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财政税收论文

财政税收论文范文精选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十篇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金融危机下改革财政税收论文

1、金融危机对财政税收政策产生的影响

虽然我国政府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已经采取了很多的政策措施,例如为了鼓励中小型企业发展,给予了很多的财政补贴等,但是这些措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企业依然没有足够的实力去应对金融危机,为了能够让企业在金融风暴下获得更好的发展,政府可以利用一些组合拳的方法来促使企业走向繁荣,但在所有的方法中,最重要的应该是政府要对财政税收进行改革来促进经济的发展,这种方法不仅具有宏观性,便于国家对整体经济脉络的把握,而且是效果最显著的方法。财政税收的政策要时刻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税收的原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只有将财政收入充分地用到人民的身上,才能切实保证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当国家的经济出现隐性危机时,相关部门就应该通过对税收的改革来调控整个经济,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将我国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2、金融危机背景下财政税收改革的思考

上文中,笔者介绍了金融危机对财政税收政策产生的影响,我们了解到如果国家能充分地利用财政税收政策,那么即使在金融危机的时候,我国大部分企业都能应付自如。那么在金融危机背景下,笔者对财政税收改革到底有哪些思考呢?接下来,笔者就做具体的阐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2.1处理好财政税收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目前情况下,我国的财政税收主要依靠企业经济效益,简单来说,如果企业的经济效益高,那么我国的财政收入自然也高。因此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相关部门只有加大税收改革的力度,尽可能地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才能保证我国的财政收入的增长。综上所言,相关部门只有处理好财政税收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让二者相互促进相互补充,才能使得我国的财政收入与经济都得到可持续的发展。如何才能处理好这种关系呢?这就需要相关部门更多的进入到竞争的领域,将资源得到最佳配置,使财政税收转变为公共性的投入,如果政府财政税收投入到公共性的领域一定会给周围经济带来发展,从而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如果不这样做而是直接将财政收入资金投入到企业中,不利于企业在竞争的环境中生存,如果运用不当也会造成浪费,不利于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

2.2国税与地税要有合理的协调机制

所谓国税就是指国家税务系统,地税就是指地方税务系统。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税收拥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拥有调控经济、组织财政收入等职能。我国每年的财政收入超过90%是来自税收,其地位可见一斑。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国面临着更多的机遇与挑战,所以传统的国税与地税征管机构分设,就显得不适应我国社会当前的发展。虽然目前我国已经拥有整合国税与地税机构的条件,但是由于地方税制改革相对滞后等诸多原因,使得将这两种征管机构整合的难度加大很多。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政府应该尽快建立国税与地税的协调机制,可以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进行实践,然后再推广,使得国家和企业都能达到双赢。

全文阅读

政策性搬迁收入财税分析论文

随着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企业政策性拆迁和取得政策性搬迁费的现象越来越多。拆迁后的企业有的注销,有些用搬迁费重新建设,还有些在搬迁前已另外重新建设,甚至有些企业将拆迁补偿费不入账、少入账或长期挂帐不作税收处理。本文将在介绍、分析财税[2007]61号文的主要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讨论搬迁补偿款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差异。

一、财税[2007]61号文的主要规定与应关注的问题

1、适用范围:

1)适用企业:该文的日期2007年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日期是2007年3月16日,由于财税[2007]61号的发文日期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日期,因此财税[2007]61号适用企业范围是内外资企业,而不是某些人所谓的针对内资企业适用。

2)搬迁补偿范围:一是搬迁企业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二是搬迁企业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但无论是何种情形,搬迁的原因都必须是“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也就是必须有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搬迁协议和搬迁计划,这也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的重要内容。否则,搬迁企业所获得的收入不能依照本文件进行税务处理,而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处理方法执行,即: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在实务中,“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这个概念至关重要,因没有明确定义,所以“政策性搬迁收入”的界定还有一些模糊之处。如果能符合此条件,所谓的“搬迁协议和搬迁计划”比较容易满足。

2、涉税处理原则:

1)搬迁后的企业注销的规定

全文阅读

税基分享制可预见财政收人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共享税设置现状;共享税设置必要性;现行分税制下共享税的设置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有的国家设置共享税,有的国家不设置、我国在分税制改革中,大体将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共享税设置过多、共享税设置不规范、作为共享税存在税负转移问题,会导致地区间税基与税源的争夺、证券交易税作为共享税有失公平、共享税中中央所占比重过大、中央与地方税种的划分应建立在充足税源,税收体系健全的基础之上、共享税设置的主要目的是对中央与地方税收比例的调解、中央税收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为60%左右、中央与地方税种的划分一方面要考虑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的度等,具体请详见。

一、共享税设置现状

从国际上来看,有的国家设置共享税,有的国家不设置。目前,采用专享税形式的国家有法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德国实行按比例分成的共享税;美国则按照共享税源、分率分征的方式建立独立的中央税与地方税体系。我国在分税制改革中,大体将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但目前我国共享税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共享税设置过多。在我国,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均为共享税,甚至本应属于地方固定收人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也带有收人分成的痕迹。

2、共享税设置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不应该设置为共享税的税种设置为共享税。如增值税作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主要是从兼顾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经济利益出发,但增值税与地方的经济利益关系密切,而税基流动性很大,作为共享税存在税负转移问题,会导致地区间税基与税源的争夺。又如个人所得税作为政府收人再分配的重要工具,从其税种性质与功能来讲应该划归中央。又如资源税作为共享税也存在着不少弊端。资源税作为共享税不利于国家资源的合理开发、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于自然生态的保护和环境治理、不利于打破传统的自然经济观念、不利于地区间的公平竞争等。又如证券交易税作为共享税有失公平。证券交易税来自全国,而受益的只有中央与少数经济发达地区。共享税设置的不规范还表现在共享税的设置不是根据税种的性质、事权与财权相对等的原则,而更多考虑的是中央与地方财力的划分。如按照行业、所有制形式和重要性(是否重点企业)、行政隶属关系等标准设置共享税。

3、共享税中中央所占比重过大。中央共享比例过大削弱了地方可支付财力和地方政府的职能作用,挫伤了地方政府和地税部门的积极性,而且打破了分税制改革中建立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的平衡格局,不利于分税制财税管理体制的完善。中央与地方税种的划分应建立在充足税源,税收体系健全的基础之上。我国财政体制的现状是地方税收体系尚不健全,但同时存在大量的预算外资金,共享税中中央所占比重过大也导致地方预算外资金的扩张。

二、共享税设置必要性

共享税设置的主要目的是对中央与地方税收比例的调解,一般来说不可设置过多,否则会造成中央与地方税收征管上的恶性博弈、影响中央与地方的税源和税收体系。共享税设置的必要性取决于在按照事权与财权原则划分中央与地方税种后,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的比例是否合理。在当前的税收收入条件下,若将增值税、消费税、关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作为中央专享税,其他税收作为地方专享税,中央税收占全国税收的比例为70%左右。若加上预算外收入资金,中央税收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为60%左右。相对于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的理想度来说,可以将上述税种作为中央专享税并且不设置共享税;但相对于现行中央与地方税收比例而言,在地方税系尚未健全的前提条件下,若不设置共享税将导致地方税收收入的大量减少,见表一。所以在当前形式下,设置适当的共享税是合理的;但长远来看,只要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的初次划分能够达到财政的分配平衡,就没有必要设置共享税。

全文阅读

我国管理体制对策下的财政税收论文

一、我国现行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现状中存在的问题简析

任何一个国家政权的有效运行,都要由财政税收的保障。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持久稳定都有赖于良好的财政税收管理,它是国家财政体系的关键之所在。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在逐步完善,但是在目前的状态中还是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久而久之势必会影响我国财政事业的发展。下面简要分析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体制运行还不够健全,有效控制也没有很好地进行管理。财政税收工作同时受到业务和行政的制约,在财政税收管理进行过程中,这样就会造成一定的弊端。部分管理工作者会目无法纪,为了自己的私利违背原则,做出影响财政税收管理顺利进行的事情。有些地方,税收人员不断削减,管理机构也在日益减少,使得管理力量单薄,而且缺少了组织的稳定性,工作人员缺少工作的激情,无法带动先进的管理。

(二)、财政税收的管理的监督监管不到位。税收管理体之中缺乏有效可行的监督机制,这会造成一种无责任和危机意识的状态,导致违法乱纪现象时有发生。

(三)、民主管理的形式在体制上只是空有口号并没有完全落实。部分地区不能落实民主管理制度,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政务公开,即便有形式上的民主小组形式,但是并无实际意义。选举几乎都是大领导内定,不能通过民主决定,造成管理人员不够专业,无法以身正则,起不到任何监督监管作用。没有很好地要求,财政税收工作就不能很有序的运行。

(四)、在目前的税收系统中资金效益并没有得到完全的优化。即便在制度上将收入和支出分成两个部分,但是实际还是混为一谈,一起运行。而且在专项资金调用时需要层层过关,分批拨付,这就直接影响了资金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效益,从整体来看,各部门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没有完全有序化,分工不够明确,致使我国财政税收管理资金效益得不到提高,造成严重的浪费现象,阻碍了我国财政税收管理的快速发展和创新。

二、改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创新之举

(一)、财政税收的管理体制需要完善,必须要根据实际的需要整改体制。就目前状况来说,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依然不够健全完善,并且在这个体制的建设中始终循环着集权分权,而且影响深远。在财政税收的管理上,目前我们的状态是很疏忽的,工作人员对于管理的认知观念也是比较淡薄。要改变这一局面必须要加强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整改,并将此工作作为现行财政工作的最主要的任务。在这一过程中首先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强化制度规范,加强法律权威;同时财政税收管理秩序也要稳步的落实,做好财务管理机制的完善,对于债务管理要加之强化,避免出现不正常的债务现象,使得财政税收管理关系处于健康、和谐的关系之中,能够有效的促进其适应时代的发展。

全文阅读

简论财产税\税收公平与地方财政行为:一个文献综述

[摘要]尽管财产税历史悠久,但理论文献的系统形成却始于tiebout“用脚投票”式的公共品供给模式。在财产税理论文献中,税收公平与地方财政行为一直是经济学家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通过梳理20世纪中期以来关于财产税研究的主要理论与实证文献:理论文献关注于不同理论观点的逻辑基础并予以评述;实证文献则从税收公平的角度出发,按照文献的发展脉络和逻辑关系,阐述一些重要文献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样本选择及主要结论。

[关键词]财产税;税收公平;地方财政

从经济学意义上讲,税收公平性问题基本可以归结为对税收归宿的讨论,本质上是税收对相对市场价格的影响。自tiebout提出“用脚投票”的公共品提供模式以来,有关财产税税收归宿的研究一直是经济学家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基于逻辑基础的差异,关于财产税税收公平的研究文献大体形成了两种相互对立的观点,即“受益论”与“新论”,并分别在实证文献中得到了支持。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有关财产税公平性的研究得到了进一步拓展,但大多是上述两种观点的应用。本文综述半个多世纪以来关于财产税公平性研究的理论文献,一方面为国内学者了解这一领域的发展状况与发展方向提供参考,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国内学者研究国内物业税的下一步改革提供有益的思路。

一、“受益论”与财产税税收公平

自庇古以来,人们对公共品的市场有效提供一直持否定态度,tiebout模型改变了这种局面,为公共品的市场提供勾勒出一个理想的“用脚投票”式的市场运作模式。尽管最初的tiebout模型并不能恰当地反映现实,但其富有开创性的研究成果为财产税“受益论”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财产税的“受益论”观点由hamilton、fischel和white率先提出,并由hamilton和fischel进行了更为深入的阐述。这种观点认为财产税是一种几乎能够鼓励当地居民做出正确财政决策的受益税。房屋业主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主要承担者,他们通过“用脚投票”等方式,促使地方政府在市政支出、税收和土地使用方面选择最佳方案,以使他们房屋价值最大化,这种选择的结果使财产税成为房屋业主对其所获服务的支出,从而也使财产税成为一个有效税种。

“受益论”观点在局部均衡框架内分析税收归宿,认为对房屋所征的税是累退的,不利于公平收入分配。其基本逻辑是:由于财产税是基于住宅单元价值的比例税率,而低收入家庭在住房支出上的比重较大,所以与高收入家庭相比,低收入家庭承担的财产税义务较重。“受益论”成立需要两个核心理论基石:一是分区制,即要求一个地区能够有效地保证财产税税基不受新居民过多的影响;二是资本化,即要求政府支出的收益能够充分体现到住房价值中。大量关于分区制的理论文献都致力于不存在公共土地控制的情况,模型构建的基础是居民对于地方服务和住房需求存在收入和价格弹性,而收入与价格弹性在居民与不同的地方政府之间存在差异,这为居民对公共服务的分类选择提供了可能。显然,这类研究并不能很好地模拟现实。事实上,对土地利用的控制往往是地方政府的最重要职责之一,miller对加州雷克伍德计划的分析、elllckson对euchd诉ambler案件的分析都试图证明社区居民通过地方政府影响土地控制的情况确实存在。而沿着这一思路最成功的理论则是中位选民定理。中位选民定理由howard bow-en首先完善,其后经济学文献对该法则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统计检验。tnman调查了长岛58个学区,结果发现中位选民模型能够很好地预测学校支出之间的差别;在miller对洛杉矶县的详尽研究中,发现普通选民,而不是精英才是地域合并的最终决定者;randau holcombe总结了其他类似研究,发现这些研究很有说服力,并提出可以用中位选民模型作为政府决策的合适基准,就如完全竞争之于私有市场的基准一样。

资本化问题要求房屋购买者比较确切地了解社区之间的财政状况以及公共服务水平的差异。oates首先提出了这一观点并予以统计证明,他研究了美国新泽西州北部城市1960年的数据,认为“如果一个城市提高税率,并用增加的那部分税收收入改善学校系统,那么回归系数表明预算开支增加所带来的收益可以大致抵消高税率对地方财产价值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此外,reimhard等也研究了其他公共事件对地方房屋价值的影响,结果表明,各种地方公共事件的影响都会非常准确地体现在房屋价值上。

全文阅读

探究促进内需相匹配的财政税收政策论文

论文摘要:本文对增值税转型和出口退税政策调整进行了具体分析,认为当前可以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和对中小企业减税,来进一步扩大内需。

关键词:金融危机;税收政策;减税

自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各国相继出台了各自的经济刺激方案。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冲击,我国政府也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经济政策,其中,税收政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税收政策调整的背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

2009年我国经济面临严峻的挑战,各项经济指标出现了回落,这是本轮税收政策调整的最大背景。由于金融危机的蔓延,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经济增速放缓,出口下滑,市场流动性趋紧压力激增,政策取向开始大幅调整,并定位为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从宏观经济层面来看,我国经济仍然面临着诸多挑战。

(一)经济复苏之路依然漫长从2009年的各项宏观数据来看,宏观经济还处于艰难复苏初期:尽管国家对相关行业多次出台出口退税政策,出口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大量的贷款投放并没有使微观经济快速复苏,实体经济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企业的生产成本有所降低,但金融危机过后,资产大幅缩水引起需求下降。

(二)出口形势难言乐观出口作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其快速增长一直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世界经济增速明显减缓,尽管出口结构升级和出口市场的多元化以及出口退税率的提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外部需求变化对出口的影响,但是较高的出口依存度将使我国经济在欧美消费持续疲软的情况下难以独善其身。

(三)通胀预期不断增强未来一段时间内,通货膨胀形势仍然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一方面要刺激消费拉动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却存在强烈的通胀预期,将给财税政策的具体实施提出严峻挑战。

全文阅读

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研究财政研究的论文

非税收入是政府收入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其超常规增长和无序膨胀却是我国在体制转轨时期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对非税收入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合理的非税收入秩序,是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是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

一、非税收入概念的提出

非税收入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属于财政资金范畴。广义地说,非税收入是指政府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的除税收以外的一切收入,具体来看,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障缴款、财产经营收入、出售商品及服务收入、罚款和罚没收入、赠与收入、特许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及其它收入等。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使用“预算外资金”的概念和口径。在国家正式文件里,最早出现“非税收入”一词是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即财库[2001]24号文件中。其后,《关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出要“确实加强各种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2009年5月的《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加强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的(财综[2003]29号)文件中,第一次对 “非税收入”概念提出了一个较明确的界定:“中央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或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款和罚没收入、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属于政府非税收入。” 这种从“预算外资金”到“非税收入”的转变,标志着我国在建立公共财政体系、规范政府收入机制上认识的深化。

非税收入与预算外资金相比,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非税收入是按照收入形式对政府收入进行的分类;预算外资金则是对政府收入按照资金管理方式进行的分类。现在提非税收入概念,表明随着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部门预算和综合预算的实施)和政府收入机制的规范,可以逐渐淡化预算外资金概念。目前非税收入的主体还是预算外资金,但有相当一部分非税收入已经被纳入预算内管理,今后的改革目标是要随着部门预算和综合预算的深入推进,将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二、我国非税收入的现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 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非税收入数额大、征收主体多元化、管理欠规范

建国初期,我国预算外资金主要是为数较少的税收附加和零星的收费收入。1953年,预算外资金只有 8.91亿元 ,相当于预算内收入的 4.2 %.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全国预算外资金为347亿元,相当于预算内收入的 30.[,!]6 %;在体制转轨和财政分权改革的过程中,我国预算外资金迅速膨胀,非税收入在整个政府收入体系中的地位由“拾遗补缺”,演变为占据“半壁河山”,成为与预算内收入、税收收入并驾齐驱的财力资源。1992年预算外资金为 3855亿元 ,相当于当年预算内收入的 97.7% .1993年调整口径后,预算外资金收缩到相当于预算内1/3左右,但增长仍迅速, 1996年预算外资金决算数为 3893亿元 ,仍相当于财政收入的一半。

全文阅读

浅谈我国财政税收结构及存在漏洞论文

摘要:在2008年金融危机冲击下,世界上很多国家相继出现了财政危机、债务危机。与此同时,我国财政收支结构性矛盾变得异常突出。这一情况主要源于我国财政收支结构性特征,即以流转税为主的收入结构使财政收入具有明显的波动风险,而以基础设施与惠民工程为主的支出结构具有明显的刚性特征。这种收支增长趋势的反向变动使财政收支结构性矛盾迅速凸显,并潜藏着一定的风险。为此,应当通过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率等措施来化解风险。

关键词:金融危机;财政收支;结构性特征;潜在风险

在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珠三角地带和长三角地带相继出现了大量中小企业倒闭现象,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十分严峻。与此同时,此次危机对我国财政收支的影响也变得非常明显。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初,我国财政收入显著下降,且一度呈现负增长;2009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同比下降2.4%,而财政支出一直保持快速的刚性增长。这种财政收入与支出呈现相反的运动趋势,使收支矛盾凸显,部分地区财政支出与财政能力不平衡加剧,刺激计划所需的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跟不上,导致一些项目无法继续。这样的财政收支结构会有怎样的风险,它会持续下去吗?如果长期持续下去,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本文主要通过2008年金融危机前后财政收支状况的变化来分析我国财政收支的结构特征,找出影响财政收支的主要因素和原因以及可能存在的一些风险,为化解财政收支结构性风险提供有价值的思路。

一、金融危机前后财政收支结构性特征考察

(一)金融危机前后财政收支情况的概括性描述

为了直观地看金融危机对我国财政收支的影响,本文从我国经济统计数据库搜集了1989-2009年财政收支年度增长率数据和2006-2010年财政收支月度数据,对财政收支变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见图1)。结果发现,最近20年我国财政收支都为正增长。1993年之后一直以15%-25%的增长率增长;2007年在经济非常热的情况下,财政收入增长率达到了32.4%,而在之后的金融危机期间急速下降;2009年的增长率下降到11.7%,明显低于前些年的波动范围。从最近四年的数据来看,财政支出维持刚性增长,而收入的增长不是很稳定,波动幅度较大。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收入情况急剧恶化,这给财政收入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二)金融危机期间财政收支运行的趋势特征为了进一步分析金融危机对我国财政收支的影响,本文利用了时间序列数据对金融危机期间财政收支增长情况进行单独分析。结果表明,2008年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一直在下降(见图2a、图2b)。2009年初这种下降趋势仍在继续,2008年末至2009年初财政收入负增长,直到2009年5月才开始出现正增长。

2009年以来,我国财政增收难度加大,前半年出现收入负增长,而财政支出增幅一直保持在20%以上,收支压力很大。2009年下半年,我国财政收入增长伴随经济的企稳回升而逐步回升(如图2b)。(三)金融危机期间财政收支运行的空间特征

为了分析各地区财政收支状况在金融危机期间受影响程度的差异,我们将全国各地区分为东、中、西部三个地区进行分析。根据杨灿明的分类,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等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8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广西、海南、内蒙古、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3个省市区。我们收集了全国所有地区2004-2010年每个月的财政收入和收入增长率数据,由于没有找到各年度12月份的数据,我们从《中国财政年鉴》找到每年各地区财政收入增长率作为全年累积增长率。另外,由于经济在不断发展,为了消除价格指数的影响,我们采用增长率指标对不同年度财政收入进行比较。

全文阅读

新财政税收体系影响建筑施工企业探究论文

摘要:两年前掀起一轮新的流转税改革,在纳税及税务管理等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作为缴纳营业税的建筑企业,应注意到这种变化带来的影响并积极应对。

关键词:新税收制度;建筑业;应对

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中国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暂行条例》、新《实施细则》),原来关于建筑业营业税的规范性文件已失去了法律效力,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依各自的权限于2009年上半年相继下发文件对原有文件进行清理。

相对于1994年1月1日施行的老《暂行条例》和老《实施细则》,新《暂行条例》、新《实施细则》在建筑业营业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其中最主要的是调整了建筑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相当一部分建筑业的纳税人不能系统掌握新条例的政策精神,从而面临较大的税收风险。对建筑业来说,应当重点关注以下五大税收政策变化:

1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在提供建筑业劳务过程中使用自产的建筑材料及安装设备的,应当就货物和劳务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新《实施细则》第六、第七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对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①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新《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以看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属于列举的范围)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这比旧规定少了资质和合同签订方面的要求。根据国税发[2002]117号文规定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且签订建设工程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的纳税人,才能按混合销售分别纳税。

对于《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以这样理解与把握:混合销售行为的流转税不是“一刀切”,既不是一律全额征收增值税,也不是一律全额征收营业税。建筑业的纳税人,不论是否有建设资质,在计征营业税时,均不包含货物的销售额,在计征增值税时,均不包含建筑劳务收入。所以,存在混合销售行为的建筑业纳税人,应设置不同科目,将工程项目中的应税劳务收入和应税销售收入分开核算,按各自税率分别计提与缴纳营业税、增值税,避免核算上的错误加重自身税收负担,并给企业带来纳税风险。

全文阅读

电子商务模式下财政税收研讨论文

摘要:电子商务作为信息时代的一种新型交易手段和商业运作模式,给企业带来了无限商机的同时,也给税收管理带来了诸多新问题。本文就此分析论述了电子商务对税收管理的影响。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管理

电子商务作为信息时代的一种新型交易手段和商业运作模式,给企业带来了无限商机的同时,也给税收管理带来了诸多新问题。电子商务交易的虚拟化、数字化、隐匿化,对现行的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税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我们必须对电子商务正确认识和了解,认真分析和研究电子商务给税收管理带来的影响,积极探索对电子商务税收管理的对策,从而使税收管理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

一、从税收管理角度对电子商务的再认识

电子商务是指借助于计算机网络(主要是指Internet网络),采用数字化电子方式进行商务数据交换和开展商务业务的活动。实质上,电子商务并未改变“商品(劳务)货币一商品(劳务)”这一商品(劳务)贸易的本质,只是改变了传统的交易形式,提高了贸易的效率,使商品劳务提供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空间概念得到全球化的拓展。从资金流方面看,电子商务和传统贸易一样,同样涉及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而资金流则是据以课税的重要依据。

从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广告宣传,其次是谈判签约,最后是支付与配送。对于离线交易,一般都要经过以上三个阶段,而在线交易过程则更为简单,通过网上银行、邮政汇款或输入手机号码等形式支付资金后,即可下载或接收相关数字化产品完成交易,免除了产品配送繁琐程序。从交易的流转程式来看,可归纳为两种基本的流转程式,即网络商品直销的流转程式和网络商品中介交易的流转程式。

二、电子商务的发展对税收管理的影响

电子商务这种新的商业模式,给传统的商品流通形式、劳务提供形式和财务管理方法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同时也给与经济生活紧密相关的税收带来冲击和挑战。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