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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防溺水教育范文精选

儿童防溺水教育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安全监管,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切实有效的减少和预防此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街范围内青少年儿童人身安全,为我街中小学校安全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构建“和谐”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不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溺水事故为目标,以居住小区周边水域为重点,全面排查溺水事故隐患点,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内容和责任单位

(一)成立组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特成立街道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见附件1。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设置警示标志

1.工作内容:开展全街水域情况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立即整改,提供全街水域分布及相关资料;在可能涉及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沟塘渠坝等危险地段进行巡查,设置警示标识。

2.责任单位:各社区、各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发展办

3.时间要求:6月15日前完成

(三)以“珍爱生命、防止溺水”为主题,深入开展“十个一”活动

1.工作内容:协助中小学校以“珍爱生命、防止溺水”为主题,深入开展“十个一”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即上一堂专题教育课、开展一次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出一期防溺水为主题内容的黑板报、举行一次主题班队会活动、根据本校实际举办一项竞赛活动(如手抄报、征文、演讲)、布置一次防溺水家庭作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建立课前课后安全提醒及每日放学前安全提醒制度。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预防溺水工作,确保师生、家长受到教育,更加重视防溺水工作。

2.责任单位:文教卫体办、各社区、各股份经济合作社

3.时间要求:7月6日前完成

(四)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护互救能力

1.工作内容: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少年儿童防溺水意识,增强自护互救能力;在全街妇联组织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重点面向广大母亲、儿童开展系列活动,尤其面向留守儿童及外来务工子女开展教育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关工委组织优势,组织“五老”等多方力量,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街道团工委要精准摸排防溺水重点青少年群体,对农村留守儿童、破损家庭(单亲家庭等)子女、孤儿、特殊家庭(云贵川婚、精神病患者等)子女等重点青少年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充分利用团组织活动场所和平台,开展安全自护主题教育活动;同时各社区结合暑期青少年“三结合”活动,要举办各类活动,丰富孩子们暑期生活;要面向广大职工开展防止青少年儿童溺水及相关知识教育,增强广大成人自身及对子女的教育管理工作。

2.责任单位:群团办、妇联、关工委、团工委、各社区、各股份经济合作社

3.时间要求:6月5日至暑假前完成

(五)开展施工场所隐患排查,设置警示标志

1.工作内容:在全街各施工场所,做好施工坑塘巡查备案及危险标识管理,同时面向广大务工人员,做好暑期在本街生活、学习子女的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责任单位:建设办、各社区、各股份经济合作社

3.时间要求:6月5日至暑假前完成

(六)开展“防溺水”专项检查

1.工作内容:对各社区开展青少年儿童防溺水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各社区责任单位要有专项巡查记录。

2.责任单位:文教卫体办、安监站、各社区、各股份经济合作社

3.时间要求:7月20日前完成

(七)建立“防溺水”巡查制度

1.工作内容:各社区安排专人对辖区内塘口进行巡查,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上报,确保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责任单位:各社区、各股份经济合作社

儿童防溺水教育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学生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建立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青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凤台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含经济开发区,下同)、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经信委、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并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参照县里做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职责

(一)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领导指示精神。

(二)听取并通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关于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情况。

(三)研究、协调解决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

(四)督促、检查、指导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全县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在溺水易发时期,刊登播放预防溺水公益广告,引导新闻媒体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规范稿件送审程序。

(二)县教育局:加强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研究,及时预警和部署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督促指导各学校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教育工作。

(三)县安监局: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情况。

(四)县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五)县民政局:指导村(居)委会发挥熟悉当地情况的作用,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落实水域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进行排查登记,在水边设立警示标牌,并建立水域巡查制度。

(六)县交运局:加强对道路、桥梁等施工生产过程的监管,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要求施工单位设立警示标牌。

(七)县水利局:督促水利部门和水工程管理单位在其管辖范围内,对发生溺水事件可能性较大的区域,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八)县卫生局: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九)县气象局:通过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及时高温、暴雨天气预报,向社会预警。

(十)县经信委:在高温、多雨等溺水事故易发期,配合有关部门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渠道及时向社会预警。

(十一)团县委: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

(十二)县妇联、县关工委: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各类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家庭,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作用,开展丰富多彩活动,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

(十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水域隐患排查,设立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志牌,实行包保责任制,落实管理职责;督促乡镇村(居)委会与学校进行沟通,落实安全工作职责,针对学生因毕业或放假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好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乡镇村干部作用,成立村级救护队,加强协调配合,逐项落实防范措施。

工作机制

(一)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根据需要或县领导指示可临时召集会议。

(二)会议议定事项由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儿童防溺水教育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以确保我区不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为目标,切实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双凤开发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办副主任、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副组长:(工委副书记)、(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工委委员、安管局局长),成员:(社管局局长)、(社管局副局长)(双凤中心校校长)、(阿奎利亚学校校长)、(凤霞社居委书记)、(凤梅社居委书记)、(徐桥社居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管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为副主任,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三、具体措施

1、高度重视

相关责任部门、各社居委、各学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感,针对暑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的特点,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暑期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避免我区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

2、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广泛开展以溺水防范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广大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宣传教育的知晓率和覆盖面。社居委在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河边、湖边、水塘边等地点要设立警示标志;学校要将《告广大家长的一封信》分发到户,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

3、建立联防联动机制

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要切实加强学校、家长、社区的联系,社居委、学校、家长三方联动,共同做好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预防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管理责任,确定专人值守,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组织实施抢救。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对上一阶段工作做出总结,补缺补差,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做出部署。

儿童防溺水教育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以更强烈的责任心、更严谨的作风、更大的力度抓好防溺水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坚决有效遏制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把维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强烈的责任心、更严谨的作风、更大的力度抓好防溺水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坚决有效遏制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镇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由镇辖各中小学校、镇派出所、镇建设办、镇经济发展办、镇公路站、镇水利站、镇文化站、镇卫生院、镇卫健办、镇安监站、镇创建办、镇党政办、镇工会、镇妇联、镇关工委、镇团委、各村(居)委会组成;各单位、各部门、各村委会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并确定其为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团委,负责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1.镇各中小学校:按照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研究,及时预警和部署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

2.镇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及时组织溺水事故救援,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3.镇建设办、镇经济发展办:加强对镇域内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和备案,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建立安全巡查制度。要求企业对该企业务工人员,就暑期在镇子女的防溺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4.镇公路站:加强对道路、桥梁施工过程的监管,在工程建设期间,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5.镇水利站:督促指导各村落实水域管理责任,组织各村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并设立醒目警示标志,督促各村建立水域巡查制度。加强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及时高温、暴雨天气预报,并在每天气象预报中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进行警示,利用气象宣传栏开展管理工作。

6.镇文化站:要通过免费开放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场所等,丰富青少年儿童的暑期生活,减少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发生涉水行为。联合相关单位加强游泳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对不具备相应条件从事游泳经营活动的场所依法进行处罚,切实保障参加游泳活动的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7.镇卫生院、卫健办、文教办: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8.镇安监站: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纳入各村及相关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依法组织、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9.镇创建办:加强峨岭、街道管理,对街道附近的内沟河等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并建立安全巡查制度。

10.镇党政办:组织协调并与全县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就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对接,指导各村、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加强防溺水宣传工作,在溺水易发时期,加大宣传力度。邀请新闻媒体坚持正面宣传,做好舆跟踪,规范稿件送审程序。

11.镇工会、镇妇联、镇关工委: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儿童教育和关爱活动,高度关注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积极与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家庭进行联系、沟通,不断丰富青少年儿童,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的课余文化生活,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儿童成长环境。

12.镇团委: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及安全自护教育活动。

13.各村(居)委会:制定本村辖区范围内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和细则,对重点水域进行安排。全面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村、各责任单位要完善和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防溺水工作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反馈、通报并整改。各村要成立防溺水专门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舆论宣传。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防溺水工作要有创新、有突破、有实效。各中小学校、各村(居)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按要求将防溺水等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县教育局的要求,加强培养学生防溺水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整治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

儿童防溺水教育范文第5篇

关键词:流动儿童;溺水;预防;处置

一、流动儿童溺亡事故的特点

根据接报情况统计,2012年1月至2014年8月,张家港市共发生16周岁(含本数)以下儿童溺水死亡事故29起,死亡32人,其中流动儿童占绝大多数,共发生21起,死亡24人,死亡人数占比75%。流动儿童溺水死亡事故主要呈现出以下四个方面特点:

1.从年龄结构来看,大多偏小。在溺水死亡的流动儿童中,5周岁以下的有11人,占比45.8%;6至9周岁的有6人,占比25%;10至18周岁的有7人,占比29.2%。其中,年龄最小的仅有2周岁,其次7人为3至4周岁的低龄儿童。

2.从事发状态来看,不慎落水溺亡占绝大多数。溺亡的24名流动儿童中,有16人系在河边、井边或池塘边玩耍时不慎落水溺亡,占比66.7%;有5人系在河里、池塘嬉戏或不谙水性、或体力不支导致溺亡;有3人系为营救他人,因缺乏必要的常识和技能而溺亡。

3.从事发区域来看,农村发案比市区要多。21起流动儿童溺亡事故中,有14起发生农村地区,占比66.7%,在市区发生的仅有7起,且有6起发生在东莱、晨阳、乘航、城西等城乡结合部。这与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的河流、池塘、水井较多有直接关系。

4.从善后处置来看,易引发不稳定事端。21起流动儿童溺亡事故中,有7起在事故善后处置时引发了不稳定事端,占比33.3%。值得注意的是,在引发涉稳事端的溺亡事故中,仅有2起发生在自家附近河边,其余5起均发生在厂企、单位附近河道、池塘边。

二、流动儿童溺亡事故多发的原因

1.监护义务履行不到位。据分析,流动儿童溺亡事故中,近70%是因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不到位而导致。一方面,流动儿童的父母在我市大都是厂企工人、小商小贩,家庭中重养轻教、重养轻管现象较为普遍,父母对子女教育监护管理并不重视,侥幸心理严重,自认为不会发生安全事故。另一方面,流动人员家庭中一般都有2至3名流动儿童,因忙于生计,父母双亲常在外务工,而将子女的监护义务交由其他亲友、家中年长子女代为履行,而监护人往往受精力、能力以及责任心方面的限制,不能很好履行监护义务。基于以上两方面原因,流动儿童基本上处于无监护的“散养”状态,尤其是年龄较小的流动儿童,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2.自我保护意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家庭、学校两方面对流动儿童安全教育不够,导致其自身保护意识淡薄。家庭教育上,流动儿童的监护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有的甚至是文盲或半文盲,疏于与子女的沟通交流,重视对子女的生活照顾,轻视对子女人身保护的安全教育,导致流动儿童不清楚潜存危险的场所和区域,也不知道一旦遇到危急情况如何开展自救互救。学校教育上,由于教学任务繁重,学生安全教育仅仅停留在一两堂课程上,缺乏长期系统的学习以及必要的实际演练。此外,流动儿童在学校学生中占比较少,学校对这类特殊群体的教育重视不够,以至于仅有的安全教育也无法真正起到有效作用。

3.基础防护设施不到位。戏水是儿童的天性,尤其对家庭条件并不富裕的流动儿童,他们大多数喜欢在河边、池塘边嬉戏玩耍。人防上,在一些景点、公园的河道边、池塘旁,有的没有安排相应人员开展水面巡查工作,有的巡查人员没有认真履职,没有开展提醒教育劝导工作,导致流动儿童在景点公园游玩时溺水身亡。物防上,一些乡镇在流动儿童集中居住区的河道、池塘周围,没有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防护栅栏等物防设施,尤其是流动儿童常去的水塘河道等重点区域,不按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造成了同一地点、同类地点多次发生流动儿童溺亡事故。

三、预防和处置流动儿童溺亡事故的对策建议

政府应充分认识到溺亡事故在流动儿童安全事故中的突出性和严峻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流动儿童溺亡事故防范处置工作。

1.深入有效宣传,增强监护责任。持续加强对监护人的宣传教育,是有效减少流动儿童,尤其是幼童溺亡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针对监护人防范意识淡薄的实际,要将宣传工作与流动人员登记办证、“走访送”活动等公安业务有机结合,常态化、长期性开展防范宣传工作,使之逐渐成为流动人员管理工作的一项常规内容,特别是在工作中发现可能引发溺水事故的流动儿童家庭,要重点宣传教育,不断加强监护人的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针对监护人多在外务工的实际,要加大社会面上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深入建筑工地、批发零售等外来人员集中务工的场所行业,采用现场咨询、发放图册、设置专栏等方式面对面、手把手地对流动儿童父母进行宣传,不断增强宣传力度。针对监护人文化程度不高的实际,要以图片、视频等群众感兴趣、易接受的形式,突出流动儿童教育、安全隐患自查、溺水事故急救为主要内容,注重宣传的实际效果,真正让监护人记得牢、防得住。

2.紧抓学校教育。要制度化开展防溺水警示教育专题讲座活动,突出如何识别险情、遇险逃生、自救互救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警惕性和自觉性,增强学生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另一方面,要联合教育部门将防溺水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当中,在继续加强课堂教育的同时,进一步丰富授课形式,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切实提高学生自防意识。此外,要充分利用学校这一防范主阵地,督促提醒学校在溺水事故高发季节、时段,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送达《致家长的一封信》以及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提高每一名流动儿童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

3.积极迅速施救,主动配合化解。一方面,对发生流动儿童溺水事故的,要坚持依法规范、迅速高效的原则开展施救,坚决防止因工作方式方法不当扩大危害、引发不满。应急准备上,要在出警车辆上事先配备救生圈、救生衣、喊话器、安全绳、强光手电等救援设备,确保一旦接报事故警情,能够快速有效处置。接报警情后,要在掌握落水时间、地点、人数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立即赶往现场,同时通知消防、医疗等部门到场处置,绝不能迟缓拖沓、贻误救援。现场处置时,无论溺水儿童落水的时间长或短,到场警力必须积极采取措施施救,有救护能力的,要在采取保护措施后迅速入水营救;无救护能力的,要组织发动现场有救护能力的群众参与营救。另一方面,对可能引发不安定事端的流动儿童溺亡事故,尤其是发生在单位厂企、公园景点内的,要提前开展稳控疏导工作,在查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认真听取有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等手段,依法合理予以解决,力争化解问题在早在小,防止事态扩大升级。要善于从见义勇为、生活救助等方面,积极为事故家庭争取相应的救济补偿,帮助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儿童防溺水教育范文第6篇

近日,外地连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多人同时溺亡事故,教训惨痛,教育部为此发出紧急通报,对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当前,正值暑期来临,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为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现通知如下:

进一步落实监护责任

青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教育青少年儿童不在水边嬉戏玩耍、不在无监护陪伴情况下游泳,预防溺水事故发生。乡教育部门(中心校、中小学、幼儿园)、各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开展一次家访活动,将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及时告知到位,要求未成年人监护人对履行法律规定的监护责任作出承诺。

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乡宣传部门要通过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及预防溺水安全知识,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各村要将乡政府统一制发的“尽到法定监护人责任,防止未成年人溺水”横幅(每村一幅),悬挂在显著位置。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集中开展系列教育宣传活动,印发告家长一封信,组织教职员工对每一位学生进行一次家访;做到上、下午最后一节课利用1-2分钟时间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暑假放假前上不少于两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开展主题班(队)会,布置预防溺水教育作业,印发游泳安全宣传册,努力扩大宣传教育的知晓率、到位率。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组织和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的作用,在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开展丰富多彩活动的同时,积极加强安全教育。

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

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遵循溺水防控规律,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全面排查隐患,特别是宣传教育、安全设施、工作机制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隐患,整改到位,堵塞漏洞。加强对水塘、水库、取水坑、河道等水域安全隐患排查,乡政府、各行政村按水域权属设立警示标志,对尚未设立警示标志或警示标志不醒目的,要立即完善,落实责任,并切实加强水域管理和日常巡查。乡党委、政府要督促村委会与当地学校在节假日前进行一次沟通,将放假期间安全工作要求和各方职责进行对接,突出抓好中考、小升初考试毕业离校后以及暑期等节假日离校后学生教育,加强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管理,落实监管责任。派出所要协调组织力量在重点区域加强巡查。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儿童防溺水教育范文第7篇

溺水事故已成为14岁以下儿童因意外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估计,我国18岁以下流动儿童数量已达3800万,且在持续增长。湖南省儿童医院急救专家祝益民介绍,在我国,意外伤害占儿童死亡原因总数的26%以上,溺水事故已成为14岁以下儿童因意外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据了解,今年以来的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多发生在小学生和初中生中,男生居多。

留守儿童安全教育不可忽视 溺水找不到年轻人救援

5月6日,距江西宜春市区80余公里的一个小山村,李细秀老人在外玩耍的5个孙子孙女在水塘溺亡,只有最小的孙子生还。出事时,李细秀曾急忙向村里人求救,但是却没有找到1个能下水救人的年轻人。因为在这个季节,年轻人都出门打工去了。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走进城市打工,很多农村中小学生成为“留守儿童”,疏于监管,导致事故频发;农村缺少必要的纳凉设施,农村没有专门的游泳馆,一些中小学生就选择到池塘、水库等地方嬉水纳凉。同时,部分农村中小学师生安全意识淡薄、学校安全管理存在明显漏洞,导致事故频发。

防儿童溺水是全社会的责任 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合力防范

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加强对学生在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学生安全工作仅凭学校教育,力量有限。杭州余杭某中学的一位老师说:“学生在学校有老师管,但是在寒暑假,家长没时间管、学校又管不到,于是就出现节假日学生安全事故多于平时的现象。

首先,政府和各级领导要重视溺水预防工作,搭建社会网络。针对全人群(社区居民、职工、学校师生)坚持开展溺水预防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充分开发资源,以倡导、协调、改善等方式让社会各部门积极参与到儿童、青少年的溺水预防工作中来。如卫生主管部门应鼓励多学科合作开展溺水干预措施的研究,不断提高溺水预防的工作水平。湖南省儿童医院危重病医学教授胥志跃建议,野外游泳场所应当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安全设施保障。政府适当增加供放假学生选择的运动场所、降低运动场所收费,为学生提供进行安全锻炼的场所。

其次,学校应进一步突出强化安全教育。一是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开设安全教育课,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行防溺水专项安全教育。二是针对性地在学校开设安全知识教育讲座,比如溺水事故发生区域多在农村,可在农村学校开设夏季防溺水安全知识讲座。医生可与学校、社区联动,讲授并现场演示急救常识。三是各校对校园及周边池塘、水库、河流、水溪等水域进行全面拉网式彻底排查摸底,在“高危区域”安放统一制作的“防溺水安全警示牌”。同时,在各村聘请退休老教师和水库、池塘管理人员为防溺水义务监督员,进行巡逻监护,随时掌控学生校外安全状态,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第三,努力筑牢家庭防线。为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伤害,家长应熟悉儿童发生溺水、骨折、烫伤等意外事故的简单处置方法。专家认为,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肩负安全教育责任,安全教育并非一味采取堵的方式,还应考虑孩子成长中的心理需求,建议家长在节假日、周末多带孩子参加活动。针对当前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专家建议,在外务工父母在关心子女生活学习的同时,要及时掌握孩子的思想动态,将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沟通中。

第四,安全教育应着力培养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一些校长反映,现在很多学生不会用投币电话和IC卡电话,碰到紧急情况束手无策。家长和学校应该给学生“突击”培训一下基本的自救知识,让学生记住一些常用的急救和报警电话,教给学生公用电话的使用方法等。

【链接】各国如何保证学生暑假安全

美国:重视户外安全教育

暑假来临,许多家长会将孩子送进夏令营。夏令营的老师会事先提醒孩子们种种安全注意事项。为了防患于未然,家长们还必须签一份紧急情况处理授权书,委托夏令营组织方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作出及时处理,保障孩子的利益。为此,家长必须填写孩子的详细资料,包括血型、病历、过敏史等等,还要留下最少3个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在有问题时及时沟通。

日本:多数学校组织各种兴趣班

日本一些地方政府在中小学和幼儿园安装了和警察署相连的紧急报警装置。在暑假,日本绝大多数学校都会组织各种兴趣培养班,如化学实验室、游泳学习班甚至教孩子学习制作各种菜肴的料理教室等。一些学校还会组织孩子们参加各种野外体验活动,爬山、摘野菜、生篝火,让孩子们和自然充分接触,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瑞士:与家长一起加强安全教育

儿童防溺水教育范文第8篇

【关键词】儿童意外死亡;监测;分析

664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6-3528-01

儿童意外死亡在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已列在死亡原因的首位。为了解玉溪市0-4岁儿童意外死亡的特点,以便进行有效的干预,现将2008――2012年0-4岁儿童意外死亡监测情况进行分析。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玉溪市(一区八县)2008――2012年连续5年上报市妇幼保健院的死亡报告卡及相关报表。

1.2方法根据《中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玉溪市0-4岁儿童死亡监测实施细则》,通过玉溪市三级保健网收集审核报表及个案死亡报告卡;死因诊断和死因分类按国际疾病分类(ICD-10)标准进行。

1.3质控措施每年各级定期与计生委、公安部门及各乡镇派出所有关资料核对,进行质量控制,以确保其准确性。县(区)级妇幼保健院每半年召开一次儿童死亡评审会。

2结果

2.1一般情况全市2008――2012年监测平均活产数106442人,0-4岁儿童死亡1258人,死亡率为11.82‰;其中220人为意外所致,意外死亡占总死亡人数的17.49%。

2.2儿童意外死亡的死因构成0-4岁儿童意外死亡的前3位死因依次为意外窒息、溺水、交通意外。其构成比分别为36.82%、30.91%、15.91%。其次是其他意外和意外中毒,分别占12.72%和4.09%。

2.3不同地区0-4岁儿童意外死亡的一般情况和死因构成玉溪市位于云南省中部,所辖区域一区八县,分坝区县、半山区县和山区县。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状况及妇幼卫生服务情况坝区县最佳,其次是半山区县,最差为山区县。其意外死亡率分别为10.91%、23.64%、19.85%。

坝区的前3位死因为溺水(33.96%)、意外窒息(24.53%)、交通意外(19.81%);半山区的前3位死因意外窒息(40.00%)、溺水(35.38%)、交通意外(12.31%);山区的前3位死因为意外窒息(44.90%),其他意外(20.41%),溺水(18.37%)。

3讨论

3.1意外伤害是0-4岁儿童的主要原因儿童意外死亡是我市0-4岁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5年间在儿童死亡原因中始终占第1、2位。意外窒息为我市0-4岁儿童意外死亡的第1位原因,其次为溺水和交通意外。这与家长对儿童看守不到位,儿童好奇心强,对事物的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差有关。而交通意外的发生与近年来经济飞速发展,交通车辆增多,安全防范措施未跟上以及家长对儿童的监护能力不足等因素有关。对意外伤害进行干预应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提高预防技术,利用育儿学校,托幼机构,家中等场所进行安全教育及意外事故现场抢救知识的普及,加强家长对儿童的监护,培养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以避免儿童受到意外伤害死亡。

3.20-4岁儿童的意外死亡不同的地区采取不同的重点防范措施坝区的前3位死因为溺水、意外窒息、交通意外,半山区的前3位死因为意外窒息、溺水、交通意外,山区的前3位死因为意外窒息、其他意外、溺水。坝区和半山区的经济和交通相对发达,应重点加强社会各界对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儿童在游泳,水中娱乐及近水玩耍时的安全意识,提高家长对儿童的监护意识。山区的经济和交通相对落后,应重点加强各种不同意外的防范措施,加强家长对儿童在野外的监护,培养儿童在外各种情况的自我保护意识。

3.3开展健康教育,加强社区服务利用妇幼卫生项目,社区卫生服务及妇幼保健的管理特点等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深入到村、市,把卫生保健知识及儿童意外伤害的防范知识,普及到位。

3.4加强对基层卫生人员的相关知识培训特别是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在宣传技巧、医疗救治、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各方面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儿童意外死亡的监测,逐渐完善意外死亡监测网,以期有效地减少儿童意外死亡,特别是意外窒息、溺水交通意外,从而降低玉溪市0-4岁儿童意外死亡率。

参考文献

儿童防溺水教育范文第9篇

一日之内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震惊。这还仅仅只是媒体曝光数字。据悉,我国每年因溺水意外死亡的人数仅次于交通事故,数以万计,而溺水者中大多是未成年人。儿童意外死亡原因中,溺水已明显超过交通事故,成为危害儿童的第一杀手。儿童溺水事件又绝大部分发生在夏季(约占全年的八成),因而在当下这个季节,加强溺水事件的防范显得格外重要。

鲜活逝去的生命,刺痛人心,这样的悲剧不能再发生了。少年儿童自制力差,风险意识不足,因此很难简单地将责任归咎于哪一方,也不能寄希望于仅靠某一方的努力就能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如果学校的安全教育确实起了作用,如果家长们的叮嘱确实让孩子们意识到了危险,如果危险地段有足够的警示标志提醒孩子,如果事故发生时有足够的救援力量和救生设备,如果孩子有安全可靠的地方去消暑……类似事故只要有一个如果能成立,悲剧或许就会减少很多。

从近期发生的溺水事件来说,虽然多有偶然性,但大都是可以防范的。留守儿童如果有其他家人或是家长的有力看管,一些悲剧就可避免;现在的学校普遍在加强素质教育,如果体育课上有游泳技能训练,溺水事故或许也可以大大降低:如果孩子们不仅会游泳还懂得如何救人,情况也会改变——不少孩子溺亡的事例告诉我们,如何让孩子们学会正确的自救和救人方法极其重要。

尤其是在方台镇的这起事件中,几位同学在紧急情况下团结救人,但是引发了更多落水,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在出现溺水突发事件时,首先要冷静,选择最佳方式营救,最好的方式是投入木板、救生圈、长杆等,让落水者攀扶上岸。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再选择下水救人和搭人链。显然,这些孩子们都不知道这些。然而,学校和家长们则有责任让孩子们知道。这些基本生存技能教育及实战演练,无疑是学校安全教育中的薄弱环节。

一些发达国家都把游泳纳入中小学体育的必修课程,使孩子们都能够掌握游泳的基本技能和救生知识。当然,中国很多地方并不具备开设游泳课程的条件,但是,即便如此,学校也应尽力让学生掌握基础的救生知识。

相关人士指出,儿童溺水事故频发给社会敲响了警钟,建议进一步完善监护和教育体系,编制一张儿童健康成长的“安全网”。

首先,努力筑牢家庭防线。专家认为,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肩负安全教育责任,安全教育并非一味采取堵的方式,还应考虑孩子成长中的心理需求,建议家长在节假日、周末多带孩子参加活动。

针对当前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专家建议,在外务工父母在关心子女生活学习的同时,要及时掌握孩子的思想动态,将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沟通中。

其次,学校应进一步突出强化安全教育。广西博白县黄凌镇初级中学校长唐辉林说,学校每学期会开设一些安全教育讲座,并定期举办演练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

专家表示,应有针对性地在学校开设安全知识教育讲座,比如溺水事故发生区域多在农村,可在农村学校开设夏季防溺水安全知识讲座。医生可与学校、社区联动,讲授并现场演示急救常识。为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伤害,家长应熟悉儿童发生溺水、骨折、烫伤等意外事故的简单处置方法。

儿童防溺水教育范文第10篇

暑假临近,又进入了溺水事件的高发期。国际性非盈利调查组织在“全球儿童安全网络-中国”的《2000年-2005年中国儿童意外溺水状况》的报告中称,中国儿童发生的意外事故中,溺水约占60%,每年约有三万名中国儿童死于溺水事故,其中农村儿童是城市儿童的五倍。近年来,农村学生溺水事故更是有增无减,年年频发,而且大多数为农村留守儿童,每年触目惊心的学生溺水伤亡数字一次又一次地向人们敲响了悲剧的警钟!

农村中小学生假期溺水伤亡事故缘何接二连三地发生?原因自是林林总总不必细说。笔者认为,要杜绝学生溺水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不能“雷声大,雨点小”,政府和教育部门、学校、家长要积极配合,狠抓落实。

率先垂范。各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在下发各种事故预防管理办法、学生安全教育通知要求学校令行禁止的同时,也应该极力做好农村和城市近郊河流、池塘、水坝等的管理工作,加强学校和农村周边的环境管理工作,努力为学生创设一个安全可靠的社会大环境,而不应仅限于喊口号、下命令,要积极做好榜样示范作用。

变被动为主动。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不能仅仅依靠上级文件的指示或是等学生出了溺水安全事故以后才开始急于寻求解决的办法,而是要积极主动想方设法采取各种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其一,学校应停止对学生安全的“说教”教育。单纯的“说教”,学生经常是“左耳朵进,右耳多出”,没有真正从内心重视起来,结果收效甚微。因此,学校可以组织播放一些溺水事故的真实纪录片,让学生深切地感受到生命的脆弱,刺激他们想了解安全基本知识及自救常识的欲望。其二,责任到人,责任到班。学校应严格要求每个班级的班主任加强各班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将每个班的安全教育工作跟教师责任书挂钩,提高教师的紧迫感和重视度。其三,要加强同家长的联系,密切关注学生的动向,增强家长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意识。

加强监护人的安全教育意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民背井离乡外出谋生,他们将孩子留给家中的老人照看或寄养于他人。然而村里的老人一般都文化程度较低、教育观念陈旧,他们只希望孙子能够吃饱穿暖健康成长,而缺乏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意识。因此,学校可以委派专门的工作人员给老人讲授基本的安全教育常识,增强他们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和责任意识。此外,社区或村委会也可以运用各种方式加大溺水安全教育知识的宣传,组织专门的人员给留守人群普及溺水安全常识,提高他们对孩子安全教育的重视度,共同为学生的安全教育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