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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管理,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县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行政处罚工作,根据主任会议安排,元月6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建新带领人大办公室、法工委、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调查组,深入到工商局等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调阅卷宗,听取汇报等形式对我县行政处罚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现将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
《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以深入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为契机,紧紧围绕依法治县,从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着力,以更好地执政为民、打造诚信政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在推进依法治县新进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思想认识统一。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把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作为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的重要抓手,在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中以法制宣传教育主体活动为载体,通过组织集中培训、法律知识竞赛、案件评查、执法检查、案件听证等途径,与机关各类创建活动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应用报刊、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媒体,采取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政人员依法行政、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二是组织机构健全。为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目标统筹安排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主管部门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相应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人人抓的管理模式,不断完善组织机构,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保障《行政处罚法》在我县得到全面深入的贯彻实施。
三是行政行为规范。为确保行政行为依法规范,县人民政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把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作为依法行政的行动指南,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严把立案关、调查取证关、权利告知关、处罚决定关、规范执行关等环节,努力做到案件主体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近五年来,县人民政府及法规授权的有关组织共作出行政处罚案件47898件,申请行政复议的仅16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仅7件。又如县工商局五年来办结的2160件案件中,申请行政复议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没有一起败诉案件。
四是工作机制完善。为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县人民政府在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的基础上,从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着手,先后制定和完善了《行政处罚内审制度》、《重大、疑难案件专家会审制度》、《自由裁量权滥用制度》、《案件评查考核制度》等一系列行政行为规范,更好地指导和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同时,进一步探索创新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方式,如工商局采取“简易程序办理案件”、“说理式”处罚文书及时告知行政相对人应享有的权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尊重和保护。
五是监督效果明显。充分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高了政处罚准确率。五年来,县人民政府通过组织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评查活动,提出整改意见90多条,有效防止错案的发生。建立和完善了案件分析、案情通报和处罚结果公开制度,调动社会方方面面力量共同参与、监督、支持行政处罚工作,既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又较好保障了我县经济社会健康科学发展。
根据市局48号文件,关于对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案件查处实务竞赛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为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促进公正执法,我局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精神,
就20*年8月至20*年12月的行政处罚案卷认真进行了自查,为下一步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接到《关于印发案件评查及案件查处实务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对这次执法自查,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副局长*同志为组长,法制科科长*为副组长,法制科成员和相关执法科室、所
成员组成的执法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确立了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自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重
要环节,对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执法活动中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推动今后的执法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市局的要求上来。
二、抓住重点、认真自查
从12月15日开始,我局认真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认真进行了办案人员自查、科室、所内部交叉查、局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集中查的方法,逐项进行了全面、彻底、认真的执法自查。这期间,
一、被审计单位违反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罚款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三条: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的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追究责任:(一)对被审计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对被审计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建议;(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法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二条:审计人员、、或者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审计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基本情况
2013年,我局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分工明确,实行了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与审查审核相分离的原则,确保查处案件公平、公开、公正。具体由环境监察机构完成辖区内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建议,将调查有关证据材料和调查报告等提交局政策法规科(联系方式:),对案件进行审查后,报局行政案件审议委员会审议,由局机关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二、2013年案件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实行调查取证与决定处罚分开、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分开;严格行政执法程序,确保公正执法,做到案件及时办理,有报必查,有查必果。2013年全市共办理41件环境违法案件,处罚金额共计34.08万元,市本级共办理3件环境违法案件,处罚金额共计16.4万元,对擅停污染治理设施、违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及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通过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防止了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改善了区域环境质量,有力保证了辖区内环境安全。
三、贯彻执行环境行政处罚规章制度情况
(一)强化教育和制度建设,确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一是建立了学习教育考核制度,要求全市监察执法人员认真坚持学习《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部令第8号)、《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环境行政处罚主要文书制作指南》、《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和《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等规章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执法知识考核,以实施严格的管理和系统学习教育,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建立了环境监察执法责任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极大提高了执法效率,杜绝了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在行政处罚中,严格按照《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进行处罚、有效避免了行政处罚的随意性。
(二)强化案件评查工作,确保案件质量
为提高执法水平,落实执法责任,促进城市建设执法队伍执法廉洁、
公正、高效、透明。按照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检查评比工作的通知》(景府办字[20__]160号)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职权的正确行使,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市建设局切实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档案法》的贯彻执行的工作落实,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现将本局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建设局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法制办公室,要求局属各执法单位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执法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有关行政执法纪律,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每个执法人员都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流程图进行执法办案。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明确了在办案时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时候应有两人以上并佩戴执法证。
办理高质量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案件是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体现,因此我站非常重视这次案卷评查活动,成立了以分管站长为组长,执法科科长为副组长的执法案卷自查领导小组,抽调执法科业务骨干具体负责,对20__年1月1日以来办理的一般程序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案件的案卷进行审查、整理,查找问题和不足,以便及时改进。
二、明确执法主体,认真履行职责
本局按照建设部第55号令成立的专业城市管理队伍,是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等城市管理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的中坚力量。支队全体队员经过法律、法规培训合格后,取得了省建设厅颁发的《城建监察证》和《城建监察上岗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颁发的《江西省行政执法证》。市城管支队已在20__年3月1日、3月9日重新接受了市城市规划局、市建设局的委托执法,严格在委托执法权限内,实施行政处罚权。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市建设市场督察站、市建设工程装饰装修管理站、市政工程处道路管理办公室等单位也分别接受了本局行政执法委托。同时,城管支队为了加大“门前三包”工作管理力度,市城管支队分别于20__年3月19日和20__年5月11日公开向社会招聘了(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协管员共计100名,经过业务培训和军事体能训练合格后,分配到城市道路各个路段,协助管理“门前三包”工作。
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行政处罚程序办理案件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权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规范自由栽量权,努力做到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市监察局、法制办《关于继续开展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亳监〔2012〕5号)、市住建委《转发关于继续开展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亳建法〔2012〕10号)、县监察局、法制办《关于继续开展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涡监字〔2012〕2号)要求,我委对2011年7月1日以来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权限和依据合法情况
建立组织,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随着我县机构改革的发展,我委的职能已进行调整,规划局和城市综合执法局相继成立,我委对其进行了部分执法委托。我委调整了以曹锡君同志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通过加强建设、建管、人防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坚决做到以人为本、依法行政。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职责,坚决做到行政处罚主体合法,坚决不超越法定权限,行政处罚依据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内容,做到执法程序严谨,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定性准确,自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2月发生60余件行政处罚案件,现已移交城市综合执法局,2012年2月至今,我委发生5起行政处罚案件,处罚金额近25万元。
二、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情况
1、行政处罚程序合法。按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案件,都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并形成处罚意见、告知(听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案件办理遵循“先立案,后查处”原则,查处时均有2个以上执法人员,并出示《行政执法证》,做到亮证执法。
2、自由裁量权行使正确。为保证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我委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具体包括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处罚事项报送备案制度、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制度等,规定所有立案调查的行政处罚案件均必须进行集体讨论,重大行政处罚作出后七日内按规定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备案。根据违法行为的轻重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危害等,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存在应罚不罚、避重就轻的情况,行政处罚亦不存在显失公正的情况。
3、行政处罚实行罚缴分离制度。罚没款罚缴分离,罚没款一律由指定银行代收,并出具省行政统一的罚没收据。对不符合行政处罚减、免条件的,坚决不予减、免行政处罚。
4、执法文书使用正确、规范。办理案件使用统一格式的执法文书,文书使用正确,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文书语言简洁、规范,不存在随意使用简称、简写的情况;文书不存在涂改现象,更改处由当事人确认;《行政处罚决定书》均采取亲自上门送达制,并及时办理归档。
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
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皖府法〔〕23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自查工作方案,严格对照《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对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卷逐卷逐项地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月至6月,我局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162件(未含拆除违法建设案件),其中拆除违法建设案件40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9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22件。按照皖府法〔〕23号文件要求,我局专门组织人员对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有较大提高。
(一)职责明确、主体合法。严格按照《关于设立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批复》(皖编办〔〕51号)文件精神和《六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规定的职权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都做到持证上岗。
(二)程序到位、手续完备。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机关负责人签批。
(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既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视听资料,还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查报告,较多种类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清楚。
县安监局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自查报告
县法制办:
今年以来,我局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紧紧围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依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使我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基本走上了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接到《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后,对这次执法评查,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执法检查工作小组,对自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重要环节,对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执法活动中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推动今后的执法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抓住重点、认真开展案卷质量自查
从11月14日开始,我局认真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认真进行了办案人员自查、科室交叉查、局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集中查的方法,逐项进行了全面、彻底、认真的执法自查、评查。这期间,我局共查处各类行政违法案件4起,结案3起。通过自查,我们对我局执法自查的总体评价是:案件数量比较少,没有出现复议和诉讼的问题,但办案水平有待提高。执法过程和执法案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即:个别执法人员办案时记录较潦草,用语不规范;只重视办案实务轻视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以致案子办得出,经验拿不出。具体情况是:
1、执法工作制度建设情况。执法工作各项制度健全。一是能适时修订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并开展执法责任制评议活动。二是制作了执法公示制对外公示牌。三是案卷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四是没有发现错案和执法过错案例。
根据市局48号文件,关于对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案件查处实务竞赛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为加强队伍建造、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促进公正执法,我局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精神,就2009年8月至2009年12月的行政处罚案卷认真进行了自查,为下一步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接到《关于印发案件评查及案件查处实务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对这次执法自查,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副局长xxx同志为组长,法制科科长xxx为副组长,法制科成员和相关执法科室、所成员组成的执法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确立了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详细要求;对自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重要环节,对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执法活动中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推动今后的执法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市局的要求上来。
二、抓住重点、认真自查
从12月15日开始,我局认真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认真进行了办案人员自查、科室、所内部交叉查、局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集中查的方法,逐项进行了全面、彻底、认真的执法自查。这期间,我局共查处各类行政违法案件22起,其中无照经营案件13起,合同案件3起,商标案件1起,其它案件4起。通过自查,我们对我局执法自查的总体评价是:案件数量比较少,没有出现复议和诉讼的问题,但办案水平不高,还停留在几年前的水平。极个别执法人员和案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即:个别执法人员办案时记录较潦草,用语不规范;只重视办案实务轻视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以致案子办得出,经验拿不出。详细情况是:
一、办案单位执法人员治理情况。我局办案单位有11个,公平交易科和11个基层所。执法人员100%参加过培训,并全部持证上岗。案件核审人员由11名,对材料齐全的案件随时核审。有专职法制人员负责法制工作,确保了办案质量,提高了办案效率。不足之处是执法人员学习法律的氛围还不够浓。
二、执法工作制度建造情况。执法工作各项制度健全。一是能适时修订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并开展执法责任制评议活动。二是制作了执法公示制对外公示牌。三是案卷实行集中统一治理,各办案单位在每月20日前将本月执法案卷及时交法制科。四是没有发现错案和执法过错案例。
三、执法案件质量。通过评查我们发现,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的案件中,案卷处罚主体正确,事实清晰,证据充分,行政处罚依据明确,处罚种类和适当,严格履行告知的义务,救济的途径期正确,送达和执行合法到位,及案卷制作比较规范。没有引起相关的法律诉讼的情况。在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的执行情况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详细情况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代收协议设立专门帐户,严格做到了罚缴分离。
按照试验区《关于开展行政处罚等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叶政办〔2009〕45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卷和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行政许可并已办结的案卷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情况
2009年7月以来,我局继承以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做为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主线,对各种土地违法行为做到调查清晰,程序规范,处理得当,对处理结果跟踪监督落实。对各种违法占地行为予以果断打击,杜绝查而无果现象发生。加大了土地治理的依法行政力度,不仅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更要查处违法责任人及涉及的相关人员,以点带面来推动严格土地治理的工作落实。行政执法查处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法》、《土地治理法》等法律规定的依据办理,并着重强调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晰、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的办案五要件进行对照检查。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我局共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3件,已办结1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2件。已办结案卷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法律文书制作及送达,都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程序合法,案卷归档基本完整规范。
二、行政许可案卷自查情况
我局努力提高整个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杜绝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出现错误行为。规范了本系统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本机关有效实施行政治理、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加强行政许可的制度建造及收费治理,将各股室的工作职责、责任部门、办事程序、批准时限、收费标准及工作纪律等予以公开,对各类审批事项和收费标准、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批准文件公布上墙,真正做到政策、程序、收费“三公开”,从而杜绝了乱收费的现象发生,提高了政务的透明度。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造,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局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先后参加了由省国土资源厅举办的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执法培训班学习,并通过考核,全部取得执法证书,使我局执法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依法有效地开展依法行政及执法工作。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18件。其中矿业权设立许可5件,建造项目供地审批许可13件。已办结案卷基本资料基本齐全,均装订成卷形成独立卷宗,归档及时;行政许可有法律法规依据,无自行设定项目,无超期现象发生。
三、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被处罚当事人大多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二是国土资源体制改革至今未能完全到位,执法主体不合法,违法案件查处,依赖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