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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摊经济创业范文精选

地摊经济创业范文第1篇

关键词:地摊经济;网络营销;微信营销;发展状况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2006401

1 研究背景

地摊经济是人类最原始,也是最有生命力的商业活动之一。它的存在具有必然性。虽然“地摊经济”不可避免地会给城市管理带来一些麻烦,但它的社会收益性亦不容忽视。地摊经济作为从古至今的一种经营方式,必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程度而以不同水平的形式存在着。目前,地摊经济的管理日益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重视,我国的地摊经济市场也将越来越规范正式。而同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营销广阔的经营空间、全天候的经营时间、无店铺的经营模式、成本低廉的竞争策略等优点日益突出,尤其是微信营销。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微时代的到来、地摊经济的规范化发展,地摊经济也将跟上时代的步伐,营销方式也将从原来的单一、传统化得到逐渐改善,适应时代的变化,适应消费者的需求。

2 市场调查与结果分析

2.1 基本信息

此调查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针对地摊经营者而言,另一部分是针对消费者而言。此次调查最终收获有效问卷496份,其中针对地摊经营者部分的有效问卷收获数为265份,针对消费者部分的问卷231份。虽然调研样本未达到预期数量,但数据的真实使之具有一定的参考性。

针对地摊经营者部分问卷中,男性占了48.04%,女性占了51.96%;被调研对象的年龄中,15岁以下占了0%,15-25岁占了26.47%,25-35岁占了32.35%,35-45岁占了23.53%,45岁以上占了17.65%;被调研对象的学历中,小学文凭的占了21.57%,初中文凭的占了26.47%,高中文凭的占了24.51%,专科文凭的占了14.71%,本科及本科以上文凭的占了12.74%。

针对消费者部分问卷,男性占了43.14%,女性占了58.86%;被调研对象的年龄中,10-19岁占了15.69%,20-29岁占了41.18%,30-39岁占了23.53%,40-49岁占了7.84%,50岁以上占了11.76%。

2.2 研究结果和分析

2.2.1 地摊经营者

从调查问卷中显示,地摊经营者中已使用了微信营销的占了19.18%,未使用微信营销的占了80.82%。而未使用的原因主要是对微信营销的具体操作不太了解(占了49.40%),认知不足。但若教于期使用发放,愿意尝试使用微信营销的程度都比较强(占了60.67%)。因此地摊经济结合微信营销发展的空间较大,只要人们掌握了微信营销的技术,大部分地摊经营者都愿意尝试使用。

同时,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分析,我们发现随着学历的升高,地摊经营者对微信营销的了解程度也会随之加深,对微信营销的使用率也逐渐增加。如表1所示。对于地摊经营者而言,特别是中等学历及中等学历以上的经营者,他们大多数倾向于经营方式的创新,愿意尝试微信等网络营销的方式。

从调查问卷中显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购买地摊物品的仅占27.45%,因此地摊在人们的生活中占了较大的比重。同时对消费者年龄进行分析发现多数为年轻者,地摊经济消费者中10-39岁的占58.63%,10-50岁以上的占41.37%。在“消费者对地摊经济结合微信营销方式的认可度”调查中显示,大部分消费者接受并认可此创新方式,同时年龄也营销者人们的看法,如表2所示,较为年轻的消费者大多数认可并接受将地摊经济结合微信营销的方式,而地摊经济中的消费者大多数又都是年轻者,因此地摊经济中植入微信营销是可行并且能被接受的方式。

2.3 建议

针对地摊经济而言,网络营销模式的选择也需要切合地摊经济的特点、产品的特质。以微信营销为例,内容如下:

(1)查找附近的人:地摊经营者可建立微信号,备注自己的摊名、产品等资料。消费者便可以通过“查找附近的人”,发现身边的地摊商家,并了解一定的商家信息,也可以通过“打招呼”向商家询问更多详细的产品信息,之后选择是否购买产品。由于地摊的信用相对较低,大体上应以线下购买为主,可前往商家摊位购买也可线上预定货到时线下支付。同时经营者也可以通过“查找附近的人”向消费者推荐自己的产品,宣传产品,虽然效率有限,但也可行且有效的方式。当然如果微信扫一扫中添加周边小摊美食等栏目效果会更佳。

(2)扫一扫:利用特定的活动,使消费者通过“扫一扫”关注地摊者账号,从而锁定一定的消费者,针对性较强。采用这种方法可定时向消费者推送自己的产品。这要求产品有一定的吸引性,对质量稍有要求。

(3)微信公众平台:此方法可推送的信息量较大,比较实用,但建议同一区域的地摊者互相合作,建立共同的公众平台,一同交给第三方管理,日常推送产品更新、产品活动等,可加入小故事,笑话之类的内容。主要以周边的居民等消费者为主进行宣传。

3 地摊经济中植入微信等网络营销的意义

地摊经济虽然简单,但是它同样也需要营销手段。从调查中,我们发现消费者和地摊经营者对地摊营销方式的创新都有一定的需求,消费者想要更便利,提前或及时了解商家产品及位置,提前预定;而经营者想要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及回头客。地摊经济中植入微信等网络营销是一种需求,一种创新。

(1)社会意义:地摊经济在方便居民生活、缓解就业压力等方面发挥着极大的作用,植入微信等网络营销的方式不仅能适应变化的消费者消费方式,也将有利于提升地摊经济经营者的自信心,改善地摊经济经营者的生活质量,适当减缓就业压力、生活压力。

(2)经济意义:地摊经济是城市里的一种边缘经济,收益性小,但是地摊经济的市场却也十分庞大。庞大的摊贩群体,在城市中从事着“衣食住行”中的各种行业,深刻影响着城市居民的生活。在地摊经济中植入微信等网络营销将有利于地摊经济的发展,提高摊主的收入,利于经济的发展。

(3)文化意义:地摊经济丰富了城市的文化结构,能够营造一种特殊的城市街头文化。摊点上摆放的物品常常能体现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不论是生活区、闹市地段还是旅游景点,都能够让市民与游客感受地方的特殊风味。在地摊经济中植入微信等网络营销的方式将促进地摊经济的发展,丰富地摊文化。

参考文献

[1]孙志建.城市政府的“边缘性治理”:一项摊贩监管政策的比较研究[J].公共行政评论,2012,(3).

[2]林宙.金融危机下地摊经济发展现状刍议[J].现代商业,2009,(12).

[3]郭小晴,李淳一,关明蔚等.大学集聚区地摊经济的成因及其出路的思考[J].学术论坛,2013,(8).

[4]庹旋.城市地摊经济浅析[J].学术,2010,(5).

地摊经济创业范文第2篇

关键词:地摊经济;城市;发展;影响

中图分类号:F12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09-0051-03

进入21世纪,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城市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与此同时,地摊经济也是日益活跃在城市周边。地摊经济以其少有的低门槛、低成本吸引了大批低收入人群。地摊经济由来已久,只是城市政府没有给予正式的名分,是一种民间默许的经济补充形式。但是,它的存在与发展对于城市生活和城市形象的塑造产生很大影响。

一、地摊经济的概念

地摊经济,是指通过摆地摊获得收入来源形成的一种经济形式。由于其非合法性存在而被视为城市里的边缘经济形式。地摊经济对某一地区或城市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当地居民的生活。地摊摆设的使用面积、布局和摆地摊的时间等都既要方便当地居民,又不能影响城市形象和道路交通,也要方便管理,同时要考虑地摊经营者的成本和税收的平衡,这些还与所在城市的地域、区位、文化习俗和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实践证明,对于地摊经济,只有通过合法的手段,规范和引导其发展,对于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二、地摊经济的由来

著名的古罗马城中有一个大型的露天跳蚤市场,它是罗马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地方,成为游客来访的一道著名的风景线,露天跳蚤市场,也就是本文所讲的摆地摊,而这个跳蚤市场是规模更大,并有一定组织管理的小商品零售交易市场。

所谓城市,一是‘城’,二是‘市’,前者主要是居民集居的社会意义,而后者主要是一种经济的意义:在‘城市’里可以自由、方便、有效率地进行大量的交易活动。经济学上有个互惠性基本原理,如果不受外部的负面影响,一般的自由交易,都能增进交易双方的利益,同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所以我们要“大力推进城市化、发展和繁荣市场。由市场来主导城市经济。市场经济形式有正规和非正规之分,利用城市信息、交通、人多消费旺盛的优势,占据一定的城市空间进行加工小产品、给市民提供服务和小额商品交易,并且形成一种习惯的经济活动形式,这便是所谓的“地摊经济”。近年来大学扩招,特别是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大学毕业生剧增,下岗职工连绵不断,就业需求增多,而市场能够提供的工作岗位较少,他们为了生存,在街道两边、在码头、在车站等地方摆摊设点,以挣点外快。使地摊经济注入了新鲜的力量和有了新的发展变化。

三、地摊经济的现状

地摊经济由来已久,笔者常亲眼目睹小摊贩是在城管的严管之下“灵活应变”,将“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的战略发挥得淋漓尽致。众所周知,城管之所以这么严打地摊,是因为其脏乱差的形象,影响市容,滋生小市民斤斤计较、唯利是图的劣根性。当然,这是某些管理者的意见,至于广大市民怎么看待地摊经济,必须通过调查来了解。近年来城管对小摊贩的管理力度减小了,而且小摊的形式也逐渐规范化。笔者在网上查了一下,发现许多经济学家都大力支持地摊经济的发展,支持全面解禁对地摊经济的限制,这是反映民意的意见。2014年,笔者就娄底城区地摊情况作了关于娄底摊贩生存状况的调查,在娄星广场、石马公园、孙水公园、城区学校附近等地方,发放调查问卷开展抽样调查。共发问卷120份,走访摊贩160余人次,调查市民220人次。调查了摊贩家庭信息、经营方式、收入情况、居住情况、教育状况、人际关系、职业规划等,调查市民对摊贩的看法以及与他们之间的经济关系。调查数据结果表明,娄底城区摊贩的工作时间长,收入不稳定、职业受社会的危险、生活水平一般,但他们对自己的职业满意度相对较高。市民对摊贩的容许度较高,与摊贩有经济联系的占调查人数的78%。娄底地摊经济状况可归纳为有如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是便民、利民,最大程度地满足了购买需求。地摊商品包罗万象,价格低廉,其“短、平、快“的优势使交易更加活跃,并拥有一大批顾客群。由于其成本低,摊主无需高价出售商品就能获得利润,这也是地摊经济能够生存的重要原因。

二是提供了就业、创业机会,拉动了城区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地摊提供了大量就业和创业的机会,并为地摊集结地带来了人气、商气。与商场、店铺一起造就了城市的繁荣。

三是非合法性。尽管地摊经济存在由来已久,可追溯到原始社会的物物交换,但其一直未得到法律上的认可并取得合法地位。

四是低成本性。摆地摊无需工商注册,无需交房租,无需支付雇佣工资,无需交税。摊主只需支付购买批发商品所需要的资金就能开张做生意。

五是规模小、非正式。地摊经济的规模一般比较小,一个地摊只有一到两个人经营,经营的商品种类少,数量也不多,没有正式的组织结构。

六是流动性。地摊经济的经营没有固定的地点,也没有固定的时间,其经营方式灵活,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全凭摊主自由决定。

四、地摊经济对城市经济的促进作用

地摊,作为市场经济中一个最底层的存在,对于市场的繁荣起的作用是不容否定的,对于城市经济确实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方便群众,活跃市场,有快捷的交易效率

绝大多数市民对摊贩的经营活动持肯定的态度。摊贩一般在远离大型超市或缺乏市场而又人口较多的地方出现,如,道口、工棚区等售卖日用品,这些都大大方便了消费者。消费者以低收入或无收入的人居多,打工者、学生等是他们的重要消费对象。地摊商品在消费者眼里是价廉物美,因为经营者几乎不需要多大投资,无需租门面店铺,流通环节少,经营灵活。同质商品售价较正规商场低,消费者可以以较低的费用获得较大的效用,节省双方的交易费用。

(二)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竞争激烈的法治经济,在中国这个经济不发达,发展极其不平衡的国度里,要保障每个有劳动能力的人有劳动岗位很难做到。只要城市化进程中劳动力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大,农村人口相继涌向城市,城市消化富余劳动力的承受能力受到严峻的考验。进城的人有的顺利找到工作,有的没法立足,不得已在城里摆摊张罗生意,再者,一些小商小产品的卖买确实宜于通过摆摊形式进行交易;这就决定了城市即使是现达城市地摊经济存在的必要。

(三)丰富城市生活

地摊经济从实物上看,好像是一种物质形态,其实还有的是以精神形态服务市民,能营造一种特殊的城市街头文化,丰富城市的精神生活,让外来的游客和本土市民体味着地方特色。北京的快板、长沙的街头象棋比赛、杭州的故事会等地兴起的“城市文化”,是现代艺术发展的重要地方之一,那里欢声笑语,一片祥和;那里人才辈出,是民间艺术家的自由天堂。他们利用城市地摊展示、出售自己的作品和创意,就是地摊文化的一种升华。柳永有词《望海潮》:“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纵观世界各地,但凡有底蕴,有文化的城市,“地摊经济”都较为发达,它不仅仅是一个商业聚集,更是一道人文景观。正如北宋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里展示的那样,开放地摊经济也可以使城市更加繁荣。另外,地摊经济作为一种特殊的城市街头文化,可以让游客和市民感受地方的特殊风味。调查中人们也表示支持地摊上出现更多的商品,如小吃、衣服、日用品、手工艺品等,从而使得地摊经济更繁荣,使得城市文化更加自然地展现。

(四)带动城区经济发展的作用

据调查,凡是经济活跃的城市,地摊经济是重要的活跃因子之一,它的活跃,能加快小商品的流通速度,增加服务量,服务业的引入和发展,带动区域内相关小商品的生产。如近几年在新九龙、新体育馆、孙水公园等地组织的大型农博会、年货展销会等等,就属于正规化的地摊经济,大大促进了其周边商铺的繁荣。另外,地摊经济也是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

(五)有利于启发创业,促进就业

摆地摊对于有创业头脑的人来说,不仅是争取小利润,更是个获取市场信息的直接渠道,为创业提供市场和个人决策参考。许多个体企业就是通过个体老板了解和积累原始资本建立起来的。而且摆地摊投入小,技术要求不高,风险小、灵活性大、利润可观,经营方式易于复制,门路广阔,进退方便,多层次容纳就业人员。

五、地摊经济挑战城市社会管理

地摊经济属于非组织经济形式,经营区域分散,没有行业约束标准,自由化程度极高,经营不规范,给城市管理和经济活动制造麻烦也不少,其存在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没有行业标准,常发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

因为摊贩的商品固然廉价,但是多数商品来源非正规厂商,商品质量得不到保障,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屡见不鲜。通过调查发现,被调查者中43%的人认为地摊上的商品质量一般,更有23%的人认为质量较差。事实上,地摊80%以上的商品是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参与市场竞争,会扰乱商品市场正常的运行秩序。

(二)地摊影响市容、市貌并妨碍公共秩序

在地摊往往集中于交通要道或人口密集区,如学校、商超门口,公共活动场所等地方,见缝插针,摊点乱摆乱放是摊贩们的习惯,影响市容市貌,造成交通拥堵;兜售商品刺耳的吆喝声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所有的不良现象,在某种程度上给外来人留下不好的印象,从而影响招商引资的质量。

(三)存在安全隐患

摆地摊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地摊的主要商品通常是随用随食的生活食品或日常用品,他们的食品并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消毒处理加工,如凉粉、烧烤、煎饼之类,看起来比店铺中的同类食品便宜很多,消费者喜欢贪便宜忍住诱惑,盲目食用,身体健康因素受到潜在危害还不知;不仅如此,消费者在逛街时买的食品,吃完之后随手把食品包装丢在地上而造成环境污染。二是摊位不是固定的,谁占有谁取得。这样一些有利的地理位置就成了众多摊贩必争之地。摊贩法律意识淡薄,摊贩之间为了占据有利位置而大打出手,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危害社会治安。

(四)影响城市管理

以前曾有摊贩为了争地盘而大打出手,也有摊贩因为对城管的不满而拳脚相加,这些都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对地摊主来说,大多数认为城管管理严格甚至非常严格,而对城管来说,地摊经济的存在加大了他们的工作难度。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管与地摊主之间的矛盾,随着矛盾的突出,执法简单和暴力对抗就成了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了。

(五)损害正规店铺的利益

消费者在买了廉价便捷的产品之后可能会打消了在正规店铺的消费念头,使得正规店铺的商家收益减少。虽然笔者未对正规店铺的商家设立问卷调查,但通过询问一些商家了解到,如果小摊上的商品跟自己店面出售的商品类差不多的话,小摊的存在的确会或多或少影响正规店铺的经营收入。

六、解决城市地摊经济问题的基本对策

(一)国外经验借鉴来的发展对策

地摊经济确实存在问题,但是不能因噎废食把它彻底取缔。可以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一些成功的做法。地摊经济形式很普遍,无论是纽约、伦敦,还是巴黎、罗马,都有小摊贩、集市、夜市、周末市场、跳蚤市场等各种不同的地摊个体经营形式。那么,他们是如何治理的?法国对“跳蚤市场”约法三章定时、定地,轮流开办,只许在交通不受阻止、环境污染少的地方摆摊设点,宜于开设夜市就划定夜市区域。韩国,把地摊打造为为“道路文化”,美化摊位,把五花八门的摊子统一装饰为“旅游马车”,使零散的摊位变成一道独特的文化风景线。在规范摊贩的行为上,采取行业协会式管理。所有摆摊设点者必须加入“小摊业主协会”,才可取的营业资格,同时必须服从行业管理。在我国香港地区,采取法制化手段管理小商小贩。

(二)政策法规对地摊经济的地位确立和支持

1.消除误会,不要认为地摊经济行为是城市发展的绊脚石,放开对地摊经济过多的束缚,不再“一律封杀马路摊点”和“有序开放马路摊点”。因为按照经济学原理,在不存在负外部性的情况下,只要是自由的交易,都能够促进双方的利益增进,这是种双赢的方案,而且地摊经济无须政府的投入,市场便能根据人们的需要自发形成,促进就业,增加小摊主的收入,而政府要做的只是少些限制。一份份路边摊解禁的地方性文件,则体现出了“权力的弹性”,彰显了民生权利与公共权力的互让性。公权力的“弹性”理论认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并非不可调和。“合法的决定往往并不是唯一的。行政职权的个案使用离不开行政主体的掂量、比较、评估、权衡和决定。这本身就隐含着对公权力的处分。”而现在,这场牵涉到数百万城市边缘群体生计的变革,说明公共管理部门已经意识到,“合法的决定往往并不是唯一的”。政府适当把握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矛盾这个度,在避免公共利益受损,哪怕对公共利益没有丝毫增加,只要对摊贩个体有益的前提下,政府不应干预和禁止摊贩的经营行为,反而要正确引导,营造环境,给城市的这些边缘化群体一个适合他们生存空间,因为他们生活稳定就是对公共利益的增加。

2.加快城市立法,给地摊经济一个合法的名分。在城市管理的实践中,地摊经济被视为违规经营的经济形式,而城市的社会生活中,它被许多市民所青睐。这种古已有之的经济形式为什么不被政府认可或许可经营呢?因为它没有取得正式营业执照,没交税,所以不受保护。但是它存在的合理性是明显的。从满足市民生活需要来说,应该允许它存在和发展,它也能创造社会效益。至于合不合法不是地摊经济自身就有的,可以放低入市门槛准予入市。有些城市在这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如,上海市2007年已出台了《城市设摊导则》,允许一部分小商小贩存在,并为他们颁发临时许可证。让地摊经济这个“私生子”变成地地道道合法“公民”。

3.加强对地摊经济的监管,提高地摊经济的品质。地摊经济是一种自由职业,无论经营场所还是经营项目都由摊贩自己决定,会引起经营场所的混乱,彼此抢夺有利的地理位置,在流通商品时,商人考虑的是如何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对商品的安全性、质量忽略不计。因此,政府既然让它合法化就必须加强监管和引导。指定经营地点和限制经营时间,规范商品入市手续,确保商品质量,避免地摊经营陷入混乱状态。

4.加强政府引导,促进经验交流。地方政府部门可以设立专门的管理咨询机构,对地摊市场进行一些专门调查研究,听取地摊主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摆摊设点进行必要的引导,使其不盲目发展,同时,鼓励地摊主成立自治机构,选举机构代表,定期进行经验交流,也可以在政府的组织下,划定区域,规定时间策划较为大型的地摊展会,如农博会、年货团购等,这些都将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地摊经济是当前城市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城市政府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受到了政府、学界的普遍关注。地摊经济的出现和良性发展不仅具有推进城市经济协调的功能,更具有促进城市民生工程和就业问题解决的社会功能,为社会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提供了生存空间和通过努力改变生存状态以及增加就业的机会。现代化城市对待地摊经济应持宽容之心,作为政府和职能部门则应更多地通过人性化科学管理,使地摊经济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抵消城市生活受影响的成本后尽量最大化,从而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多赢。地摊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必要的,它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既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又具有一定的消极影响,因此,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地摊经济的双重作用,用其所长,避其所短。切实加强管理和引导,营造出有利于地摊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使地摊经济走进新时代。让经济更加繁荣,让群众更加幸福,让城市更加和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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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摊经济创业范文第3篇

【关键词】地摊经济;发展措施

一直以来,地摊由于自身的一些问题,导致其长期处于一种边缘的状态,没有合法的身份,使得全国各地不断上演小商贩和城管“斗智斗勇”和“猫和老鼠”的市井短剧,并逐渐演变成暴力对抗的“全武行”。尽管地摊现在仍不能堂皇入室,但却逐渐成为不可忽视的一种重要经济力量。关系到底层百姓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地政府必须引起重视,妥善安置和引导。

1.地摊经济的缺点

地摊由来已久,虽然便利了百姓,但它自身的特性不可避免给城市管理带来一些麻烦。笔者认为,地摊经济有如下三个比较明显的缺点。

1.1散

地摊经济的散主要表现为两种。一是分布散,地摊遍及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它灵活游走于各个角落,哪里人多哪里热闹就奔向哪里,极强的流动性也造成了地摊客观上难以管理;二是形式散,地摊商贩销售产品的形式多样,一块塑料布、一个挂架、一台三轮车、一个箩筐、甚至商贩自己的身体,都可以成为他们销售产品的舞台,而售卖的产品从用的、穿的到吃的也是应有尽有。

1.2乱

地摊经济的乱体现在销售秩序上,绝大部分地摊都存在占道经营问题,给居民出行带来了不便,一些地摊甚至摆到了马路上,这也造成了交通堵塞和安全隐患。而收摊后留下遍地垃圾,也让环卫工人苦不堪言。

1.3差

地摊经济的差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是服务意识差,绝大部分地摊经营者都是因为生活所逼,才选择了摆地摊作为过渡,一旦有更好的选择便会立马结束,因此,地摊经营者在潜意识里没有与顾客建立长期客户关系的想法,服务的主动性和服务质量差,欺骗顾客的事情时有发生;二是产品质量差,低价格是地摊产品最大的竞争优势,同时低价带来的必然是产品的低质,正所谓一分钱一分货,特别是入口的产品,经营者为了节约成本,使用一些劣质原材料,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是一种极大威胁。

2.地摊经济的好处

虽然地摊经济的缺点是导致城市管理者不容许其存在的理由,但是客观来说,地摊经济在现实生活中的存在,也有其积极的一面。

2.1地摊经济也能孕育企业家

尽管地摊卖的东西小,销量额低,但只要经营者有恒心,将其作为事业来看待,完全有可能由小变大,由弱变强。拥有1100多家谭木匠专卖店的谭木匠控股有限公司,如今已经是一家上市企业,其专卖店遍及全国,董事长谭传华的第一把梳子就是在地摊上卖出的。创立重庆超奇农产品有限公司的西南水果大王何超,创业初期也是一名挑着箩筐走街串巷的水果小贩。开有1720家农村超市的重庆腾龙百货超市有限公司董事长周世杰,当年创业的第一桶金也是摆地摊挣来的。由此可见,只要经营者有恒心,麻雀也可以变凤凰。

2.2地摊经济对解决就业和保持社会稳定有积极作用

摆地摊的人,不少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他们没有一技之长,无法解决就业,如果这些人长期处在社会底层,连基本温饱都无法解决,势必导致他们对社会和政府的失望,从而给社会埋下不稳定因素。而摆地摊对于资金要求不高,技术要求也几乎没有,超低的准入门槛使得这些人可以较容易的解决自己的生存和就业,不少的地摊经营者就是靠这个小小的地摊养活全家。允许城市存在地摊经济,实际上就是给低收入人群通过自身努力改变生存状态的机会。它可以解决农民工、下岗职工和一部分就业困难的大学毕业生的工作,拓宽了就业渠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据有关部门测算,目前已有70%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进入灵活就业领域,而且其中有近三成人员从事过地摊经营。目前,正在从事摊贩经营的劳动者大约有3000万,地摊对拉动就业功不可没。

2.3给城市带来生活气息

正如一名经济学家所说,一些不入流的经济形式,却是多姿多彩的经济马赛克。地摊经济能营造一种特殊的城市街头文化,让游客和市民感受到地方的特殊风味。北京、上海等地兴起的“创意市集”就是一群有才华的艺术家在一个固定的地方集体摆地摊,展示出售自己的作品和创意。纵观世界各地,但凡有底蕴,有文化的城市,“地摊经济”都较为发达,它不仅仅是一个商业聚集,更是一道人文景观。比如台北的“士林夜市”,已经成为当地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更是游客旅游观光,感受台湾普通民众生活气息的最好去处。而在我国香港地区,以九龙旺角、佐敦等地为代表的庙街夜市,每天都是人流不断,并成为香港的一大文化特色。

2.4对城市的消费层次是一个有利补充

城市化发展过程中收入差距拉大,物价的不断上涨,使得低收入阶层的购买力低相对较低,对商品的价格需求弹性较小,买东西时精打细算,地摊商品正好满足了这部分人的需求,这也是地摊经济长期存在的市场依据。

3.对地摊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几点建议

既然地摊经济成为不可消除的一种社会现象,说明其有存在的合理性,那么我们政府在管理的过程中与其靠行政手段千方百计的堵,倒不如科学有序的导,使其在可控状态下成为国民经济的有益补充。

3.1给予一个身份

哲学上说得好,存在即合理,既然百姓有需求,到不如大大方方的给予地摊经济一个合法身份,承认其合法性。而以法规的形式确立地摊的合法身份,这也是解决城管纠纷的根本措施,上海市早在2007年就已出台了《城市设摊导则》,开始允许一部分小商小贩存在,并为他们颁发临时许可证。重庆市主城也开始在进行这方面的摸索,陆续设立了新桥夜市和黄桷坪涂鸦夜市,更多后续的地摊夜市正在规划中。

3.2制订一套规则

对于地摊经济的管理,除了给予合法身份外,还要制定一个可行的规则,让地摊经营做到有法可依,除此之外,建立一套进入和淘汰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给予身份,保障权益,对于违反规则的坚决淘汰。实行摊位卫生责任制,每位摊主必须对自己摊位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负主要责任,这样也可有效遏制收摊后垃圾遍地的情况。这方面,沙坪坝的经验值得借鉴,首先是放宽了准入门槛,有下岗证的、是低保户,将优先设立摊位。对经济困难的,办健康证的费用也可减免。在“准入制”宽松的同时,也制定了严格的“退出机制”,经营户如果不能规范营业,搞乱了市场的秩序,就必须退出市场。

3.3划定一个范围

根据具体情况,给地摊的经营设置时间段,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开市和收摊,这样可以做到既方便百姓,也不会扰民。在地点的设置上,可以选择闹市区的背街地段,这样既可以保证往来的人流量,又不影响市容市貌,更重要的是,区域划分好后,也有利于政府进行有效监控。

3.4成立一个协会

鼓励地摊经营者采用民主直选的方式成立协会或委员会,实现由政府管理转为摊贩自治,让经营者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当然,为使协会处在政府可控和监督下,建议由协会所在地区市政管理机构的领导担任协会的名誉会长,履行监督和检查的职责,这也可以缓和消除摊贩与市政管理方多年来积攒的怨气。

公共权力的“弹性”理论认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并非不可调和。随着地方政府一份份地摊解禁的文件出台,即体现了“权力的弹性”,又彰显了民生权利与公共权力的互让性。这场牵涉到数百万城市边缘群体生计的改变,说明公共管理部门已经意识到,如何更好的管理好城市中出现的地摊经济,已经成为关注百姓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要做的事情。

【参考文献】

地摊经济创业范文第4篇

近几年来,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呈下降趋势,就业形势严峻,就业问题已成为困扰我国高校和政府的难题。根据此现状,解决此类问题必须要有有效的创业教育,让学生避开社会存在的各种阻力,并有效的指导学生创业。校园地摊作为创业的一种方式,因其操作简单,成本低,成功率高,越来越受到关注。研究校园地摊经济的教育效益,分析湖南省校园学生地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提高其教育效益的对策建议,对于湖南省高校构建创业教育体系具有理论指导意义。我们对湖南高校学生的地摊创业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此次调查回收463份有效问卷,经过调查,共有不同学校的52位大学生进行了地摊创业活动,占总调查人数的11.2%的比例。

1.校园地摊经济的教育效益分析

近年来,社会兴起一股地摊热,在很多大学校园里,我们都可以看到三三两两的学生地摊。在对学校是否有学生摆地摊的现象调查中,有88%的同学接触过学生地摊,证明地摊创业活动基本普及每一所高校。校园地摊作为一种创业实践模式,发挥着重要的教育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培养大学生创业的意识

创业意识即创业实践中对人起动力作用的个性倾向,包括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信念和世界观等,是大学生对创业这一实践的正确认识,理性分析和自觉决策的心理过程。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有多种途径,比如:完善创业教育指导体系,扩展大学生创业平台;深化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建设创业精品课程;营造良好教育环境,形成人人参与的氛围。大学生地摊创业作为一种操作性强,指导方便的创业活动,更易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首先,地摊创业投资少,成功率高,可以提高创业者的信心,在调查中发现,有42%的学生之所以选择地摊创业,是因为投资少,有信心实施。另外,在接受调查的463名学生中,有接近30%学生是因为缺乏创业的信心和能力,而在摆过地摊的53名学生中,只有5名学生选择了缺乏创业的信心和能力,并且在选择持续摆地摊的学生中,没有一人选择该选项。其次,地摊创业是对创业教育有效地实践,创业教育大都局限在理论上,缺乏实践,地摊创业是一次很好的经历,在具体操作中感受创业的过程,形成更加系统的理解。可见,开展有效的创业教育对提高大学生创业意识有明显的影响,通过开展有效地创业教育首先可以让同学们明确地摊创业也是一种可行的创业方式,同时认识到地摊创业本身所具有的优势,让更多的人加入到地摊创业中。

1.2提高大学生创业的素质

创业素质作为创业能力软件的组成部分,包括创业热情、态度、价值观、性格和工作能力。培养大学生创业素质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1)优化课程教学体系;(2)营造良好的校内创业环境;(3)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地摊创业就是创业的一种具体的实践方式,可以对学生创业素质的培养起到很好的作用,第一、地摊创业可以增强合作意识。摆地摊看似简单,但是要获得很好的收益,也必须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在我们的调查中,摆过地摊的53名同学中有72%的同学选择和同学一起合作,在共同的经营管理中,大家的合作意识也随之得到提高。第二、地摊创业可以提高人际交际能力与口才。摆地摊少不了和顾客打交道,在讨价还价的过程中,人际交际能力和口才自然而然的就会得到提高。第三、地摊创业可以增强管理能力,地摊创业虽说是一个规模很小的创业,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效的管理与经营是获得收益的关键,这就对学生的管理能力提出了要求,必须要做好计划、组织、协调工作,通过摆地摊,总结管理经验与教训,学生的管理能力会得到有效的提高。

1.3营造积极的创业氛围

在当前高校中,很多同学还是生活在象牙塔中,大学前几乎所有的时间都用在学习上,来到大学后都十分迷茫,一个好的创业环境,对于他们的指导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学校内摆地摊的形式既可以发展校园经济,积极营造浓厚的校园创业文化氛围或者说地摊创业文化氛围,培养大学生具备创业素质,转变观念,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又能够在校园内宣扬创业意识,创业精神,从而使更多的同学感受这种创业氛围。良好的创业氛围才能带动学生的创业热情,克服畏难情绪。对于那些没有创业经验,没有创业资金,创业能力欠缺的学生来说,摆地摊无疑是一种比较好的创业演练方式。地摊创业投入少,易操作,风险小,见效早,更重要的是方便给学生提供实践场地,且简便易行。由此,地摊创业是一种易于营造积极创业氛围的创业活动。

2.创业教育视角下校园地摊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学生个人创业素质有待提高

学生个人素质对于学生创业有很大的影响,学生能否发现创业的商机,发现商机后能否躬行,在遇到阻碍时是否有良好的受挫能力来克服阻碍,是否有持之以恒的信心将创业继续下去,这些很大程度都取决于学生个人素质的高低,通过调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学生能力缺乏。在调查的463名学生中,有79%的学生没有进行过创业,而在这79%的学生中有近30%的学生认为自己缺乏创业的能力,另外有26%的学生就没有想过创业。(2)创业知识不足。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普遍缺乏创业所必需的相关知识,缺乏创业知识的专业培训,对创业相关政策法规不了解,这一比例达到了46%。(3)创业品质欠缺。坚强的意志、远大的理想、坚定的信念都属于良好的创业品质。调查发现,在摆过地摊的53名学生中,有66%的学生最后选择了放弃,这些同学放弃的理由有的是因为学习时间不好调整,有的是因为资金不足等等,但是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因为有很多同学坚持了下来,这反映的是一个人个人素质的问题,在挫折面前能否坚持的问题。(4)创业个性匮乏。在调查中,有52%的学生愿意尝试摆地摊这种创业方式,但是这些愿意尝试的学生真正实施的却只占到11%,由此来看,大部分学生缺少敢闯敢拼的创业个性,绝大多数所持的只是观望态度。

2.2商品进货渠道单一,质量无保证

地摊商品的质量是影响学生收益的重要因素,在调查中发现,有50%的学生有进货商的商品质量得不到保障的困扰,这成为阻碍他们继续摆地摊的原因之一,而这些摆地摊的同学有70%的学生选择从批发市场进货,进货渠道单一,批发市场的商品种类繁杂,同一种商品可能在质量上有很大差别,学生选择的大多为同一种商品中价格较低的那一类,所谓“一分钱,一分货”,质量得不到保障也就再正常不过的了,这说明,学生只是注重自己进货的成本,却没有考虑低价商品对今后自己收益的影响,导致顾客对产品不信任,60%以上的同学觉得商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没有保障。#p#分页标题#e#

2.3学校相关政策不明晰

一个学校关于创业方面的政策是指引学生创业的风向标,创业政策不明晰,学生就很难实施自己的创业计划,调查中发现,只有20%的学生对学校的地摊方面的创业政策有所了解,绝大多数学生根本不知道学校是否有关于地摊管理的相关规定,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学校本就没有这方面的政策,二是学校有政策但是宣传力度不够,在我们调查的学校中只有一所学校有专门的关于地摊方面创业的政策,而且已经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宣传与实施,事实证明效果很好,这所学校开设了专门的地摊管理机构,对全校范围内的地摊进行管理,地摊井然有序,很多学生都积极参与,这是其他学校所达不到的。

2.4学生缺乏有效的创业指导

学生创业能否成功,除了学生自身的能力以外,还需要学校给予相关方面的指导与帮助,在调查中发现,有64%的学校开展过创业竞赛活动,有51%的学校开展过创业成功人士的讲座,有41%的学校开设了相关创业课程,但是实际效果如何呢?调查结果显示,在已经进行过创业的学生中仍然有过半的学生需要学校的指导和帮助,这充分说明学校创业指导的力度还是不够,创业指导的活动并没有对学生起到实质性的帮助。学校缺乏对学生有效创业指导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学校创业指导活动以活动化为主,缺乏连续性。学校的创业活动是周期性的(如“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两年举办一次),每次活动一结束,创业教育也随之结束,导致创业教育时间上缺乏连续性,直接影响了创业教育的持续效果。创业教育行为的活动化也让学生误把创业教育当成一般的学生工作甚至是一种课外活动,而非从教育层面去理解创业教育的深层意义。(2)课程设置不全。一方面课程知识体系与教材体系不全;二是课程教学安排较为困难。我国高校的创业教育起步晚,创业课程和创业教学还处于萌芽阶段。创业课程除“创业基础”(比如《大学生KAB创业基础》、《创业学》)外,大多属于“职业规划”、“就业指导”系列,远未形成独立的、完善的创业课程体系。(3)没有设置相关的创业管理机构。拿我们所调查的学校来说,只有一个学校有专门的创业指导机构,并且这个机构只负责学生地摊的管理,这促使学校地摊创业走向标准化和制度化。

3.提高校园地摊经济教育效益的对策和建议

学生地摊作为一种创业实践教育的模式,为学校创造了积极的教育效益,所以各学校应大力的发展。而针对上文中提到的地摊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我们给出了以下的对策建议:

3.1加强创业教育

学校的创业教育要根据学生自身需求而定。据调查很多学校的课程开设都是为了扩大教育的范围,应付上级的要求。导致开展的教育课程不够个性化、专业化。而且,目前存在的创业教育未被广泛认知和重视,只在较小范围内开展创业精英教育,很多基础不够、条件不够的同学没有接触的机会。所以,我们要注意的就是这点,在提供素质培养的档次上,扩大素质培养的同学数量,而不是小众化教学。这样的话不仅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还能够营造创业氛围。在对您身边的同学(或您自己)具有的创业素质调查中,只有28%的同学选择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在对学校的创业指导活动或创业教育是否有实际用处时,62%的同学选择了是。由此可见,学校创业教育的重要性非比寻常。然而,专业,多面的教育更是重中之重,在对摆过地摊创业过程中需要学校给予的教育指导调查中,接近55%的同学选择传授经验,51%的同学选择传授行业知识(如融资,进货,促销策划等),经过调查可以发现,每一所高校都有不同形式的创业教育,大家也迫切希望得到有效的教育指导,而有效的教育必须是具有强烈可操作性的,而不是空洞的理论、条文。也必须是具有特色,和同学们的创业活动息息相关的。

3.2进货渠道多样化及加大商品质量控制力度

地摊商品虽然不能同外面超市商场的商品相比,但是有它自己的特色。比如说价格低廉,购买方便,由此,吸引了不少学生消费群体。然而,很多同学忽略了商品的质量。在吉首大学中,我们走访了一位同学,他坚持摆地摊有三年多时间了,他的商品多为电子产品,种类齐全,而且有质保期。为什么他做的比其他同学要好呢?一,在地摊的开始建立了自己的优势,质量有保障,品种齐全;二,坚持不懈,三年多时间,在同一个地方,不仅积累了大量经验,更重要的是给予了消费者一种信赖感,能提供售后服务保障。而有的同学由于商品品种欠缺,没有吸引力,从而导致难以吸引顾客。很多同学的商品来源多为附近的批发市场,进货渠道较为单一。引导学生扩充进货渠道是十分有必要的,例如,网购促使商品种类多样化,网购能够易于发现新颖商品,增加商品的吸引力,也能够有机会直接接触厂商,从而跳过中间商环节,节省成本。对于商品质量的控制,不仅要从进货渠道出发,另外,学校可以安排相关的检测部门,比如说学工部、后勤部门等部门定期对摆地摊同学的商品进行检测,如有相关质量问题,学校相关部门则会给予相关指导,严重者则禁止该同学继续摆地摊。

地摊经济创业范文第5篇

关键词:无形资产;定义;确认;摊销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2

知识经济时代,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重越来越大,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我们探讨无形资产的确认及摊销十分必要。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二、无形资产的确认

无形资产的确认是指将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加以记录并将其列入企业资产负债表。某个项目要确认为无形资产,首先,必须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其次,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再次,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企业才能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1.企业能够控制该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

这虽是企业一般资产所具有的特征,但对于无形资产来说,显得尤其重要。一般来说,如果企业有权获得某项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同时又能约束其他人获得这些经济利益,则说明企业控制了该无形资产,或者说控制了该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如果企业拥有该无形资产的法定所有权,或者企业与他人签订了协议,使得企业的相关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就说明企业控制了该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例如,企业自行研制的专利技术通过国家有关机关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便拥有了该专利技术的法定所有权。又比如,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合同,允许它在一定期间内使用其拥有的商标权。由于合同的签订,使商标使用权受让方的相关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反之,如果没有通过法定方式或合同方式认定企业所拥有的控制权,则说明相关的项目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也就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比如,某企业有一支熟练的员工队伍,且能确定通过进一步的培训会使员工的技术有很大进步,企业可以预期员工将会继续把他们的技术贡献给企业。但是,企业通常无法对因拥有一支熟练的员工队伍以及对他们进行过培训所引起的预期未来经济利益实施足够的控制,因而不能认为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出于类似的原因,特定的管理或技术才能也不大可能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除非这些管理或技术才能的利用以及预期从中获得未来经济利益,受到法定权利的保护。再比如,企业可能拥有一定的客户或市场份额,并且为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和信赖付出了努力,从而期望这些客户继续与其进行商业往来。但是,因为缺乏法定权利来保护或缺乏其他方式来控制这种客户关系或客户对企业的信赖,所以企业一般无法对这种客户关系和客户信赖产生的经济利益实施足够的控制,从而不能认为这些项目(市场份额、良好的客户关系和客户信赖)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2.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资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才能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二)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项目,必须具备其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概率大于50%)流入企业这一条件。因为资产最基本的特征是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果某一项目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不是很可能流入企业,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更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企业在判断无形资产所创造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时,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做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的证据支持。比如,企业是否有足够的人力资源、高素质的管理队伍、相关的硬件设备、相关的原材料等来配合无形资产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再比如,是否存在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冲击与无形资产相关的技术或赖以生产的产品的市场等。所以,企业的管理部门要运用职业判断,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可能存在的各种因素做出稳健的估计。

(三)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资产确认的一项基本条件。对于无形资产来说,这个条件显得十分重要。例如,企业自创商誉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但形成自创商誉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却难以计量,因而不能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予以确认。再比如,一些高新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假定其与企业签订了服务合同,且合同规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为其他企业提供服务。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这些科技人才的知识在规定的期限内预期能够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但由于这些技术人才的知识难以辨认,而且形成这些知识所发生的支出难以计量,从而不能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加以确认。另外,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可靠计量,也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三、无形资产的摊销

无形资产作为企业的一项长期资产,具有价值量大、使用期限长、受益期限不固定、价值转换差异大等特点,无形资产的摊销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也较大。所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探讨无形资产的摊销:

(一)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及起止时间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余额。通常无形资产是按实际成本计量,即以取得无形资产并使之达到预定用途而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该视为零,除非有第三方承诺当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且该承诺有保障,或者该无形资产的残值根据活跃市场可以确定,而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年限结束时很可能存在,则该无形资产的折旧金额为其扣除残值后的余额。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例如,某企业于×年1月购入一项专利权,买价及相关费用共计100万元。那么,该专利权应从×年1月开始摊销,其成本为100万元,如果预计无残值,则该项专利权的摊销金额为100万元。

(二)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确定

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需要摊销,而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则不需要摊销。

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通常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是其他法定权利,而且合同或法律规定有明确的使用年限。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取得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如果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能够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当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重大成本时,续约期才能够包括在使用寿命的估计中。下列情况下,一般说明企业无须付出重大成本即可延续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有证据表明合同性权利或法定权利将被重新延续,如果在延续之前需要第三方同意,则还需有第三方将会同意的证据;有证据表明为获得重新延续所必需的所有条件将被满足,以及企业为延续持有无形资产付出的成本相对于预期重新延续中流入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相比不具有重要性。如果企业在延续无形资产持有期间付出的成本与预期流入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相比具有重要性,则从本质上来看是企业获得了一项新的无形资产。

没有明确的合同或法律规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企业应当综合各方面情况,如企业经过努力,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以及参考企业的历史经验等来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如果经过这些努力确实无法合理确定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才能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在估计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时,应当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合理确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通常应考虑的因素包括: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实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该资产通常的产品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为维持该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预期的维护支出及企业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将采取的行动;对该资产的控制期限,对该资产使用的法律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间、租赁期间等;与企业持有的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企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应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否确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可能转化成为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就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进行摊销。

(三)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在其预计的使用寿命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应摊销金额进行摊销。摊销的方法有很多,包括加速摊销法,直线摊销法,生产总量摊销法等。对企业某项无形资产摊销所使用的方法应依据从资产中获取的预期未来经济利益的预计消耗方式来选择,并一致地运用于不同的会计期间。例如,受技术发展因素影响较大的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可采用加速摊销法进行摊销;有特定产量限制的特许经营权或专利权,应采用生产总量法进行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采用直线摊销法进行摊销。

(四)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选择对企业的影响

1.加速摊销法对企业的影响

如果某项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前期多、后期少,则该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应采用前多后少加速摊销法。从资金静态角度来看,采用加速摊销法在无形资产使用前几年分摊的摊销额多,可以使企业推迟缴纳税款。从资金动态角度看,企业推迟缴纳税款,相当于企业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按资金的时间价值计算,企业可以节约更多的资金。从会计原则上看,对于与知识、技术、产品更新联系较紧密的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采用加速摊销法更符合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因为这类无形资产使用前期,由于处于垄断和独占地位,可给企业创造较高的收入,但随着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出现以及模拟、仿制水平的提高,垄断和独占地位会逐渐降低,所带来的收入也会逐渐减少,所以在无形资产使用前期负担较多的摊销,后期负担较少的摊销,更加符合配比原则。而且,采用加速摊销法,使得无形资产的前期摊销多,后期摊销少,如果无形资产被提前淘汰,剩余无形资产的成本较少,风险也较小,符合谨慎性原则。但这种摊销方法的缺点是:理解和计算较复杂,对企业各期的利润影响不均匀、不平衡。

2.直线摊销法对企业的影响

直线摊销法是将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在其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它的优点是便于理解和计算,摊销金额每期都是相等的,对当期利润的影响是相同的。但这种摊销方法的缺点是没有考虑收入和成本配比原则及资金的时间价值。很多无形资产在刚出现时给企业带来的收益是相对大的,随着专有性、独占性、垄断性的削弱,它为企业带来的收益相对减少。当无形资产在企业总资产中所占比重较小时,采用摊销方法的不同对企业的影响不大,但当无形资产占企业总资产的比重较大时,其摊销方法的选择会对企业利润产生很大的影响。随着技术的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和顾客消费的个性化,使得产品和服务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从价值角度看,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技术进步的加快,无形资产中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价值贬值风险会增大,因此,企业对无形资产按直线法摊销不利于全面揭示无形资产的信息和对无形资产评估、决策、分析和考核,它会加大资产的风险,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五)正确选择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摊销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和赋税,进而影响企业的资金回收和抵抗风险的能力。所以,我们要从以下几方面综合考虑,为企业选择正确、合理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1.正确划分无形资产的种类。会计准则将无形资产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的摊销,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无形资产按价值变化程度分为可能贬值无形资产、可能升值无形资产和不易贬值无形资产。对可能贬值的无形资产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工业品外观设计权、软件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等,要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加速摊销法,降低企业风险。对可能升值的无形资产如商誉等,不宜进行摊销,但应定期进行复核、评估。对不易贬值的无形资产如商标权、著作权、域名权、名称权、版权、特许权等,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直线摊销法,以保证摊销的合理性。

2.合理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无形资产的摊销期应在无形资产取得时,根据其种类、特点,结合多种因素,预计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期限,综合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

3.正确选择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所以,摊销方法的确定应根据无形资产的种类、特点、摊销期等因素综合确定,对于更新较快、可能贬值的无形资产,它们很容易被新技术、新发明、新工艺所代替,应采用加速摊销法,对于那些相对稳定、不易贬值的无形资产,应采用直线法摊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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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庾慧阳.对无形资产新会计准则的浅析与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03).

地摊经济创业范文第6篇

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知识经济环境下,知识成为第一生产力,企业中无形资产成为第一要素,无形资产在企业中显得无比重要。在西方发达国家,无形资产所占比重已从20世纪初的5%~20%增加到目前的70%~90%,一些高科技企业无形资产占资产额的比重甚至超过了90%,在我国,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比例大大增加,一些企业大有逐渐超过有形资产的趋势,未来社会是知识经济的社会,因此,研讨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的核算十分必要。

一、无形资产确认的创新

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已逐步成为企业资产的主体,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占资产的比例也越来越大。经济学中涉及的无形资产多达29项,美国评估公司所涉及的无形资产有23项,而我国实务中运用单项评估和整体评估的无形资产只有12项,列入财务会计确认范围的只有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特许权、非专利权和商誉权等7项,多数无形资产在财务会计中得不到反映,现行会计体系确认无形资产的范围明显过窄。

在知识经济环境下,企业依靠知识资本的营运与管理实现目标利润。运用知识资本的范围大体可概括为以下四类:与市场相关联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公司品牌、服务品牌、长期客户、业务伙伴、特许经营权协定、专利使用权协定等;与知识相关联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ISO质量认证权等;人力优势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员工教育状况、业务能力、心理素质、相关知识等;组织管理优势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企业文化、企业管理哲学和管理方法、网络工程系统、融资关系等。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事关企业的存亡兴衰,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是无形资产的竞争,因此,必须扩大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二、无形资产计量的创新

(一)无形资产的计量属性

现行会计对无形资产的计量是以历史成本为依据的,没有考虑其公允价值,由于历史成本具有可验证的特性,从而确保了无形资产计量的可靠性,但用历史成本计量大大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一些无形资产的成本与产出相差极大,导致用历史成本反映的无形资产价值与其公允价值相差极大。因此,在不断完善现有历史成本计量基础的前提下,结合使用公允价值对无形资产进行计量是必然选择。可采用会计报表附注的方式对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披露。

(二)研究与开发费用的计量

目前,对自创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处理不外乎两种方法,一是对其费用化,二是将其资本化。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2号——研究与开发费会计》指出,为研究与开发而发生的所有支出均应列为费用应予费用化。《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对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的计量确认分为二个阶段即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在研究阶段的支出直接确认为当前费用,而开发活动发生的支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确认为费用。我国对于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处理,是采用费用化即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的方法。

将研究与开发费用全部费用化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其不足之处在于:其一,将研究与开发费用全部作为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没有对自主开发无形资产的价值形成过程进行系统的核算,使企业自主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的价值仅包括申请、注册阶段的费用,而作为无形资产价值构成主要部分的研究开发费用却被摒弃在外,结果这部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严重低于实际价值。这样生成的会计信息必然会误导信息使用者,使之无法了解企业无形资产的真实情况,无法对企业的经营实力作出正确的判断。其二,企业外购的无形资产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收益期限内予以分摊,而企业自主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却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这显然不符合一致性原则及权责发生制原则,其结果会导致会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可比性,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决策。其三,不利于企业进行研究开发、科技创新、增加竞争能力。由于我国对企业的考核体系尚不完善,仍以利润为主要考核指标,且企业管理者存在严重的短期行为,开发与研究费用全部费用化的处理方法,会造成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越多,利润会越低,从而大大挫伤企业的积极性,阻碍科技进步。其四,缺少企业有关投入科研的信息资料。

而知识经济时代,产品更新、技术更新越来越快,研究与开发活动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企业投入到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占企业总支出的比重越来越大。针对知识经济环境下研究与开发费用数额大、研发周期短、研发成功后利润高等特点,如果仍将研究与开发费用全部费用化处理,显然过于谨慎了。因此,可以考虑将自创无形资产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先作长期资产处理,待研究开发成功时,再予以资本化;若研究开发失败,再予以费用化。因此,应增设“研究开发费用”账户,该账户属于长期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其借方登记开发新产品、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等方面支付的原材料费用,研究开发使用资产的折旧和摊销费用,研究开发过程中人员的工资和为研究开发而发生的间接费用,以及开发成功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及其相关支出。如研究开发成功并投入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则将“研究开发费用”账户借方归集的实际支出数,结转到“无形资产”账户,借记“无形资产”账户,贷记“研究开发费用”账户;如宣告失败,则分期摊入各期费用。这样。一是自创无形资产开发成功后账面上的成本能够反映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二是可以解决研究开发费用全部费用化造成利润减少、经营者为确保利润而放弃研究开发的问题,三是会计核算能够直接反映企业在科技创新上投入的程度。

三、无形资产摊销的创新

(一)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现行财务制度对无形资产按直线法进行摊销,由于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的内容极大的丰富,对所有无形资产实施单一的摊销方法显然不够,应按不同无形资产的特性采用不同的方法。

1.对于政策性无形资产,可以采用直接法进行分摊。

2.对于有限寿命的无形资产,如专利权等,其摊销方法除直线法外,还应该允许使用加速摊销法。知识经济时代,科学发展迅速,技术更新加快,账面上的无形资产,往往在法定保护期限届满之前便丧失了经济价值,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应该允许使用加速摊销法。另外,从无形资产创造的经济效益来讲,一般早期效益高,应分摊较多的费用,到后期则情况相反。采用加速摊销法更符合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

3.对于无寿命的无形资产,如商誉则不应当摊销。对商誉进行摊销,会导致一些经营情况好的企业,其商誉的实际价值越来越高,而商誉的账面价值越来越低,使会计揭示的信息与实际不符。因此,对于这类无形资产不应摊销,而应采用定期评估的方法,定期调整其账面价值,其评估可以由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来完成。当然,其资格应经过严格的程序来确认,促使这些机构拥有高水平的技术队伍,并开展公开竞争。

(二)无形资产摊销的核算

现行会计对无形资产价值摊销直接冲减“无形资产”账户,说明了现行会计对无形资产价值信息的轻视。应增设“无形资产摊销”账户,以充分反映无形资产的原值和摊余价值。无形资产摊销时,贷记“无形资产摊销”账户。

现行会计进行无形资产摊销时一律记入“管理费用”账户,知识经济环境下,由于无形资产内容的极大丰富,为了符合配比原则,应视各类无形资产不同的成本补偿渠道,列入不同的账户。例如: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有助于产品实体的形成,其分摊价值可计入“制造费用”账户;商标权和ISO质量认证权是在产品销售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并与广告宣传费投入有关,分摊时可计入“营业费用”账户;著作权、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等与产品实体的形成和销售无直接关系,其受益遍及企业的整个管理范围,因而其分摊价值应计入“管理费用”账户;计算机软件的摊销,应按其用途及受益环节分别记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账户。

四、无形资产披露的创新

无形资产信息的披露应该充分、公开、真实与科学,真实的反映无形资产的原始价值、摊销价值和净值三种价值的增减变化形态以及新创造价值的情况。无形资产信息应通过正表以及各种有关的附表及附注等形式披露。

(一)无形资产信息在有关正表中的披露

现行的资产负债表,应在资产方下设置“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净额”项目,以充分反映无形资产的原始价值、累计摊销价值、净值、减值准备的计提数和净额。同时,在“无形资产净额”项目下增设“研究开发费用”项目,以反映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所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体现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上的投入程度。

(二)无形资产信息在有关附表中的披露

为了详尽反映无形资产增减变化情况,可以设计编制“无形资产增减明细表”,主要项目应为按类别反映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按项目反映全部无形资产的增减变化动态,即年初余额、本年增加额、本年减少额、年末余额等。

企业根据内部管理与外部需要,可以考虑编制“无形资产收益计算表”、“研究与开发费用明细表”等,作为正式报表的附表,与报表同时报送。

(三)无形资产信息在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

虽然通过正表及附表已经基本上详细地反映了企业无形资产的各类信息,但正表及附表只能提供无形资产的定量信息,不少有关无形资产定性及其他信息无法得到详尽反映,并且,在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数量繁多,交易频繁,相关业务千差万别,变化无常,因此,应在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无形资产的定性信息及其他会计报表正表及附表无法反映的相关信息如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等。

参考文献:

[1]范娟娟,梁斌.世界各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比较及对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的启示[J].经济~i,2004:(9).

[2]王照荣.对无形资产核算的几点看法[J].中国农垦经济,2004:(10).

[3]谢新安.论知识经济环境下的会计创新[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2003:(2).

地摊经济创业范文第7篇

【关键词】无形资产 计量 摊销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为一项资产,它独具特点:无形资产是由企业拥有或控制并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无形资产具有可辨认性。无形资产本身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二)无形资产的确认

(1)与该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在判断与该无形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既需要实施职业判断即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作出合理估计,且有可靠证据证明;又需要关注与该资产相关的外部环境,比如一些新技术新产品的出现是否会冲击该技术或者与该技术相关的产品的市场等因素。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可靠计量。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是资产确认的一项基本条件,对无形资产来说尤为如此。例如一些企业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为其不能脱离与企业单独计量所以不能称其为无形资产。

二、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1)对于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的全部支出。但为引进新产品发生的广告费宣传费及其他间接费用以及无形资产已经达到预定用途以后发生的费用必须除外。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当外购的无形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时,价款实际上具有融资性质,应该按照所取无形资产购买价款的的现值入账,现值与应付价款之间的差额应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付款期间内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为利息费用。

(2)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对于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该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款确定无形资产的取得成本,但如果投资协议或价款约定价值不公允的应应按照其公允价值作为无形资产的初始成本入账。

(3)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要确定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中的累计摊销额基础是估计其使用寿命。在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时应该考虑该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及获得的类似产品使用寿命的周期,技术工艺等方面的情况,该资产在该行业运行的稳定性和市场的需求性,潜在或现行竞争者的行为,为维护该资产实现预期经济利益的维护支出,对资产的控制期限及与企业持有的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期限一般源于法律,合同规定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法律期限即20年。对于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该在使用寿命内合理摊销,一般规定是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摊销无形资产有很多方法如直线法产量法等,但企业应该注意在选择摊销方法是一定要能够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当在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预期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的时候,应该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三、无形资产摊销税法与会计的差别

(1)摊销范围不同。会计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使用寿命无限的无形资产不用摊销;税法则将符合条件的无形资产都归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出外购商誉在企业整体清算或转让时可以扣除,其他资源都必须摊销。

(2)摊销方法不同。会计上规定可以选择摊销方法。只要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预期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即可,在不能确定其预期实现方式的情况下采用直线法;税法则规定只能按照直线法进行调整,若用其他方法则应进行纳税调整。

(3)摊销金额不同。这是因为会计上可以计提减值。准备,而税法却不允许。这样企业在对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时,应以扣除减值准备后的余额确定每期的摊销额,如果无形资产的价值得到恢复,则企业又重新计算每期的摊销额;税法因不允许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因此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对特定无形资产每期计提的摊销额是一样的。

四、现行无形资产计量与摊销存在的问题

(一)无形资产计量与摊销存在的问题

对于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其一般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会计。准则规定对于企业研究阶段所发生的一切支出,因为其具有不确定性,不能确定其预期是否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所以都将其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这样的做法虽然避免了企业虚增无形资产,但在无形资产研究费用支出越来越大的今天是存在缺陷的。

摊销方法的局限性。企业无形资产的摊销取决于其使用年限及与该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若使用寿命有限则在使用寿命内合理摊销,若使用寿命无线则不进行摊销,若能找到其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则按与其相关的方法进行摊销,若找不到则按直线法摊销。简单按直线法摊销必然导致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也来越低,若在此期间出售该无形资产必然给企业造成损失。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仅在每个会计期间后对其进行减值测试,这样势必会在每个会计期间内使得资产虚增,同时也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二)对于改良现行无形资产计量与摊销的几点建议

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开发费用适量资本化。无形资产在企业的比重越来越大,尤其是随着创新社会的发展使得每个企业都开始致力于自主创新,这样便导致自行研发无形资产比重的直线上升,要做到真实记录企业的现金流量建议尽量采取有关方法使得研究阶段的开发费用适量资本化,在不虚增资产的同时做到实质重于形式。

地摊经济创业范文第8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无形资产

2006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进行了修订,新准则对研发费用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新准则明确规定,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成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

一、新准则对研发费用确认的相关研究

新准则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计入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计入管理费用,计入无形资产的条件包括: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新处理方法更严谨、更科学。主要优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符合真实性原则。这种方法更加客观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将符合条件的开发费用加以资本化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可以使报表使用者通过会计报表了解企业在研究开发方面的投资力度及投资方向,并向他们明示企业管理层对投资开发项目成功的预期及对无形资产产生收益的评估等真实信息,使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对市场进一步的调研做出恰当的投资决策。

其次,体现谨慎性原则。新会计准则将企业的研发活动分为研究与开发两个阶段。研究活动的目的是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科学知识成果,如果不进一步开发便产生有经济价值,其支出能否获得预期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不一定会给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开发活动的实质在于它是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是进一步利用研究成果产生的一种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过程,经分析,可以确定其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可能性,根据资产的定义,研究费用应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而开发费用在符合某些特定标准,即当该费用有可能会产生未来经济利益,且这种经济利益可以可靠计量时,就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这样做充分考虑了研发投资活动的风险性,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另外,遵循了配比原则。研究和开发项目一旦成功作为其研发成果的专利权、商标权和计算机软件等,将会持续在以后若干会计期间为企业带来收益,将开发支出作为资本性支出并作为企业自创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未来取得收益期间分期摊销,体现了配比原则。

二、新准则无形资产摊销探讨

无形资产作为企业的一项长期资产,其具有价值量大、使用期限长、受益期限不固定、价值转换差异大等特点,为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确定带来一系列问题。

新准则规定:企业选择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企业预期消耗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如果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是前期多、后期少,该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则应采用加速摊销法;如果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前期少,后期多,则该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应采用减速摊销法;如果不能确定或很难确定某项无形资产在不同会计期间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多少,才采用平均年限摊销法。很明显,新准则把直线摊销法作为一种不得已才使用的方法。而采取加速摊销法可以使企业较快地收回无形资产的价值,降低企业的无形资产贬值风险。

加速摊销可以使摊销费用尽快进入成本,分散风险;同时又使费用尽快转化为资产,增强了公司抵抗风险的能力。加速摊销可以起到税收挡板的作用,推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尽快收回投入资金,使公司有充足的资金购置或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技术创新,增强公司发展的后劲,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因为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选择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成果,进而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投资决策。为了保证合理选择无形资产摊销方式,企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对策。

1.合理划分无形资产类别。新会计准则根据寿命期限不同将无形资产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寿命不同的无形资产采用不同的摊销方式。按无形资产的价值变动曲线可以分为:可能升值无形资产、可能贬值无形资产、不易贬值无形资产。

对应可能升值的无形资产,不宜摊销,但需要定期评估它的价值变化,并在账务中进行相应处理;对于不易贬值的无形资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直线摊销法,以确保摊销的合理性;对于容易贬值的无形资产,要根据实际特点采用加速摊销的方法,保证将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

2.选择合理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新准则中,直线法摊销不再适用于所有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确定应根据无形资产的种类、摊销期限等因素综合确定,对于那些相对较为稳定的无形资产应采用直线法摊销,而对于更新较快的无形资产,由于它们随时都面临着被新技术、新发明替代的可能,可以采用加速摊销法。

地摊经济创业范文第9篇

关键词:非正规就业 摊贩经济 摊贩管理

一、概 述

(一)非正规就业相关理论阐述

1、非正规就业概念及界定

所谓非正规就业,是指在付酬、劳动时间、劳动关系、工作形态、社会保障及经营活动等方面不稳定或不规范而与正规就业有性质上区别的劳动就业形式。对非正规就业,在经济学上我们首先得给出科学的界定,使之可以被确认,从而可以被归类和管理。

引用张彦教授的界定方法,我们可以把非正规就业不同于正规就业的界定要素列举如下①:(1)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之间几乎没有制度性联系;(2)劳动时间不固定;(3)收入不稳定,非标准工资雇佣方式;(4)劳动关系不规范、不稳定;(5)劳务收入经常处于税务监管的“盲区”,经营活动处在法律法规的边缘不易统计;(6)家庭所有制及自我雇佣等工作形态。上述六条标准之中只要有一条符合便不是正规就业。尤其是要注意“非正规就业”与违法就业的区别,即以劳动方式取得收入及总体上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利作为其合法性的界限,不能逾越。

2、我国非正规就业门类

非正规就业是由个人、家庭或合伙自办的微型经营实体以及以社区、企业、非政府组织为依托,以创造就业和收入为主要经营目标的自救性和公益性组织及其他自负盈亏的劳动领域。如:(1)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正规部门里的非正规就业,如短期临时就业、劳务派遣就业等;(3)第三类是以独立的服务者或机动劳动者存在的经济形式。主要指摊贩经济、家政服务行业等从事各种临时性和零星就业的部门。摊贩经济是非正规就业里面规模最大、数量最多、涉及面最广的领域,而且其比重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3、我国城市非正规就业的重要战略意义

“2008年12月中国社科院的《社会蓝皮书》显示,国内实际失业率已达9.4%,再加上今年大学生、农民工、下岗人员三支就业大军的叠加,就业形势极为严峻。而非正规就业对扩大就业、缓解压力的贡献率已超过50%” ②。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之下淘汰出了大部分下岗职工和低素质人群,他们赶不上经济腾飞的马车,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所以发挥非正规就业“就业海绵”的作用,积极鼓励和支持非正规就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对缓解就业压力具有战略性的意义。

(二)摊贩经济相关理论阐述

1、摊贩经济的定义

所谓摊贩,亦称小摊贩,专指那些无经营执照、无经营房屋、无固定经营时间、被纳入城管取缔的个体小商品经营者。摊贩经济,即街头贩卖活动,是人类史上历史悠久、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业态。从我国古代的“贩夫走卒,引车卖浆”,到近现代走街串巷的街头叫卖者,如卖菜的、剃头的、挑货郎担的,一直发展到当代的摊贩商业街,如我国北京的秀水街以及各个社区之间的早市等。还有香港的庙街夜市售卖品种异常丰富、货品极富特色而且价廉物美。每年各大高校里的跳蚤市场,临时布阵很多学生组织的摊位售卖各种书籍、衣物、学习用具等。而在美国也存在着很多摊贩市场,如波士顿的Faneuil Hall,芝加哥的Maxwell街市,都有非常悠久的历史,如今已形成城市中重要的风景线。

2、摊贩经济的特征

各国的摊贩经济虽然各不相同,但是他们有共同的经济特征:

第一,从业主体大多为城市下岗工人、失地农民、部分自产自销的农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其共同的特点是为生活所迫从事摊贩,文化程度较低,属于社会弱势群体。

第二,摊点经营规模比较小,经营生产场所不固定。摊贩往往可以通过步行、肩挑、车运等方式在不同的地方流动性地进行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也有一些比较固定地点营业的摊贩,但是经常受到城管部门的驱赶,被迫流动。

第三,贩卖的商品大多数为价值不高的日用品。如衣饰、玩具、三无产品和盗版电子产品以及各类农产品,如时令蔬菜、水果等。另外还提供人们日常生活必需的一些服务,如修理家具、收购废弃物、擦鞋等服务。这些商品和服务满足了城市“贫民窟”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需求。

3、关于摊贩经济的几种观点

(1)取缔主义。此观点认为摊贩对城市市容造成极大破坏,应该予以取缔。学者们认为摊贩们是“脏、乱、差”的代名词,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形象。摊贩们降低了城市品位,与实现城市现代化目标严重不符,将摊贩们视为白色经济的“眼中钉”、“肉中刺”,是社会问题的制造者。

(2)鼓励发展。这是在2004年在日本福冈市九州大学召开的“亚洲摊贩国际研讨会”中亚洲各国专家学者们达成的共识。此观点认为摊贩经济为城市的发展带来了活力,为经济繁荣带来了黎明前的曙光,应该支持鼓励并且合理引导。

(3)客观观点。此观点认为摊贩经济是社会经济的组成部分,其经营活动已经有悠久的历史,在世界各国广泛存在并发展着,是一种必然长期存在的经济现象。之所以现在政府部门与摊贩的对立,是因为摊贩经济的新发展与旧的管理机制不匹配。

二、发展摊贩经济带动非正规就业

(一)摊贩经济与城市非正规就业的经济联系

摊贩经济作为非正规就业形式的一种,与非正规就业是被包含和包含的关系,二者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存在着一致性。从摊贩经济和非正规就业的经济联系上来讲,要促进非正规就业部门就业,摊贩经济吸纳就业的能力是重要推动力,根据有关资料分析预测,摊贩经济在促进非正规就业方面所起到的拉动作用将扮演着就业“火车头”的角色。

1、非正规就业者大军里面大多从事摊贩买卖

摊贩经济从业人员在非正规部门就业人员中占据大部分。摆摊设点进行经营是非正规就业中最常见的形式,也是人们日常经济生活中接触最多的,关系最为密切的。从别的就业岗位转向摊贩经营,与其他非正规就业门类相比,降低了从业转换成本。

2、摊贩经济的市场需求所对应的人群恰恰是非正规就业者

从事非正规就业的人员,收入少,购买能力低下,而摊贩提供给他们的商品和服务因为价格低廉、品种多样化、生活化,能够满足日常生活需求,所以这部分人群对摊贩经济存在着很强的依赖性。如果摊贩经济被取缔,这部分人群的生计将受到严重威胁,从而会加剧贫困,引起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3、摊贩经济从业门槛在非正规就业领域是最低的

既不需要什么劳动合同、口头协议,也不需要受制于其他雇主,找个空闲的地皮,去批发市场批发几样小东西,摆个摊点就能做生意赚钱。与其他非正规就业部门相比较起来简单易行,而且事实证明,摊贩的扩张恰恰引起了非正规就业率同比上升,直接导致了非正规部门就业的扩大。

(二)摊贩经济对促进非正规就业的重要意义

摊贩经济形式是摊贩从业人员由非正规就业转向正规就业的一个“驿站”,发挥摊贩经济在非正规就业领域中的“内部动力”效应,可以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就业低效率。摊贩行业不仅解决了摊贩业主自身的就业问题,还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给同类经济群体,起到了双向就业的积极作用。非正规就业为摊贩经济披上了合法的外衣,摊贩经济促进了非正规就业率的提升。预测以后的就业趋势,摊贩经济的“火车头”带动作用在促进非正规就业领域将会愈发的明显。

三、发展摊贩经济相关对策建议

(一)规范市场秩序

为加强管理,政府应该设置“摊贩中心”,专门对摊贩进行专业性的规范化的管理。对迁人摊贩中心的摊贩发给牌照,赋予合法性,降低赋税,规范摊贩市场经营,引导摊贩自觉迁入与迁出。将摊贩中心打造成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中心,展现地道风味和传统意蕴,延续街头文化。

(二)明确摊贩产权

复旦大学刘新宇博士曾经指出摊贩管理低效背后的根源其实是产权的错置,解决问题的出路是明确摊贩的产权。在治理过程中承认摊贩的设摊权,并降低申请设摊的成本,在规范摊点的同时明确摊点所对应的摊贩业主,明文规定其应该遵守的市场法则,并形成长效机制,减少在以后摆摊设点的不稳定性而引起的各种利益冲突。产权明确,摊贩经营岗位稳定,避免了摊贩业主进入“失业—再失业—又失业”的怪圈。

(三)摊贩自治

鼓励摊贩成立自治团体,应用各种激励措施加强摊贩内部的自我管理。不仅可以减轻城管执法负担,还可以实现摊贩的结社自由和经济自由的基本权利,协助解决城管日常执法与摊贩的纠纷,减少暴力执法、暴力抗法而引起的动乱。摊贩“自治”将有利于就业者自我管理、自我提升,降低经营成本和失业风险,也有利于提高城管部门的管理效率。

(四)摊贩管理法制化

摊贩的管理在法律上还是一个盲点,缺失切实有效地法律提供根据和支持,使得我国摊贩经济发展在规范上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城管人员执法理念低,执法程序不合法,管理活动缺乏监督等。摊贩业主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在抵抗过程中酿成了人间悲剧。国家应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让摊贩经营活动和城管的管理活动和谐进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完善政府经济职能

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大都针对正规经济设计,触碰不到非正规经济的边缘,对非正规经济的管理只能严重缺失,尤其是在摊贩经济的规范与管理上就更少涉入。完善政府经济职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发展摊贩经济的有效途径。将政府经济职能的十六字方阵“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落实到摊贩的管理上。

四、结 论

摊贩经济的管理与非正规就业的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理论上应加强摊贩经济与非正规就业经济联系的研究,完善理论的不足,为经济决策者提供理论建议。实践中,政府应该发挥宏观调控的积极作用,认真履行经济职能。总的来说,要以发展摊贩经济为手段,带动非正规就业为目的,帮助从业者走向健康长久就业之路,这对于缓解我国就业压力,维持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经济态势,促进社会和谐具有战略性意义。

注释:

①张彦. 非正规就业: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

②引自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非正规就业:破解就业难题的新途. 2010.08

参考文献:

[1]何松. 我国发展非正规就业面临的问题与政策建议[J]. 北京:商业时代,2009(3)

[2]王会涛,汪戎. 我国非正规就业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综述[J]. 黑龙江:北方经贸,2011(1)

[3]张占勤. 城管执法与摊贩经济[M]. 河北:宝鸡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地摊经济创业范文第10篇

关键词:摊贩;摊贩经济;治理

中图分类号:F713.5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3-0064-02

曾几何时,街边流动摊贩成了城市的街头一景,像是城市文化一般潜移默化地融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还记得北宋画家张择端的长卷画《清明上河图》描绘了当时繁华的市井,各种各样的商业小贩云集街道口形成繁华的集市,这一切在那个时代看来是多么和谐,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可是把视角转入现今社会,流动摊贩向来被视为一种我们的城市规划中很不和谐的音符,城管与小摊贩时不时上演“猫捉老鼠”“游击战”的戏码,到底是何种原因把曾经构成“桃花源”画卷的居民小摊贩陷入如此境地。

一、小摊贩存在的现状

小摊贩泛指那些摆地摊的流动小商贩――无固定经营门店,自由流动叫卖者。现实社会生活中指与城管搞游击战的无证商贩。他们主要由无业下岗或待业人员、外来流动人员、部分退休人员、本地居民等组成。贩售点大多集中在商业闹市区、人流集中区,且多为小本经营,起点低,固定成本投入少,没有市场进场费,以方便、实惠吸引了众多市民。

既然存在,则必有其合理性,但同时这样的繁华后面也隐藏着无数潜在的问题和危害,存在着许多对立的矛盾冲突。首先为了了解民众对于小摊贩存在的态度,现进行问卷调查。本次调查人数为300+,所得结果如下:

1.针对民众一周购买次数。一半以上的民众是愿意购买小摊贩所销售的东西的,可见大多数民众还是可以接受小摊贩的存在,甚至有6.29%的民众平均每天购买一次。

2.针对购买原因。方便、随时可以购买(错过用餐时间)、口味好等,成为支撑摊贩经济茁壮成长的三大主力因素;同时价格低廉、学校食堂难以满足需求、服务态度好等也为其赢得了部分市场。

3.关于是否支持小摊贩被强制赶走。支持的民众仅占9.85%,从数据上便可以直观地得出小摊贩在民众心中占据了一席之地,甚至是目前难以取代的位置,想要完全取缔恐怕会有众多阻挠势力的存在。

二、产生的必然性及存在的合理性

泱泱大国――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现代化的生产方式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根据自然界的发展演变规律――优胜劣汰,似乎传统生产模式已经迈向灭绝的深渊。但市场需求这股神奇而又无形的力量似乎不能用简单的自然科学来衡量,摊贩经济作为一种简单低级的传统谋生手段,其产生和发展可以说是必然的。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是流动摊贩群体产生的先决条件,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制度上的保证,使得获得生产自由权的民众开始尝试自己动手摆摊赚钱;同时国企改组战略和城市化进程又为小摊贩群体注入了鲜活的大批劳动群众。由于他们大多是城市中低收入阶层、外来务工人员和失地后进城的部分农民等,文化水平较低,创新能力差,为了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选择摆摊谋生。

除了政治方面的因素,经济方面的诸多因素也促使了其产生。市场供求规律保证了流动摊贩群体的形成与发展,有需求必然有供给,流动摊贩能够满足城市低收入群体对廉价商品的需求,填补了超市及大型商场满足中高层收入者需求的市场空白;其次再进行市场细分后,夜市摊还能满足市民夜间的需求。城市建设问题的存在,也是摊贩产生的一大助燃剂。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有些社区生活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集贸市场建设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也日益显现。而商人的眼睛都是雪亮的,任何能够使自己获利的东西都不会轻易让它逃脱,摊贩也正是抓住了这一点,才能够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但是产生之后如何能够生生不息地发展壮大直至蓬勃发展为现今的夜市一条街?它的存在有着不可取代的优势。首先,它是解决我国城市居民生存问题与就业压力的有效途径,摊贩们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换来了自己应得的收入,解决了家庭生存问题,也为城市失业问题做出了贡献;并且摊贩经济有利于弥补城市布局不合理问题,完善城市功能。其次,摊贩是居民自创的经济运营模式,在选择自己买卖的商品上有着绝对的独立自。小摊贩们可以选择模仿市场上已有的商品,抑或是传承家中独门秘方,甚至可以自己创新。无限的自由空间和千千万万民众的独创性,无疑彰显了摊贩经济对于发掘民间创新及传承民间传统工艺和文化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三、存在的负面影响

硬币有两面,摊贩的存在也是一把“双刃剑”。之所以说小摊贩成为城市规划中不合理的音符,是因为它的存在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

1.影响市容,破坏城市环境。其轻巧灵便的特点也导致了它的杂乱与参差不齐,没有规则的摆放、没有节制的随意丢弃以及无法控制的噪音污染、垃圾污染、油烟污染,也许处在夜市之中的我们感觉很热闹繁华,但是这些灿烂之后留下的是满地的油污,整条马路都“奄奄一息”。积攒的垃圾难以处理,导致环境恶化;清理工作量大,又给城市清理工作出了一个又一个的难题。

2.阻碍公共交通。小摊贩们极强的流动性致使其能够见缝插针,随处摆摊。但是由于他们普遍不高的素质与文化水平,随处都可以看到小摊贩的身影。只要是人流高峰的地段都会吸引小贩们驻足,严重阻碍了交通。城管只能时不时地和小摊贩们上演游击战,屡禁不止,“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3.食品安全卫生难保障。近年来食品安全不断被拉入公众的视野,这不能不引发人们的思考,地摊上的东西真的卫生安全吗?流动的服务,拿什么来保证质量,由谁来负责?简陋的环境必然伴随的是简陋的设备、非正规的操作,不卫生的产品很容易破坏人们的身体健康,甚至可能引发流行传染病。

4.城管与小摊贩之间矛盾冲突问题。不知从何时起,城管就被贴上了“暴力”的标签,小摊贩看到城管的身影便溜之大吉,如果有的被城管抓到,他们便不分清红皂白地硬性抵抗执法,软硬暴力兼施。“一跺脚,二瞪眼,三踢摊子,四罚款”曾是大家对城管人员形象的描述,若不是多次暴力执法,也不会引发公众的共鸣;同样,若不是摊贩们总是以身抗法,也不会出现这么多暴力事件。

四、治理建议

上述一切问题的存在都为针对小摊贩的治理决策提供了方向。这种公共服务的治理,主力军还是政府。政府想要改善市容市貌,想要迅速地做出政绩,这是其内部机制政绩考核制度所导致的。这样做往往过于极端,釜底抽薪连根拔起,反而是治标不治本,事倍功半。严格取缔、硬性清除难以让广大群众信服,对小摊贩实行“一刀切”的铲除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可能会因此扼杀许多弱势群众的生命之源,且其发展迅猛势不可当。想要规范治理并逐步根除摊贩问题,从短期来看,要对其适度解禁、合法化、规范经营管理;从长期来看,要找出其产生根源,从源头化解问题,逐步取缔。

就短期现状而言,既然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形成了摊贩经济,不如对其适度解禁,指定在某些特定的时间段内允许设摊,在城市街道规划几个市场交易点,专供各种流动摊贩规范经营。这样松弛有度的管理模式可以满足大多数人的要求。由于市场交易点的有限性,会引起流动摊贩之间的竞争,想要留下来必须合法守法,服务做得比别人好,赢得自己的市场;同时又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交易点的设立应该着重考虑城市规划建设的盲区和城市街道交通状况。对其放松管理也意味着政府执法方式需要转变。以往暴力执法的形象在公众心中留下了阴影,因此以后的执法过程中应规范城市管理人员的执法行为,明确执法人员所拥有的权力和义务,更多地秉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放松并不意味着没有度的纵容,对于不遵守条例规定的摊贩经营者仍必须依法严惩。政府应当设立固定的城管执勤岗位,维持维护摊贩交易点的秩序和安全;同时还应该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完善的摊贩管理制度;组织相关培训,加强其道德、法律意识,发放摊贩经营许可证,保证商品的质量安全卫生,对其合法性进行认可自然就减少了其逆反心理,有助于解决城市面貌和交通等问题、改变城管与摊贩之间的尴尬处境。

解决了短期棘手的矛盾,还应该从长远的角度考虑,从其根源上找到解决方案。摊贩产生的首要原因是失业,那么政府就应该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妥善安置好下岗人员;摊贩有市场的重要原因有城市规划建设不合理,那么就要合理规划建设城市、增添公共设施等等。这些相应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实施后,摊贩问题自然就可以很大程度上缓解并有望根除。不过,政府单方“应战”或许仍然有些势单力薄,还需要后备力量的支持。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积极调动社会公众力量参与监督管理,军民一心才能使问题更快更好更有效地得以解决。

五、未来展望

流动摊贩是随着我国的发展应运而生的特定经济时期的经营模式,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它也有着不同的面貌、作用和影响。在现今社会,想要把它纳入曾经的“桃花源”民生画卷,似乎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但是经济大潮不断地向前涌动,科学技术不断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水平、人们的收入水平、文明程度、城市的现代化程度都将不断地提高。到了下一个经济时期,或许上述一切问题随着经济的转变而改变,小摊贩也是以新的面孔呈现在公众面前,作为城市文化的窗口,成为城市一景,和谐、赏心悦目地存在着。

参考文献:

[1] 李越歌.论我国城市“摊贩经济”存在的必要性及其治理[J].经济研究导刊,2012,(26):46-48.

[2] 杨永华.中小企业生存研究报告[J].品牌,2012,(3):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