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交通运输局防汛应急工作预案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交通运输局防汛应急工作预案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县交通运输局应对洪灾的能力,切实做好洪灾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确保我县公路、水运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洪灾损失,特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县公路、水运交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交通运输局管辖范围内公路、水运因暴雨和河流洪水造成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对我县范围内突发性洪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理事件,在职责范围内执行相关要求。

1.4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方针,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责任制、分管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等防汛责任制度,全面动员,科学部署,突出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以气象水文信息为基础,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确保安全度汛。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指挥管辖范围内公路、水运交通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2.1.1组成

组长:局长

副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分管负责人

2.1.2工作职责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所辖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所辖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组织运力,做好防汛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做好船舶管理工作。

2.2局防汛办公室

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运安股,负责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2.1组成

主任:分管防汛应急工作的领导

常务副主任:局运安股负责人

副主任: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分管负责人。

成员:从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2.2.2工作职责

负责传达上级防汛抗洪应急有关指令和对外联络、协调工作;负责防汛经费的计划、物资的储备、调配和管理,落实防洪经费;负责安排防汛值班和信息上报工作;完成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交给的各项防汛工作任务。

2.3局防汛应急工作组

局防汛办公室下设6个应急工作组,分别是道路运输防汛组、水路运输防汛组、交通基础设施抢险组、恢复重建工作组、应急资金保障组、宣传和后勤保障组,各组在防汛期间实行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

2.3.1道路运输防汛组(设在局运安股):负责道路运输防汛应急的统筹协调,保障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的调配和运输安全监督管理。

(1)组成

组长:分管道路运输工作的领导

副组长:局运安股、县运管所、县公汽管理站负责人;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分管负责人。

成员:从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局运安股、县运管所、县公汽管理站抽调人员组成。

(2)工作任务

负责准备足够的车辆,随时待命出动,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的运输;负责抗洪抢险、救灾车辆调用;负责指导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工作,并及时调整因灾受阻客运班线,确保广大群众出行。

2.3.2水路运输防汛组(设在县海事处):负责水上运输防汛应急的统筹协调,保障水上运输运力的调配和运输安全监督管理。

(1)组成

组长:分管水路运输工作的领导

副组长:局运安股、县海事处负责人;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分管负责人。

成员:从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局运安股、县海事处抽调人员组成

(2)工作任务

负责组织落实防汛用船。负责组织和协调防汛抗洪急需或抢险船舶的调用,组织船舶疏运有关人员、物资;负责所辖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指导督促各港口、码头企业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工作;做好船舶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负责防汛抗洪有关河段现场指挥和安全监督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负责落实我局职责内清障物资的储备和筹集;负责建立相应的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

2.3.3交通基础设施抢险组(设在局建管股):负责管辖范围内交通基础设施防汛应急抢修,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完好和畅通。

(1)组成

组长:分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领导

副组长:局建管股、县公管所负责人;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分管负责人

成员:从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局建管股、县公管所抽调人员组成。

(2)工作任务

做好所管辖公路的巡查工作,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及在建交通项目的隐患排查,并负责组建公路工程抢险队伍,准备抢险施工机械,对汛期出现的水毁工程及险情及时抢修、排除和维护,确保公路畅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收集各县区水毁公路信息,并指导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抢修保通工作。

2.3.4恢复重建工作组(设在局规划股):负责受灾交通基础设施灾后规划重建工作。

(1)组成

组长:分管规划建设工作的领导

副组长:局规划股、局建管股、县公管所负责人。

成员:从局规划股、局建管股、县公管所抽调人员组成。

(2)工作任务

负责管辖交通基础设施的受灾情况统计,组织灾后调研工作;拟定受灾交通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

2.3.5应急资金保障组(设在局财务股):负责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1)组成

组长: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

副组长:局财务股负责人

成员:从局财务股抽调人员组成。

(2)工作任务

负责安排落实抢险救灾资金,指导、监督救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2.3.6宣传和后勤保障组(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做好防汛抢险期间的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宣传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

(1)组成

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

副组长: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负责人

成员:从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抽调人员组成。

(2)工作任务

负责联系有关媒体,宣传报道防汛抢险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依法向社会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公共信息;负责组织局各个工作区、宿舍区汛期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具体组织落实遇高洪时的职工及家属搬迁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洪水退后,搞好环境卫生及灾后恢复工作。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收集和报告

3.1.1信息收集

进入汛期,局属各单位要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坚持实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局防汛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局属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任何个人一旦发现水灾情况,应立即按有关规定向本单位或局防汛办公室以及县各防汛指挥机构报告,确保预防工作得到及时开展。

3.1.2信息报告电话

县委总值班室电话7823007;县政府总值班室7822279;县应急管理局7997119;市局值班室2332830;县防汛办7824153;局机关3130025,传真7822605;县海事处3130203;县运管所7821680;县交通综合执法队6151265;县公管所7879606;县公汽管理站7820906。

3.2预警行动

局防汛办公室对收到的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并将分析结果和处理建议向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启动处置应急程序,向各成员单位预警信息,通知各成员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做好预防准备工作。各成员单位应逐级在行业系统内预警信息,通知行业系统单位、企业做好预防准备工作。

3.2.1及时将有关信息和注意事项通知各成员单位,发出防御部署通知;

3.2.2做好防汛前期应急准备工作;

3.2.3要求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24小时开机,保持通信渠道畅通。

3.3预警级别划分

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根据涪江洪水情况,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色表示。

3.3.1涪江射洪水文站流量达到8000立方米/秒(重现期2年),预警级别为Ⅳ级,用蓝色表示。

3.3.2涪江射洪水文站流量达到13200立方米/秒(重现期10年)或江河堤防出现重大险情,预警级别为III级,用黄色表示。

3.3.3涪江射洪水文站流量达到16100立方米/秒(重现期20年)或江河堤防可能发生决口,预警级别为II级,用橙色表示。

3.3.4涪江射洪水文站流量达到17500立方米/秒(重现期20年),出现较大范围淹没,江河堤防可能发生决口,预警级别为I级,用红色表示。

当上级启动预警级别时,县交通运输局执行相应的预警级别。Ⅰ、Ⅱ级预警在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准备工作;Ⅲ级预警配合县水利局做好应急准备工作;Ⅳ级预警由局防汛各工作组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接到县防汛指挥部发出的防汛应急响应指令或接到交通运输系统单位报送的水灾信息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动本系统资源和力量投入抗洪抢险工作。

4.1.1Ⅰ、Ⅱ级应急响应

当局防汛办公室接到县防汛指挥部发出的Ⅰ、Ⅱ级响应指令,立即向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开展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县防汛指挥部的指示精神;

(2)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位,召开紧急防汛工作会议,启动本预案,部署抗洪抢险工作;

(3)部署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和准备情况,落实人员、物资和运力,实施防汛交通运输保障组织指挥工作;

(4)各防汛应急工作组在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下,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做好运力调度、防汛物资和人员的抢运、车船及有关设备设施的抢修、港口、路桥抢修、航障清理,以及安全保卫、后勤补给、信息收集、统计和上报等工作;

(5)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工作,尽可能减少水灾造成的损失;

(6)做好防汛后期的生产生活恢复工作,局防汛办公室组织交通运输系统范围内因特大水灾受损的单位迅速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4.1.2Ⅲ级应急响应

当局防汛办公室接到县防汛指挥部发出的Ⅲ级响应指令,立即向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开展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县防汛指挥部的指示精神;

(2)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成员会议,启动本预案,部署抗洪抢险工作;

(3)组织相应的运力和机械,落实防汛应急运力、抢险物资的调配准备工作;

(4)加强对辖区范围重点公路、桥梁和港口设施的巡查和监控,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5)做好汛情信息、防汛指令的上传下达工作。

4.1.3Ⅳ级应急响应

当局防汛办公室接到县防汛指挥部发出的Ⅳ级响应指令,或系统单位上报的汛情达到Ⅳ级响应级别时,立即向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开展以下工作:

(1)召开局防汛应急工作组会议,启动本预案,研究部署防汛工作;

(2)检查局各防汛成员单位防汛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3)做好防汛应急动员,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保持与县人民政府、县防汛指挥部的联系,密切注意水情变化。

4.2应急结束

Ⅰ、Ⅱ、Ⅲ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由上级应急管理机构决定,局防汛办公室接到县防汛指挥部发出应急响应结束指令后,报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Ⅳ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为:当Ⅳ级应急响应指令是由县防汛指挥部发出时,接到县防汛指挥部发出应急响应结束指令后,由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当Ⅳ级应急响应指令是由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发出时,局防汛办公室接到局防汛应急各工作组应急终止处理意见后,报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在确认汛情得到控制时,由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并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应急保障

5.1应急人员保障

防汛时期,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全部投入应急准备工作,在本单位的组织领导下纳入局防汛办公室统一指挥,履行本单位相关防汛工作职责。

5.2应急经费保障

局机关、局属各单位每年要申请预算安排防汛应急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开展防汛应急救援、应急演练工作,确保防汛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

5.3应急运力和设备保障

5.3.1防汛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由县运管所负责组织落实。

5.3.2防汛应急运输保障船舶由县海事处负责组织落实。

5.3.3防汛应急交通基础设施抢修工程机械设备由县公管所负责组织落实,各类设备数量以满足应急抢修工作需要为标准。

5.3.4防汛应急保障车船和工程设备每年要组织一次数量和状况等情况的确认,并在汛期到来之前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随时处于待命状态。各单位在汛期前将防汛应急运力和设备及检查情况报局防汛办公室,防汛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运力、设备储备情况进行抽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