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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全区民政工作紧扣区委、区政府的目标任务,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政工作安排部署,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民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立足民政主责主业,落实落细疫情防控举措。
持续组织各级网格员依托村(社)、结合邻里互助、借助社会力量通过主动发现和电话、微信、入户等方式,掌握“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群众的身体、精神、生活状况和防控物资等需求,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全区共摸排各类困难老年群体约2.47万人,各类儿童约1.28万人。
一是兜牢社会救助底线民生保障。及时下拨疫情期间乡镇(街)临时备用金100万元,对生活困难人员实行直接救助和先行救助。放宽临时救助申请限制,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在非户籍地出现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直接实施临时救助。1-5月份,临时救助943人次160.28万元。优化简化审批程序,对于新申请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对象暂缓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工作,符合条件对象直接纳入社会救助范围。1-6月份,新增城市低保对象52户96人、农村低保对象361户831人、特困供养人员88人。持续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月将孤儿纳入发放对象,同时发放标准提高一倍。1-4月,发放13.12万人次777.67万元。二是做好老年群体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对全区养老机构实施临时封闭管理,果断切断疫情输入渠道。将养老机构、社区康养中心纳入社区(村组)防控网格化管理,实行社区防控和养老机构防控双重管理,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委托照料服务,建立定期探访制度,切实做好老年群体保障和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城市困难群体帮扶关爱专项行动。出台《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城市困难群体帮扶关爱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开展排查对象摸底,加大辖区内廉租房、公租房排查走访力度,建立困难人员清单、包保责任清单、保障措施清单,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保障到位。四是筑牢社区联防联控严密防线。加强社区防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发动机关下沉人员、志愿者配合社区做好小区封闭管理工作,深入社区居民家庭,摸排重点人群,登记人员信息,守好疫情防控“第一道关口”。区民政局积极参与三里桥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期间,全区累计发放防护口罩约13万只、消毒液约1.6万斤、消毒酒精约0.4万斤,温度计约100支、测温枪约90把、大米约3.53万斤、食用油约0.8万斤,面约0.34万斤,还有肉、鸡蛋、蔬菜等。疫情期间婚期延期约1500余起,简办丧事约300余起。
(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兜牢社会救助保障底线
一是聚焦脱贫攻坚,强化兜底保障。出台《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密切关注未脱贫和返贫致贫风险高人口、低收入困难人群、潜在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按月开展动态信息比对,落实落细民政兜底保障政策,切实做到兜准底、兜住底、兜牢底、兜好底。3月底将符合条件的85名未脱贫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4月底将5名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疾重病对象纳入低保。二是聚焦困难群体,完善体制机制。出台《建立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落实帮扶责任人和帮扶联系人。开发应用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管理服务系统,初步形成人员信息采集准确完整、更新及时、实时监测的共享平台。为三级特殊困难群体配备一键呼叫设备,掌握生活轨迹,开展及时、高效、精准帮扶。目前,全区共摸排特殊困难群体602人,其中一级361人,二级203人,三级38人。三是聚焦群众关切,强化专项治理。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加大低保对象核查力度,定期跟踪保障对象家庭变化,严把低保申请、调查走访、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审核审批程序,形成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1-6月,农村低保动态调整取消482户908人、提标182户420人、降标48户103人。
1-6月,发放农村低保对象11492户21555人4876.1万元;发放城市低保对象2367户3852人1082.62万元;发放特困供养对象7204人3288.7万元;发放22442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91.08万元;发放散居孤儿(无集中供养的孤儿)322人202.86万元,对我区40名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且享受社会散居孤儿待遇的每人发放1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4人次29万元。
(三)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构建多元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社区康养中心建设有序推进。望城街道七里站社区康养中心和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康养中心已开工建设,将于6月底完成室内装修工程;望城街道安丰社区康养中心建设用房已完成选址。二是切实提高特殊困难群体集中养护能力。新增床位180张的三十铺镇原枣树小学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养护点和椿树镇原朱庵小学失智人员集中养护点改造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完善相关配套设施,6月底可入住。三是养老产业项目加速发展。谋划政府性投资项目5所,总投资3.35亿元,目前已完成8所特困供养机构提升改造,2所社区康养中心项目已开工,2所社区康养中心已完成选址;谋划社会投资重大养老项目4所,总投资20.9亿元,其中如龙颐养产业园康养中心已完成投资额2.5亿元,万兴颐熙园已完成投资额0.6亿元,蓝溪康养中心已完成投资额1.5亿元。四是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发放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人护理补贴4681人561.72万元。五是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暨安全管理工作督查。组织部分乡镇对全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已经备案的社会办养老机构进行互查,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随机座谈等了解老人们吃、住、医等,督查结果作为补贴发放依据。
(四)创新推动社会治理,不断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一是扎实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积极申报清水河街道刘园社区作为全省第二批智慧社区试点单位,已完成60余万元硬件设施建设,正在加快录入居民信息和部门数据的连接。认真清查2007年以来社区用房配备情况,已交付社区用房面积达4.88万平方米。二是“三社联动”有序开展。引进社会服务机构进驻清水河街道刘园社区,承接市级“三社联动”项目,稳步有序开展社区服务类公益创投活动,通过搭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提升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感。积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备案,今年新增备案9家。三是开展社会组织信用督查。以社会组织年检为契机,联合教育、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全区社会组织信用督查,健全社会组织执法监督体系,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全面实行社会组织年检网上办公,进一步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简化办事流程。四是志愿服务活动稳步进行。1-6月,实名认证志愿者16.27万人,注册团体684个,项目6518条,记录时长177.84万小时,疫情期间补录项目341条,记录时长16.08万小时,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了有力作用。
(五)加快落实惠民政策,提高社会事务规范管理水平
一是地名工作有序推进。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中心城区门楼牌工作,按时完成前六个批次任务包的采集和审核工作。做好区境内市中心城区道路标准名称变更、路牌更新设置和南山新区路牌更新设置工作。推进地名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第一批次区新增、变更、消失地名录入全国地名管理平台。二是殡葬领域深化改革。1-5月,火化遗体2092具,占市下达火化任务参数46.93%。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统筹推进疫情期间清明祭扫工作。三是婚姻登记优化服务。有序完成疫情期间及“520”特殊日的应急处置,截止6月9日,共办理结婚登记2730对,补发结婚登记1081对,离婚登记732对,补发离婚登记58对,受理各类婚姻档案查询事项506件。四是收养工作规范开展。依法规范收养,严格把关审核。共办理收养登记1件。
党风廉政、党的建设以及区级重点工作等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一是稳步推进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长效机制。总结、完善、推广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经验、做法,扎实开展城市困难群体关爱帮扶专项行动,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联系帮扶等措施,持续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城市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工作,以社会救助为切口,用足用活救助政策,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基本民生保障双线发展。
二是全力完成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目标。聚焦脱贫攻坚兜底线,聚焦特殊群体谋福利,聚焦群众关切优服务,通过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确保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助推全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三是全方位扎实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完成今年3个社区康养中心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营,研究制定《区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智慧民政和智慧养老平台建设,继续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扎实推进特困供养机构基础设施提升改造。
四是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制定出台全区公益性公墓规范管理办法,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严禁公益性公墓违规销售行为。持续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硬化大墓、活人墓和宗族墓地等专项整治,完善扩大惠民殡葬保障范围,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力争到2020年底,每个乡镇建有1座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1座区级城市公益性公墓。
五是大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加强我区第三批全省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对第一、二批示范点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认真核查社区用房用途,规范使用社区用房和养老用房。
六是全面启动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借鉴舒城县先进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出台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相关政策文件,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至乡镇(街),同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网上审核审批经验在全区推广,实现城乡低保网上无纸化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