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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教育论文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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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教育融合赏识教育论文

一、研究缘起

不批评学生如何上好课,这是中国高校教师值得研究的问题。“不批评学生”这里是指教师只对学生进行赏识教育,不对学生进行惩戒教育。赏识教育强调“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特点来赞扬学生,使学生“喜闻乐见”得到更好教育[1]。为什么要研究这个问题?基本理由有两个。第一,当前我国广大高校教师的权威性已经变得极为脆弱,社会地位与声誉日趋下降[2]。这种教师威信日渐走向式微的趋势导致的极端情况是学生不尊重教师和教学工作,高校教师很难有效地管理教学工作,对学生听之任之,“不批评只表扬”逐渐成为高校教学的一个常态。第二,与少数优秀学生相比,多数学生学习基础相对薄弱,学习主动性和自控能力差,面临的困难较多,可能存在厌学情绪和逃课行为。这时候“用赞美把学生留在课堂”,赏识教育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不批评”不是万能的[3],赏识教育往往导致教师被学生“牵着鼻子走”。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惩戒教育强调对学生“有错必纠”,使之明辨是非“,知错能改”,它有利于维护校纪校规[2,4]。因此,研究赏识教育与惩戒教育融合情况下如何上好课的问题更有必要。我们选定了A院校经济班和金融班学生在“计量经济学”教学中进行赏识教育与惩戒教育的融合研究。毋庸置疑,我们深受以往赏识教育与惩戒教育研究的启发,但本研究有三点重要的不同:(1)选取学习风气较好,教师喜爱的班级与学习风气较差而让教师头疼的班级做比较,便于识别赏识教育和惩戒教育的适用条件和效果;(2)指出赏识教育在好班,惩戒教育在差班实施的利弊,强调二者融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3)指出二者融合的最高境界是情、理、法在教学中的融合。本研究总结了教师从片面的赏识教育过渡到赏识与惩戒并用的完整教育的基本经验,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强调的“保障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提高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的目标作了有益的探索。

二、识别不同班级的学风,选择不同的教学模式

根据课堂和课间学生的表现,识别不同班级的学风差异性是教师选择不同的教学模式,做好课堂教学的前提。任课教师发现,金融班学生与经济班学生存在着异质性,经济班学习风气不如金融班。从课堂考勤看,金融班学生到课率远高于经济班学生。从课堂问答看,金融班学生比经济班学生有较好的统计学和经济学的基础知识。在课堂上,金融班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明显比经济班学生好。在课外,经济班学生重视社会实践活动,热衷于校园社会活动,而金融班学生非常重视课堂理论学习,讨论话题主要是“出国”或“考研”。基于这些差异,在《计量经济学》教学中,教师在经济班实施以惩戒为主的教学模式,在金融班实施以赏识为主的教学模式,并且努力实现二者融合。

三、以赏识教育为主的教学模式

在赏识教育中,教师要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甚至从学生的错误中去发现所蕴含的积极元素,鼓励学生特别是那些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让他们在赞扬声中找到自信,获得前进的动力。赏识教育成功的关键在于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激励学生学以致用。诚如奥古斯特•罗丹所说:“生活中从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教师应该具有这么一双发现学生“闪光点”的眼睛。事实上,每个学生都希望自己的行为能够得到别人的认同,尤其是教师的赞美和表扬。一滴蜂蜜比一滴苦汁能吸引更多的昆虫!林肯总统的这句话形象地说明了赏识教育对学生具有多么大的吸引力!莎士比亚说:“赞美是照在人心灵上的阳光。”对学生真心的赏识,就如一剂甜甜良药激励学生不断奋进。赏识教育突出了学生的优点,但是容易掩盖和忽视他们的缺点。在金融班我们实施以赏识教育为主教学模式,这是因为教师对课堂表现好的班级,表扬、赞美、鼓励自然而然就会多一些。教师采取以下几种具体方式实现了赏识教育:第一,教师在课堂上表扬金融班在某些方面比其他班优秀,增强学生的班级荣誉感。比如:“你们班同学的‘统计与概率论‘’微观经济学基础’比其他班学得要好的多,相信大家一定会学好‘计量经济学’!”第二,教师激励大家积极参与讨论,创造一种使学生敢想、敢做、敢说、敢争的教学环境。在课堂上教师设立了一个“激励规则”:对能够主动举手、准确回答教师提问,或者给教师提出有价值问题的学生,给他们的平时成绩加10分。教师鼓励那些不自信的学生“按照自己的理解来回答”“通过字面意思来推断”。这些不仅很好地调动了学生主动思考、参与讨论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活跃了课堂气氛,而且提高了学生对“计量经济学”的学习兴趣,师生之间建立了牢固的尊重与信赖关系。第三,教师要求以优秀学生为核心组建科研团队,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教师要求所有学生组成6-7人的科研小组,每组共同完成一份“计量经济学”的学术论文。这种科研小组能够很好地把学生团结起来,消除彼此隔阂,培养他们的团队合作精神,激发他们的创造潜力。

四、以惩戒教育为主的教学模式

惩戒教育就是教师要客观指出学生存在的问题或者毛病,促使学生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斯金纳认为教育就是控制学生,进而利用强化手段塑造学生行为习惯的过程。傅维利教授指出:惩罚在促进学生的社会化发展方面的价值和功能是其他方法难以替代的;使用惩罚手段能够维护学校规范的严肃性,有效保证教育工作的有序运行。凡是需要惩罚的时候教师有权利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是权力也是义务[5];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依法拥有的纠学生之“偏误”,还学生之“规范”的一种权力,是教师的职权之一[6]。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正确地和有目的地使用惩戒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笨拙的、不合理的、机械地运用惩戒会使我们的一切工作受损失。”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进行惩戒教育是必要的,但在具体实施中要把握好“度”:惩戒应体现现代法治精神,莫把惩戒当体罚,要让受惩戒者感受到惩戒中蕴涵的平等、尊重和爱[7-8]。在经济班实施以惩戒教育为主教学模式,这符合教师对头疼班级的告诫、批评等行为习惯。具体有以下几种方式:第一,教师在课堂上指出经济班学生在某些方面的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教师说:“你们是经济学专业学生,按理应该经济学基础比其他专业学生更好,但是抽查结果不太理想。”第二,针对学生在课堂交头接耳、擅自离开课堂等不良行为,教师及时批评其错误,警告不能再犯。比如有4名女生擅自离开教室时,教师当堂制止了学生的这种行为,指出她们违背了教学规定,要求她们承认错误。这不仅维护了教学的正常秩序,严肃了课堂纪律,而且警示其他学生以此为戒!在惩戒教育中,批评要做到有理有据,以说服教育为手段,以校纪校规为准则,让学生心理认同,知错、认错、改错。第三,教师科学治理考勤中学生“替人答到”的现象。在大学课堂点名时,到课学生替没有来的学生答到的现象比较普遍。教师采取以下办法治理这种现象。首先,教师指出这种行为看似“帮助同学”实则“损人不利己”“……按照学校教学纪律,对于逃课情况严重者可以给予不及格、取消考试资格、警告、开除等处分。今天你替他答到,你是在鼓励他远离学习,久而久之,他极可能荒废学业;替人答到破坏教学秩序,导致教学与考试中的不公平,会造成一种以弄虚作假为荣,以旷课逃课为荣的不良学风”。其次,教师要求班长每次列出缺勤学生名单,并且当堂核对。这些有理有据的说服教育和严格的监督方法有效地消除了“替人答到”的现象,学生到课率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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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教育的效用性研究

惩戒教育在教育中是必要的,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惩戒教育有着重要的道德价值,在维护学校秩序和个人的社会化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惩戒教育的复杂性场论,致使惩戒教育的效用性很低。因此,我们需要对惩戒教育进行审视,使惩戒教育的效用性增强。

惩戒教育效用性惩戒教育作为教学与管理中的一种重要方式,古已有之,私塾先生的“打手板”就十分有名,惩戒教育在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上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几年,生命教育理论、人性化教育开始凸显,使惩戒教育一度成为一个“”,也进入一个误区,失去了其效用性。怎样使惩戒教育在当前的教育环境下找到新的位置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惩戒教育的必要性辩护

作为一种规训手段,惩戒是教育发展的产物。中西方发展史上,惩戒教育都有着重要的文化渊源。惩戒教育与教育惩罚有异曲同工之妙,顾明远教授认为,教育惩罚是对个人和集体的不良行为给予否定或批评处分,旨在制止某种行为的发生[1]。教育惩戒是在不损害教育者身心健康前提下依托于批评、处罚等方式使违纪者作出反思、内省,进而认识到自身过失并自觉努力改正的一种教育手段[2]。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孙云晓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不完整的教育,是一种脆弱的不负责任的教育。中国的惩戒教育约有近6000年的历史。殷商甲骨文中,“教”字被形象表现为:儿童在棍棒体罚的威胁下,被教导尽“孝”[3]。中国古代社会,教育的规训惩戒是维系社会“礼”序的重要手段,尤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自我教育为甚。惩戒教育并非总是以负面形象出现的,而是表现出合理性、公开性与神圣性的特点。它超越了惩戒本身并与整个社会紧密相连,有益于塑造学生高尚人格和提高精神境界。

在国外也有不少教育家认为惩戒教育是必要的。洛克反对体罚,但是特别重视惩戒。在他的理论里引入了荣辱型教育惩戒。他认为孩子一旦懂得了尊重与羞辱的意义之后,尊重与羞辱便会成为一种无形的力量使他们去维护自己的名誉,从而使他们自觉养成良好的习惯,终结惩戒之路。因此“作为你去永远支配他的大原则,使他的心理走上重美德和爱名誉的大道”[4]。马卡连柯也曾经指出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义务。赫尔巴特认为人性本恶,需要规训,首要就是管理,他还拟定详细的惩罚制度。涂尔干也认为惩罚是防止纪律丧失的手段。

二、惩戒教育的复杂性场论

基于实践理性的反思认同的惩戒教育具有不可避免的存在性,但是历史和现实又把其抛向了复杂的场域,既有其合理性也有其适用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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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乌托邦应当缓行

近日,青岛市政府颁布《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其中提到“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惩戒,就是惩罚不规范行为,以示警戒,它是通过对不符合规范的行为的否定性的制裁,促进符合规范的意识和行为的产生。惩戒是在关爱的基础上,使用适度的处罚,来引起学生思想和行为上的警觉,促其进行自我教育,其出发点不是为了让学生产生痛苦和耻辱,而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成长。如果爱是对孩子心灵的呵护的话,而适当的惩戒则是告诉他们:做人,要守规矩!

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里对老师安妮・沙利文饱含深情地描写道:“1887年3月3日,我的恩师――安妮・沙利文小姐来到了我家。那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天,这一天,我六岁零九个月。在那之前,我就像在迷雾中航行的小船,没有指南针,不知道目的地在哪里……”其实,海伦・凯勒刚开始并不认可她的沙利文老师,无法与人沟通交流,孤苦无助的小海伦无法控制情绪,甚至有过对安妮・沙利文老师拳脚相向的危机时刻。沙利文老师就把海伦关在一个只有她和沙利文的房间里,发脾气也不管,不吃饭就让她饿着。两周后,她变成了一个温柔的孩子。

许多人追捧西方的教育,认为西方的教育重视人性、推崇自由民主。可是,你看过电影《伟大的丘吉尔》吗?这部电影呈现的是英国首相丘吉尔在一贵族小学上一年级和二年级,犯校规得用藤条打光屁股。关于惩戒的一幕和现实的出入并不大。国外的惩戒制度不会让你大吃一惊呢?

据说,在英国的贵族学校里还保留着一米长的桦木戒杖,专门用来惩戒违规学生的。因为英国人普遍认为,对孩子的溺爱和娇宠是形成孩子独立性格的最大障碍。英国的家长往往在尊重孩子独立人格的前提下,对孩子严加管束,让孩子明白不可以为所欲为。

在我国的教育领域里,一直都推崇激励教育、赏识教育,学校和老师是不能惩戒学生的。学生犯错误,老师哪怕只给学生一点轻微的惩罚,就仿佛是犯了滔天大罪,遭到家长的殴打辱骂甚至投诉,让老师感到很心寒。要知道,老师也是为你好,为你的孩子好啊,大气呵不得,你让老师怎么当?

教育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教育需要激励,需要说服,也需要批评和惩戒。教育乌托邦应当缓行。

分类评分

1.内容项:文章围绕“教育不应当拒绝惩戒”展开阐述,从国外到国内,材料较丰富,论述集中,中心明确,对比鲜明。+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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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小学教师惩戒权的合理性及应注意问题

摘 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中小学教师行使正当的惩戒权却屡屡遭到批评和质疑、学生失范行为难以得到纠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受到影响等现象,教师惩戒权逐渐被关注。本文以我国中小学教师惩戒权作为研究对象,对教师惩戒权的合理性做理论上的辨析,并就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应注意的问题做理论上的探讨。

关键词 教师惩戒 合理性 问题

中图分类号:G451.6 文献标识码:A

1中小学教师惩戒权的合理性

1.1从教育理论的层面

有许多的教育理论都曾对教育惩罚的意义和作用有明确的阐释。例如《易经》认为在儿童的启蒙时期用惩罚是有利的,如果任其放任自流不加约束反倒不利,适度的“小惩”可以收到“大戒”的效果。在西方,教育家夸美纽斯强烈要求教育要适应自然的法则,要顺应儿童的天性,但是他也并不排除惩罚的使用。他曾在他的教育名著《大教学论》中以专章论述过纪律问题。认为犯了错就应该受到惩罚,他们之所以要受到惩罚决不是因为他们犯了过错,而是要让他们认识到他们的错误,使其以后不再重蹈覆辙。杜威是以尊重儿童的天性而著称的代表人物,但他也认为“儿童是一个人,他必须或者像一个整体统一的人那样过他的生活,或者忍受失败和引起摩擦”,“儿童必须接受有关领导能力的教育,也必须接受有关服从的教育”。

1.2从社会现实的层面

教育具有明确的目的性。我国现阶段教育的目的是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美等方面都得到发展, 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创造能力和独立个性的全面发展的人。社会赋予了教师多种角色,他们既要“传道、授业、解惑”,又要帮助、引导学生提升思想,全面发展,使其由自然人逐渐发展为社会人。这一社会化过程非常复杂而持久。因为教师所面对的是一群个性各异、生动活泼的孩子, 他们年龄小, 知识经验不足, 辨别是非的能力差, 既需要教师春风化雨般的谆谆教导,又需要纪律、制度的严格约束。我国的教育传统主张“师道尊严”,仅次于“天地君亲”,社会普遍对教师的惩戒权持认同态度。作为未成年人的学生在接受外在行为规范并将其内化为自身行为准则的过程中也无法全然排除外来的强制性影响,在走向自律之前,他律往往是必经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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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怀是教育惩戒者必备的伦理品质

摘要:教育惩戒作为一种教育手段由来已久,并广泛的存在于教育实践中,但近代随着工具价值的至上、惩戒者德性的漠视与缺失,惩戒手段逐渐异化为只造成痛苦人身伤害,忽视伦理关怀而缺乏道德意义的惩罚。笔者力图通过关怀伦理对教育惩戒问题的探讨,以期为教育惩戒真正彰显主体性、趋于情感化和回归生活化打开一扇德性之门。

关键词:道德教育;教育惩戒;关怀

关于教育惩戒的问题在教育史上就存在许多不同的声音,人们也从伦理、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角度进行过深入的探讨。但关于惩罚的负面事件从未因探讨的深入而停止。惩戒究竟意欲为何,是为了威慑还是对纪律等律令的威严性的维护与重申,还是具有更高层次的目标,这都是亟待探讨的问题。

笔者认为教育惩戒的实质就是道德教育的手段,其本质就表征了教育关怀的道德性,而作为具有强制性的特殊的教育手段,为了避免走向异化,惩戒者更应当具有关怀的人文德性。因为教育惩戒是教育者帮助个体走出当下非道德化困境的拯救方式,这种实践活动是一种带有范导性的活动,因此要培养真正的道德者首先自身应该是道德的。

一、教育惩戒自身呼唤人文关怀

关怀的提出,是教育惩戒从传统向现代转化的内在要求。 首先,教育惩戒思维的出发点是由“泛政治化”转为回归道德生活,惩戒思维应以人为本,不单只是为维护纪律而惩戒。为维护纪律、法规而缺失人文精神的惩戒方式,最终使其成为单“惩”而无“教”的低效德育形式。

其次,教育惩戒思维的价值取向从单纯强调集体转向集体和个人相结合。 “集体本位”和“社会本位”观念并非错误,但它只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并非全部,因此不能代表整个道德生活,囊括所有道德要求。如果将集体主义观念推向无视个人的存在的另一个极端,这也违背了集体主义原则的根本宗旨――促进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实际上,在现代教育惩戒思维中,依旧是以集体为本位的,所有的问题,对错都以维护集体的规则来“一刀切”,完全忽视了个人犯错的原因和立场。

再次,通过关怀助于人们道德行为的选择。通过人文关怀把对人生的思考导向伦理方面,目的是提高人的道德境界,完善人的德性人格,帮助人们对促进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道德价值定向和道德行为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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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学生积极健康地成长

【摘 要】惩戒教育是对学生采取的管教措施,旨在帮助学生认识并改正自己过失。本文探讨了惩戒权的界定,高职教育中惩戒教育的必要性,以及实施惩戒教育需要注意的问题,并用具体事例来进行探讨。

【关键词】惩戒教育 惩戒权 高职教育

随着素质教育观念的不断深入,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差异,赏识、表扬和激励学生,成为教育者的共识的同时,部分学生却一味生活在教室的赞美声中,要么脆弱的经受不了一点点的挫折与失败,要么“天下唯我独尊”,谁也说不得、管不得。而老师也受多方面限制,不敢对学生进行惩戒,甚至对学生的错误视而不见。殊不知,为了帮助学生积极健康的成长,我们对学生的错误必须及时指出帮助其改正,当然要尽量避免良药苦口,其实忠言也可以顺耳。

一、惩戒权的界定

在我国现行的教育法、教师法等诸多有关教育的法律文件中都没有明确提出“教师惩戒权”这一定义,但是在实际的教学生活中教育的惩戒权一直被使用着。为了界定惩戒权,应对惩戒与体罚进行区分。

惩戒和体罚有着根本的区别。“惩戒”中, “惩”即惩处、惩罚,是其手段;“戒”即戒除、防止,是其目的。在教师的惩戒活动中,手段和目的——“惩”和“戒”,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惩戒是基于学生身份关系,为维持纪律与秩序,教师或学校对于违反这一义务的学生所采取的管教措施,旨在帮助孩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从而增强为自己过失负责的责任感并改正自己的过失的行为。

二、高职教育中惩戒教育的必要性

几年来,随着教育结构和教育管理体制的大幅度改革,特别是随着“普高热”的升温,使高等职业院校的生源及其质量受到了影响。为了满足和扩大招生需求,高职院校录取学生的考分悬殊较大,平均分数明显下滑,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差距较差。当这些学生入学后,老师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面临很大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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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中小学惩戒教育的缺失分析

摘要:惩戒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区中小学惩戒教育有其独特性,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结合城区惩戒教育的发展现状,探讨惩戒教育的必要性,从学生成长、师生关系和教师权利等方面,分析惩戒教育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城区中小学惩戒教育的对策,以促进惩戒教育的健康开展。

关键词:城区中小学;惩戒教育;缺失

中图分类号:G637/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2-0048-02

惩戒教育作为一种教育思想和教育方式,伴随教育活动的出现而产生。惩戒教育是一种“否定式”教育方式,对学生不良思想和不合规行为进行否定,使学生认识到自己思想和行为的不当,通过一定的处罚将此内化为学生内心的自我认识和行为的自我约束,防止类似错误再次发生,以达到育人育德的教育目的。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惩戒是教师的权利,也是义务。惩是处罚,戒是目的。”从马卡连柯的描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惩戒教育的两层含义,由惩至戒的过程清晰明确,缺少其中任何一部分都不能算作完整的惩戒教育。

一、当前中小学阶段实施惩戒教育的必要性

1.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在当前的中小学教育中,有过度强调赏识教育的倾向。可是如果没有惩戒教育,一味地以赏识教育培育出来的学生,其抗挫折能力也会有所降低,未来难以承担社会责任。教育在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使其成为社会有用之人。智育只是教育的一部分,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还应当按照社会行为准则规范学生的思想和行为,赏识教育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出于对中小学学生的未来身心健康发展考虑,结合当前的社会、家庭环境和青少年的心理发展特点,教育者应当在社会责任和义务方面积极引导孩子去适应,必要时刻敢于担当,让他们对自己的错误行为“买单”,可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

2.有助于教育目的的实现。任何教育都是有所为的,有明确的目的性,教育目的的实现离不开惩戒教育。我国中小学阶段的教育目的是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都得到全面发展,成为社会有用之人。对于基础教育来说,教育的核心不是传授知识,而是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教会学生做人的道理,这是中小学阶段教育的根本目的。实现这一目的正是教师所肩负的神圣使命。社会赋予教师多种角色,既要传道授业解惑,又要帮助和引导学生健全思想,促进身心的全面发展,逐渐由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变。这一切的一切不能仅仅靠赏识教育,惩戒教育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构建师生之间的和谐关系。实施惩戒教育的前提就是对学生的尊重。惩戒教育是有爱的教育,这种教育方式可以构建教师和学生之间和谐的人际关系。教师在教育过程当中不应高高在上,与学生保持距离感,营造一种所谓的“师道尊严”,当然也不应该过分追求平等和友谊,而失去教师的主导地位,这两种做法都是对教育的片面理解。通过合理的惩戒教育,可以帮助学生戒除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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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我们认为“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并且实施了“弹性惩戒教育”,学生一旦违反了班规校纪,就要依据《学生违纪弹性惩戒条例》对其进行惩戒,这成为我校学生管理的有效法宝。

六年级(5)班的小森因课间在教室里乱撕小纸片往同学身上撒,破坏了教室卫生,受到弹性惩戒。值日班长首先对小森违纪情况做了记录,然后出具一张“弹性惩戒通知单”,通知单告诉小森违反了弹性惩戒制度第八条,并让他从第八条规定的五个惩戒方式中选一个或自主申请其他惩戒方式。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小森选择了第一个惩戒方式:向全班同学道歉,并承包相应区域的卫生整理一周,不认真履行则延长期限。监督员、值日班长、班主任等在惩戒通知单上签字确认,这样他每天要捡拾教室后区垃圾,捡拾后要跟监督员小伟汇报,小伟认可后则算完成当天任务。

“好想这周快过去,感觉很辛苦。希望同学们别乱扔垃圾了,这样我会轻松些。”这是受到惩戒的小森几天来的真实感受。小森的妈妈说:“孩子被惩戒维护教室卫生后体验到了乱扔垃圾带给打扫卫生者的麻烦,这让他坏习惯改变不少:在家里不乱扔东西了,学习桌收拾得比以前整洁了。弹性惩戒让孩子自己承担违纪的后果,自主选择被惩戒的方式,有助于孩子坏习惯的改正,促进了孩子的健康发展。”

对于当前青少年的道德缺失,人们总结了许多原因,如独生子女以自我为中心,家庭中缺少父母关爱,网络时代让人与人缺少真诚交流等等,但古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笔者认为,青少年道德缺失的主因是没有形成规则意识,不尊重规则、不遵守规则,导致青少年缺乏自律。在赏识教育和激励教育盛行的背景下,我们逆向思维,认为“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并且实施了“弹性惩戒教育”,学生一旦违反了班规校纪,就要依据《学生违纪弹性惩戒条例》对其进行惩戒,这成为我们学生管理的有效法宝。

家校合力,共同构建弹性惩戒制度

2012年10月的一天,一场由家长、教师共同参与的教育惩戒研讨会在集团的报告厅里热烈进行着。先是教师代表向大家解释学校拟定的教育惩戒制度草稿,具体包括教育惩戒的目的、实施原则和具体措施等。接着,家长代表们仔细审核草稿,并对草稿提出修改意见,让大家讨论,以此确保对孩子的惩戒不违法、不违规,还要合情、合理,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近年来,家委会参与学校管理在世纪教育集团已不新鲜,如今要制定一项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弹性惩戒制度当然也离不开家委会的积极参与,家长委员们要提出好的完善建议,还要把最终讨论结果向班级的其他家长传达、解释。

弹性惩戒制度的制定除了教师、家长的参与之外,学校还充分尊重学生的意见,由班主任组织在学生中广泛讨论,让孩子们自主选择、确立违规惩戒措施。各班学生对过错进行辨析、讨论,并对每种过错行为提出若干可选的惩戒方式。学生在讨论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适合的可选惩戒方式。一般每项过错行为至少提出五条左右惩戒方式供学生选择或学生另行自主申请其他惩戒措施。所谓的“弹性”就是针对过错行为的惩戒方式不只是一条,学生可以从中自由选择一项自己可接受的惩戒方式。所以,对过错行为可以采取哪些惩戒措施也是在制度确立中学生讨论的关键点。

弹性惩戒制度分为若干条,每条都分违规行为和具体惩戒措施两部分。比如第一条的具体内容如下:在餐厅内,不按顺序乱插队、乱拥挤或抢饭抢菜者,班主任与其谈心交流后,由学生自愿选择以下惩戒方式:(1)以后一周内在餐厅维持打饭就餐秩序,记录违纪情况。(2)在以后至少两天内帮助打扫餐厅卫生,并每天上交300字心理感受短文一篇。(3)搜集文明行为故事五篇张贴到宣传栏。(4)做一次关于文明习惯养成的脱稿演讲。(5)在班内介绍一下自己父母的工作和生活,并谈一下感受。(6)在班内为大家演唱校园歌曲两首。(7)根据事情经过,编写情景剧,并进行模拟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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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惩戒权的正当性分析

摘要:任何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目标的达成都需要相应的秩序作为保障,惩戒是达成秩序的一种方法,教师对学生违规行为恰当的惩戒也是一种必要的教育手段和有效的管理方法。从中小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可能存在违规行为的角度来看,赋予教师惩戒权利是必要的;从国家、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之间存在的复杂的教育法律关系来看,教师作为国家教育职能的直接执行者和家长管理权的委托者,对学生进行惩戒是法律赋予教师的一种管理权力和权利。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惩戒权;合理性;合法性

中图分类号:G451.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08)-04-0099-03

在教学过程中,适当的惩戒不仅能保证良好的秩序,还具有其他方面的意义和作用:对于学生而言,惩戒不仅仅是对其不良行为的限制,还意味着掌握知识、培养性格的一种训练,意味着自我控制以及良好的行为习惯;对于教师来说,惩戒则意味着教师必须进行必要的组织和管理以限制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以及潜在的混乱,目的在于创造一个有益于学生学习和发展的环境。对于教育这一复杂的育人系统来说,惩戒是一种促进积极行为、抑制消极行为的激励系统,公正而有效的惩戒可以在维持纪律的刚性和保护学生个性自由发展之间达成平衡。

一、教师惩戒权的含义

在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由于教师的惩戒权的行使往往是以行政管理的方式出现的,惩戒双方――教师和学生――的地位一定程度上说是不对等的,使得惩戒带有了一定的强制性,教师和学校在是否惩戒学生的问题上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其直接结果就是,有些学校和教师滥用“惩戒权利”导致“惩戒过度”而侵犯学生的法律权利。其间接后果是,人们对“惩戒”产生歧义、错误地理解惩戒的含义和作用,使得惩戒的真正作用得不到正常的发挥。

所谓“惩戒”,即通过对不合范行为施与否定性的制裁,从而避免其再次发生,以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和巩固。“惩戒”中,“惩”即惩处、惩罚,是其手段;“戒”即戒除、防止,是其目的。[1]

教师的惩戒权,指的是,教师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秩序、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针对学生做出的违反学生行为规范、破坏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而行使的一种教育管理权。师生之间的教育关系决定了教师进行惩戒的目的在于教育学生、戒除学生的不良行为、促进学生的发展与成长;师生之间的管理关系表明,作为国家教育职能的直接执行者和家长管理权的委托者,对学生进行惩戒是教师的一种管理权力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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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幼儿教育管理中的惩戒教育

摘 要:在教育领域中,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际应用而言,惩戒都是一个问题多于答案的论争点。由于对教育领域中与惩戒相关的一系列问题认识的模糊性,使得人们对惩戒的理解有一定的困惑和偏差。本文着重对教育惩戒的内涵、意义及本质特征进行剖析,在此基础上,并提出惩戒的注意事项。

关键词:惩戒教育;幼儿教育管理;注意点

一、惩戒的内涵及特点

何谓惩戒?这是在探讨惩戒教育时首先得解决的一个问题,为了更好的界定和理解惩戒这个理念,需要先对惩戒和体罚加以区分和辨析,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把二者等量齐观,混为一谈。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曾指出:“惩戒绝不等于体罚,更不是伤害,不是心理歧视。”上海教育杂志常务副总编金志明在“惩戒”三人谈中也指出:“教育的惩戒应该首先是教育,其次是处罚。”在教育中,惩戒是指“通过给儿童身心施加某种影响,使其感到痛苦或羞耻,激发其悔改之意,从而达到其矫正的目的”。体罚则是指“施加惩罚使儿童身心感受到痛苦,以促进其避免痛苦,改正错误”。从字面上看,这二者的差异确实不大,因而人们在实践中常常混淆,认为惩戒即体罚,其实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我认为,惩戒是指“施罚使犯过者身心感觉痛苦,但不以损害受罚者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惩罚方式。惩戒有惩罚、警戒之意,是对孩子成长过程中所犯过失的责任追究,是让孩子去承担错误引起的后果,是为了让孩子更好地成长。它在目的、手段、方式和产生后果上都与体罚有本质区别,其中最关键的在于,体罚损害了受罚者的身心健康。

通过以上辨析不难看出,惩戒是教师 依法对孩子的不合规范行为而施以否定性的制裁,避免其再次发生,以促进其合范行为的产生与巩固的一种教育权利,它是教师用于惩处违反学校学习生活规范的孩子的权利,是维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秩序,保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教育手段。

二、惩戒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母亲带孩子到百货商店,经过玩具部,看见一匹木马,孩子一跃而上,再也不肯下来。可那木马不是为了出售,只是商店的一个陈设。店员们叫孩子下来,孩子不听;母亲叫他下来,还是不听;说带他吃肯德基,依然不听。任凭许下什么愿望,总之一个态度,就是不听。当时形成了一个僵局,最后一个店员说:“百货商店特聘的儿童心理学家正好在,我们让他下来想想办法?”专家从楼上下来,问明原由,轻轻地走到孩子身边,附耳说了一句话,孩子像触电一样,连忙下来,牵着母亲的手仓皇离去。事后有人问专家到底说了一句什么话,专家说:“我说的是:‘你要是不下马,我打碎你的脑壳!’”专家不愧是专家,所实行的方法的确是立竿见影。这也说明了一个道理:惩戒是必要的。

惩戒教育作为孩子不良行为的警戒灯与矫正器,不仅有利于孩子自觉遵守社会所认可的行为规范,而且更重要的是,它有助于培养孩子的法律观念与责任意识。因此,惩戒教育作为教育中的应有之义,是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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