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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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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管理

[摘要]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是实现全民医保、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文章以构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背景为切入点,对当前试点地区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新时期健全完善我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选择路径。

[关键词]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构建;路径

Abstract:Theestablishmentoftheurbanresident’smedicalsecuritysystemisanimportantmeasuretoachieveuniversalhealthinsuranceandsocietyharmonization.Takingthebackgroundoftheurbanresidents’medicalsecuritysystemastheentrypoint,andonthebasisofsurveyingandanalyzingthecurrentproblems,theauthorputsforwardtheroutechoiceinconstructingandperfectingurbanresidents’medicalsecuritysysteminthenewperiod.

Keywords:urbanresident;medicalsecurity;construction;route

一、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背景分析

“看病难,看病贵”是当今最受关注,也是最棘手、最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一,牵涉多个领域,构成因素纠葛复杂。虽然对其改革路向众说纷纭,但一致的观点认为,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所在,形成一个覆盖面广的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开看病贵难题的第一把钥匙。

经过长期的探索,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已从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退休人员逐步扩展到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截至2007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7983万人,其中参保农民工人数为3131万人①。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在提高医疗保障能力和职工的健康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制度框架及运行机制已基本形成。截至2007年底,全国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达到2448个,占全国总县(市、区)的85.53%,参加合作医疗人口7.3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85.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总额为220亿元,累计受益2.6亿人次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避免了“小病扛,大病拖”现象的发生,对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稳定、保障广大农民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从总体来讲,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日臻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顺利实施。但是也应该看到,包括中小学生在内的城镇其他非从业居民尚未被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范围。随着社会转型的日益加快、疾病风险的困扰和经济体制改革过程带来的分配不均等,广大城镇居民对医疗保障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在此背景下,2007年国务院专门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就开展试点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主要政策及组织实施办法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截至2007年底,我国共有城镇人口5.9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44.9%,其中就业人口2.94亿,非就业人口3亿。城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约2.21亿人(其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有4068万人),占全体城镇人口的37%,比上年增加6319万人①。尽管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我们也清楚地看到,许多城镇居民仍然徘徊在医疗保障体制之外。因此,构建健全完善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在实践中推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健康发展,就成了当前的应势之需,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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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探索管理

[摘要]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是实现全民医保、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文章以构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背景为切入点,对当前试点地区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新时期健全完善我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选择路径。

[关键词]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构建;路径

Abstract:Theestablishmentoftheurbanresident’smedicalsecuritysystemisanimportantmeasuretoachieveuniversalhealthinsuranceandsocietyharmonization.Takingthebackgroundoftheurbanresidents’medicalsecuritysystemastheentrypoint,andonthebasisofsurveyingandanalyzingthecurrentproblems,theauthorputsforwardtheroutechoiceinconstructingandperfectingurbanresidents’medicalsecuritysysteminthenewperiod.

Keywords:urbanresident;medicalsecurity;construction;route

一、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背景分析

“看病难,看病贵”是当今最受关注,也是最棘手、最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一,牵涉多个领域,构成因素纠葛复杂。虽然对其改革路向众说纷纭,但一致的观点认为,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所在,形成一个覆盖面广的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开看病贵难题的第一把钥匙。

经过长期的探索,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已从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退休人员逐步扩展到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截至2007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7983万人,其中参保农民工人数为3131万人①。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在提高医疗保障能力和职工的健康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制度框架及运行机制已基本形成。截至2007年底,全国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达到2448个,占全国总县(市、区)的85.53%,参加合作医疗人口7.3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85.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总额为220亿元,累计受益2.6亿人次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避免了“小病扛,大病拖”现象的发生,对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稳定、保障广大农民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从总体来讲,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日臻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顺利实施。但是也应该看到,包括中小学生在内的城镇其他非从业居民尚未被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范围。随着社会转型的日益加快、疾病风险的困扰和经济体制改革过程带来的分配不均等,广大城镇居民对医疗保障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在此背景下,2007年国务院专门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就开展试点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主要政策及组织实施办法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截至2007年底,我国共有城镇人口5.9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44.9%,其中就业人口2.94亿,非就业人口3亿。城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约2.21亿人(其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有4068万人),占全体城镇人口的37%,比上年增加6319万人①。尽管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我们也清楚地看到,许多城镇居民仍然徘徊在医疗保障体制之外。因此,构建健全完善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在实践中推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健康发展,就成了当前的应势之需,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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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蚌政办〔2008〕4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重要性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是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我县于**年开始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保障全县非从业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需求起到了较好作用。今年,蚌埠市又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之一。为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万人的目标任务,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增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目标。

二、逐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一)进一步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下人员可以参加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县境内各类中、小学在校学生(不分户籍和学籍),16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少年儿童,无稳定收入的城镇成年居民,城中村居民和失地农民,外地来我县购房居住人员。

(二)调整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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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城镇居民医保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发〔〕25号)以及省人社厅《关于依法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人社办发〔〕6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12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相关要求,全力做好2012年度城镇居民参保工作,确保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实现全覆盖。

二、参保对象

自治县行政区域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含婴幼儿)、被征地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家属。

三、筹资标准

2012年我县城镇居民的筹资水平为成年人每人380元,政府对普通居民的补助提高到每人200元,个人缴纳180元;学生及18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筹集水平为每人220元,政府补贴提高到每人200元,个人缴纳20元;60周岁以上困难老人筹资水平为380元,政府补贴330元,个人缴纳50元;低保对象、重残人员由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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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精神,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现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加强和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对保障参保居民合理的医疗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支出,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制度的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中,强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包括医疗服务的范围管理、医疗服务的定点管理和医药费用的结算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坚持从低水平起步。要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和基金保障能力,考虑城镇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按照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有条件的地区兼顾一般门诊医疗费用的原则,合理确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服务范围、水平,以及医疗费用的结算办法及标准。

(三)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城镇居民的特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相关政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一体化管理的,也可以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规定执行。各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意见精神,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具体措施。

二、合理确定医疗服务范围

(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范围包括用药、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范围,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和权限,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范围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在认真组织专家评审、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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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方案

为认真做好2008年度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蚌政办〔2008〕42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认识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险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是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我县于2007年开始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保障企业非从业人员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今年,**市(包括固镇县)已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之一,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增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将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之内,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目标。

二、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目标管理

为确保**市政府下达我县5万人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学校和有关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年度考核范围。

三、逐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一)进一步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下人员可以参加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县境内各类中、小学在校学生(不分户籍和学籍),16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少年儿童,无稳定收入的城镇成年居民,城中村居民和失地农民,外地来我县购房居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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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根据《咸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参保与缴费

第一条咸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一)我市辖区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具有城镇户籍、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二)具有我市城镇户籍,在我市辖区内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下同)、定居的少年儿童。

(三)不属我市城镇户籍,父母在我市辖区内就业,且有一方参加了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随父母在我市辖区内生活、上学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农民工子女。

(四)转为我市城镇户籍的被征地农民和户籍新转入我市的城镇居民,按自然年度转换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转入或重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稳定就业后,应随所在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退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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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方案

为确保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8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坚持低水平起步和群众自愿原则,重点解决城镇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执行周口市统一政策,实行属地管理;实行定点就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医疗保险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坚持统筹协调,促进各类医疗保障制度相互衔接、共同发展,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在充分宣传发动和坚持参保自愿的基础上,把人员相对集中、有学校依托的城镇中小学生和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作为工作重点,其他城镇居民由各乡镇、办事处进行入户调查、信息采集,逐步全面推开。*年9月底以前,城镇中小学生和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全部参保缴费。*年12月底,全市城镇非从业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2009年元月1日,参保居民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工作安排

(一)*年8月,启动实施阶段。召开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启动实施动员大会。

(二)*年8—9月,宣传发动、政策培训阶段。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工作人员特别是乡镇、办事处具体经办人员和乡镇劳动保障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业务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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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我市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减轻城镇居民在保险期限内因患病、意外事故以及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或终止娃妮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指政府主导,财政资助和居民个人缴费相结合,以住院医疗统筹为主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第三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范围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居民以及十八周岁以上的中学生),十八周岁及以上无业居民,未享受公费医疗的大中专及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征地后转为城镇居民的被征地农民等。

第四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设统筹基金,不设个人帐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独立核算。

第五条韶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王管部门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实施。财政、卫生、教育、民政、残联、公安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协作,密切配合3共同努力,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韶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韶关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和管理工作。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具体办理辖区内城镇居民参保资格认证、参保登记造册和业务咨询工作。我市对所辖县(市、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即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计发标准,基金实行全市统一管理,分级核算。

第二章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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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讲话

今天,市政府召开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今年2月召开的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今年5月召开的全省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座谈会精神,对开展试点工作以来,特别是去年12月全市会议以来的工作进行一次回顾总结,梳理分析工作中的困难和不足,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刚才,玉环县路桥区、临海市作了经验交流,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分别就进一步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下面,我就加快推进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再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政策制度框架已经基本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已经基本形成,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正向着全面推进和深化完善的方向发展。

(一)初步形成了符合城镇居民参保特点的管理服务机制。各地普遍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同时加强管理资源整合。玉环县、临海市将原由卫生部门管理的新农合调整到劳动保障部门,路桥区等地则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具体经办业务统一交由卫生部门负责,从而有利于政策的衔接和各项具体制度之间的选择和转换。在经办能力建设上,各地在充分发挥原有管理资源的基础上,增加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玉环县还按保险基金的5%由财政安排工作经费;在信息化建设管理上,各地充分利用农医保管理工作体系及计算机网络,实现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联网管理和直接结算,既方便了群众的医疗费用报销,又提高了办事效率;在参保登记上,各地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考核制度,并通过以奖代补等激励政策,充分发挥基层社区在参保动员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简化参保手续,优化参保流程,方便城镇居民办理参保登记。

(二)基本形成部门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大力支持试点工作,确保政府补贴资金及时到位,为制度平稳运行、试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劳动保障部门、采取中小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的方式,大大加快了参保进度。人事编制部门为医保管理部门或经办机构增加了一定数额的编制,进一步增强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服务力量。卫生、民政、公安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及时了解掌握城镇居民的人数、医疗消费水平、低保人员和困难家庭情况等,在参保扩面方面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

(三)努力实现了由试点探索向全面推进的转变。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各市在20****年底前选择1-2个县(市)进行试点,20****年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面扩大到50%以上的统筹地区的工作要求。市政府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列为20****年为民办实事中的重要内容,按照全面推进的要求提出所有县(市、区)在20****年底前都要出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组织实施。经过市县两级的不懈努力,9个县(市、区)都按时在年底前出台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同时根据“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统筹城乡、分类保障”的原则,不断探索研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衔接问题。截止今年6月底,已有23.5万名城镇居民参加医保,占应覆盖人数的43%,其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有8.65万人,选择参加新农合的有14.85万人。

二、全面分析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就全国而言,我省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起步较早的省份之一,但目前领先地位已不明显。在省座谈会上,陈加元副省长认为此项工作是“醒得早,起得迟”,要求引起高度重视。就全省而言,我市此项工作进度目前大概处于中等或中等偏下位置。因此,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与群众的愿望和需求、与周边城市发展及态势、与市委市政府的决心与要求相比,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推进的过程中还有许多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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