调查、收集工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理、分类、登记建档,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资料;(2)代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定群体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使用人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并收取许可使用费。(3)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会章程,规定该基金会的宗旨、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以及章程修改等内容。(4)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许可使用收入,在扣除必要的管理费用后,以捐赠的方式注入基金会。(5)保护特定群体的署名权,禁止伤害群体感情和尊严的、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等人格权的行为。当上述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讼。(6)开展其他社会活动。

2.“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会”的职能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会”的职责主要包括:(1)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保护提供资金支持;(2)基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3)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提供资金支持;(4)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提供资金支持;(5)对其他符合基金会章程的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制度与传统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区别

第一,性质不同。传统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性质为非营利性的民间自治组织,非官方性意味着不得强迫著作权人加入集体管理组织。同时,及时著作权人已经自愿加入,仍然有退出的自由。豒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特定民族或区域群体的财富,更关系到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权利的取得不需要经过事实上的创作群体授权,国家以保护和发展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目的,通过立法授权协会和基金会行使权利。与其负担的职能相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体管理组织具有官方色彩。

第二,维护利益的侧重点不同。传统的著作权管理组织重在维护某一类著作权权利人的利益,其在扣除必要的管理费用后将所获得的收益返还给著作权人,这种利益一般为私人利益。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制度不仅维护特定权利群体的人身性权利,更在于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丰富,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属性较为明显。

第三,机构设置不同。传统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一般设置协会,以自己的名义依据权利人的授权行使相应的财产权,并在协会内部设置相应的办公机构。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制度则不仅设置管理协会,而且由协会这一社会团体法人捐赠财产设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会”这一财团法人,以实现保护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

非遗文化作品范文第10篇

关键词:保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商品

一、保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传统手工技艺、民俗、传统医药等十类。

(二)保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

保定是历史文化名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量丰富,种类齐全、品质高、分布广,开发潜力大。截至2013年12月,保定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2项,其中民间音乐3项、民间舞蹈2项、传统戏剧3项、民间美术1项、传统手工技艺2项、民俗1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5项,其中民间文学1项、民间音乐9项、民间舞蹈、传统戏剧6项、曲艺1项、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2项、传统手工技艺8项、民俗2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90项,其中民间文学6项、民间音乐35项、民间舞蹈14项、传统戏剧15项、曲艺3项、杂技与竞技28项、民间美术13项、传统手工技艺61项、民俗9项、传统医药6项。

二、保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商品开发的意义

(一)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商品开发是是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方式。在保护这些项目本真性和核心技艺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利用,不仅可以为保护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而且可以在市场环境中更好的推动这些项目的传承发展,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发展,增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和活力,既传承了文化,充分发挥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有利于保定市文化名城形象推广

区域旅游商品往往肩负着历史文化传承的使命,是旅游目的地形象的有效传播媒介和城市的名片。合理开发保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性项目,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优势,开发特色鲜明的旅游商品,传播保定深厚的历史文化。

(三)有利于优化保定市旅游产业结构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商品开发有利于优化保定市旅游产业结构,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近年来保定市旅游业发展迅速,但是与旅行社、景区景点良好发展不匹配的是旅游商品单一、缺少文化内涵、粗制滥造。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旅游商品开发将极大丰富旅游商品文化内涵、促进旅游商品的多样化。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商品还能优化和完善产、供、销的商业链条,优化旅游产业结构。

(四)有利于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群众的收入

随着越来越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被纳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单单依靠政府资金支持已经不能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因此,在保证科学合理的利用非物质文化开发前提下旅游商品,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商品化能增加遗产继承人的收入,更好的实现文化传承。

三、保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策略

(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基础,市场为导向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商品开发,一方面要注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一方面要结合市场需求。以保定安新舞狮为例,由于受人员、地域、时间等限制,开发受到一定限制。要打破这种限制,可以录制表演光盘,拍摄影集,出版相关图册,制作精美的舞狮雕塑,开发舞狮表演模型和玩具,与当地芦苇画结合等等。

(二)整合资源,注重有序开发

目前,保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商品开发较为成熟的包括刘伶醉酒、曲阳石雕、易水砚、安新芦苇画等,商品推广渠道通畅、品牌效果良好、产业规模较大。但是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开发到位。有必要对保定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整合分类,分期有重点的进行开发。

(三)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商品产业链条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商品开发纳入完整的产业链条能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初始创作,包括遗产继承人、通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最初始的产品设计和创作。通过举办文化节、展览会等进行商品的展示和销售。与旅游商品生产商进行合作,开发相关的衍生品。通过多种渠道,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市场,如景区、专卖店、零售店、网站、博览会、展销会等。

(四)建立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进行实现一区一品

非遗生产性保护,是在保护的前提和基础上进行合理利用,以推动非遗更好地融入当代、融入大众、融入生活。但是,非遗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当地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基础,所以建议在非遗发源地就地建立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进行生产和开发,保证非遗的文化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实现一区一品。

四、注意问题

(一)保护与传承是重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瑰宝,进行非遗旅游商品开发的首要目的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传承,在旅游商品开发过程中一定要避免过度商业化、庸俗化、功利化,要坚持把保护和传承放在首位。

(二)各参与主体相互配合与协调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商品化过程中,政府、居民、企业和遗产继承人构成了影响其传承与延续的参与主体。政府作为管理者和协调者,当地居民作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和规划中不可忽视的力量,企业是非遗旅游商品开发过程中的重要主体,遗产继承单位和个人是遗产文化的中坚力量。(作者单位:河北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段忠贤,金颖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J].贵州学院学报,2009(1).

[2]康保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2012)[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3]佘署初.金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商品开发[J].长江大学学报,2012(2).

[4]苑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研究[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