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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社会资本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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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纵横杂志》2014年第九期

一、转型期中国社会资本的特点

社会资本的存在和发展是由社会发展所决定的,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社会资本的表现形式就不同。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双重转型时期,这一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使得中国社会资本的形式具有了多样性,主要表现为传统社会资本形式与现代社会资本诸形式并存于当前中国社会转型时期。传统社会资本形式是带有传统农业社会特征的社会资本的类型。传统农业社会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要经济形式,社会组织以血缘和地缘组织为基本形式,社会分工和分化程度较低,人们的交往比较少。所以建立在农业社会基础上的传统社会资本形式只能以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为基本表现形式,以儒家伦理思想和道德规范为基本价值取向,具有层次性、等级性和较强封闭性。

现代社会资本形式包括单位型社会资本、公民关系型社会资本以及网缘关系型社会资本。单位型社会资本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社会资本形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民经济从生产到分配各个环节都是无条件地服从于政府的统一计划,单位是国家分配资源和实现社会控制的主要方式。计划经济体制和单位制的出现,使人们的社会资本形式也随之改变,形成了单位型社会资本。单位型社会资本主要表现为一定的单位内人们之间形成的业缘关系,它以集体主义为价值取向,容易受到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影响,也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开始对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从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逐步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过渡。与之相适应,我国的社会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突出地表现在一个相对独立于国家和政府的社会自主领域———公民社会正在逐步形成。公民社会催生了公民关系型社会资本。这种社会资本以正式规范作为维持公民关系的主要途径,以浅度信任为主要特征,具有相当的开放性。

网缘关系型社会资本是信息化时代条件下催生的一种新型社会资本。信息化时代,信息是最重要的,它以数字为基本单位,正在迅速成为人类生活中的基本交换物。而基于数字化信息技术的互联网的诞生,则成为信息时代最重要、最显著的标志。互联网在促进经济科技发展的同时,也深深地改变着人们的交往方式,推动了网络关系型社会资本的生成。网络关系型社会资本以网缘关系网络为基本表现形式,以网络规范为基本手段,体现了公民之间的一种网际信任,具有多元化特点。可见,当前中国社会在实现“双重转型”的过程中,各种社会资本形式并存,形成一种多样性的社会资本格局。这种格局同时也影响着中国社会的转型,使中国社会转型更具有了复杂性。

二、转型期中国社会资本的构建

如上所述,在转型时期,我国社会资本形式具有多样性特征。既然这样,那么我们在构建社会资本的过程中就必须全面地考虑到这些社会资本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构建。

(一)引导和发掘传统社会资本传统社会资本是农业社会的产物,虽然它不代表未来社会资本的发展趋势,但是它也能为人和社会的发展带来有益的作用。我们对待传统社会资本的基本方法就是要对其进行引导和发掘。一方面,要引导传统社会资本,降低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正如前文所说,传统社会资本具有很强的封闭性、层次性和等级性,人们之间在一定范围内依赖性大,难以形成广泛的认同与接纳,难以整合成为整体性的社会资本。传统社会资本的这些性质造成了许多问题。例如,经济组织形式的家族化使得企业的规模难以扩大,现代意义上的信用机制难以建立;农村中家族势力的复苏阻碍了农村民主的制度化建设,不利于培养现代公民意识和真正的民主参与精神等。鉴于社会资本的这些负面效应,我们可以制定一些相应的政策,对人们的活动进行规范,为人们的交往提供制度保障,引导他们突破原有社会关系的圈子,推动加强与外界的互动和联系;其次,培养人们之间的合作意识和参与精神。只有自觉认识到合作和参与到人们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人们才能够主动地走出其有限的交往范围,从而与外界发生联系,构建新的社会资本。最后,增强人们的交往能力。交往能力是制约人们能否交往和交往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如果只具备交往意识而不具备交往的能力,那么交往就不能产生,自然也就无法避免社会资本所带来的消极后果。另一方面,要发掘传统社会资本的积极因素,使之能够服务于人和社会的发展。传统社会资本是以血缘关系网络和地缘关系网络为表现形式的,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因而有利于维持家庭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时,传统社会资本还在老人赡养、家庭教育等社会保障与社会支持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能够使传统社会资本的这一积极作用持续地发挥,我们应该首先加强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学习和研究。中国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博大精深的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例如诚信、信任等,这些精神和美德是传统社会资本得以维持的原因。学习和研究它们在过去发挥作用的机制和规律,有利于使传统社会资本在今天继续产生积极的影响。其次,还要加强宣传和教育,使传统的精神和美德能够被更多的人知道和理解,特别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使他们能够把这些精神和美德发扬光大。

(二)鼓励和发展公民关系型社会资本在我国社会转型期,现代社会资本形式包括单位型社会资本、公民关系型社会资本以及网缘关系型社会资本。对于单位型社会资本,我们应该充分肯定其历史意义,但毕竟它已经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终止而终止了。对于公民关系型社会资本和网缘关系型社会资本,我们应该提倡、鼓励和发展,特别是要发展公民关系型社会资本。因为公民关系型社会资本是基于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而产生的,代表着未来社会资本发展的方向,所以构建转型期社会资本应该着重发展公民关系型社会资本,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具体而言,构建公民关系型社会资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培育公民意识和公民精神。所谓公民意识和公民精神就是指孕育于公民社会之中的一种关心公共事务,并愿意致力于公共生活的改善和公共秩序的构建,以改进人们生存与发展的意识和精神。它集中表现在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等方面。具有公民意识和公民精神的公民的存在是构建公民关系型社会资本的前提。在传统社会和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依附于一定的家族和单位,个人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受到了束缚。只有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公民意识和公民精神才得以产生和增强,因为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关系,而契约关系隐含的前提就是公民的自由、平等和独立。所以,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市场经济可以使公民意识和精神得到发展。法治建设也是增强公民意识和精神的有效方式。法律是公民权利的基本保障,公民权利的有效实现使得公民主体地位得到了加强,而公民通过行使法定的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也进一步增强了其参与意识。此外,基层民主建设对于现代公民意识与公民精神的形成也具有一定的效果。实施城市社区自治和农村村民自治,能够有效增强公民对民主选举,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体验,从而有助于公民意识和精神的形成。

第二,培育公民组织。公民组织能够促进公民之间平等地互动和交往的展开,密切公民之间的关系,从而丰富公民的社会资本。因此,公民组织是公民关系型社会资本形成的中介,培育公民组织是构建公民关系型社会资本的有效途径。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也存在着一些人民团体或群体组织,但从严格意义上而言,这些团体和组织大多附属于党政部门,独立性不强,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公民组织。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政治体制的改革,我国的公民组织也开始发展,但它还未完全独立,发育还不完善,制约了公民关系的产生,从而影响了公民关系型社会资本的构建。因此,我们必须加快培育公民组织,并使其健康发展。一方面,要转变对公民组织的认识,放松对公民组织的管制,转变政府控制公民组织的观念,将部分社会管理职能返还给公民组织,明确政府与公民组织各自的权力范围和法律责任,从而保障公民组织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另一方面,从公民组织自身而言,公民组织要提升自身管理和运作能力,利用和开发各种资源,提高运行效率,争取社会公民的支持和参与。这些措施都会促使公民组织发展和壮大,从而有助于促进公民之间的交往,有助于构建公民关系型社会资本。

第三,建立和完善社会规范。一定的社会规范是维护公民组织和公民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同时它也是公民交往和公民关系形成的原则,从而也是公民关系型社会资本形成和维护的重要保障。没有一定的社会规范来约束人们的活动,人们之间的关系和公民组织就无法维持和发展,“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体系可以为公民社会的存在和成长提供稳定和充足的空间,没有这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空间,民间组织或者根本就难以存在,或者即使能够存在也可能不断遭受政府其他强组织权力的渗透,以至无法保持其相对独立性。”在这种情况下,公民关系型社会资本也会因公民组织的不完善而受到影响。目前,我国虽然制定了一些关于公民组织的社会规范,例如,国务院于1998年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但是总体来说,与公民组织相关的规范和法律还是不健全,因此,对于公民参与应如何具体开展和推行,采取怎样的程序和形式,参与深度与权限的约束等方面都缺乏应有的规定,致使许多公民参与都以非制度化的形式出现,参与仅流于表面形式,其产生的实际作用微乎其微。为此,我们应努力健全与公民组织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制定关于公民组织的建立、发展、完善等一系列环节的具体法规,制定公民组织在资金筹措、财务管理、成员社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法律,建立公民组织的决策程序、服务机制、行政管理制度和社会监督体制,此外,还要以法律和法规的形式规划好公民组织的发展,打破地域、部门等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对公民组织进行结构调整,提高其质量,整合其规模,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优化的公民组织体系。

第四,培育公民之间的相互信任。社会资本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信任,信任的程度和范围的大小是衡量社会资本的一个重要标准。改革开放以来,在以传统共同体为单位的信任正在被现代化所破坏的同时,更大范围的社会信任并没有在我国形成。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重建社会信任,以此来推动公民关系型社会资本的构建。首先,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制度,推进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信用管理体系,使信用管理行业都能发挥有效作用,为社会信任的建立提供制度保障。其次,政府应该带头守信。政府是公正的化身,它的信用对于整个社会信任的维持具有模范和导向作用。一方面,政府应该信息公开,决策透明,使公民对政府的行为产生认同;另一方面,政府公务人员也要用伦理道德、职业道德等内在规范来约束自身,不要因自身的原因而影响政府在公民中的形象。只有这样,政府才能赢得公民的信任,从而为实现公民之间的普遍信任做出表率。再次,加强对公民的美德教育也不失为一种重要方法。通过对公民进行美德教育,可以培养他们的诚信理念,为实践中信任关系的建立提供前提条件。

综上所述,在我国社会双重转型时期构建社会资本,必须处理好各种社会资本形式之间的关系:既不能完全摆脱传统社会资本,只关注现代社会资本,也不能只注重发掘传统社会资本的积极意义,而忽视代表新的发展方向的现代社会资本。在这一问题上,我们应该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既要把各种形式的社会资本相结合起来,取长补短,同时又要重点发展现代社会资本尤其是公民关系型社会资本。只有这样才能构建起真正符合中国社会转型特征的社会资本。

作者:杨东柱单位:天津社会科学院哲学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