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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妇幼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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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调研

孕产妇健康管理是我区妇女保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近年来,区卫生局、区妇幼保健院对孕产妇系统管理相当重视,制定了一系列的保健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督促各医疗保健机构贯彻落实,规范全区的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促进保健管理指标的完成和服务质量的提高,确保全区母婴平安。

__区2014年共有产妇7555人,活产数7662人(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产妇分娩人数17276例,活产数17443例,外省、市流动孕产妇5152例)。叶酸补服7377人,叶酸服用率97.6%。产前筛查 3399 人,产前筛查率45%。住院分娩7555人,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系统管理人数7053人,系统管理率为93.36%。产后访视7218人,率95.5%。高危孕妇筛查1332人,高危筛查率17.6%。高危产妇管理1332人,高危管理率100%,高危产妇住院分娩1332人,高危住院分娩率100%,无孕产妇死亡与新生儿破伤风发生。

(一)政策支持,确保妇幼保健工作有序进行 每年召开妇幼卫生工作专题会议,先后下发了《__区妇幼卫生工作要点》、《__区推行农村孕产妇区、乡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工作实施方案》、《__区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管理实施方案》、《__区高危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实施方案》、《__区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__区妇幼保健院危重孕产妇报告和评审制度》、《__区创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区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促进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平稳有序进行。

(二)坚持五不漏,确保提高妇女保健服务质量

一是辖区内各医疗保健机构产科门诊每月提供孕妇与高危孕妇建卡信息,保证机构孕妇及高危孕妇孕情不漏报;二是村保健员挨家挨户掌握孕情与出生情况,乡镇卫生院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例会收集相关妇幼卫生信息,保证各村孕产妇名单不漏报;三是实行区、乡、村三级保健网络互通孕产妇信息,高危评分15分以上的孕产妇区级保健人员一同进行监管,确保所有孕产妇不漏报;四是孕产妇保健管理实行“双签字”制,要求村级保健人员对每位孕妇产前访视至少三次,产后访视2次、高危孕产妇增加访视次数,坚持不漏访;五是加强育龄妇女中高危人群的管理,做到计划外怀孕妇女的不漏管。

(三)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确保孕产妇的健康与安全

在孕产妇保健管理过程中,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做分工不分家,团结又协作,对每位孕产妇从妊娠、分娩直到产褥期结束形成一条龙式的保健服务体系,确保孕产妇的健康与安全。

(四)突出重点,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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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水平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充分认识搞好妇幼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配齐人员、恢复网络、有效运行为基础,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为目标,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重点,扎实做好各项妇幼卫生工作,着力推行妇幼保健服务进牧区、农村、社区,全面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水平,确保母婴健康和安全。

一、工作指标

生命指标: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0/10万以下,避免产科直接原因引起的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服务指标:早孕建卡率≥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孕28周旗级高危筛查率达90%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新法接生率达99%以上;孕前叶酸免费投服率达95%;妇女病普查率60%;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95%;体弱儿管理率达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50%;4个月以下婴儿母乳喂养率≥85%;托幼机构符合卫生保健标准的合格率达95%以上。

二、工作网络

妇幼卫生工作网络由旗妇幼保健院、卫生院和嘎查村构成,统称为三级妇幼卫生工作网。旗妇幼保健院设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信息管理科等,并配备相关业务人员。同时设与上述科室相适应的临床科室和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医技科室。每个卫生院要设防保组,并配备2至3名妇女和儿童保健科医生。每个嘎查村(居民委员会)要配备一名妇幼保健员。

三、工作职责

(一)三级妇幼卫生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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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加强妇幼卫生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充分认识搞好妇幼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配齐人员、恢复网络、有效运行为基础,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为目标,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重点,扎实做好各项妇幼卫生工作,着力推行妇幼保健服务进牧区、农村、社区,全面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水平,确保母婴健康和安全。

一、工作指标

生命指标: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0/10万以下,避免产科直接原因引起的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服务指标:早孕建卡率≥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孕28周旗级高危筛查率达90%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新法接生率达99%以上;孕前叶酸免费投服率达95%;妇女病普查率60%;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95%;体弱儿管理率达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50%;4个月以下婴儿母乳喂养率≥85%;托幼机构符合卫生保健标准的合格率达95%以上。

二、工作网络

妇幼卫生工作网络由旗妇幼保健院、镇卫生院和嘎查村构成,统称为三级妇幼卫生工作网。旗妇幼保健院设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信息管理科等,并配备相关业务人员。同时设与上述科室相适应的临床科室和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医技科室。每个镇卫生院要设防保组,并配备2至3名妇女和儿童保健科医生。每个嘎查村(居民委员会)要配备一名妇幼保健员。

三、工作职责

(一)三级妇幼卫生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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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管治年度工作计划”医院工作计划

年妇幼保健工作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按照“体系要全、体制要顺、机制要活、能力要强”的要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大力发展妇幼保健事业,促进妇女和儿童的健康。

一、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省十一五儿童发展规划》、《省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等目标,统计、分析、总结“十一五”各项妇幼保健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我省妇幼卫生工作现状,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省十二五儿童发展规划》、《省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妇幼保健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素质和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妇幼保健执法监督和管理

加强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群众和妇幼保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促进妇女和儿童健康;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严禁征收《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防止乱收费行为发生。加强妇幼保健知识的培训,完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协同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非医学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者。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幼儿园、托儿所所享有的平等权利。

三、加快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妇幼保健的网络建设。严格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健全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完善妇幼卫生投入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实施,健全以县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联系员为网底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抓好妇幼保健机构省级规范化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推进市级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评定,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加强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县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分中心建设,健全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预案,进一步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及时性、有效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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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完成基层计生技术服务与妇幼保健职能整合

一、加强调研摸底,探索开展试点工作

莱西市组织相关人员、邀请上级业务部门专家,对整合后镇级计生和医疗卫生部门的职责关系、城区驻街单位及流动人口技术服务情况、各卫生院的承接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成立了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妇幼保健职能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莱西市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妇幼保健职能整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选取夏格庄镇等三个试点镇,自2015年4月份开始,探索开展了试点整合工作。

二、“复制”试点经验,全面完成整合工作

2015年7月份,在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的基础上,成功“复制”推广试点经验,截至2015年底,全市12处镇街全部完成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妇幼保健职能整合工作。

一是机构整合到位。市级,将市计生宣传站、市计生药具管理站、市城区计生站与妇幼保健院进行合并,组建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作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镇级,撤销了各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能划入卫生院,并在卫生院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依法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发挥医疗机构技术力量的优势,将计生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有机结合。村级,保留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享共用,构建起市镇村三级服务体系。按照“人随职能走”的原则,整合后各镇计划生育专业技术服务人员,随镇政府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变化逐步调整至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市、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要求不低于总人数的80%,强化基层技术服务力量。二是资源整合到位。原市计生宣传站、市计生药具管理站、市城区计生站与妇幼保健院的房屋、设备等各类资产,全部划归整合后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原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所有仪器设备及器械划归整合后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按标准化要求科学设置计划生育门诊室、妇检室、治疗室等科室,确保满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妇幼保健工作需要。三是职能划分到位。整合后,明确了各镇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本辖区内(含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妇幼保健工作。同时明确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资金的开支渠道。

三、通过优化整合,实现了计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三者有效结合

一是开通了便民服务热线电话,24小时接受育龄群众的咨询及求助;设立爱心救助站,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发放一本通,开通就医绿色通道。二是实行村民预约上门服务。三是为育龄群众开展妇科病诊治、生殖健康检查,为婴幼儿开展健康查体,对孕期、产后、术后育龄妇女上门随访。四是整合后,卫生院在利用原计生服务中心(站)服务资源的基础上,引进先进诊疗技术,实现了生殖保健检查、手术、治疗一体化,群众的医疗保健服务都纳入医保报销,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E:FQJ

关键词:基层 计生与妇幼保健 职能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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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妇幼卫生工作要点

2013年,全区妇幼卫生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坚持新时期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为指导,以巩固省妇幼卫生先进区创建成果为主线,以“十二五”规划的贯彻实施为契机,以实施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为重点,依法加强母婴保健行业监管,完善母婴保健服务功能,提高妇幼保健管理综合能力,努力降低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全面推进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全区妇幼卫生工作整体水平。

一、主要工作目标

(一)妇女保健

1、孕产妇保健管理率100%,其中,孕产妇早孕建卡率>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高危孕妇筛查率>30%;高危孕妇专案管理率100%;产妇产后访视率>98%;孕产妇产前筛查率≥90%。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持证执业率100%;住院分娩率100%;新生儿窒息抢救成功率>80%;剖宫产率二级医院控制在40%以下、一级医院控制在20%以下。

3、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10万以内。

4、妇女病普查率>85%,治疗率100%。

5、全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控制在7/万以内,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100%,凭证分娩率100%,凭证取环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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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保健网管理体会

摘 要 目的:掌握基层妇幼保健机构现状,探讨加强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的措施。方法: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乡镇村级妇幼保健机构调研。结果:妇幼保健队伍素质、设备配备、技术水平、经费来源等较薄弱。结论:领导重视、合理调整机构、加快人才培养、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农村保健网管理、实施妇幼保健量化管理是促进妇幼保健工作的关键。

关键词 基层保健网 现状 干预措施

存在的问题

我市26个乡镇卫生院接生量少,与自身服务功能不相适应。2005年全市共计接生10 800例,其中在市直医疗单位接生6800例,最大的乡镇卫生院年接生量几十或十几例,最低只接生3例。4个接生量较大的乡镇卫生院最高者50例,也只能达到与本辖区出生人数同等的水平,超出社区服务范围的几乎没有,还有2个乡镇卫生院空缺妇幼人员。

乡镇卫生院综合急救能力相对较差。乡镇卫生院建设虽然达到基层产科建设基本要求,但与市区综合医疗单位比较,房屋简陋,设备陈旧不足,急救药械不到位,服务环境和综合抢救能力差,甚至不能开展急救剖宫产术,这些是造成接生工作量不足的直接原因。

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配备不足,技术水平相对差。26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妇幼人员24人,大多兼职,其中初级职称20人(83.3%),中级职称4人(16.7%)高级职称0人,不能达到湖北省妇幼保健建设标准,甚至个别乡镇卫生院存在妇幼保健人员空缺现象,不利于新技术的掌握、使用、推广;是造成婴儿死亡、孕产妇死亡、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等上升的原因之一。

乡镇卫生院孕产妇保健服务与计划生育孕情跟踪管理分离。医院与孕产妇前感情联络减少,孕妇缺乏对乡镇卫生院的缺乏了解,也是造成乡镇卫生院产科工作量下降的原因之一。

乡镇卫生院重临床轻保健,对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形成了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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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管治年度工作计划

年妇幼保健工作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按照“体系要全、体制要顺、机制要活、能力要强”的要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大力发展妇幼保健事业,促进妇女和儿童的健康。

一、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省十一五儿童发展规划》、《省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等目标,统计、分析、总结“十一五”各项妇幼保健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我省妇幼卫生工作现状,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省十二五儿童发展规划》、《省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妇幼保健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素质和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妇幼保健执法监督和管理

加强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群众和妇幼保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促进妇女和儿童健康;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严禁征收《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防止乱收费行为发生。加强妇幼保健知识的培训,完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协同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非医学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者。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幼儿园、托儿所所享有的平等权利。

三、加快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妇幼保健的网络建设。严格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健全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完善妇幼卫生投入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实施,健全以县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联系员为网底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抓好妇幼保健机构省级规范化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推进市级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评定,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加强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县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分中心建设,健全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预案,进一步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及时性、有效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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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监管年度计划

年妇幼保健工作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按照“体系要全、体制要顺、机制要活、能力要强”的要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大力发展妇幼保健事业,促进妇女和儿童的健康。

一、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省十一五儿童发展规划》、《省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等目标,统计、分析、总结“十一五”各项妇幼保健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我省妇幼卫生工作现状,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省十二五儿童发展规划》、《省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妇幼保健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素质和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妇幼保健执法监督和管理

加强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群众和妇幼保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促进妇女和儿童健康;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严禁征收《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防止乱收费行为发生。加强妇幼保健知识的培训,完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协同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非医学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者。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幼儿园、托儿所所享有的平等权利。

三、加快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妇幼保健的网络建设。严格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健全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完善妇幼卫生投入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实施,健全以县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联系员为网底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抓好妇幼保健机构省级规范化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推进市级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评定,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加强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县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分中心建设,健全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预案,进一步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及时性、有效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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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工作要点

2011年妇幼保健工作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按照“体系要全、体制要顺、机制要活、能力要强”的要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大力发展妇幼保健事业,促进妇女和儿童的健康。

一、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浙江省十一五儿童发展规划》、《浙江省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等目标,统计、分析、总结“十一五”各项妇幼保健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我省妇幼卫生工作现状,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浙江省十二五儿童发展规划》、《浙江省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妇幼保健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素质和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妇幼保健执法监督和管理

加强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群众和妇幼保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促进妇女和儿童健康;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严禁征收《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防止乱收费行为发生。加强妇幼保健知识的培训,完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协同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非医学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者。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幼儿园、托儿所所享有的平等权利。

三、加快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妇幼保健的网络建设。严格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健全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完善妇幼卫生投入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实施,健全以县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联系员为网底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抓好妇幼保健机构省级规范化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推进市级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评定,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加强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县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分中心建设,健全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预案,进一步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及时性、有效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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