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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现况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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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企业的绿色金融产业发展起步较晚,当前我国推出的绿色金融产品还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企业要不断地对绿色金融产品进行创新研究,实现经济社会的绿色发展。为解决绿色金融市场产品的创新和发展问题,文章拟从我国区域内绿色金融的已有实践入手,分析当前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实践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以期能够促进绿色金融产品的发展。

【关键词】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监管;激励;人才

绿色金融以企业大数据金融为依托,相较于传统的金融活动更加注重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有效利用,为一系列相关绿色领域的项目提供金融服务。绿色金融在金融市场中能够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绿色产业的振兴,进而实现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我国区域绿色金融实践

1.1银行业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兴业银行于2019年1月承销发行首笔“三绿债券”,绿色发行人以绿色基础资产进行募资,资金投放于绿色用途。2020年,兴业银行承销市场首单绿色防疫债,支持疫情严重地区的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发行中资股份银行首单境外蓝色金融债券,募集的资金用于与海洋相关的项目,诸如可持续海洋经济、海洋环境保护及沿海地区气候变化适应等。2021年2月,承销首批碳中和债,募集资金用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与此同时,承销首批绿色权益出资型中期票据,用于天然气储运调峰项目工程资本金。浦发银行长期关注绿色信贷业务,多年前就将绿色金融纳入重点发展范畴,在十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历程中,浦发银行已经将绿色金融产品服务覆盖至各个领域。浦发银行广州分行于2018年成为广州市首批绿色金融行业自律公约成员,该分行大力支持绿色低碳产业,不断增加绿色信贷方面的投资,同时为相关节能服务公司推出融资方案,有效地解决了这类公司融资难、无担保的问题。截至目前,该分行共计为53家国家备案类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操作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金额共计3.62亿元,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共计500多万t。

1.2各省市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1.2.1广东省广东省作为首个碳排放交易的试点省份,率先进行绿色金融服务平台的搭建。广东省在2012年9月成立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用作国家级碳交易的试点,致力于为绿色金融服务。为分析碳市场供求关系与价格的变化趋势,该交易所将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紧密联系起来进行分析,发挥价格发现功能的作用,这对我国碳定价权和碳产品在国际地位上的提升具有重大意义。广东省在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和碳金融的业务模式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2.2江西省为发展和完善绿色产业项目,将金融资源和项目向绿色产业转移,江西省以特殊模式即金融与产业融合方式完善和发展,同时大力引进人才、资本,充分发挥国家级创新示范区的榜样作用。江西省绿色产业项目库首批入库的绿色创新发展综合体项目达到248个。除此之外,江西省推出一系列包括绿色金融科技实验室在内的创新模式,以此推动江西在绿色金融创新实验区的建设和壮大。1.2.3上海市在面对自贸区发展机遇之下,上海金融机构不断创新。为打造“绿能源、绿土地、绿金融+互联网”的生态产业体系,促进产融网结合,上海市的金融机构重点发展低碳经济。同时,为扶持低碳产业,每年上海市的多家银行会制定《信贷投向政策指引》,通过一系列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在配合产业升级和低碳可持续的基础上,持续创新节能减排的新途径。1.2.4贵州省贵州省高度重视贵安新区的企业在绿色金融产业领域的创新。贵州省为促进该区域绿色金融产业的发展与壮大,致力于改善绿色金融组织结构,制定正确的绿色金融发展道路,完善相关认证体系,形成内容丰富、多层次的产品体系,预防和化解各类绿色金融风险,逐渐形成以“大数据+绿色金融”为依托,全方位、多层次的绿色金融产业链,助力绿色金融业务和企业的发展。1.2.5四川省四川省金融机构积极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企业创新,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强化绿色金融支撑力度。四川省在部分地区相继推出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和政策,以成都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近年来不断加大对绿色环保产品的投入,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等绿色金融机构已陆续入驻成都绿色金融中心。

2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现状

回顾过去,以国内外企业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和发展为基础,在数年内我国不断地进行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及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尝试,成效显著。其中,绿色信贷业务在我国绿色金融市场占据主导地位,信贷规模稳步增长。纵观我国企业绿色金融之发展,相较于其他国家而言起步虽然较晚,但是我国企业绿色金融产品的项目之多不亚于诸多国家和地区,在绿色保险、绿色债权和绿色信贷等领域,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从绿色债券来看,我国已经成为绿色债券的全球第二大市场,2015—2018年债券发行额增长较快。从绿色信贷来看,据调查数据显示,在国家支持的企业项目中,环境效益大幅提升,真正实现了节能减排,使得碳排放量急剧减少,同时绿色信贷不良率远远低于企业传统的绿色金融产品。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9月末国内主要银行的绿色信贷规模较5年前增长了约6万亿元,达到14.08万亿元,可见其增长之快。从绿色保险来看,经历了从局部到全面推广的过程,成效显著,发展迅猛。除此之外,我国在其他方面不断开拓和发展,例如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使我国的绿色金融产品不断丰富、种类更多样化[1]。

3制约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的因素

3.1绿色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

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是监管绿色金融的主要机构,目前其监管体系仍存在一定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属于新兴事物,尚在开发阶段,通过搜索与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发现,目前法律对于绿色金融的监管制度的规定还远远不够,加之法律总是落后于社会的发展,因此相关的法律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现实中不可避免的绿色金融信息不对称和制度不明确也使得监管中隐藏了诸多问题,最终导致相关金融机构监管的失位。二是金融机构为谋求短期效益,利用监管漏洞,譬如信息披露制度和事后监管不完善等,降低监管门槛[2]。

3.2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动力不足

对于绿色金融行业的发展而言,它还依赖于金融产品的推广和创新。然而,目前我国绿色金融产品种类屈指可数且创新性绿色金融产品占比较少,这就导致严重的资源配置失衡,进而制约绿色金融产品的进一步创新。目前,我国企业推出节能减排领域的新产品还远远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企业在绿色金融产品领域的创新力度还远远不够,主要原因在于绿色信贷所占比重较大,而绿色保险、绿色证券占比明显较少。因此,在解决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的道路上,应当适当增加绿色保险产品的发行。除此之外,对于绿色信贷产品也应当推陈出新,替代原生性产品。在碳基金产品方面,我国仍处于探索阶段,虽然已有成功的例子可以借鉴,但是这远不足以自主进行碳减排量的交易。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究其原因在于我国并未对绿色金融产品做实质性的创新,只在小范围做局部创新,加之存在绿色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相关金融机构不注意经营风险等问题,均限制了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的深度[3]。

3.3参与主体缺乏创新动力

金融机构作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的主体,应当主动承担不断开发和创新产品的责任,但在实际开发设计的过程中,存在诸多因素影响金融机构的创新动力。首先,对于开发和创造新的绿色金融产品而言,成本高昂,综合考量收益与成本,金融机构往往不愿意主动开展创新,并且其中存在收益不稳定、投资回收期长等问题,使金融机构处于被动状态,缺乏主动创新的动力。其次,从创新产品的风险角度而言,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的过程中,往往承担较大的风险。任何一项新兴项目的开发和创新都存在许多不确定的因素,而对于绿色金融产品方面,由于与环境保护和清洁资源利用等有关的技术尚不成熟,所以该项目在创新过程中隐藏了一些技术、环境等未知风险。然而,纵观我国绿色金融市场行业,对于规避该类风险的机构尚不存在,加之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和法律规定本身尚不完善,导致风险增大。因此,金融机构作为创新的主体就丧失了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4]。

4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建议

前文介绍了绿色金融产品在部分地区的实践情况和创新现状,并探讨了制约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的因素,围绕这些制约因素,笔者提出如下完善建议。

4.1完善绿色金融监管制度体系

为完善绿色金融监管制度体系,我国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绿色金融监管体系建设力度,既要充分激发绿色金融市场的创新活力,又要保证企业间有序健康发展。但是,金融市场产品种类繁多、鱼目混珠,时有不法分子借此进行违法活动,扰乱金融市场的秩序。此时就需要金融监管部门站出来,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提升监管的力度和效率。此外,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普遍存在,这就直接阻碍了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我们应当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细化一系列披露的要求和指标,再施以信息披露以强制性,保证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评估机制方面,建议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项指标进行专业的评估,保证发行机构的资产状况、信用状况等信息准确[5]。

4.2加大绿色金融发展的激励力度

对于绿色金融发展的激励,应当从多方面入手。首先,政府应当将绿色金融与其他关联行业协同建立激励机制,财政支出应当适当向绿色基础设施倾斜,优化支出比例。同时,应当制定一些有针对性的激励措施,例如对于绿色金融项目投资大、还款期长的,可以考虑给相关金融机构更低的融资成本和更长的融资期限,或是给予一定补贴激励金融企业和机构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政府部门可以通过降低绿色资产的风险比重,借鉴相关的普惠金融支持配套措施,提高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其次,可以通过风险的预防和化解等方式激励金融机构的创新。气候和环境的不稳定带来的风险最终都会转化为金融风险,为此监管机构要引导金融机构提升对环境和气候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能力,增强金融机构应对风险的自信心。

4.3大力培养绿色金融创新人才

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迅速,但针对该领域的人才培育则较少,要使该领域有所创新,必须从人才培育入手。首先,注重在校教育。各高校应重视对金融学术的研究,同时结合其他学科的学习,培育懂金融又懂环保的复合型人才。激励金融领域相关专业学生积极参与企业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实践活动,开阔眼界,实现实践和理论的有机结合,培养复合型实用人才队伍。其次,注重绿色金融岗位的培养。金融机构和企业要善于发现和挖掘金融领域的人才,对于思想先进、敢于创新的人才要重点培养,同时推出鼓励员工进行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的激励机制,激发创新的原动力,形成良性的竞争氛围。最后,加强合作交流。在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实践过程中,积极借鉴和学习发达国家对产品创新的有益经验和思路,同时制定符合我国市场的相关策略。

5结语

对于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我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相比其他发达国家而言还远远不够。我们在探索和发展的道路上应秉持积极向上的态度,在看到其广阔的前景和可观的未来的同时,包括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内的各级部门应当积极发挥各自的职能,使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继续蓬勃发展。现阶段,我国对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实践已经初显成效,相信在不久的未来,我国绿色经济发展会带来质的改变,为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不断注入新的能量。

参考文献

[1]俞岚.绿色金融发展与创新研究[J].经济问题,2016(1):78-81.

[2]卢树立,曹超.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困境及路径选择[J].现代管理科学,2018(3):42-44.

[3]潘溪泉.绿色金融在中国:现实困境及应对之策[J].当代经济管理,2017,39(3):86-89.

[4]詹小颖.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现实困境与制度创新[J].南方金融,2017(12):69-75.

[5]赵以邗.绿色金融的中国实践:意义、现状与问题[J].武汉金融,2018(2):9-15.

作者:马英杰 单位:贵州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