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最新秸秆禁烧倡议书范文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广大农民朋友们:
“春耕一季忙,秋收万颗子”。然而在丰收的同时,大量农作物秸秆的露天燃烧不仅对环境造成污染,更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交通安全,秸秆露天焚烧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一是污染空气环境。焚烧产生的浓烟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污染空气,而且严重影响人体健康;二是威胁交通安全。焚烧秸秆产生的浓烟直接影响民航、铁路、公路的正常运营,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三是形成火灾隐患。秸秆焚烧导致火灾频发,尤其是在村庄和森林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为尽快扭转秸秆禁烧工作不利局面,最大限度降低秸秆露天焚烧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全市已制定了《市秸秆禁烧区划定方案》,限烧区内可根据气象条件,有序开展计划烧除;禁烧区内禁止焚烧秸秆,必须全部离田。对违规焚烧农秸秆的区域,将严格依照《市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进行查处。同时,对个人的违规焚烧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焚烧秸秆导致火灾事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2项的规定,以“过失引起火灾”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的决定、命令的;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工作人员及镇、村干部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3条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广大农民朋友们,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为了让天更蓝、水更绿,请大家响应号召,不违规焚烧秸杆,共同营造环境优美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