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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环境保护论文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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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环境保护与创造研究的初步研究框架

摘 要:旅游环境保护与创造是一个交叉性、综合性和跨学科的研究领域。它主要是研究旅游目的地的旅游环境及其相关要素,特别是与旅游活动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相互关系,以及如何对旅游环境进行保护与创造的理论和手段。该领域研究对于旅游业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旅游环境,保护与创造,研究框架

一、引言

优美整洁、安全卫生、方便舒适、轻松愉快的旅游环境,无疑是旅游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条件,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旅游业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旅游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旅游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其产生的原因极为复杂,但缺乏科学地、有效地保护旅游资源及环境的指导性理论,缺少旅游环境保护与创造的适用性技术和手段,应该是其中的重要原因。旅游环境保护与创造研究领域从理论的高度,总结和概括旅游环境保护与创造方面的经验教训以及运动规律,提供和介绍相关的适用性技术和手段,这对于旅游业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二、旅游环境保护与创造的相关工作综述

在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40多年中,国际社会、各国和各地区政府、科研机构及旅游企业等,在宏观管理、理论研究和产业实践中,已经做了大量的、有益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1.签署和颁布旅游环境保护的协议及相关文件

日益突出的旅游环境问题,促使国际社会积极合作,签署和颁布相关的协议、宣言及公约等。比如:1980年3月,联合国环境计划署(unep)和世界旅游组织(wto)签署了《关于旅游业与环境》的协议;2002年11月19日,博鳌亚洲旅游论坛通过的《中国桂林宣言》,在旅游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达成共识,明确提出:“旅游地的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既需要建设者和经营者的不懈努力,也需要旅游者的支持配合。要大力倡导文明旅游、卫生旅游、环保旅游,减少人为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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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大学生环境保护教育探讨

摘要:文章在分析高校加强大学生环境保护教育的必然性的基础上,对高校加强大学生环境保护教育的有效策略进行了深入探讨,认为高校必须要提高大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将环境保护与高校思想政治课程相结合;时刻注意营造良好的环保教育氛围。

关键词:大学生;环境保护教育;环境意识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口压力的增加,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全人类共同关注的问题。因此,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并且不断强化环保工作,以求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与人类的和谐发展。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我们每个人的重要责任与义务。但是由于个人所受教育程度的不同,个人素质的不同,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与重视程度差异很大,环境保护仍然很困难。高校大学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提高其环境保护意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实现和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在社会未来发展中,大学生是重要参与者与决策者,为了促进环境与社会的和谐发展,高校强化环境保护教育,势在必行。怎样对大学生实行环境保护教育,怎样有效提高大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与责任感,是高校环保教育的重要目标。

一、高校加强大学生环境保护教育的必然性

(一)现实环境问题要求加强大学生环境保护教育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对环境的破坏逐渐加重,自然环境、生态环境问题层出不穷,不但影响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更影响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过度追求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自然环境的开发利用日益频繁,从而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再加上工业生产的发展,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在加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越演愈烈。如今,大气污染、河流污染、自然灾害频繁,这都是环境恶化的重要表现。因此,环境保护工作迫在眉睫[1]。要想真正做到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就要不断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自觉进行环境保护。大学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高校加强大学生环保教育,提高大学生环保意识,更有利于实现环境保护。这也是改善现实环境条件的必然要求。

(二)高校加强大学生环境保护教育是教育进步与发展的必然要求

做好环境保护教育,是从根本上实现环境保护的重要途径,也是高校教育适应社会发展、适应环境发展的实际需要,更能促进教育的进步与发展[2]。虽然我国经济已经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是由于人们综合素质,环境保护意识总体水平还较低,片面追求发展的情况仍然存在。要想从根本上改变,就要依赖于教育,特别是高校教育,要不断加强大学生的环保教育,改变学生传统的思想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强化其环保理论与实践,真正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从自我做起,努力影响改变其他人的片面发展思想,从而带动全民自觉进行环境保护,这也是高校教育进步的重要表现,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高校只有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的教育水平,才能真正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才能在教育行业中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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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道德实践的环境伦理本土化

摘要:环境伦理学本土化的最终目的是理论建设服务于本土的环保实践。当前本土公众在环保实践中过度依赖政府,自身责任意识不强,环保作为健康、省钱等动机的附带性后果,环境保护实践的功利性和自利性较强,缺少对公共利益和超功利的环境保护的自觉意识。公众环境意识不成熟和环保实践道德动力不足的原因反映了现有环境伦理学理论的不接地气和缺乏激发本土公众积极、广泛、自觉地参与环保实践的能力。具体而言,论证“自然具有道德地位”的理论如动物解放论、动物权利论、内在价值论、生态中心论等主要是援用西方的生态平等、天赋权利、内在价值等思想理论资源,对西方公众的道德心理有刺激但对中国本土公众的激发力度不足。论证“人具有保护环境的道德能动性”的理论如环境美德理论、深层生态学的自我实现论、分配与承认并重的环境正义理论在激发公众环保实践的道德动力方面略有优势,但还需要进一步援用本土的思想资源,譬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责任观、“敬天法祖,关爱后代”的代际伦理观、功利与道德相结合的功德观、在自然中体悟幸福的生态幸福观等思想,从本土实践中的问题出发,构建能够激发本土公众自觉参与环保道德实践的本土化环境伦理学理论。

关键词:本土化;道德实践;环境伦理

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是国内环境伦理学研究的学术使命和热点议题。关于什么是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以及环境伦理学本土化的理论构建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西方环境伦理学理论的移植与释义、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生态阐释、中国现实伦理政策的理论提升是常见的环境伦理学本土化的路径。理论来源于实践并要服务于实践,环境伦理学理论亦应如此。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就是要能够从中国的环保实践中发现问题并能上升到理论层面进行讨论和解决,为本土的环保实践提供学理支持。因此,本土化不是从理论源流而是从理论解决本土问题的效能来看待的,只有能够推动本土道德实践的环境伦理学理论才是具有实践意义的本土化理论。

一、环境保护的道德实践与环境伦理学理支持

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要以问题为出发点,要面向中国环保实践中的问题来提出伦理理论,并且用理论推动和指导环保实践。也就是说,本土环境保护的道德实践是环境伦理要务是要激发公众自觉践行环保的道德动力。“所谓个体的内在道德动力,是指道德个体建立在一定道德认识基础上的自觉接受和践行社会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力量。由于内在道德动力是以个体一定的道德理性认识为前提,以个体一定的道德自觉性为特征,所以它一旦形成,就是个体的一种主体力量,对个体的道德追求会有较深刻的驱动。”道德动力是促使道德行为的重要源泉,但道德动力又不是一般的心理活动,它是基于一定的道德认知、道德判断、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才能产生的强大力量。因此,环境伦理学理论能否给道德主体提供正确的道德认知和道德判断,激发道德主体的道德情感,坚定道德主体的道德意志,是环境伦理学本土化的关键。基于公众环保实践的践行度低这一本土问题的分析,在多种原因别强调环境伦理学理论的不成熟不到位不给力,不能主观臆断而需要有详细的学理分析,也期望通过对已有的环境伦理学理论对于中国本土道德实践的效能来寻求构建中国本土环境伦理学的思路。

二、自然具有道德地位的伦理论证

环境伦理学理论如何给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道德动力,早期的西方环境伦理学家最初探求的思路是论证自然具有道德地位,其内在的理论逻辑是认为一旦论证了自然具有道德地位,人对待自然的道德态度就必须发生变化,就应从占有、控制、压榨和破坏自然的态度转向敬畏、尊重、感恩自然的态度,通过公众对自然道德态度的改变来形成保护环境的道德动力。早期的西方环境伦理学家从不同的角度,依据不同的伦理学理论基础,对“自然具有道德地位”这个命题展开了论证。

彼得・辛格(Peter singer)以功利主义伦理学理论为基础论证动物的道德地位。按照功利主义伦理学的理论,一个事物是否具有道德地位是看其是否具有感受快乐和痛苦的能力,因为功利主义理论认为凡是带来快乐的事物就是善的、道德的,凡是带来痛苦的行为就是恶的、不道德的。感受痛苦和享受快乐的能力是一切存在物拥有道德地位和道德身份的前提条件。辛格说:“如果一个存在物能够感受苦乐,那么拒绝关心它的苦乐就没有道德上的合理性。不管一个存在物的本性如何,平等原则都要求我们把它的苦乐看得和其他存在物的苦乐同样(就目前所能做到的初步对比而言)重要。如果一个存在物不能感受苦乐,那么它就没有什么需要我们加以考虑的了。这就是为什么感觉能力是关系其他存在物的利益的唯一可靠界限的原因。”按照辛格的这个看法,动物显然具有感受快乐和痛苦的能力,因而也显而易见地具有道德身份和道德地位,在这个意义上,动物和人一样是道德行为者(moral agent)。从理论促进实践的角度,辛格的动物保护理论在西方掀起了动物保护运动,对西方公众改变对动物的道德态度、采取素食主义、不穿动物皮草等道德实践都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在西方社会文化和背景下,动物解放理论具有其西方本土的环境伦理学理论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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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实施环保教育

摘要: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实施环保教育,从小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树立正确的环保理念,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是小学语文教学的重要目标之一。

关键词:小学语文教学 渗透实施 环保教育

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实施环保教育,从小树立学生热爱大自然,保护自然环境,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的思想,它是小学语文教学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那么在语文教学中,我们如何适时地根据教材内容对学生不失时机地进行环境保护教育,从小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树立正确的环保理念,积极参加环保活动,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争做环保小卫士,为以后的教学奠定良好的基础呢?在这里,我谈谈在十几年的语文教学生涯中的一点做法和感受。

一、在语文教材中积极寻找与利用相关素材和资源对学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培养学生保护环境,积极参与环保活动,树立环境保护人人有则,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的思想。

如:我在教学人教版二年级语文上册第27课《清澈的湖水》中,我从课文的课题入手让学生思考:什么样的环境湖水才会清澈呢?首先,学生通过初读课文了解,只有环境美好,山清水秀,湖面才会像镜子一样清澈,让学生明白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其次,学生对课文重点词句的理解及小洁和小男孩的行为对比,以此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环境保护观念。先从小洁怀着美好的心情,来到风景如画的地方游玩;课文中重点描写了小洁在游船一边欣赏美景,一边吃面包的情景,学生通过对课文的重点词“紧紧”“攥”“生怕”及相关句子理解,让学生对‘小洁为什么这样做’进行讨论。学生讨论得出结论:小洁紧紧攥着面包纸,是因为怕面包纸掉进湖里,破坏像镜子一样的湖面。再通过文中小男孩把香蕉皮扔进湖里,那面“镜子”被弄了个污点,起了皱纹,吓跑了小鱼,破坏了美丽的景色行为。让学生评价对比小洁和小男孩的行为,学生通过评价他们的行为总结出:小男孩破坏优美环境的行为是不对的,小洁保护环境的行为是值得大家学习和赞扬的,大家要争做一个文明的游客。培养学生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的行为习惯,树立学生保护环境人人有则的思想。

二、在平时语文教学中,教师对教学内容进行适当拓展延伸,对学生进行环境保护理念的教育,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让学生积极参与环保活动。

如:我在教学人教版二年级上册第二课《黄山奇石》中,课文的重点是学生体会黄山奇石的奇、妙,惊叹大自然的神奇伟大。在教学的结尾我适时地提出:如此奇妙的自然奇观,假如每个游客都随意地扔垃圾,破坏植被等行为,过不了多久,黄山还那么美,还是闻名中外的风景区吗?学生通过对问题讨论思考,加深学生对文章思想的理解,使学生和作者的思想情感产生共鸣。达到通过学习对学生进行环境保护理念的教育,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让学生积极参与环保活动的教学目的。

三、在语文教学中,利用口语交际对学生进行环境保护理念的教育,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环保活动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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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概论》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摘要:《资源与环境保护概论》是高校环境本科专业和其他相关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环境类课程的入门课,也是贵州财经大学资源与环境管理学院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的学科共同课。笔者分析了该门课程的特点并结合多年教学实际和体会,从完善课程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以及改革考核方式等方面就本门课程进行了教学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关键词:资源与环境保护概论;教学改革;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05-0139-02

资源与环境是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基本条件。资源为人类生产生活提供有用的物质和能量;环境为人类提供资源、生命支持、舒适性、废弃物的排放场所等服务。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科技的进步以及经济的高速增长,人类社会正面临资源短缺、环境恶化和生态失衡等一系列环境问题。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是教育部整合了环境经济学和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两个专业于2013年新开设的本科专业,该专业涵盖了资源、环境、生态、经济等各个方面。目前,全国仅有北京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等少数院校开设。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兼具良好的人文素养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并善于解决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绿色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问题的实际能力,能在各级政府部门、环境资源管理部门、农林牧渔各业、各类大中型企业以及相关科研机构等部门从事环境资源调查、环境资源项目评估、环境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及科研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现代经济管理人才。

《资源与环境保护概论》是高校环境本科专业和其他相关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环境类课程的入门课,也是贵州财经大学资源与环境管理学院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的学科共同课,在大一下学期开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让学生深刻认识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对环境的影响,深刻理解资源与环境间的有机联系,深刻意识到资源环境的经济价值,同时使学生受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观的教育,掌握资源环境学和可持续发展学相关知识理论,树立学生正确的人地关系观和可持续发展观。目前,已有多位专家学者及高校教师对高校环境类课程如《环境学概论》、《环境保护概论》、《环境科学概论》等进行了一系列教学改革研究[1-5]。而针对财经类院校环境类课程的此类教学改革研究尚为少见。为此,笔者结合在贵州财经大学资源与环境管理学院开设《资源与环境保护概论》的教学情况和教学体会,进行了几方面的教学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资源与环境保护概论》课程特点

1.课程综合性强,内容多。《资源与环境保护概论》是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及其他环境类专业的基础入门课程,是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的学科共同课。本课程综合性、理论性强,包含的内容很多,涉及到物理学、生态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医学、经济学、社会学、伦理学等相关学科,学生要掌握这些内容并应用到实践中,需要有多方面的基础知识。同时也要求任课教师要有相关的知识才能把这门课上好。

2.财经类院校学生普遍重实务轻理论。对于财经类院校应用类学生而言,要学好这门课程存在一定的难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是文理兼收,高中阶段是文科的同学对于与化学、物理及生物相关的课程内容学起来就稍显吃力,而理科同学对于与地理有关的课程内容的学习要稍逊于文科生。另外,财经类院校学生对这门课程的学习相对于理工科、地质类院校的学生,其学习态度往往不够端正。财经类院校尤其经济学相关专业的学生对学习具有很大的功利性和实效性,对理论性非常强的知识,学生往往很难提起兴趣,而实用性的知识比如财务管理、会计学等则易唤起他们的兴趣,这就要求任课教师在讲解理论知识时结合当今社会经济及人们的生产生活,更加深入浅出地讲解理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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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环境教育于小学语文教学中

【关键词】小学语文 环境教育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2)08A-0022-01

随着国人环保意识的增强,环保教育也开始走进课堂。如何在语文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是每个语文教师面临的新课题。在此,笔者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在品读美文时寓入环境教育

我们祖国的语言文字博大精深,丰富多彩,前人给我们留下了许多经典文学作品,特别是描写自然风光、人文景观之类的散文。语文教学的目标之一就是培养学生的审美情操,让学生去感受环境中美的事物,热爱美的事物,落实到行动中去发现、保护美的事物,创造美的事物。因此,可以通过品读美的语言文字,把环境教育润物无声地融入到学生心中。

如教学《林海》,文中写道:“兴安岭多么会打扮自己呀,青松做衫,白桦为裙,还穿着绣花鞋。”教读这一段时,笔者则以抒情的语言导读:“多么美的语言,老舍笔下的兴安岭已经纯粹是一位灵秀的姑娘,一位穿着绿袖红鞋随风轻舞的少女,让我们跟着她走进兴安岭的怀抱,去闻一闻花香,去采撷珊瑚珠似的小红豆吧!”学生读出了文章的感情和自己体会到的情感,笔者因势利导:“徜徉于这么美的环境中,你想些什么呢?”学生各抒己见,有的说,想把她捧在手中,放在心中;也有的说,希望兴安岭永远美丽。在这品读的过程中,学生不仅得到语言文字的训练,更能达到“自能通解”,“自求得之”的境地,环境教育也已经深入学生心中。

小学语文教材中选编了不少描写风景环境的散文,通过多种品读的方式,加上教师的引导,环境教育的渗透就能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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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环境法论文

一、环境法理念变革的新动向

1.从危险防御到风险预防

传统的环境法强调对环境污染的控制。此种污染对于人类而言,根据经验是可以预见和估计的,即具有一种盖然性。也只有在此种盖然性之下,国家采取行动才是正当合理的,这就是一种危险防御。如果国家对不可预见的行为进行恣意干涉,就会丧失其正当性,不为法律所允许。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新的环境威胁正不断增加,如气候变化、新化学物质所引发的具有不确定性的环境风险。此类风险对于人类而言,无法通过经验进行判断,具有预测不可能性、作用不可逆性等特征,在归责方面难以确定。在危险防御理念之下,国家不能对其采取措施。但如果国家放弃,而将人民置于环境风险的威胁之中,同样是不合理与不正当的。所以,风险预防理念由此产生。

2.从目的二元到保护优先

我国原来的《环境保护法》第一条规定了其目的在于保护和改善环境以及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说明我国环境法在立法目的上存在二元性,即在要求环境保护的同时又强调经济建设。此种设置使得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产生冲突的时候,环境保护往往让位于经济建设,致使环境形势不断恶化。对此,我国去年修改了新的《环境保护法》,将“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修改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并强调“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的目的二元的理念,强调经济活动与环境保护发生冲突的时候,环境保护能获得优先考虑。

3.从环境治理到生态文明建设

传统环境法在环境保护路径方面通常强调的对环境污染与破坏的治理,较多地使用被动的措施应对环境污染与破坏。并由此形成我国环境法的基本制度体系,对于环境保护具有基础性的作用,但是在实践中这些制度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用。这其中或有制度设计不合理、实施不到位等因素,但根本性的因素在于没有将环境保护融入社会发展之中。党的十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以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由此,生态文明建设成为环境法发展的一个根本理念。

二、环境法理念变革对教学内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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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法益的刑法保护

摘要:生态法益作为一种新的法益,亟需刑法对其加以保护,通过完善刑事立法,优化刑事法律机制,以及加强司法保护来保护脆弱的生态法益。

关键词:生态法益;刑法;法益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进步,但环境保护的效果、生态建设的成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刑法对于生态法益的保护存在这样一种矛盾,即在对于生态法益保护的过程中存在执法严格却没有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前段时间,一则“大学生掏鸟”而被判十年重刑的新闻使得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引起了社会的热议。事情的缘由是河南的一名大学生在暑期,因与他人共同猎捕16只鹰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判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而被一审法院判处十年有期徒刑。①该案是因为本案是否刑罚过于太重而引起热议,认为就是因为捕猎了16只鹰隼就判处10年徒刑,但是该案却引发另一个问题就是随着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因此生态文明建设迫切需要刑法对生态法益的有效保护,如何有效的利用刑法保护生态法益成为一个新的课题。

二、生态法益概述

法益(Legal Interest,德文Rechtsgut),即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和价值;刑法法益,是受刑法规范保护的利益和价值。②法益需要从三个方面去界定,一是现有法律条文有哪些? 二是这些法律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三是保护的利益是什么?③只有从这三方面去解释,才能得出法益的科学内涵。因此对于生态法益的界定我们需要从上诉三个方面对生态法益进行限定。对于保护法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保护资源环境为例,我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多部法律法规涉及保护环境资源。所以在保护资源环境中我国法律是有对该法益的保护的。对于保护的对象在制定法律法规时,首先要明确法律法规保护的对象,对于上述法律来说保护的对象就是环境资源,如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最后法益利益的内涵。在使用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时,首先要分析保护生态环境的利益是什么。以环境资源为例,我们保护的利益就是生物的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稳定。通过上述分析,生态环境法益是受民法、行政法和刑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保护的利益,保护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大气、水和土壤等生态本身,保护的利益是维护生态环境在“时间、空间和承载”三维尺度上的自然规律免遭破坏。

三、生态法益的刑法保护的必要性及其效果

(一)生态法益刑事立法保护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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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视野下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

摘 要: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已严重威胁到农村居民的环境权、健康权、生存权、发展权、平等权,其根源是法治建设缺失的结果。宪法

>>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法制思考 赣州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对策研究 脆弱生态环境视野下居住空间形态研究 和谐视野下加强和改进矿产区生态环境评估的思考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研究 新形势下甘肃生态环境与法治建设的讨论 农村生态环境的法律保障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甘肃农村生态环境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探讨 河北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思考 浅谈农村生态环境存在问题及保护对策 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及措施浅析 现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规划问题探讨 农村能源与生态环境问题探讨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浅析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研究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对策探究 审计视角下的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探析 金融效率视角下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优化研究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2006-05-30.

[6]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EB/OL].http:// /plan/zkgh/05high/,2006-07-27.

[7] 丘国堂.关于健全农村环境法制,加强农村环境法治建设问题的研究[C].2007 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2007:12-15.

[8] 聂国卿.中国转型时期环境治理的经济分析[M].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2006.

[9] 王存学,骆友生.中国农业经济法律基本问题[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10] 周珂,王权典.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环境法制创新的理论阐释与实践前瞻[C].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2003.

[11] 洪大用.中国环境社会学:一门建构中的社会科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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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与宪法中的环境权对比

一、内容概要:

20世纪60年代,国际上将环境问题列为世界第三大问题,环境权在此背景下被提出来,学者们从不同的法律视角,提出了自己对环境权的认识。民法上的环境权既有较大意义也有固有的缺陷,因此民法上的环境权不能代表宪法上的环境权,而且最终要上升到宪法层面。环境权理论对我国的宪法从观念到条文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评述部分:

本篇文章论述了作者对环境权这一概念在民法与宪法中相关规定的比较认识。当人们的温饱问题没有解决的时候,自然不会提到环境这一生存需要的问题,但随着基本生存状况的改变,人类不得不重新审视自身的行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因此,有关于环境保护的问题逐渐被各国所接受。首先作者以马克思的一句经典语录:"权利永远不可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的发展。"引出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随着环境问题的日渐凸显,环境权应用而生。接着,作者简单介绍了有关环境权的提出和各国关于环境权内容的规定后,总结概括文章第一部分:民法层面上的环境权。从其理论基础、所规定的基本内容、意义及缺陷几个角度做了分析。作者认为,民法上环境权的产生与私法、公法的相互转化,个体本位到社会本位理念的转变及绿色民法概念的提出息息相关;环境物权、环境人格权成为其主要内容;环境权虽不能说是私权利,但是在私人领域客观存在着,所以民法上环境权的提出使得环境权能利用民法在私人领域基本法的角色,得到有效的保护,民法上环境权的提出也提高了环境权的权利位阶且其规定的环境权内容丰富。但是民法的作用仅仅局限于私人领域,环境权得不到更广义的保护,这就需要宪法的提升保护,亦即引出了全文中心论述的第二部分:宪法层面上的环境权。介绍了不同国家宪法对环境权的确立,与民法上的环境权进行了比较,重点阐述了其基本特征和要素及该理论对宪法的影响。作者认为,世界上多数国家在宪法中规定了环境权的行为证明了立宪实践中环境权上升到宪法层面的可行性。

与民法上的环境权不同的是,宪法上的环境权主要突出的是环境权作为基本权利的属性,强调的是该项权利的重要性,保护的是与宪法上的人密切相关的不仅仅限于物质层面的利益;其有社会性、权利义务复合性的特点;宪法层面上的环境权能够对公民提供终极保护,具有特定的客观价值,对我国宪法从观念到文本都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由此也进一步论证了作者的观点:民法上的环境权既有较大的意义也有固有的缺陷,因此,民法上的环境权不能代替宪法上的环境权,而且最终要上升到宪法层面。作者对于全文的论述其实际也进一步延伸了环境权这一概念的日益重要性和立法的紧迫性,提倡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整篇文章论述条理清晰明朗、思路分明、有理有据,将民法与宪法上的环境权的具体内容、意义比较等论述的非常充分。笔者在阅读该文时也学到了很多知识和写作的方法。但由于本文是对民法与宪法各自对环境权的规定和确立进行的比较,更大的理论视角局限于这两种法定的环境权内容,笼统的阐述了简单概念的环境权,没有更多详细的论述环境权这一重要概念更广泛的理念及相关内容,笔者将就此项不足在下文中作以精细论述。

环境权这一概念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有着深刻的经济内涵。关于环境权的概念和性质,学界众说不一,有的学者认为环境权是环境法律关系主体有享用适宜环境的权利,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有的认为是各种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中有关保护环境资源的各项权利的总和;有的认为仅指公民享受适宜环境的权利。张梓太教授认为环境权是指公民在良好环境中享受一定环境品质的基本权利。环境权的主体是公民,客体是能够对人类生产或生活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环境及构成要素,内容是具有生态性的、审美的、精神的、文化的利益,是对于良好品质的享受。他认为环境权仅仅是一种生态性的实体权利,不包括经济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不包括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在性质上环境权是一项基本人权,是一项法律上确定的,独立的人权,环境权的人权属性根植于人之本性的深层需要,人权普遍性的使用范围正在逐步扩大,并且人人都有在良好环境下生存的愿望,在20世纪以来生态危机的大背景下产生环境权的诉求即出自人的本性;环境权还是兼有自由权性质的社会权,主要体现为社会权的性质,同时也有自由权的性质,如国家自身直接通过工程建设污染或者破坏环境,这时公民即可运用环境权排除国家的侵害。而另有学者认为恰恰应分为实体与程序两种权利,前者一般包括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安宁权、采光通风权、环境美学权等。后者一般包括知情权、参与决策权、管理监督权、求偿权等。各个国家对于环境权的界定和内容也各不相同。在英国,环境权既是一种实体性权利又是一种程序性的权利,每个公民都有过上安全、健康、体面和健全完好的生态环境的权利,公民拥有环境知情权、参与环境事务决策权;张梓太教授认为环境权这一概念的确立有着重大的意义:首先,有助于解决现有部门法在环境权利保护方面的无力状况。无论在民法、行政法还是刑法上都没有对环境权作出具体规定和分界,其事后调整的方式与环境权的预防为主的事先调整方式差距较远。其次,有利于提高市民的环境生活质量,能够充分保护市民享有在良好、适宜、卫生、宁静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利,保护市民和组织对自然资源与环境利用的权利,同时也为他们获得实体法上的保护提供基础。再次,有利于提高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环境权的确立是调解生存与发展两大矛盾的必须,其确立对世界有着重大意义,尽管目前我国关于环境权的立法仍存在不少缺陷,但从现有的规定我们已经看到了成效。

笔者认为本论文的作者提出了环境权入宪的规划及其体系的构建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宪法中将环境权确立为市民的基本权利,有利于为其他部门法的制定或者修改提供根本法的依据。而且环境权的入宪还具有下列重要功能:1、宣示功能,指对外表明我国政府保护环境、捍卫人权的决心和努力,将在环境外交和国际环境合作中发挥作用,并将使我国的环境保护融入国际主流中。2、警示功能,是指环境权条款将警示各级政府在进行涉外环境利益的方法与决策时要给予环境利益充分的考量,避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和GDP的增长。3、教育功能,指环境权条款体现了制宪者对环境价值的高度认同,从而对公众环境利益的独特价值的观点的形成是一种促进作用。4、促进立法功能,促进权力机关将环境立法放在优先立法的位置,从而促进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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