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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会计论文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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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存货处理差异的中美会计核算论文

我国经济一直都处于世界前列,2010年就已经赶超了日本,且从未停止过追赶美国这世界经济霸主的脚步。虽然我国经济不断发展、资本市场不断走向成熟,但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就是当今的中国在各个方面仍与美国有相当大的差距,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会计亦然。本文将从中美会计之间的准则、会计财务处理中的存货核算差异出发,来寻找一些差异性,并从美国的会计准则中找到可以供我们借鉴学习的地方,来提高我国各企业会计处理的能力,促进我国经济更加蓬勃发展,与国际接轨。

会计准则就是一种为社会会计行为和会计信息设定的一套规范标准,它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实践的指标标准,主要是为了规范企业财会信息,以此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作为拥有非常成熟的资本市场和最发达的经济的美国,其会计准则代表了国际会计理论和实务的最高水平。虽然我国于2007年开始实施新的会计准则,成为了我国会计史的一个新的突破,其在实质上实现了同国际的趋同,但相对于美国会计准则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其主要体现在会计准则的层次结构不同,财务报表要素不同,要素确认与计量不同,财务报告方面的不同。在差异明显的会计准则的指导下,我国和美国在会计财务处理中也具有明显的不同,其中在存货核算差异格外显著。存货,就是储存起来以供出售的商品货物或者是在生产过程中耗损后留下来的材料等。

存货在企业的踪资产中占有很大的一部分,作为一项重要的流动资金,对存货的管理要采用更加合适的方法来保证企业资产的正常稳定的运转。同时,公司会计处对于存货的量、存货的收入情况、存货的输出情况等一系列信息都要做到准确核实、记录。这些记录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财务输出和经济成本。而且还会影响到企业的所得税、收益和企业的各种业绩评价等,更严重的还会影响到整个市场和国家的运行状况,所以,企业的存货会计处理至关重要,各个国家都采取了相应的存货政策来进行管理。借鉴西方会计核算的特点和优势,可加强与国际会计接轨,中美的存货会计处理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存货发出计价

我国企业存货的实际成本处理大都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是个别计价法,但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理由是其无法真实反映存货流转,而美国企业除了先前三种方法外,还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就是让存货与其进入的先后顺序的相反方向来输出存货,将最先收入的存货作为期末存货成本:先买进来的后卖出去。后进先出法就是这样一个后面进库的存货先出库作为流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好处就在于可以将最新进入的存货与其已经实现的销售额相配比。在现在物价上涨的社会形态下,后进先出法确实可以取得一定的利益,由于期末现金余额和销售成本会显得高,那么企业销售的纯利润、所得税和净收益额就会显得低一些。而当物价下跌时,这种情况往往会相反。因此后进先出法并不适于企业长期运用的存货处理方式。因此,大部分企业都会选择不同的存货方式来处理企业的存货以到达企业收取最大的利益所得。除此之外,炼油、玻璃制造等行业就是一会使用后进先出法来保持一定的存量进行企业运转的。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改革取消了关于存货成本“后进先出法”的使用,究其原因,关键在于后进先出法下极易粉饰企业业绩、操纵会计利润。例如在物价持续上涨的前提下,企业采用后进先出法,可以有效增大财务成本、较少企业利润,暂时性规避相关税款的缴纳,获取税款资金使用的时间价值;在物价行情下跌的情况下,企业采用后进先出法,可以有效减少财务成本,虚增企业利润,以达到提高经营业绩的目的。因此,为了规范存货的核算,企业会计制度改革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在其提高企业资金流动性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在整个市场宏观层面,物价往往是保持波动中上涨趋势的,因此,后进先出法下,企业可以在营业收入中优先将高成本采购存货的价值予以抵扣出来,给企业运营提供了更多的流动资金。美国选择保留了后进先出法的方法,提供了关于后进先出法运用的相关经验,例如,采用标注法,更多地关注采用后进先出法进行存货核算企业的规范性,要求其在会计报表附注予以强调使用的合理性,是否遵循了会计核算的可比性原则等加以利用。即发挥了后进先出法的可选择性,又避免企业肆意的使用操纵利润。

二、存货跌价转回

存货跌价转回就是在已经计提的准备金额中将存货价值转回,并且将转回的金额另外计入当期损益中,这在我国还是可以使用的一种方式,但是在美国早已经禁止这种会计出路方式。目前,我国在合适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这种方式,而使用它的条件就是存货跌价时影响存货价值的因素都已经消失不存在了,而不是影响当时存货的转回的现金。当这些条件都符合时,就可以按照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将金额转回,通常都是单个项目转回。然而,当存货数目较多时,可以将存货项目分类来进行计提。

三、期末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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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存货会计处理论文

摘要: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除存货以外的其他资产时,其会计处理一般不存在异议。由于存货计量的特殊性,涉及存货会计处理时会产生一些误区。本文针对这一问题,提出采用公允价值时存货应以其对外交换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补价,进行处理;对于不采用公允价值时应按存货的账面价值结转,增值税按视同销售处理。

关键词: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存货;对外交换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在原会计准则《非货币易》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其最大的变化是引入了商业实质的概念,并且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由于存货的计量比较特殊,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存货的公允价值是不包含增值税的,而存货对外交换其实际价值又是包含增值税的,由此,则产生了一系列计量和会计处理上的误区。

一、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会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来计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一般情况下,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为:

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支付(收到)的补价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比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上述公式应采用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来计量。但涉及存货时,由于存货附带增值税的特殊性,其计量和会计处理又有着特殊性。

(一)单项资产交换涉及存货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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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投资与经济周期

[提要] 本文讨论存货投资与经济周期的关系。通过介绍存货及存货投资的概念、统计方法、基本理论、最近理论进展以及应用,本文认为存货投资对经济周期的影响较为显著。不仅如此,进一步结合中国的实际更加深入地研究存货投资和经济周期的关系,是一个兼具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课题。

关键词:存货;存货投资;经济周期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9月5日

存货在一国经济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尽管存货占GDP的比重并不高,但是其波动程度很大,是产出波动的主要构成部分。鉴于存货投资对经济的重要性,本文从理论上介绍了存货投资的概念、统计方法、基本理论、最近的理论进展以及存货理论的应用,以期对关于我国存货投资与经济周期的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存货的概念及其重要性

(一)存货与存货投资。存货的持有者主要是生产部门与销售部门。对生产部门而言,存货不仅包括产成品,而且包括在制品、半成品和原材料等;对于销售部门来说,存货则主要指未销售出去的商品。存货投资指一定时期内存货实物量变动的市场价值,即期末价值减初期价值的差额,再扣除当期由于价格变动而产生的持有收益。存货投资可以是正值,也可以是负值,正值表示存货上升,负值表示存货下降。此外,基于产出和收入的角度,存货投资作为当期总产出与总销售之差,是GDP的构成之一(许志伟等,2012)。

(二)存货投资的数据来源和统计方法。基于美国的实践,我们讨论统计存货投资的数据来源和估计方法。一般而言,用于估计存货投资的数据来源非常广泛,不同部门的数据来源也不尽相同。为了将各种来源不同的数据调整成国民收入账户(NIPA)中的对应概念,需要使用一定的估计方法。目前,主要的估计方法主要有四种:基年估计(benchmark-year estimates)、非基年估计(non-benchmark year estimates)、最近年份和本季度估计(most-recent-year and current-quarterly estimates)和数量和价格估计(quantity and price estimates)。更为具体的介绍参考国民收入账户手册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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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缪尔·约翰·布洛德

塞缪尔・约翰・布洛德(Samuel John Broad,1893-1972)是美国杰出的会计学家,他的一生在长期从事会计执业服务的同时,亦服务于各种会计职业组织,并积极从事会计理论和实务研究,发表了大量的研究文献。由于其对推动会计原则与审计程序规范化方面的贡献,于1954年列入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The Ohio State University)设立的会计名人堂(the Accounting Hall of Fame)中。

1893年9月4日,布洛德出生于英国西南部州的汉普顿家族,其父母为威廉姆・塔克尔(William Tucker)和卡罗琳・斯科特・李・布洛德(Caroline Guscott Lee Broad)。1917年4月25日他与格拉迪斯结婚,婚后育有三个子女。1933年,他加入美国籍。1972年10月10日,布洛德去世,享年79岁。

1916年,布洛德获得奎恩大学(Queen's University)的学士学位,并于同年进入毕马威会计事务所(Peat Marwick Main & Co.)在加拿大的卡尔加里办事处任职。他在1915年取得公认执业会计师的资格,并于19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20年,他转入毕马威会计事务所在纽约的办事处,1926年成为毕马威会计公司的合伙人,尔后即以合伙人的身份经营,并一直从事会计执业服务工作,1947年被选为毕马威会计公司的资深合伙人代表,1959年从该职位退休。

布洛德一生在各种会计职业组织中极为活跃,不仅担任了相关职务并做出了相应的贡献。特别是在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简称AICPA)中,他先后在多个部门任职:1939~1940年间担任副会长,1940~1944年担任财务主管,1944~1945年担任会长;1934~1935年任执行委员会(Executive Committee)下属会计原则研究部(Development of Accounting Principles)成员;1938~1944年任审计程序委员会(Auditing Procedure)主席;1939~1947年任执行委员会成员;1946~1948年为会计程序委员会(Committee of AccountingProcedure,简称CAP)成员,1948~1950任主席;1955~1958年任职业道德顾问委员会(Advisory Committee on Professional Ethics)成员。

在其它政府机构与民间组织中,他也多有贡献:1934~1935年任联邦储备委员会刊物修订委员会(Revision of Federal Reserve Board Pamphlet)成员,1935~1936年任主席;1934~1939年、1942~1944年和1947~1950年间三次出任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合作关系委员会(the committee on cooperation with the SEC)的成员,1936~1937年担任技术信息委员会(Technical Information)成员,1937~1938年任主席;1940~1944年担任预算和财政委员会(Budget & Finance)成员,1945~1946年任提名委员会(Nominations)主席;1948~1950年任审判委员会(Trial Board)成员;1950~1952年任社论顾问委员会(Editorial Advisory Board)成员;1952~1955年任会计人事委员会(Accounting Personnel)主席;1959~1961年任公立事务所委员会(Public Affairs)成员;1947~1959年任美国会计师协会慈善基金组织(the AICPA Benevolent Fund)的理事;1952~1953年任公众联系委员会(Committee on Public Relations)的顾问;1962~1963年任公立小学教科书委员会(Public School Brochure Committee)顾问。

布洛德还曾担任过美国会计学会(American Accounting Association, AAA)的副会长(1950)和美国纽约州注册会计师(New York State Society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简称NYSSCPA)会长等职。由于其出色的学术成就,1952年获得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颁发的金质奖章。布洛德的会计名言是:“会计人员的道德底线就是知法、守法与执法。”由于其对会计原则与审计程序方面的贡献,会计学家约翰・L. 凯里(Johy. L. Carey)在评价布洛德时感叹道:“他是对审计目标最富思考的学者之一。”

布洛德还经常为专业期刊撰写论文,一生共发表各种演讲与论文40多篇,其中主要有:1936年,在纽约州注册会计协会(NYSSCPA)上发表的演讲――“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的独立审查问题”(Examin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by Independent Public Accountants),1948年,在美国全国成本会计师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ost Accountants,简称NACA)第29届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著名演讲――“物价水平变动对财务报表的影响“(The Effects of Price Level Changes on Financial Statements);1939年,发表于《会计帐簿》(Accounting Ledger)第4期上的“审计程序可以标准化”(Can Audit Programs be Standardized);在《会计杂志》(Journal of Accountancy)上发表的主要论文有1941年第11期上的“审计准则”(Auditing Standards)和1945年第10期上的“为什么需要会计师”(Why do we need Accountants?)等;在《会计评论》(The Accounting Review)发表的主要论文,有1942年第1期上的“资本原理”(The Capital Principle)和1950年发表于第3期上的“存货计价”(Valuation of inventories)等。下面择其要者介绍两个方面的学术贡献。

第一,关于存货计价理论方面的学术贡献。布洛德于1949年在密尔沃基市举办的威斯康星州注册会计师税务论坛上发表了题为“存货计价”(Valuation of inventories)的论文。文中讨论了成本、成本的偏差、市价、成本分配方法、后进先出法、存货的临时性清算、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的成本以及一贯性等问题,该文发表于《会计评论》(The Accounting Review)1950年第3期,全文分为三个层次来论述存货计价的相关原理。首先,论述了存货资产的重要性。其次,论述了存货配比原则与常用计价方法。最后,围绕存货计价这一主题,主要谈了以下八个方面的学术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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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企业存货舞弊与审计防范对策

摘 要:近年来,财务舞弊在世界范围类受到了广泛的关注。财务舞弊事件的频繁发生给我国新兴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极大的冲击。在众多财务舞弊案中,存货舞弊是一个出现频率很高的项目。众所周知,存货作为资产负债表中的主要项目之一,也是企业所有资产中占据营运资金最多的一个项目,流动性强且种类繁多,会计准则对存货计价方法的规定对企业而言也有很大自主性的选择。基于此,存货也成为国内外企业进行财务舞弊的重要工具。审计防范对策是应对企业财务舞弊的最后一道防线,对控制存货舞弊的发生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在许多金融诈骗案件中,注册会计师未能查出存货舞弊与欺诈,并最终导致审计失败。究其原因,一是存货流动性强且种类繁多,而存货舞弊往往涉及到整个业务的循环,使得注册会计师难以察觉企业的存货舞弊行为;二是不同的行业其存货形式各不相同,舞弊方式因存货形式存货不同而不尽相同,注册会计师在实务中难以把握这些存货舞弊形式,最终使得企业的存货舞弊行为难以察觉。

关键词:存货资产 存货舞弊 存货审计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6-099-03

随着知识经济信息时代的到来,企业在现代化的经济活动中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挑战,特别是生产制造企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许多企业希望通过并购转嫁产业危机,规避投资风险,化解企业债务,扩张企业规模。然而,这并非对于每一个企业都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为了迎合新时代的要求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存活下去,企业必须另辟蹊径,找到更好的化解危机,迎接挑战的方法。企业存货在企业总资产中所占比例较大,对于企业的生存发展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同时,由于存货自身的特殊性,又极易成为企业舞弊的对象。因此要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并有所发展,就要增强自身的实力,搞好审计是增强企业实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加强企业集团的审计迫在眉睫。

一、存货舞弊概述

1.存货及存货舞弊的概念。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对存货所下的定义,存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处于不断的耗用或销售以及重置之中,具有较强的流动性,根据存货的分类,存货可分为在产品、完工产品以及原材料等。根据全美反舞弊性财务报告委员会对财务报告舞弊所下的定义,财务报告舞弊是指“公司在对外公布的财务报告中,由于故意的或轻率的行为,无论是虚增还是漏记,结果导致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的误导性的财务报告。”既有文献对存货舞弊没有给出一个确切的概念,但存货作为财务报告中的一个重要项目,其真实与否将对财务报告整体的真实性产生重要影响。本文借鉴全美反舞弊性财务报告委员会给出的财务报告舞弊的概念,将存货舞弊定义为:公司在对外公布的存货项目中,以有意的或故意的行为虚增或漏记存货数量、价值,结果导致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的误导性的存货会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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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会计中税金的会计核算方法改革研究

摘要:在会计准则中,与存货实际成本有关的税金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印花税、遗产与赠予税等,现行中有的计入了存货的实际成本,有的未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这种核算方法有违实际成本原则,会计信息缺乏问题,应进行改革。本文主要研究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分离后存货会计中税金的会计核算方法的改革。

关键词:存货;税金;会计核算;改革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识码:A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规定,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购货价格、附带成本、税金和制造费用。从理论上讲,与存货实际成本有关的税金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印花税、遗产与赠予税等7种,可分为流转税和附带税。流转税是存货在贸易时直接发生的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属于流转税;附带税是指印花税、遗产与赠予税,它们不是在存货贸易流转时发生的。与存货有关的税金支出应计入有关资产的实际成本:这些税金是进口或购入商品、材料在达到可使用、销售状态前所必需的支出,符合实际成本的定义;税金支出因金额大,又能具体对象化到单位材料、商品上,同存货的购销直接相关,不宜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但实际上,上述税金有的计入了存货的实际成本,有的未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这种处理属于“财税合一”(即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的模式,有违实际成本原则,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如为购进货物支付的增值税,有的企业(一般纳税人)计入存货资产的实际成本,有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不计入存货资产的实际成本;同一企业在不同情况下,有的增值税付出计入存货资产的实际成本,有的不计入存货资产的实际成本:一般纳税人为生产产品而购入存货的取得并保管好了专用发票的,因可抵扣而不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一般纳税人如购入为在建工程项目的存货支付的增值税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为生产产品而购入存货的未取得或取得的专用发票不合法或未保管好的,均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 存货会计中税金的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有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划分收益支出和资本支出原则。存货会计中税金的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均应根据国际惯例或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的具体情况确定,使财务会计信息既成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真正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实际,在一致性的前提下,企业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在财税分离的模式下,可设想将流转税全部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附带税则据重要性原则,有的计入,有的不计入。至于各税金的计缴,则在税务会计中核算。具体改革研究如下:

1 消费税:与存货有关的消费税业务为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供货时代收代缴,委托方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款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加工商品”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方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可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款抵扣,借记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设想,委托方对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无论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还是直接用于销售,都可将受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款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或“加工商品”,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 资源税: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应税数量征收的一种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缴纳资源税。资源税是对自然资源征税的税种的总称。级差资源税是国家对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由于资源条件的差别所取得的级差收入课征的一种税。一般资源税就是国家对国有资源,如我国宪法规定的城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根据国家的需要,对使用某种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取得应税资源的使用权而征收的一种税。

3 增值税:增值税的会计核算贯穿于企业购、产、销各环节,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存货增加时支付的增值税额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一般纳税人增加存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支付的进项增值税额不计入存货实际成本,借记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设想,不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不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存货增加时支付的增值税额都应计入存货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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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摘要;本文阐述了存货计价法的分类,并分析了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企业需要选择适合自身的存货计价法才能从中受益,所以在选择存货计价法时,要做到全面考虑,选择最适合企业自身的存货计价方法。

关键词:存货;计价;企业;会计核算

存货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时所持有的准备销售的成品以及商品,还有为了销售而还没销售的处于生产状态的产品和生产过程中将要用到的生产材料等。存货是企业的一笔所占比重较大的资产,合理选择存货计价法对企业经营有着重要的影响。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法会导致不同的报告利润和存货估价,对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有着不同的影响。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大致分为三种: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

1.存货计价法的分类

1.1个别计价法

这种方法是在假设存货的流转和事物流转一致的情况下,按照各种存货,逐个辨别分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购进批别和生产批别,分别按照存货购入和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计算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在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与期末存货的成本时,利用这种方法是比较合理准确的,但前提是这种方法需要具体认定发出存货和结存存货的批次,为了辨别其所属的收入批次。因此,个别计价法在实际操作中工作量大,困难多,并且个别计价法容易被用作调节利润的手段。因为,假如企业经营不善,则利润不高,管理人员就会采取改价售出低成本的商品来达到提高利润的效果,或以相反的方法降低利润。在企业中不能经常互换使用的存货、特定的项目购入、制造单独存放的存货、购入批次少、容易识别、单位价值高的存货中一般选用个别计价法。在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下均可以采用个别计价法。

1.2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全称为月末加权平均法,是指在确定本期存货发出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时,以期初存货数量和本月购进存货数量作权数的一种方法。其特点是只需在月末计算一次,比较方便,但也只能在期末确定存货成本,无法随时从账面上提供存货的结存金额,比较死板,对存货的日常管理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加权平均法只适用于实地盘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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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摘 要]存货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是否真实对企业期末拥有价值的真实性具有重要而直接的影响。因此,需要对企业期末存货价值进行计算。目前,企业存货计价方法有多种,在企业会计核算领域,不同存货计价方法会对企业的会计核算过程产生影响。本文首先介绍了有关企业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具体影响,而先进先出法与加权平均法这两种存货计价方法是本文将要重点分析的内容。

[关键词]存货计价方法;会计核算;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3)10-0062-02

存货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是否对企业期末拥有价值的真实性具有重要而直接的影响。因此,对企业的期末存货价值进行计算,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目前,发出存货的计算方法却有很多,不同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对企业会计核算以及财务状况有着直接影响,这主要表现在,不同的计价方法会导致不同的存货估值和企业报告利润,并进而影响到企业的税收负担、经营业绩、现金流量等一系列方面。因此,选择合适的存货计价方法也是企业制定其会计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由此可见,无论是从理论还是从实践层面,任何企业都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在法律规范准许的范围内选择最有利于企业经营的存货计价方法来进行会计核算。而我们的本次研究过程也正是基于上述认识来展开的。

1 存货计价方法简介及其比较分析

企业存货是企业自身的一项重要资产。它主要包括库存产品、原材料、在生产品、低值易耗品等。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存货是不断处于流动变化中的,而存货的实物流转顺序与其成本流转顺序也是不一致的。因此,一般来说企业只需要按照不同的成本流转顺序来明确库存成本和已发出的存货成本即可。这样,企业就需要依据一定的成本流转假设,来实现期末存货和发出存货之间的成本分配,而这也就是所谓的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在这一方面,我国2006年颁布的新准则对存货计价方法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与调整。而根据这一准则的规定,当前国内企业所采用的存货计价方法主要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等。下面我们将对这些具体的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简要比较与分析。

在各存货计价方法中,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先发出这一存货流转假设为基础的,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其存货比较接近于新购入的存货成本。而后进先出法则与前者相对,是指以后购入的存货先发出为基本假设前提来进行存货计价的方法,其特点是发出存货的成本比较接近于当前的市场价格,特别是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后进先出法可以较准确的表现企业业绩,同时方便企业进行评价考核。个别计价法则是以每一存货的实际成本为基础计算期末存货成本和发出存货成本的,这一方法能够准确衡量存货成本情况,比较符合现实,但其缺点是工作量巨大,一般不适合于大中型企业采用。而移动加权平均法和加权平均法则都是以加权平均数的形式对存货进行计价管理的方法,由这两种方法计算的存货成本受价格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但它们计算的结果通常既不能与当期销售利润相配比,又难以反映物价变动的现实因素,因此缺点也较为明显。

通过上述比较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常用的存货计价方法中以先进先出法和后进先出法相对较为合理,特别是在现代计算机技术得到广泛运用的情况下,这两种计价方法在实际运用中也得到了极大发展。下面我们将首先介绍存货计价方法对会计核算过程的一般影响,而后再将深入研究比较先进先出法与后进先出法这两种存货计价方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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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货币对我国货币乘数的影响分析

摘要:电子货币在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近几年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电子货币的使用会加快货币流通速度,从而加大央行制定货币政策的难度。本文选取1994年-2009年的相关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分析电子货币对现金漏损率、存款准备金的作用,阐明电子货币对货币乘数的影响。

关键词:电子货币 货币乘数 协整检验

随着计算机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电子货币应运而生。电子货币具有方便、快捷的特点,成为现金和银行活期存款的重要替代方式。电子货币的使用降低了交易成本,推动了新的交易方式的发展。

与此同时,电子货币也为中央银行制定货币政策带来了一定难度。货币供应量是由基础货币和货币乘数共同决定的,基础货币量基本上是由中央银行控制的。但是货币乘数是一个内生变量,中央银行无法控制。电子货币对现金漏损率、银行存款准备金以及货币供应量都会产生影响。根据货币乘数的公式,电子货币对货币乘数也会产生一定影响。

一、文献综述

学界普遍认为电子货币会扩大货币乘数。Solomon认为将电子货币的发行数量直接计入货币总量,会使货币乘数显著增加;Aleksander Berentsen从电子货币对货币需求的影响分析入手,分析了电子货币对货币乘数、货币传导机制及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Friedman认为虽然电子货币会使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难度增加,但仍可以通过调整市场利率来发挥中央银行作用;Setsuya Sato、John Hawkins认为电子货币通过影响基础货币、货币乘数及货币流通速度而影响货币供应量。

电子货币在国内虽然起步较晚,但近些年却是金融界的一个热点。尹龙分析了电子货币对央行独立性以及电子货币对国内外货币政策协调的影响;赵家敏认为电子货币的使用将使货币乘数发生变动;陈雨露、边卫红认为货币乘数变动随机性增强,央行控制货币供给总量的难度加大;王倩和纪玉山认为电子货币对基础货币有替代作用,进而会对货币供应机制产生重大冲击;周光友认为电子货币的发展降低了货币流通速度,增强了货币乘数的内生性。

我国电子货币出现较晚,但发展迅速,并且市场前景广阔。在此背景下,分析电子货币对货币乘数的影响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制定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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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银行学》课程中货币供给教学的难点和教学方法设计

摘要:货币供给是《货币银行学》教学中的重点币口难点问题,文章从货币供给经典理论出发,广泛借鉴主流货币银行学教材和著名高校货币银行学精品课程在货币供给部分的教学方法,针对货币供给教学中的难点。探索货币供给教学方法。

关键词:货币银行学 货币供给 乔顿模型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1-116-03

对货币供给的理解是掌握宏观经济分析框架以及分析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的前提,因此货币供给的在《货币银行学》教学中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在教学实践中,货币供给问题也是一个难点,本文的目的是探计在《货币银行学》中货币供给部分采取怎样的教学方法以提高教学效果。

一、货币供给中的教学难点

在长期的《货币银行学》教学实践中,通过问卷调查、课后交流、作业和考试等手段。我们发现在货币供给教学中,授课对象经常遇到的典型疑难问题有这样一些:存款派生模型比较抽象,授课对象对存款派生模型无限派生的假定难以理解,通过T型账户阐述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资产自债表的变化也比较难理解;存款派生模型和货币供给模型之间的关系理解不透;基础货币的本质难以把握。比如授课对象有这样的疑问:基础货币是货币供给的源泉,但基础货币的三个组成部分(法定存款准备金、流通中现金和超额存款准备)中只有超额存款准备金具有存款派生的能力,这是否存在矛盾;对乔顿模型理解存在偏差。比如授课对象有这样的疑问: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超额存款准备金率的提高会导致货币供应量减少。但是当商业银行通过再贴现或公开市场业务获得资金时,超额存款准备金率将提高,而货币供应量将增加,这是否存在矛盾。

经过梳理,我们认为存在这些疑惑的主要原因在于对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理解不清,通过教学环节的合理设计可以使得货币供给中的有关概念和理论更加清晰地展现给授课对象,以改善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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