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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室履职报告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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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暴发应急处置演练与心得

【中图分类号】R197.3【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2095-6851(2014)05-0323-02

近几年,全国已报道多例医院感染暴发事件,事件的发生给患者及家属造成了身、心、经济的多重伤害,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为提高医务人员对医院感染暴发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病人的医疗安全,根据医院等级评审细则的要求,医院应开展医院感染暴发应急处置演练。现就我院演练方案及演练活动的心得介绍如下:

1前期准备

1.1动员、安排:分管院长主持医院感染暴发应急处置演练动员会议,强调演练的重要性,各部门应分工协作,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确保演练的顺利进行。

1.2制定演练方案

1.2.1确定演练总指挥及参加成员。由分管院长担任总指挥,院感科主任、院感科专职人员、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目标科室主任、护士长、科室院感兼职医生、院感兼职护士及科室其他人员,院内会诊专家参加演练。

1.2.2确定演练目标科室。选择医院感染发生率较高的科室进行演练,我院选择ICU作为演练的目标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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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一、考勤

(一)全系统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县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

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不得在上班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

(二)实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报告制。

因公出差、开会、外出办事等需要向上一级领导报告。一般人员要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同时要告之办公室。各单位办公室要配备兼职人员做好记录,即《工作人员外出记录登记本》,作为查岗的依据。凡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不知其人员去向的或所说去向与事实不相符的,视为该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三)为严肃考勤制度

农委办公室负责对全委干部、职工的出勤情况作不定期检查,并及时通报。查岗由农委纪委、监察室牵头,农委办公室配合。查岗只依《工作人员外出记录登记本》为准。凡没有记录登记,又不在自己办公室的一律视为擅自离岗。《工作人员外出记录登记本》定期公布,接受监督。

(四)对于长期在门市从事带有经营性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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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局应对应急预案

为科学、有效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最大限度降低病毒感染的肺炎造成的危害,确保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规上企业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全县规上工业企业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着力构建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防控体系,确保局机关、规上工业企业发生疫情时,能快速获得信息,立即组织救治,最大限度保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县工信局应对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机关及规上工业企业疫情应对工作的统一领导。

(一)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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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我局干部职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请假、上下班及全局性会议考勤。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本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请假考勤

第四条全局工作人员请销假均须填写《请假审批单》,根据人员管理权限报批。办公室对请销假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或事后补假。确需延长假期的,须办理续假手续。请假期满须及时销假。

第五条因公出差

1.审批权限: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凭会议通知等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并送办公室登记备案。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公出差,由局主要领导审批;其他人员经所在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初审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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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如何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纪录和反映,也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参考依据。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都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

一、《职业病防治法》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规定

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四十八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

第五十六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

第六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末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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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消防档案、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检查考评、奖励与惩处等。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的消防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140 医用高压氧仓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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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考勤管理办法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玩电脑游戏、上网炒股等。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05以前,下班12:00;下午上班2:35以前,下班6:0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缺勤。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直至县局局长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到县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对擅自外出、溜岗未参加考勤的,视同早退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本县出差办事须经局长批准后书面报办公室备案方可。

四、请假手续办理。1、工作人员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由股室负责人批准,两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局长批准,并书面报办公室备案。2、机关干部职工按以下规定享受公休假:(1)工作年限不满10年者,每年休假6天;满10年至20年,每年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者,每年休假15天。机关干部职工休年假须本人写书面申请,股室负责人拿出安排意见,须经局长批准后,交至办公室备案。工作人员年休假应在当年内休完,不计入下年度。未休(完)年休假的,根据有关规定按天给予相应的年休假补贴,事假可抵年休假天数。(2)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作假日团聚的(双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探望配偶:每年给一方探亲假30天;探望父母:已婚的四年一次,假期20天;未婚的一年一次,假期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探望配偶或探望父母分别累计团聚30天和20天的,不享受当年或四年一次的探亲假;离职学习满一年的可以享受探亲假。(3)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45天,或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天数的,当年不再享受休假。(4)公休假可与婚、产、丧、探亲假等合并使用。(5)工作人员婚假假期3天,男女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天;双方不在同一地区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五、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监察室对违反本考勤制度的行为每月进行汇总,并按县局“问责五十条”进行处理。

六、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予以辞退。

七、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由局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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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机关考勤制度

##县工商局机关考勤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玩电脑游戏、上网炒股等。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05以前,下班12:00;下午上班2:35以前,下班6:0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缺勤。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直至县局局长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到县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对擅自外出、溜岗未参加考勤的,视同早退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本县出差办事须经局长批准后书面报办公室备案方可。

四、请假手续办理。1、工作人员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由股室负责人批准,两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局长批准,并书面报办公室备案。2、机关干部职工按以下规定享受公休假:(1)工作年限不满10年者,每年休假6天;满10年至20年,每年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者,每年休假15天。机关干部职工休年假须本人写书面申请,股室负责人拿出安排意见,须经局长批准后,交至办公室备案。工作人员年休假应在当年内休完,不计入下年度。未休(完)年休假的,根据有关规定按天给予相应的年休假补贴,事假可抵年休假天数。(2)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作假日团聚的(双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探望配偶:每年给一方探亲假30天;探望父母:已婚的四年一次,假期20天;未婚的一年一次,假期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探望配偶或探望父母分别累计团聚30天和20天的,不享受当年或四年一次的探亲假;离职学习满一年的可以享受探亲假。(3)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45天,或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天数的,当年不再享受休假。(4)公休假可与婚、产、丧、探亲假等合并使用。(5)工作人员婚假假期3天,男女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天;双方不在同一地区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五、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监察室对违反本考勤制度的行为每月进行汇总,并按县局“问责五十条”进行处理。

六、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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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医疗机构事故处理意见

为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医疗事故,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学事业的发展。现就本市医疗机构实施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建立专门处置医疗纠纷的机构或专职人员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单独设置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或挂靠医务处(科)。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专职人员。

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履行如下基本职责:

(一)接待患者的投诉,向患者提供医疗争议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咨询服务,及时调解医疗纠纷;

(二)协助医务处(科)制定预防和处置医疗事故预案,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按照预案及时采取措施;

(三)负责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

(四)配合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要求的各种相关材料,协助完成调查取证、陈述及答辩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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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护理行为坚持依法执业有效防范医疗纠纷

【关键词】 护理行为;护士条例;医疗纠纷

随着医学与法律知识的普及,病人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医疗纠纷的发生呈上升趋势,护士如何在护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护理行为,履行自己的职责,是有效防范医疗纠纷的重要保证。本文结合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护士条例》,就新时期护士如何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士依法执业,有效防范医疗纠纷进行探讨。

1强化法制观念, 坚持依法执业

1.1护士必须是经过护理专业学习并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专业人员护士上岗前经过培训、理论和操作考试成绩合格后才能上岗,以保证护理质量。未经执业注册者,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也不得从事护理执业活动。

1.2执业护士应依法执业执业护士除认真学习职业道德教育、医院规章制度、护理管理制度外, 还应着重学习与护理行为相关的《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有关内容,增强法律意识,并通过护理纠纷个案分析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对患者、患者家属和社会的义务,理解和尊重病人的各项权益,懂得依法执业的重要性,做到知法、守法、用法,确保医疗护理安全。

2建立、健全及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

2.1加强制度管理不断完善各种工作和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理程序和专科护理流程,细化并规范护理过程管理,持续质量改进,加强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核心制度的管理。

2.2制订各种护理应急预案如患者发生坠床或跌倒时、患者猝死时,发生化疗药液静脉外漏时、突然停电、火灾、重大公共突发事件时,能很快进入应对处理流程,并时时进行护理应急预案的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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