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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管理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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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下的城市管理

一、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数字化城市管理在西方发达国家应时而生,并发展成为改善城市软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数字化城市管理已成为世界多数国家和地区管理城市、服务社会的主要方式。在我国,随着城市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兴起并迅速发展,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当前,国内外数字化管理中,在城市公共组织方面,因为城市管理数字化设备及信息数据主要掌控在政府内部,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主要由政府运行和管理,所以其参与对象主要是城市政府组织,而城市非政府组织则参与不足。在城市公共政策过程方面(包括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终结、政策监察五个方面),各环节不断明晰,相关信息也录入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信息对外公布深度和广度跨出了最重要的第一步,市民参与度和政策执行力度都有所提高,公共政策过程实行了数字化管理。在城市公共部门绩效评估方面,采用数字化管理的城市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体系逐步构建,执行力度有所增强,评估结果可信度也有所提高。

二、当前数字化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数字化城市公共组织职能重叠且效率低下

综观各国数字化城市公共组织,都存在一定程度的部门职能重叠、工作效率低下现象。或是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有交叉,或是政府部门与非营利组织的职能有重叠,或是准政府组织在办理着某政府组织的事务,或是非营利组织开展着某准政府组织的业务。原因有职能划分不明确、组织改革不彻底、上级部门任其发展、下级部门得过且过或内部关系制约等等。

(二)数字化城市公共组织管理中志愿者管理混乱

城市公共组织人员和其他市民均可成为志愿者,为管理城市、服务社会提供人力资源。而一些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并没有明晰的组织管理方式和措施,仅由很少一部分服务性组织在支撑着。城市政府组织举办“运动式”志愿性活动时,就大量招募志愿者,到活动结束就任其发展、不管不问,并且极少关注志愿者自身组建的组织,志愿者管理较为混乱。

(三)数字化城市公共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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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管理学科构建

城市规划是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构件,当这种关系投射到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时,城市规划教育自然是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城市规划教育理应纳入到公共管理学科建设中并占有相应的比重。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对学科结构进行调整,设立公共管理一级学科,自此,很多高校开始试办公共管理专业,此前主要集中在城市规划、建筑学、景观学、景观建筑设计等专业的城市规划教育也逐渐纳入到公共管理学科建设的范畴,城市规划课程在公共管理专业领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体现。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公共管理学科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城市规划教育也得到了关注,但与我国城市化及公共管理现代化的水平相比,公共管理领域内的城市规划教育还显得滞后和重视不够,这不仅不利于公共管理学科建设的科学发展,还将影响我国公共管理人才培养的质量及政府的公共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城市规划教育与公共管理学科的改革发展,势在必行。

一、公共管理专业开展城市规划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科融汇交流不足

公共管理专业试办前,我国的城市规划教育主要集中在工学和理学中的建筑工程、工程测绘、经济地理等专业。到2007年底,全国共有138所高等院校设立了本科城市规划专业,57所高校和研究机构设立了硕士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自1998年起,公共管理专业异军突起,城市规划逐渐步入社科领域,目前已经有成百所高校开设了公共管理专业,但公共管理在引入城市规划教育方面明显滞后,既没有重视城市规划在该领域的建设,也没有充分吸取传统城市规划学科的专业优势做出适宜自己的专业布局。培育出来的公共管理人才缺乏必要的规划技术、规划理念和设计思维,缺乏城市意识,不能按其规律建设管理好城市,对于其公共管理水平的提升构成了短板。

(二)专业建设重视不够

据教育部最新统计,截止2009年,公共管理相关本科专业已经发展到包括公共事业管理、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应急管理、行政管理、公共关系学、公共政策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海关管理等17个本科专业,这些专业成为高校最为普及的专业,各大院校成立专门的公共管理系及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教育方兴未艾[1]。在研究生教育与高层次人才培养方面,形成了学术型与专业型相结合的形式,开设的研究方向也涉及公共管理的各个领域。可以看出,公共管理学科经过30年的发展,学科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但相对于城市规划教育而言,课程设置的涵盖面却不够广,开设的课程也主要局限在城市管理、土地管理等契合度较高的专业,而在公共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中非常匮乏,甚至不开,就连MPA的专业学位教学中城市规划内容也少之又少,即使开了也放入选修课中。

(三)课程设置规划滞后

由于普遍对城市规划教育重视不够,公共管理领域内的城市规划课程设置大都滞后,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课程设置局限性大,开设的课程涵盖面不够广,开的课主要是市政学、区域经济与区域规划等课程;课程设置往往视师资情况而定,有这方面的老师就开,没有就不开,课程设置的随意性和波动性较大;课程所占比例不当,城市规划的内容大多设为选修课,未列入核心课程。二是专业内容滞后于社会需要。很长一段时期,公共管理专业被看成培养公务员的基地,在这种思维定势下,课程安排上也是政治大于技术,对就业市场的变化和新公共管理的要求缺乏敏感性,城市规划作为非“从政”专业,其课程就更难排上,有的学校甚至以为开设了市政学就能取代城市规划的相关课程。与此同时,城市的现代化进程非常迅速,对城市规划的要求不断提高,对课程改革的要求也日益增强,这对于非“规划”专业的公共管理而言,更新更慢。三是学科基础不明确。公共管理专业对城市规划的教育是基于管理学科还是工学学科,是重技术还是重人文,还没有清晰的认识。至今,还有相对一部分人坚持城市规划是工学、理学领域的思维定势,不敢越雷池半步,也就不可能实现公共管理知识与城市规划知识的联动,构建出相应的结合模块,关于城市规划的课程特色更是模糊不清。四是师资力量短缺。城市规划教学要求教师具有很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而规划专业从本科到博士毕业,一般需要1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3],因此每年培养出的城市规划专业博士数量有限。这种稀缺性,对公共管理专业城市规划教师的引进造成了很大冲击,很多学校只能从相近的专业选人,造成教师来源背景杂乱。问题的另一个关键还在于,正统城市规划专业毕业的教师往往缺乏公共管理的知识,对公共管理领域内的城市规划教育缺乏认知,侧重技术分析,不重视人文思考,操刀的教师又缺乏足够的技术功底,教不明白,理论知识更是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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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资源管理

摘要:经济的迅速发展带来了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我国中等以上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城市公共资源的短缺,使得经济效率大打折扣。从公共财政视角重新审视城市公共资源的供给与管理的经济学理论依据,确立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是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基础,关系到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成败。

关键词:公共财政;城市公共资源;城市公共资源整合

城市化既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又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而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带有浓重的转轨经济色彩,改革开放以来城市人口增加基于以下三个主要因素: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经济发展引致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以及随着计划经济时期被人为控制在各行政区划的人口的解禁而增加的流动人口。

城市化速度的加快使本来隐性的城市公共资源短缺很快显现出来,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城市公共资源短缺的集中爆发从大城市逐渐蔓延到中小城市,并且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如水务问题、公共交通、垃圾处理、供暖问题、城市管网建设等。各城市在极度被动的状态下开始了“兵来将挡、水来土堰”的城市公共资源供给的攻坚战,但政府很快就发现这是个无底洞,政府的投入永远无法满足城市化带来的公共资源需求膨胀,政府开始寻求其他的途径提供公共资源。在这方面实践走在了理论的前面,如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私合作体制)模式。在国外比较着名的是英国撒切尔时期进行的私有化改革,在国内较早对这一领域进行探索的是天则经济研究所的公用事业研究。由于转轨经济的特殊性,在我国可参照的经验不多,更无可直接引用的案例,天则的公用事业研究也是边理论边实践,至今已有一些正待检验的案例。因此,可以说在我国城市公共资源的供给从理论到实践尚无比较成熟理论体系和可操作性规范。本文尝试从公共财政的视角分析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而这恰恰是进行城市公共资源整合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本文包括如下三部分内容:城市公共资源内涵(本文所讨论概念的界定);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研究的范围界定;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内涵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界定

城市公共资源是指自然生成或自然存在的资源以及由政府作为供给主体,被全体人民共享并具有一般公共物品特征的、城市生存和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物品。它能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享受的物质与条件,这些资源的所有权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有,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共同所有的基础条件。

(二)公共资源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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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管理体系构造

一、城市新公共管理:多极数字管理体系

一般来说,以政府机构与公众及私人组织之间的相互作用水平为准,政府管理方式发展至今经历了信息、交互、提交和交易这四个阶段[1](见表1)。目前处于交易阶段,这一阶段政府管理方式不再是单纯的信息与公共服务提供,而是政府信息、服务的融合,公众通过政府信息平台能够更方便进入一个多机构、多服务的政府管理系统。这也是政府管理方式的一次变革,其更关注政策或战略的制定,为公众和企业提供更有效的全面在线服务媒介,而且能够借助外部的技术和人力资源来完成这些活动。这一阶段,受众能够全面与政府服务机构交互,享受全面和制定式的信息及公共服务。这是一个更加复杂和不断完善的系统,丰富的信息、交易平台及多媒介是主要的特征。交易阶段的政府管理模式的一个明显特征是政府显著的数字及多极化特征,因此,这一阶段的政府也被成为“数字政府”。数字政府包含狭义和广义的定义,美国得克萨斯州数字政府规划中将数字政府明确定义为:“各级政府与公众、企业之间借助电子通信技术开展的政府活动,包括:产品及服务的提供和购买,产生及接受(政府)指令,提供及获取信息以及完成金融交易”。[2]数字政府被认为是新公共管理理论革命最后的实践,成为公共部门改革公共服务的主要推动力,其对政府管理的影响更倾向于归入后新公共管理理论。最早的数字政府可以追溯到1997年,由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发起并逐步引入。1997年,基于一份关于21世纪迈向数字政府的报告,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开始指导美国联邦政府利用Internet技术来提高公共服务透明度,由此利用现有的先进技术建立高效数字政府的理念雏形,随后发展迅猛并得到推广和应用。仅1997年,世界范围内有1915个中央级政府机构建立了相应的政府公共网站,2000-2001年,短短一年,这一数字增长到9363个,美国以拥有403家政府公共服务网站(这里,仅以数量计,不论服务质量)独霸数字政府发展鳌头,一些发展较早的国家包括法国、巴西、葡萄牙及丹麦等,[3]。Gartner将数字政府的特征概括为:“数字政府,即通过各种技术、网络及新媒体发展,推动政府机构内部及社会外部的连续转型,从而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参与公共事务活动的能力和管理水平进行最优化的结果”,其实质是政府管理手段和管理理念的公共化和透明化。[4]Pardo进一步概况了数字政府区别于传统政府的主要功能:(1)公众获知政府信息更加便利;(2)更加清晰地遵守一般性规则;(3)公众借助政府提供的数字平台和公共协助更有效地取得个人利益;(4)政府之间活动及政府与企业之间活动的便利和公开;(5)政府对政府的信息和服务融合;(6)公众参与公共管理活动的更广泛性。[5]数字政府将进一步带动整个社会信息技术的融合和应用,形成“数字政府———数字企业———数字公众”三位一体的“数字社会”。

Fang将数字政府的交互内容概况为八种:政府—市民,市民—政府,政府—企业,企业—政府,政府—政府供职人员,政府—政府,政府—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政府。数字政府的建立需要重视其中的五种关系:市民—政府,企业—政府,政府—政府,政府—非营利组织,政府—政府供职人员。[6]具体来看,首先,市民—政府的关系反映了公众个人对政府提供的公共信息与服务的需求,这些服务包括发放有关许可和执照,如驾驶许可,渔业许可等,不仅包括纳税人对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税费支付,也应该囊括政府对纳税人的退税等服务。其次,企业—政府的关系主要是企业、商务活动及合作组织对政府提供服务的需求,包括营业许可,用工信息及经营选址等服务。最后,政府—政府,政府—非营利组织,政府—政府供职人员的这三种关系源于其三者相互之间及其内部机构及政府供职人员提供与完善政府服务的要求,包括政府公务活动、政府采购、政府内部资金转移及其他相关的服务。目前,数字政府的发展阶段主要存在于市民—政府,企业—政府,政府—政府这三种关系之间,尤其是前两种服务需求较大,发展较快。[7]根据上述八种关系,多极数字管理体系的运行机理可以展示为图2。如图2所示,城市数字管理系统是不同机构与组织之间相互传递信息,内外部联动的“开放式循环”,其中内部的信息双向流动包括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以及这两级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的交流,外部信息流动分支包括地方政府与公众之间,以及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相互传递,这里,地方政府不仅承担着本级政府与公众和企业之间的信息、服务联通,更重要的是公众及企业与中央政府之间信息交换的媒介,中央政府的各种信息,需要通过地方政府的相关活动进行传递和解读,因此,地方政府在整个数字整合系统中承担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中央政府信息传递与反馈的主要渠道,这显示出城市管理系统的重要性,地方政府建立的城市管理系统不仅提供了公众与企业及其他组织需要的信息及服务来源,而且是贯通中央政府信息上下流动的决定性环节,通过地方政府实施的城市管理系统,中央政府的各种信息及政策才能得到顺畅的和贯彻,意味着借助于城市管理系统,地方政府成为中央政府实现其政策目标的主要执行者,也是公众及企业信息及其他服务需求的主要提供者。

二、全国省会数字城市管理体系构建的综合比较

根据城市管理体系运行的主要组成部分,我们选择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情况、城市管理专门机构的设立、城市管理专门条例或规定颁布情况、城市管理分类规章及制度颁布实施情况以及数字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等五个方面的指标,对全国31个省会城市(包括直辖市)的数字城市管理体系进行了比较。(1)从拥有政府门户网站情况看,全国31个省会城市(包括直辖市)无一例外都建立了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有关政府政策文件、法律法规信息、重大事件、经济社会发展状态、近期工作进展、公共服务信息等一系列浏览和查询服务,并提供政府直属机构及各相关部门的链接,实现了政府信息与机构的互通互联,体现出政府信息化建设初步成功和“数字城市”打造的前期成果。(2)从颁布专门性城市管理条例情况看,除天津和长沙外,其余城市都没有出台相应的城市管理专门条例,城市管理法制体系的建立相对滞后,统领性的城市管理条例出台势在必行,其颁布实施将有助于完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为未来城市管理的法制化创造必要条件。(3)从城市管理分类条例或规定实施情况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和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实施情况最好,除乌鲁木齐和兰州外其他城市都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市政管理规定仅长春和乌鲁木齐没有,园林绿化管理规定没有出台实施的是石家庄和兰州。(4)从数字网格化城市管理模式建立情况看,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西安、成都和昆明都已经启动,其中重庆和成都不仅较早推行实施了数字网格化管理模式,且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此方面已走在全国前列。

综合来看,有两项指标没有体现的为北京、重庆、南昌、杭州、南京、合肥和广州;表现较好、仅有一个指标没有达到的城市包括上海、西安、成都、昆明和长沙;而表现最突出,所有指标都有所作为的是天津,显示了天津市近年来对城市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强调落实获得的良好成效。通过对全国省会城市管理体系的综合比较,发现以下几个特点:(1)从管理主体上看,政府仍是城市管理活动的组织者、指挥者及承担者,目前通过营利性企业和非政府组织配合政府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的城市较少,政府管理城市的任务艰巨且过于繁杂,无法完全发挥其最重要的市场维护和监督职能,管理主体过于单一,不利于分担政府管理事务,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城市管理运行效率。(2)从管理技术上看,数字网格化城市管理模式仅在几个城市得到应用,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建立起科学的数字城市管理系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目前管理技术相对滞后的现状,制约“柔性化”城市管理的转变及发展。(3)从管理手段上看,包括城市交通管理、市容环境管理、旧城区改造管理、公共服务保障、公共安全管理、综合执法等多个领域的城市管理运行系统整合仍需时日,不同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完善与修订城市专门性管理条例、加强城市管理资源整合和配置的问题。(4)从管理目标上看,城市管理目标的法制化是保证其实现的首要因素,我国法制化的城市管理体系虽已起步,但进展较慢,目前还没有城市形成较成熟的城市管理法典,管理目标多体现为政府短期政策目标,从城市长远发展角度考虑形成的固定化城市管理目标仍是未来政府城市管理活动的努力方向。

三、建立多极数字城市公共管理体系的政策建议

1•建立现代城市管理三元治理结构。加快引入私营部门、第三部门等新的组织要素,建立由政府、企业、社会组成的多元化主体城市治理结构,以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这种三元治理结构中,政府是组织者和指挥者,其行为决定和影响其他城市管理主体的活动方式和活动效果;营利性企业和非政府组织配合政府提供城市公共物品与服务,其有利于分担政府管理事务,提高城市管理运行效率和效益;社会公众作为基础通过公开与不公开途径参与城市管理活动,推动城市管理机制内生化转变。[8]其中,政府突出其统领与指导作用,企业突出其专业与独立作用,社会突出其监督与制衡作用,完成“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造,对于城市公共服务中的自然垄断产品,建立严厉的政府监督下的市场供给体制,对于共有资源或纯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政府作为投资主体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委托给专业的建造者或经营者,提供高效高质的第三方产品或服务。[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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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管理

摘要:经济的迅速发展带来了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我国中等以上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城市公共资源的短缺,使得经济效率大打折扣。从公共财政视角重新审視城市公共资源的供给与管理的经济学理论依据,确立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是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基础,关系到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成败。

关键词:公共财政;城市公共资源;城市公共资源整合

城市化既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又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而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带有浓重的转轨经济色彩,改革开放以来城市人口增加基于以下三个主要因素: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经济发展引致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以及随着计划经济时期被人为控制在各行政区划的人口的解禁而增加的流动人口。

城市化速度的加快使本来隐性的城市公共资源短缺很快显现出来,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城市公共资源短缺的集中爆发从大城市逐渐蔓延到中小城市,并且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如水务问题、公共交通、垃圾处理、供暖问题、城市管网建设等。各城市在极度被动的状态下开始了“兵来将挡、水来土堰”的城市公共资源供给的攻坚战,但政府很快就发现这是个无底洞,政府的投入永远无法满足城市化带来的公共资源需求膨胀,政府开始寻求其他的途径提供公共资源。在这方面实践走在了理论的前面,如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私合作体制)模式。在国外比较著名的是英国撒切尔时期进行的私有化改革,在国内较早对这一领域进行探索的是天则经济研究所的公用事业研究。由于转轨经济的特殊性,在我国可参照的经验不多,更无可直接引用的案例,天则的公用事业研究也是边理论边实践,至今已有一些正待检验的案例。因此,可以说在我国城市公共资源的供给从理论到实践尚无比较成熟理论体系和可操作性规范。本文尝试从公共财政的视角分析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而这恰恰是进行城市公共资源整合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本文包括如下三部分内容:城市公共资源内涵(本文所讨论概念的界定);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研究的范围界定;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内涵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界定

城市公共资源是指自然生成或自然存在的资源以及由政府作为供给主体,被全体人民共享并具有一般公共物品特征的、城市生存和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物品。它能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享受的物质与条件,这些资源的所有权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有,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共同所有的基础条件。

(二)公共资源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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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管理创新方式

一、城市公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管理职能“越位”。对于城市公共管理来说,传统的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造就了与这种体制相适应的利益集团,由于利益的原因,总是习惯于旧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而行政管理模式的转变,意味着权力的减少甚至丧失,意味着掌握权力时拥有的租金的丧失,意味着需要转变思维方式和重新学习的痛苦过程。无论哪一方面的变革都会使其既得利益减少,成本增加。因而总是倾向于加强或维持原有的管理模式,使传统的城市公共管理模式的变革客观上存在着强大的阻力。政府的“越位”行为还会造成另一种后果:如果政府在经营领域过多地插手,必然引发城市公共管理的“缺位”,在公共管理领域必然会缺乏政府的管理和服务。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只管收费不管治理,担心加强治理会影响地方税费收入,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和精神文明建设倒退,足以从反面证明城市经营导致政府职能“越位”产生的弊端。

2.城市建设规模失控。积极推进城市建设是解决城市诸多问题的有效手段。为此,资金短缺和建设任务繁重,是政府管理城市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提倡城市经营多半是想突破财政收支的约束,利用政府信用负债开发,加快城市建设进程。因此,负债经营是经营者抢抓机遇提升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但是,城市建设以经营方式大举负债,其可行性值得探讨。因为城市公共建设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首先,城市建设形成的基础设施属于公共产品,很难以经营方式回收资金。其次,政府官员为追求政绩普遍有扩大城市建设规模的偏好。虽然政府财政收入有限,但银行受其控制,考虑到政府的权力和信用,银行很少会限制政府借贷。由此极易推动城市建设负债经营超出适度范围,引发城市建设规模失控,建设债务无法按时归还。如果城市建设规模失控,建设企业垫付资金就会被长期套牢。与此同时,上游的建筑材料供应商也难于收回款项,由此产生债务连锁反应,大批企业可能被拖垮。因此,在政府作用较强的条件下必须谨慎对待城市经营,这是防止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预防债务危机,降低金融风险的需要,也是保护广大企业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城市持续发展的需要。

3.城市管理中政府官员的能力不足。由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城市政府管理模式未能进行及时和全面的转变。究其原因,除了诸多客观因素外,在主观上还受到政府自身能力不足的制约。城市公共政策过程是社会价值分配的过程,要求综合平衡各种利益群体的利益需求。这就对城市政府人员的能力提出很高的要求。然而,从目前看来,城市化和城市发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诸如失业、环境污染、住房拥挤等有悖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政府的政策能力的虚弱。由于自身素质较低,对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知识的掌握不系统、不完全,无法深刻理解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变迁及其对传统公共管理模式提出的挑战,仍然因循过去的管理理念、思维方式及管理模式。尽管城市政府有时也会意识到转变公共管理模式的重要性,但对于转变什么、怎样转变及具体的操作都缺乏明确的认识,从而在根本上制约着管理模式的切实转变。

二、转变管理理念,实现管理模式的创新

1.提高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增强公民知情权。由于我国城市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城市社会网络的普及以及迅速涌起的各种利益群体,传统的城市管理方式已不适应当前的城市社会。在社会利益格局重新划分的城市里,城市政府必须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模式。一方面,城市管理者必须处处以城市内部居民生活质量的保证,城市公共事务的处理与城市公共问题的解决为重心,推动城市整体福利的发展。另一方面,还必须从城市动态发展的角度,随时关注社会的变迁带给城市的种种改变,顺应潮流,做出适时的调整,以保证城市在未来发展中能立于不败之地。这就要求城市管理者需要具备长久的战略眼光,对城市进行有效的经营与管理中,适应当前公共管理变革的趋势,不断提供城市公民参与执政的空间,增强城市的民主氛围。目前迫切而又可行的基础性工作,就是提高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增强与此直接相关的公民知情权。一些地方出现问题尤其是重大事故总是“捂盖子”,对上汇报总是“报喜不报忧”,对下则“私吞”政策和法规的现象,根本在于信息不透明,使得原本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的沟通中介,成为欺上瞒下的信息阻塞者。故而城市管理及公共治理的当务之急,在于提高透明度。近年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发言人制度,建立电子政府等,都具有明显的成效。

2.转换城市治理结构,转变城市政府职能。从公共管理的职能来看,公共管理不仅包括了对自身行政组织内部的管理,同时还将管理的焦点由传统公共行政的“内部取向”转变为“外部取向”。由重视政府机构过程和程序转到重视项目、结果和绩效。公共管理的对象“外化”必然要求政府的职能作出新的定位,政府对公共事务的管理,不再注重对具体过程的管理,而要注重发挥政府宏观决策的作用。使政府对整个经济、文化和自然的和谐发展起催化作用,政府是城市发展的“掌舵人”而不是“划桨人”。城市政府应集中精力做好决策、监督、协调和指导工作。把公共物品生产的具体职能让渡给企业和半行政的机构去做。

三、完善体系建设,实现管理方式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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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公共管理论文

1.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城市规划特点

1.1制度健全,严格执行。

在法定的行政权力行使于具体规划工作过程中,城市规划严格遵守“一书两证”制度和国家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

1.2政府唯一具有和行使规划管理权。

1.3公共管理性。

公众监督和参与已对城市发展越来越重要,同时也是城市规划发展的新动力。我国当代城市规划已具有明显的公共管理特点。经济的发展促进着城市规划的转型,城市规划由传统的单一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正逐步走向以人为本的现代化公共管理。

2.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城市规划职能探讨

按照管理的运行职能,我国城市规划可以分为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四种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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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管理

德国为联邦州管县体制,城市分为特大城市(柏林、汉堡、不莱曼三个联邦直辖市)、大城市(一般为联邦州直管市,如巴登-符登堡州的斯图加特市等)、中小城市(县管辖的各城市)。除由联邦政府直接管理的国家铁路以外,没有专门的客运长途汽车交通方式,只有城市和区域性的公共交通系统。特大城市、大城市的公共交通方式有地铁、轻轨、公共汽车等;中等城市的公共交通方式有轻轨、公共汽车等;小城市的公共交通有轻轨、电汽车、公共汽车,有的仅有公共汽车。出租车数量较少,一般为电话预约,在公共交通中所占份额很小。大城市与周边中小城市之间一般采用轻轨和公共汽车等方式联接,居民出行较为方便。在公共交通方式选择上,注重环境保护,尤其在废气排放、噪声等方面要求较高。在公共交通的发展和运行方面,注重公众参与和监督,为城市政府和公共交通公司不断改进城市公共交通状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德国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模式

城市公共交通是联邦州和城市、县政府的职责,联邦州主要负责法律的制定和对市、县公共交通补助经费的下拨,城市、县政府负责公共交通设施规划、公共交通建设用地、公共交通具体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等。在政府与公共交通公司之间,设有公共交通联合会,各联邦州均有公共交通联合会,受州政府委托,管理公共交通具体事务。特大城市、大城市和实施公共交通区域化合作的城市之间也设有公共交通联合会,受城市政府委托,管理城市和区域公共交通系统,其公共交通管理要符合法律和地方法规的规定,并坚持透明、不歧视原则。公共交通联合会职能包括计划、生产、营销、财务等方面。计划职能包括为政府提出公共交通网络建设构架建议、制定票价和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生产职能包括依据计划订购车辆、培训人员、招聘司机、进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营销职能包括确定统一的价目表、进行广告宣传、监督服务质量标准执行等;财务职能包括编制年度公共交通预算、确定票款收入和政府补助资金在各公共交通公司间的分配等。特大城市或大城市与中小城市间联接成轨道网的公共交通系统,一般属一个公共交通公司所有;公共汽车则按运行线路,可能分属不同公共交通公司所有,这些公共交通公司均为私有或以私有股份为主导。城市公共交通实行市场化运作,通过竞争,不断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

德国城市公共交通运行方式

因城市公共交通公司分属不同企业,且在交通方式上又存在地铁、轻轨、公共汽车等,运行体系较为复杂,在公共交通联合会的协调下,各公共交通公司均在各自负责的线路上按商定的时刻表运行。每个公交站点都张贴所有停靠本站点公共交通线路运行时刻表,各公共交通线路及各班次车辆均保证其准点率,乘客只要在时刻表所列发车时间前赶到车站,肯定能赶上想乘坐的班次;如车辆提前运行至某站点,则其会等侯在准点时刻出发,这样,一方面保证轨道交通等在运行中不会发生在轨道使用上的冲突,另一方面,确保了赶班次换乘旅客能准时换乘车辆。另外,在一个公共交通系统内,注重有轨交通与公共汽车之间的衔接,尤其在换乘站,有轨交通车辆一般都要与对应班次公共汽车衔接后才发车,确保换乘旅客不脱班次。

公交票价由公共交通联合会制定,对于仅有一个公交公司的城市或县,票价由公交公司制定。城市公共交通有各种票务方式,乘客可以一次性买票或购买月票,月票在一个城市内可以乘坐所有公共交通车辆。月票一般按公共交通运行区域划分,划分方法为,以一个大中城市为中心,按一定半径划分运行区域,每个半径范围内的月票价格不同。

各公共交通线路班次间隔时间为6至15分钟不等,在城市中心地段,因为公共交通线路交叉等原因,在高峰时段,乘客2分钟左右就能等侯到可以乘坐的车辆。

区域公共交通分大中小城市间公共交通和县域范围内公共交通。大中小城市间区域公共交通,如同属巴登-符登堡州的曼海姆、路德维希、海德堡三个城市及三个城市周边范围内的小城市,其公共交通由一个公交公司负责,轻轨将三个城市联为一体,在三个城市之间,轻轨在沿线每个小城市均设站点,同一班次的轻轨,不仅在城市间运行,而且都运行至各城市中心地区,这样,为城市间及沿线小城市居民出行提供了方便。在县域范围内,有的以轻轨联接各小城市,地域范围较大的县,则以公共交通汽车联接各小城市,为居民出行提供方便。在德国,区域间的公共交通合作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对公交公司的补助则按城市规模、人口数量等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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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街区公共安全管理

摘要:现代社会中,人们对街区公共安全的需求已呈现出多样化和个别化。城市人行道除了承载路人行走的功能外,也具有公共安全的功能。而目前城市街区人行道的安全功能发挥不充分,使得城市街区的公共安全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激发人行道自身的安全自治化活力,增强街区居民归属感,树立街道居民自觉监管意识以及充分利用街区公园的特点来提高整个街区的公共安全程度。

关键词:城市街区;城市人行道;公共安全

目前,人们对城市人行道发挥的公共安全功能重视度不够,街区的治安管理也多数依赖传统的模式,而发挥人行道自身的安全自治化活力不够,街区居民参与安全管理程度不高,街道安全管理环境也急需优化。

一、城市人行道的公共安全功能

传统上城市公共安全的提供是来自国家,而公共安全建设也因缺少市民的参与而减少了其公共性。正如亚里士多德在论述以何种方式建立城邦时所提到的人们对公共事物与私人事物的不同态度问题时所说,“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物。”[1]在现代社会中,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事物的普遍联系性,不仅自己和他人有着密切联系,个人和环境也相互影响,单纯在乎“私人事物”是远远不够的,越是公共的,越是私人的。

人们在城市人行道行走或是驻足,总会有是否“安全”的顾虑。因为如果该街区或是人行道是“安全”的,就不会考虑是否安全的问题了。人不是被动的安全受益者,也不是无助危险的受害者。而一个城市街区的基本安全原则是人们在人行道上身处陌生人之间必须感到人身安全,必须不受潜意识感觉到陌生人的威胁。因此,城市的人行道必须具有而又实际具有城市公共安全的功能。

二、城市人行道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其原因

(一)城市人行道安全活力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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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城市公共厕所(以下简称公厕)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方便人民群众,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建成区公厕的规划、建设及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厕,是指在道路两旁或者公共场所等处建造、设置的供公众使用的厕所。

第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厕的建设、管理工作。

市城市规划、财政、物价、园林、公用、交通、工商、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爱国卫生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厕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

各城市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辖区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公厕规划,作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城市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

第六条下列场所应当规划建设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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