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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中发展的中国纤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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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1979年8月18日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科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国纤维检验机构的隶属关系及任务的通知》,这标志着国家标准总局纤维检验局正式恢复成立。由此,中国老一代和新一代纤检人在探索中前进、发展,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团结奋进的精神开启了中国纤检事业的新纪元。

从第四期起,本刊开设“砥砺前行,一同走过三十载;科学发展,宏伟事业看未来”纪念中国纤维检验局恢复成立30周年主题专栏,望广大纤检工作者踊跃赐文。内容要求:1.记述可歌可泣的历史足迹;2.抒发对纤检事业的感怀;3.阐述纤检事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文体不限,长短不拘,最好能提供珍贵图片。

改革开放使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在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中,中国纤检事业得到了较好较快的发展。总结三十年的发展历程、成就和经验,不仅可以提高我们对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认识,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还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和分析纤维流通体制改革和纤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探讨开拓纤检事业的新思路,对全面开创纤检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纤检发展历程回顾

1978-1985年

中国纤检恢复性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之初,经国务院批准,1979年8月18日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科委联合下发《关于全国纤维检验机构的隶属关系及任务的通知》(经标〔1979〕236号),原国家标准总局纤维检验局正式恢复。在这期间,纤维检验局一方面抓住机遇,疏通业务渠道,积极开展以棉花等重要纺织纤维国家标准制修订和宣贯,进口纤维委托检验,纤维检验技术人员培训和检测技术交流等工作,推动纤检工作的恢复发展;一方面积极向国务院和有关领导反映纤维检验统一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情况,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1985年7月11日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专业纤维检验工作的通知》(国发〔1985〕92号,以下简称《92号文件》),《92号文件》阐明了加强专业纤检工作的重要性,决定国家标准总局纤维检验局改称中国纤维检验局,作为全国最高纤维检验管理机构,要求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专业纤维检验机构,业务上接受中国纤维检验局领导,规定了专业纤检机构的设置、性质、职能和主要任务,为纤检工作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1986-2000年

中国纤检实现突破性发展历程

1986年在部署贯彻落实《92号文件》的全国专业纤维检验工作会议上,确立了:围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开创纤维检验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指导方针。把纤检工作的发展与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的大局联系起来,促进了纤检工作在这一期间实现突破性发展。主要表现在:1990年国家技术监督局规章授权,中国纤维检验局组织全国专业纤检机构,适用《质量法》、《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展纤维质量行政执法工作,使纤检工作向法制化迈进了一大步;从1988年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国家物价局《关于棉花购销经营中价格违法的处罚实施办法(试行)》和1990年3月29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联合《关于棉花监督检验收费规定的通知》开始,开创棉花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从1994年5月10日,国家经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计委、国内贸易部、农业部、中国纺织总会联合《棉花质量监督处罚暂行办法》,明确了棉花质量监督和执法主体、棉花质量要求、质量违法责任和纤维质量监督人员的法律责任等规定,到1998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42号文件》),从棉花监督检验开始,逐步展开了以棉花收购质量监督检查、棉花收购加工单位质量保证能力审查认定以及棉花专项打假等为内容的棉花质量监督工作,并开创了出疆棉、国家储备棉和经营性棉花公证检验试点;组织开展山羊绒质量国家检验试点、推行“组合售茧、缫丝计价”和组织实施生丝国家质量检验,推动了非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的发展;从1995年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及开展纤维含量专项“打假”工作的通知》开始,开创了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和检测服务工作。

2001-2008年

中国纤检较好较快发展历程

2001年8月3日,国务院总理朱F基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14号令,了《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赋予专业纤检机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结束了部门规章授权的质量监督工作局面;确立了棉花质量监督检查、公证检验和棉花收购加工资格认定等工作的法律地位,为棉花质量监督工作模式的建立奠定了法律基础。落实《条例》规定,相继制定颁布了《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絮用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纤维质量监督法律体系。通过贯彻落实《条例》,坚持全面履行职能,监督执法工作得到加强,推进了毛绒纤维、茧丝、麻类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的发展和开创了絮用纤维及絮用纤维制品打假工作新局面;纤维公证检验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公证检验种类和品种不断增加,公证检验的影响和作用越来越大,公证检验制度日益完善。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工作在实现良好开局的基础上,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有力地促进了专业纤检机构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

中国纤检发展的主要成就

纤检工作职能已经确立

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建立起了包括: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审查认定、棉检师执业资格管理、棉花收购加工质量监督检查、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和棉花专项打假的棉花质量监督工作模式。棉花质量监督工作不断深入,每年新棉上市后,中国纤维检验局组织各地专业纤检机构加强与地方政府横向联动,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检查频次和力度,对重点问题和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和打击,有效遏制了棉花加工企业混等级加工的势头。

近几年,全国专业纤检机构平均每年检查收购加工企业9295家(次),抽查籽棉和成包皮棉86.43万吨,办理棉花质量案件1526件,恶性棉花掺杂使假违法行为基本遏制,一般性质量违法案件逐年下降,棉花质量和市场秩序持续保持稳定,棉花加工企业治理异性纤维的主动性明显提高,棉花加工质量明显提升。非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也不断推进,对毛绒纤维收购站(点)、加工企业,蚕茧收购站(点),苎麻收购加工企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打击了有关质量违法行为,保证了良好的收购加工秩序,毛绒、茧丝、麻类纤检工作模式正在逐步建立。在纤维质量监督的基础上,开创了絮用纤维及其制品和纺织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和“黑心棉”打假工作,近几年,组织纤检机构年均出动执法人员3.22万人(次),检查各类场所1.3万个,查办有关质量违法案件 2747起,公开的、成规模制售伪劣絮用纤维制品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有力地规范了絮用纤维制品市场秩序,保护了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随着纤检工作职能的确立,纤检工作制度和模式基本建立,工作领域不断拓宽,工作经费逐年增加,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已深深地融入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中,成为国家发展纤维产业、推进纤维流通体制改革和棉花检验体制改革的不可或缺的职能部门。

法制建设不断深入

经过多年努力,从规章授权到《条例》颁布,从棉花到非棉纤维和絮用纤维,已逐步建成了以《条例》为主,《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絮用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配套的国家纤维质量监督法规、规章体系,把纤检工作推进到依法行政的高度。为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中纤局先后制定颁布了《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和复查工作实施办法》、《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棉花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专业纤检机构履行重点区域监督职责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纳入纤检法制体系作为补充,推动了法制建设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