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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合同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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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实现和谐压煤村庄搬迁对策探索

通过对新形势下压煤村庄搬迁重要性和面临问题分析,从运作理念、机制保障、创新集合实施、把握核心利益、政治宣传等方面对和谐压煤村庄搬迁进行了对策探索,以期达到改进和推进压煤村庄搬迁和谐顺利开展目的。目前山东省近六成以上的煤炭资源被村庄及建筑物压覆,由于长久持续采煤,不少煤矿已面临无煤可采的窘境。为了更多地开采,满足经济发展需要,搬走煤层之上的村庄成为不得不为的选择。但是,压煤村庄搬迁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程序复杂、工作难度大,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在具体实践中,存在政策执行依据不足、违章抢建搭建严重、用地手续办理困难、安置困难以及群众不愿搬迁、阻挠搬迁等各种难题。同时,如果不搬迁村庄,煤矿无煤可采,煤矿工人将面临失业、国家能源将面临供应不足,经济发展也将失去动力。

新形势下,压煤村庄搬迁工作一头系着经济的发展,一头系着社会的稳定,关系着企业的发展,更关系着搬迁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着实推进,创新开展,妥善处理各种难题,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控制煤矿生产成本,实现依法搬迁、阳光搬迁、和谐搬迁。

要创新理念运作,完善机制保障

地方政府、煤矿企业对待压煤搬迁态度,极大影响着压煤村庄搬迁工作实施过程。因此,地方政府、煤矿企业要在搬迁过程中,认真遵守国家法规,灵活运用有利政策,通过积极协调,创新理念,完善机制,逐步探索搬迁新模式,积极构建“地矿统筹、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企业配合、发展共享、和谐共赢”的压煤村庄搬迁运作机制,确保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的和谐进行。

作为煤矿企业,要积极颠覆传统办矿思路,严格执行三下采煤制度,把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纳入矿井建设发展统筹考虑,超前谋划,先行规划、设置机构,保证人员,建立搬迁工作长效协调机制;在压煤村庄搬迁实施过程中,树立“抓搬迁就是抓安全、抓搬迁就是抓效益、抓搬迁就是促发展、抓搬迁就是保稳定”的理念,积极依托煤矿资源持续开发,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保障搬迁费用,确保早日完成搬迁,实现矿井顺利接续生产、安全高效开采和持续运营获利同时,积极改善群众落后的生产居住面貌。

作为地方政府,要牢固树立抓搬迁就是抓发展、抓效益、抓民生的理念,把压煤搬迁工作既当成经济任务,又当作政治任务全力抓,将压煤村庄搬迁工作与招商引资、大项目建设等同对待。要积极发挥地方政府在搬迁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县镇两级搬迁督导机构和地矿统筹协调机制,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承诺制、问责制,积极指挥、统筹调度、考前协调,随时督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真正做到一心一意谋搬迁,亲力亲为干搬迁。

作为搬迁村庄和群众,要充分认识到通过压煤村庄搬迁带来的真正实惠,通过搬迁补偿,弥补新房建设资金不足;通过统一规划建设新村,带来新农村面貌;通过安置乡镇驻地,带来交通便利,后续发展条件优越等等实惠条件。要积极支持压煤搬迁工作,积极选举村搬迁代表参与搬迁,让群众了解搬迁政策,支持搬迁政策,变被动搬迁为主动积极实施搬迁。

要打破思维定式,注重结合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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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推进和谐压煤搬迁

一、背景

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龙固矿井位于巨野煤田中南部,处于鲁西南平原地区,矿井主采3层煤层平均厚度达6.88米,由于地表软土层特厚,煤层开采后,地表最大下沉值将达6米以上,地面建筑物受损严重。矿井井田面积180平方公里,范围内村庄稠密,人口众多,经济相对落后,共有42个村庄,2500余户、82000多人需要次第搬迁。为了保证企业持续快速发展,新巨龙公司将大规模的搬迁这些压覆煤炭资源的村庄。

压煤村庄搬迁涉及搬迁群众搬迁、安置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工作,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和政治性工程,关系到社会、经济、人口、环境、政治、文化等诸多方面,不仅会大面积征收土地用于新村建设和群众安置,还要及时对压煤村庄群众居民房屋及时进行拆除,才能保证煤矿持续采煤,进而在压煤村庄搬迁过程中基于征地和搬迁补偿等方面产生了多方面利益诉求。随着煤矿逐步开展压煤村庄搬迁工作,搬迁利益也变得多元化,多层次化和复杂化,造成压煤村庄搬迁工作也越来越困难,成为了地方政府和煤炭企业都将要正视的难题。

二、煤矿建立压煤搬迁利益导向机制的必要性

在目前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不断优化完善的形势下,压煤村庄搬迁工作也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遵循等价交换基本原则,按照以人为本要求,对压煤村庄搬迁中各种利益需求进行有效识别分析,才能进行合理利益供给。因此,建立在压煤村庄搬迁工作中,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正是遵循市场规律和实现和谐压煤搬迁的有益尝试。

在压煤村庄搬迁工作中,建立搬迁利益导向机制是新时期建设和谐社会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压煤搬迁利益导向机制,在科学分析搬迁群众利益需求基础上,按照市场规律有针对性地进行利益供给,能够有效缓解搬迁群众对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的抵触心理,变强制性搬迁为压煤搬迁群众主动搬迁,减少社会冲突和工作阻碍,进而实现压煤村庄搬迁工作和谐有序进行。此外,在压煤村庄搬迁安置过程中实行利益导向机制,按照搬迁群众实际利益需求针对性进行利益供给,能够避免压煤村庄搬迁安置中盲目规划、超标建设;同时,也有助于与地方政府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的良性互动,进而实现社会和谐目的。

三、压煤搬迁利益导向机制的内涵

压煤搬迁利益导向机制是指煤矿企业通过运用物质和精神利益的激励原则,对压煤村庄群众给予补偿、补助、扶持、奖励和照顾,使得主动积极参与压煤搬迁的搬迁群众得到实惠,从而引导更多搬迁群众通过权衡利弊得失,主动搬迁安置,实现生产生活快速恢复和发展,达到和谐搬迁压煤村庄,保障煤矿企业安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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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搬迁收入财税分析论文

随着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企业政策性拆迁和取得政策性搬迁费的现象越来越多。拆迁后的企业有的注销,有些用搬迁费重新建设,还有些在搬迁前已另外重新建设,甚至有些企业将拆迁补偿费不入账、少入账或长期挂帐不作税收处理。本文将在介绍、分析财税[2007]61号文的主要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讨论搬迁补偿款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差异。

一、财税[2007]61号文的主要规定与应关注的问题

1、适用范围:

1)适用企业:该文的日期2007年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日期是2007年3月16日,由于财税[2007]61号的发文日期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日期,因此财税[2007]61号适用企业范围是内外资企业,而不是某些人所谓的针对内资企业适用。

2)搬迁补偿范围:一是搬迁企业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二是搬迁企业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但无论是何种情形,搬迁的原因都必须是“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也就是必须有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搬迁协议和搬迁计划,这也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的重要内容。否则,搬迁企业所获得的收入不能依照本文件进行税务处理,而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处理方法执行,即: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在实务中,“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这个概念至关重要,因没有明确定义,所以“政策性搬迁收入”的界定还有一些模糊之处。如果能符合此条件,所谓的“搬迁协议和搬迁计划”比较容易满足。

2、涉税处理原则:

1)搬迁后的企业注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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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移民搬迁实施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扶贫移民搬迁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移民搬迁安置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扶贫移民搬迁安置建房资金筹措方案的通知》、《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市扶贫移民搬迁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统筹城乡发展和扶贫移民搬迁工作实际,特制定《县扶贫移民搬迁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县本地户籍,有移民搬迁意愿的农村人口。

第三条扶贫移民搬迁工作坚持以城带乡,统筹发展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坚持整村组搬迁与分散搬迁相结合,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原则;坚持资源整合,联合共建原则。

第四条“十二五”期间,全县规划搬迁安置1400户5500人。年度实施任务参照省市计划分配指标确定。安置小区实现居住城镇化、环境生态化、管理社区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使搬迁户最终实现“搬得出、有房住、稳的住、能致富”的目标。

第二章安置方式和建设内容

第五条移民搬迁安置依据《县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布局规划》,主要向县城、乡镇(社区)搬迁。凡进县城的搬迁户转为城镇户口的,享受城镇居民待遇,原有承包地、宅基地权属不变。

第六条移民搬迁安置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办法。集中安置小区住房建设以四层以上楼房为主,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20㎡,室内功能设施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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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政策性搬迁政策简析

自2012年10月1日起,企业政策性搬迁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进行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同时国税函【2009】118号文废止。新的文件对搬迁收入、支出、税务处理以及应税所得、征收管理等进行了明晰的梳理,方便对政策的理解,但与原文件相比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一、发生变化的几大方面

(一)政策性搬迁的定义

原文件:没有直接的表述,但是从政策性搬迁收入来看,原文件的界定应该是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

新文件:明确了政策性搬迁是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企业由于文件所列需要之一,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资料的属于政策性搬迁。

注:新文件采用列举法列明六种需要,使政策性搬迁范围更为明确,相当于缩小了政策性搬迁的口径。

(二)政策性搬迁收入

原文件:包含三收入,分别为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处置相关资产而取得的收入、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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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煤塌陷村庄搬迁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压煤村庄搬迁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探讨采煤塌陷村庄搬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做好压煤塌陷村庄搬迁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采煤塌陷村庄搬迁 服务经济

目前,压煤村庄搬迁形式以自建为主、统建为辅。以淮北市为例,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该市有效利用煤炭企业支付的补偿资金,按新农村建设要求,依据现有的条件和基础,鼓励集中搬迁,采用联建形式,安置地尽可能不用或少用耕地,把塌陷搬迁村庄向小城镇、矿区集中。新村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村容村貌,转变了农民生产生活方式,有力地促进了淮北市新农村建设。当前该市搬迁村庄正向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方向发展,在城市规划区外的搬迁村庄多为两层楼房模式,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搬迁村庄部分为多层楼房模式。

一、采煤塌陷村庄搬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采煤塌陷村庄搬迁无专项规划。

采煤塌陷村庄搬迁工作涉及各级政府和国土、规划、建设等多个职能部门,但从当前搬迁村庄农村居民点的现状来看,村庄建设与村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重脱节,搬迁安置整体规划滞后。由于搬迁安置用地没有纳入矿井建设用地计划,致使新村建设没有用地指标,村庄搬迁安置难以实施。采煤塌陷村庄搬迁新村址交付给农民后,其建房随意性很大,缺乏整体的规划。

2. 搬迁村庄补偿费标准低,建设普遍起点低。

采煤村庄搬迁补偿主要有两种:一是对征收土地(指新村址用地)的补偿;二是对塌陷区村庄搬迁的补偿。其补偿方式以货币补偿为主。在征收土地补偿方面由于农用地年产值、补偿倍数、相同区域地价、塌陷区范围界定、煤矿未征先塌等原因造成征地补偿标准的随意性较大,关系难以协调。同时搬迁村庄需要投入巨大资金,采煤企业对大范围、跨行政区域的塌陷地无法进行统一规划和综合治理,而地方政府想治理又苦于资金短缺,导致一系列社会不安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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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扶贫工作的几点体会

吉安市自2003年开展搬迁扶贫以来,坚持和强化“内聚外迁”的搬迁模式,从深山区、库区、生态保护区和地质灾害区搬离贫困群众11.7万人。集中安置了7.1万人,其中3.6万人在县城或圩镇安置,0.6万人在工业(产业)园区安置,2.9万人在中心村安置。搬迁扶贫对吉安市区域经济发展、人口迅速集聚、社会服务功能提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结合吉安市10年来搬迁扶贫工作,谈几点体会。

一、做好贫困群众生存状况摸底,编制搬迁规划,用规划指导搬迁进程

规划是先导。2012年,为了掌握贫困群众的生存状况,吉安市开展了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区群众的调查摸底。调查结果显示,全市还有25万多贫困群众居住在生产生活条件差,发展能力受限,地质灾害频发,亟待搬迁的区域。吉安市根据调查情况,充分论证搬迁扶贫的可行性,编制了《吉安市2013-2020年搬迁扶贫规划》。该规划分年度分区域安排贫困人口有序搬迁,对安置方式、安置地点、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后续发展扶持提出了严格的工作要求。

规划是要求。搬迁规划的制定将为吉安市今后8年的搬迁扶贫工作指明方向,全办将按照规划要求,逐年实施,有序搬迁。这将有力引导吉安市扶贫移民向县城、园区、乡镇、中心村积聚,对县域经济发展和小城镇建设产生深远影响。将彻底改变吉安市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区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让贫困群众共享扶贫政策和改革成果,早日实现脱贫致富。

二、落实搬迁政策,强化“三个必须三个不准”,做实搬迂工程

按照扶贫工作管理体制,省负总责、市级要做好辖区内的各项统筹,县抓落实。县级机构作为搬迁工作的具体落实单位,要从组织保障、政策落实、资金整合以及机制体制创新等方面全面协调,确保搬迁工程做实做好,利国利民。

(一)必须把搬迁扶贫与城镇化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相结合,不准随意搬迁

搬迁扶贫是扶贫和移民工作融入地方发展大局的一个重要渠道,同时也是扶贫和移民工怍者主动前置,积极作为,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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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在企业搬迁大会讲话

同志们:

实施中心城工业企业搬迁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紧抓不放,已搞了两次视察,这是第三次。目的是进一步动员和督促各级各有关方面,面对实施两大国家战略的新形势,深化认识,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扎实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中心城工业企业搬迁任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组织有力,攻坚克难,中心城工业企业搬迁工作成效显著

今天,我们实地察看了10家企业的搬迁进展情况,听取了有关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总的感到,中心城工业企业搬迁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经信委、各相关县区、部门、单位和企业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进展较快,取得了明显成效。突出表现在“三个有力”:

一是领导有力。企业搬迁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协调配合难度大。为此,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市中心城工业企业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四位市长任组长、副组长,31个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集中牵头,全面推进搬迁工作。同时,落实了企业搬迁责任县区、开发区和责任部门单位,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相关县区、开发区、部门单位内部也都成立了搬迁工作机构,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建立了灵活、高效的协调推进机制,为搬迁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措施有力。各级各部门把搬迁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积极为企业搬迁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条件。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发改委等部门对涉及搬迁企业资产评估、损失补偿、土地收储、住宅安置、项目手续办理等事项分别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办法等配套政策,为企业搬迁开辟了“绿色通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搬迁工作进展需要,及时召开企业搬迁工作调度会、协调会20余次,研究解决企业搬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工作组认真负责,积极与企业加强联系对接,指导企业制定搬迁方案,完善搬迁工作措施,主动为企业做好协调服务。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经信委等部门实行现场办公服务;市发改委牵头组织项目组多次到企业调研,协调解决海科电化等企业搬迁选址和垦利更新化工厂关停改搬迁问题;市局主动深入华泰化工等企业进行调研,及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社会稳定。三是推进有力。企业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想方设法,不断加大对搬迁工作的督导推进力度,领导制定了《中心城工业企业搬迁推进办法》和《中心城工业企业搬迁督查考核办法》,将搬迁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加强对责任县区、责任单位的督导调度,各责任县区、单位、企业认真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大力推进,加快了企业搬迁进程。截止目前,中心城计划搬迁(转产、关停)的31家工业企业,都已制定搬迁(转产、关停)工作方案,10家企业基本完成搬迁(关停)任务,13家已完成选址,另有8家企业正在进行选址。

二、正视问题,分析原因,切实增强加快推进企业搬迁的压力感

虽然搬迁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有了较快进展,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要看到,当前好搬的、问题少的、难度小的都已完成或基本完成,问题比较突出、难度大的还都在后边,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思想认识上还有差距。尽管各级各单位对实施企业搬迁都有了共同的认识,但有的单位、企业和个别同志对实施工业企业搬迁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有等、靠、拖的想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高。比如,今天上午我们看的石大科技提出要将搬迁完成时间延期到2015年完成,明显超出了市政府2012年完成搬迁的最晚搬迁时限。对此,东营区政府要积极做好企业的工作,想方设法为企业搬迁创造条件,营造环境,坚决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督促企业及早实施搬迁。同时希望各搬迁企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既然市委市政府下了这么大的决心、花费这么多的精力来实施搬迁,搬迁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地去完成。希望大家主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对待企业搬迁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二是搬迁进度上有差距。从今天视察的情况看,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动作迅速,工作措施得力,搬迁工作整体推进较快。其他县区、企业还要加快进度。前一段时间,特别是自丰璞主任在3月23日实地视察东营区企业搬迁工作后,东营区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逐一深入辖区内22家搬迁企业,搞调研、探底细,掌握了搬迁企业的一些基本情况,近期工作进展较快。三是问题解决上有差距。虽然各级各部门都把为搬迁企业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做了大量推进工作,但有些问题还要积极推进。华泰化工集团、天信纺织公司等搬迁企业职工住宅安置工作,需要建设、规划、城市管理、开发区等部门、单位抓紧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垦利东垦更新化工厂由关停改为搬迁,其选址、手续办理等问题需要垦利县政府积极推动。天信热电项目问题,关系到周边小区供暖,事关民生,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以及老百姓都非常关注,市供热部门要主动考虑,提前谋划;搬迁企业原址土地利用、已完成搬迁企业的损失补偿等工作,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也要抓紧开展。这些重点问题,都需要我们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动。总的来看,工业企业搬迁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困难多,尽管已取得了较快进展,但如不加快推进,将难以如期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搬迁任务。

三、认清形势,加大力度,确保中心城工业企业搬迁深入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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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搬出新天地

“以前住在大山沟里,没有水,没有电,没有路。一下大雨,山上的石头呼啦啦往下滚,砸坏过好多房子。”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兴茶村村民李贵汉这样回忆过去的生活。面对穷山恶水,如何破解“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窘境?答案只有一个字:搬!

搬出去,老百姓才能活。搬出去,老百姓才能富。但处于秦巴山片区的十堰市部分地区生存环境异常恶劣,域内苦桃河库区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生态脆弱,易地扶贫搬迁势在必行。此地群众的生活牵动着十堰市委、市政府的心,截至2016年,政府共建设安置点1521个,其中集中安置26896户、74697人;分散安置12214户、40347人。

政府主导强基础

“开了3次市委常委(扩大)会议、1次全市推进会、1次全市现场督战会,经过多方讨论,易地扶贫搬迁思想才算统一了下来。”市负责搬迁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算了一笔明白账,按照要求,十堰市在3年内要完成60万人的脱贫任务,其中36万人可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解决贫困问题,占全市贫困总人口的60%,这对十堰市的脱贫攻坚来说可谓意义重大。因此,易地扶贫搬迁是十堰市的一场大仗、硬仗。

“每人不能超过25平米”“不让我们因为建房而欠了债”“干部说了,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说起易地扶贫搬迁的各项政策,当地的老百姓门儿清。让搬迁群众准确理解搬迁政策,积极主动参与到搬迁工作中来,是易地扶贫搬迁顺利开展的基础。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十堰市在市、县、乡、村实行“四级联动”,分层培训,深入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做到宣传到村、动员到户、明白到人。在竹溪县水坪镇毛中垭安置点,63岁的刘道英老人提起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不由地竖起了大拇指,“别看我岁数大了,国家的搬迁政策我可是清楚得很。国家的政策好啊,我跟着政府走。”

为选准搬迁对象,十堰市下发了《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认定锁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采取“5个结合”,即对象认定与搬迁安置规划相结合、与脱贫规划相结合、与宣传政策相结合、与确定帮扶人相结合、与算好资金账相结合,逐一核实搬迁对象。对象锁定之后,对照“五个一”指标,即一份申请书、一份基本信息表、一份搬迁协议、一份政策明白卡、一套合法证件,为每个搬迁户建立一份档案,做到户有档、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案。

目前,十堰市的易地扶贫搬迁严格遵守“不在没有规划的地方建房、不建没有规划的房子”的规定。在实施搬迁项目之前,做足划,将规划作为一把标尺,来指引搬迁,引领脱贫,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改变住房观念,做到任务到县、计划到年、布局到点、落实到户。

强化举措推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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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搬迁工作方案

扶贫搬迁是2012年县政府向全县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为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根据省、市有关扶贫搬迁工作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和建设内容

(一)任务目标

完成扶贫搬迁任务520户、2080人。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1、房屋建设要求。被迁户新建房屋地基坚实,设计科学;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户平达到100平方米以上,砖混结构;配套建设沼气池、厕所、栏圈;房屋建筑风格以徽派或明清风格为主。

2、土地配置要求。对有土安置的搬迁户,搬迁后的住地与原住地距离较近的,可保留原住地的耕地及山场,只解决新的宅基地;对不能回到原地耕种的搬迁户,由迁入地解决宅基地和口粮地以及必要的林地。口粮地配置面积人平0.5亩以上。

3、产业发展及转移培训要求。围绕被迁户家庭增收,帮助发展特色产业和庭院经济。特色产业按人平1亩高效经济林园的目标进行规划并落实到位。对搬迁户的劳动转移培训给予优先安排、倾斜照顾,力争每户培训转移1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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