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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76年春在秦始皇陵园内出土一枚带有“乐府”字样的编钟后,一些专家学者研究推测认为:乐府的产生可能还要早!但一时无充分的证据,其质疑存至今日。
近些年来,在西安近郊出土了许多秦代封泥,其中有一枚是“乐府丞印”。再与秦始皇陵出土的“乐府编钟”比较分析:在秦始皇时期。“乐府”已经是一个具有相当规模和成熟的官署了。因此,张天恩先生推论:乐府的建立应该在战国晚期,或者说战国略晚一些。这一说法完全可以由2004年7月在西安市长安区神禾塬战国秦陵园遗址出土一套残磐中的“北宫乐府”来说明。
一
“2004年7月,西安市长安区神禾塬上发现了一座带4条墓道的大型土圹墓,也就是考古界所谓的“亚字形”大墓,并发现规模宏大的长方形陵园。在最初阶段,各方面曾对墓葬的时代及墓主身份有过多方猜度。……初步推断其时代为战国晚期或略晚,墓主……为秦始皇的祖母―夏太后。此墓出土了一套不完整的十余件残磬,有几件石磬被盗贼在盗掘时当做烤火的石头支架,烧成了石灰残磬。其石材是质地细腻的青石灰岩,磨砺得精细光滑。在这一套编磬中有一件残磬上刻有“北宫乐府”四字。经陕西考古研究院商周研究部张天恩先生研究认为:“该磬属于成阳宫殿区北宫的一套乐器。这套石磬作为随葬品出土,最大的可能则是随着使用它们的主人的去世被埋于大墓之中。”而“新出文字中‘北宫乐府’仅一件,刻于1件石磬一端。共有四字,其字划刻写虽比较潦草,但‘北’字作两人相背形;‘宫’上从尖顶的宝盖形,下从双口;‘乐’上从白及两侧的交丝,下从的木字尚清;‘府’字的广字头,及其下所从‘人’和‘寸’形清晰可见,为‘北宫乐府’。”至此,专家学者们多年来被质疑的问题,得以证实。
1976年春,考古工作者在秦陵园西北侧发现错金“乐府编钟”。然而秦陵园是“乐府编钟”出土的地方,也是秦陵园食官遗址范围。按照古礼“事死如事生”的原则,该地有秦始皇寝殿,殿中当时应放有秦始皇生前的衣冠。按照秦当时下葬礼节,秦始皇应有守陵园的司守人员,以随时供奉新鲜果品。古礼,在祭祀时或帝王进食时,必须奏乐。这表明秦始皇还在晏安闲居。可想而知,当时的歌舞、乐队规模会是庞大的,而这枚编钟则是秦始皇陵园内乐队中的一枚。
文献中最早记载“乐府”一词的史书是司马迁《史记》卷24“乐”:“高祖过沛诗《三侯之章》,令小儿歌之。高祖崩,令沛得以四时歌舞宗庙。孝惠、孝文、孝景无所增更,于乐府习常肄旧而已。”其次是班固的《汉书》卷22“礼乐”:“至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再日:“房中乐,楚声也。孝惠二年使乐府令夏侯宽备其箫管,更名曰安世乐。”唐代颜师古在注释《汉书》“礼乐”时日:“乃立乐府”,“始置之也。乐府之名盖起于此,哀帝时罢之”。自唐颜师古对“乐府”这一词的误注后,一千多年来,成为中国文学史和中国音乐史上一个颠覆不破的真理,即“乐府”始于汉武帝。
究其原因,陕西师范大学中文系寇效信先生对此做出了以下解释:“有的说,‘乐府令夏侯宽’云云,‘此以后制追述前事’(沈钦韩《汉书蔬证》);有的说,‘乐府令疑作太乐令’,怀疑班固糊涂,把乐府和太乐张冠李戴了(向焯《丈门读书记》);还有人说:‘《史记・乐书》的乐府,《汉书・礼乐志》的乐府令,都是泛称,实际即指太乐,和太乐令。’(王运熙《汉武始立乐府说》)‘以后制追述前事’也好,‘乐府令疑作太乐令’也好,‘泛称’也好,实际上都是想当然的猜测之词,很难使人信服。所以,很早以来,就有人对颜注提出异议。宋代王应麟根据《汉书・礼乐志》前后的记载,就表示怀疑‘乐府似非始于武帝’。(《考证》八)”。
秦代乐官有太乐、乐府二署。唐代杜佑《通典》曰:“秦汉奉常属官。有太乐令及丞。又少府属官,并有乐府令丞。”很显然,秦汉两代太乐和乐府都是音乐机构,可它们之间的职能却不一样,所以分立为两个乐官属。但两者同时又隶属于奉常和少府之下。所以,清末孙楷编写的《秦令要》一书就根据这些史料,明确地把秦代的太乐令丞归于奉常,而把乐府令丞归之于少府。可见,在秦代太乐是掌管宗庙祭祀所用舞乐的,而乐府则是掌管供皇帝享乐用的世俗舞乐。历代许多研究者,由于颜师古的误注,忽视了史书上有关秦代乐府的资料。
《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上”曰:“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共养,有六丞。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导官、乐府、若卢、考工室、左弋、居室、甘泉居室、左右司空、东织、西织、东园匠十二官令丞。”《通典・职官七》曰:“秦汉奉常属官有太乐令及丞,又少府属官并有乐府令、丞。后汉永平三年,改太乐为大予乐令,掌伎乐人,凡国祭飨,掌诸奏乐。”
从秦始皇陵出土的“乐府钟”,与《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上”、《通典・职官七》等文献记载印证:秦“乐府”机构的设置已有原来的一丞扩充为三丞,其管理职能也有所扩大。故周天游先生认为:“秦封泥中既言有‘左乐丞’,则必有‘右乐丞’,加上‘乐府丞’就是三丞,而《汉书・百官公卿表》所载,秦少府只有乐府丞一员,至汉武帝时才扩充为三丞。所以封泥中的‘乐府丞’也当是‘太乐丞’的别称,左、右乐丞为其同级臣僚。”秦时的乐官,为奉常属官;大乐令丞,为少府属官,并乐府令丞。然而在西安市甘泉宫出土的秦封泥,即“乐府丞印”、“乐府钟官”、“左乐丞印”、“雍左乐钟”、“外乐”、“左乐丞印”、“乐府丞印”、“左乐雍钟”,也佐证了这一点。因此,田静先生认为:“秦始皇死后,少府属下的乐府诸乐工,被调到秦始皇陵奉常属下的诸庙寝园中来奏乐助祭是完全可能的。……‘乐府铜编钟’随乐工来陵园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寇效信先生也认为:“该地为秦始皇‘丽山认官’遗址。在此设乐府,大概是为了贮藏乐器以供陵寝祭祀奏乐之用。”袁仲一先生则认为:“秦乐府钟出土于秦始皇陵寝之地。同时出土的尚有‘丽山食官’陶器残片多件。秦宗庙陵寝的祭祀之事,属奉常职责范围,祭祀之时,上食有寝园食官,奏乐自然是太乐令管理的属吏,与少府及其属官无涉,所以秦乐府钟的‘乐府’二字,当指太乐令管理的乐器和乐人教习之所。”总之,他们三人的说法都指向了一个问题,“乐府钟”在秦始皇陵园内属谁管辖?为此袁仲一先生做出了进一步解释:“陵园内的官吏归奉常统辖;‘乐府’官署属于少府,此错金银钟原属于少府管辖的乐府,当是由乐府调给陵园的。”@再则《汉书・百官公卿表》曰:“又诸庙寝园食官令长丞,有b太宰、太祝令丞。”这与在秦始皇陵寝之地出土的“丽山食官”陶器 残片是吻合的。而对“乐府钟官”一封泥,周天游先生研究认为:“‘乐府钟官’其销兵器虚,不单纯是乐官,秦汉时还有冶铸、铸钱之职能……这证实了史职所载,秦始皇‘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金人十二’(《史记・秦始皇本纪》)。而乐府之上的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供养,又有若卢、考工室、佐弋、东园匠、都水、均官等涉及造作的属官,故亦应属于少府系统。”
总之,秦始皇陵祭祀所用乐器与秦“乐府”机构有着一定的内在联系。秦始皇陵园寝祭祀之事,从职责上来看应该属于奉常的职责范围,祭祀上食之乐应该由其下属“太乐”负责,然“秦乐府钟”应为管理“俗乐”的“乐府”所掌管。根据历史文献资料的记载和出土的秦封泥“乐府丞印”来分析,乐府本应由少府管理是无可非议的。所以袁仲一先生认为“把乐府归到了奉常和太乐门下”,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所以说,秦乐府在当时是一个非常成熟和普遍的音乐机构。
二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以府命名的官署机构即已存在。《周礼・天官》中载有大府、内府、外府、玉府诸职,皆具有收藏之功能。“府的大量出现在战国时代,其职能之一是贮藏,所以乐府最早可能是贮藏乐器之所……”《汉书・百官公卿表》日:“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绘供养,有六丞。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乐府……十六官令丞。”在这里值得说明的是:秦乐府不隶属于奉常之下,归少府管辖,而奉常是管理礼乐大典的机构。奉常到汉高祖改名为太常。(太常寺,注:古日秩宗,秦日奉常,汉高改为太常,梁加寺字,后代因之。)卿一员,(注:正三品。古日太常、奉常。梁加寺字,置十二卿,太常卿为一。周、隋品第三。龙朔二年改为奉常,光宅改为司礼卿,神龙复为太常卿也。)少卿二人。(注:正四品。隋置少卿二人,从四品。武德置一人,贞观加置一员。)(《1日唐书》卷44“官职三”)所以“太常卿之职,掌邦国礼乐、郊庙、社稷之事,以八署分而理之:一日郊社,二日太庙,三日诸陵,四日太乐,五日鼓吹,六日太医,七日太卜,八日廪牺。总其官属,行其政令。”由此可知,乐府的功能是“贮藏乐器”,在后宫服务于帝王、娱乐嫔妃,而不演奏雅乐。
所谓后宫是帝王居住的地方。帝王之宫廷在历代王朝的发展过程中都有着严格的礼仪制度。《仪礼・丧服・子夏传》曰:“故有东宫、有西宫、有南宫、有北宫。”司马迁《史记》卷27“天官”曰:“故紫宫,[正义]日:中宫也。房心,[正义]曰:东宫也。权衡,[正义]曰:南宫也。咸池、虚危,[正义]曰:北宫也。列宿部星,[正义]曰:五宫列宿部内之星也。”由此可见,东宫则是居住王之夫人的地方。《诗经・卫风》曰:“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吕氏春秋・审应览》曰:“魏昭王问于田诎日:‘寡人之在东宫之时’。高诱注:‘东宫,世子也。”’《史记・赵世家》曰:“二十七年五月戊申,大朝于东宫,传国,立于王子何以为王。”可见,赵国的赵武灵王,在东宫为他的儿子继位举行了传国大礼。然而,“北宫属王后之宫”。据《周礼・天官冢宰》曰:“施其功事。宪禁令于王之北宫。郑玄注:‘后之六宫谓之北宫’。”
然而近些年来,在西安近郊出土了许多秦封泥,其中属北宫职官的封泥比较多,“分别有司掌宦官、工匠、弋射、府库等事务的‘宦丞’、‘宦者’、‘工丞’、‘弋丞’、‘私丞’和‘o丞’等。进一步参照出土封泥文字中南宫、西宫的有关职官,说明还应有司掌洗浴、宿卫及供给事务的‘尚浴’、‘郎丞’等。铜器、印章还有‘私府’、‘私库’之设。依据新出的这件石磬刻文,可知北宫还有‘乐府’的设置。”秦始皇祖母夏太后,名姬,孝文王之妃;孝文王,始皇之祖父;庄襄王,始皇之父。庄襄王继位后,尊称夏姬为孝文王后、始皇称夏姬为夏太后。始皇七年,夏太后病逝,由于不是正室,不能与孝文王合葬,所以单独埋葬在杜原之东。《史记・吕不韦列传》日:秦始皇七年(前240年),庄襄王之母夏太后死。夏太后子庄襄王葬芷阳,“故夏太后独别葬杜东,曰‘东望吾子,西望吾夫。后百年,旁当有成家邑’。”虽然“杜东”的“杜”,专家认为是今天的郭杜(陕西师范大学新校区附近)一带,与发现大墓的情况十分吻合。
“在K8坑东部的发掘部分,清理出安车一辆,挽马骨架六具,应属所谓“天子驾六”的规格。……亚字形大墓位于陵园北区……目前清理西墓道、北墓道全部,东墓道大部及南墓道局部(北部),发掘清理深度约8.0米。……在墓道填土中发现有秦半两钱币、铁锸、泥质灰陶钵、加砂红陶釜残片及泥质灰陶纺轮等。在墓室中间位置及其与东、北墓道连接部位分别发现有盗洞。H5(可能为一盗洞)内出土有长方形漆盒的错金银青铜托座、错银铜、铜带钩,谷纹玉壁、玉瑗,以及碗、钵、茧形壶、大型小口瓮等陶器残片。考古人员发现几十块用于礼制或装饰的玉饼等玉器,残损的大型茧形壶,石磬等。”@然而在大墓出土的陶器上,所刻文字有“私官”一职,且多次出现。著名古文字学家、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王辉教授经研究认为:秦封泥中有“私官”一职,是管理太后、皇后与太子事务的官员。“三十六年(前279)私官鼎乃昭王母宣太后器。三年诏事鼎为庄襄王年或秦王政三年器。拙著《秦铜器铭文编年集释》己有说,此鼎形制相近,必为战国晚期或秦代之器。”大墓、壕沟等填土中出土的夹砂红陶釜、泥质灰陶盆,以及K8出土的陶豆、银马镳及其他鎏金或青铜车马器观察,其时代应在战国晚期或略晚,这正是夏太后生活的时代。从墓葬等级来看,大墓带有四条墓道、陪葬坑K8清理的“驾六”马车的规格,以及文物的精美华贵等,显示了大墓及陵园之主的尊贵身份。
战国是从公元前475年至前221年,共经历了254年。战国时期乐府的建立,可以推测的是:秦孝文王公元前250年执政1年,公元前249年秦庄襄王执政3年,秦王政(始皇)元年是公元前246年。而夏姬秦始皇祖母去逝的时间则是秦王政七年,即公元前240年。从秦孝文公元年的公元前250年到秦始皇三十七年的公元前210年。这一段时间应是40年。夏太后的生年不详,若按夏太后生活60岁推测,战国建立乐府应是公元前300年左右。这与张天恩先生推论乐府的建立应该在战国晚期,或在战国略晚一些是吻合的。
据《通典》卷25“职官七”曰:“秦汉奉常属官有太乐令及丞,又少府属官,并有乐府令、丞。”然而乐府的主要任务是搜集民歌、创作新声、填写歌词、改编曲调、编配演唱、演奏音乐作品、训练乐工以及研究音乐理论等,以供宫廷帝王将相们观赏享用。《通典・职官九》日:“少府,秦官,汉因之,是为九卿,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供养。”可见少府是一为帝王宗室制造各种器物的机构。而设在少府之下的乐府不但有收藏乐器、制造乐器的功能和任 务,也是管理乐人、乐器及演奏活动的专职机构。1983年在广州市发掘了西汉南越王赵昧的墓,墓中出土了一整套宴乐使用乐器,其乐器有铜、石、陶、丝四大类。其中青铜乐器钮钟一套14件,甬钟―套5件。句耀一套8件。在一套8件铜句S中,每件都刻有“文帝九年乐府工造”的铭文。“文帝九年”即是汉武帝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赵昧系南越国第一代王赵佗的孙子,号称“南越文帝”,生活于公元前137年至前122年间。“乐府工造”,由此可见理应隶属于乐府管辖的乐器铸造师。秦封泥“乐府丞印”是秦官府之印,秦始皇出土的编钟而镌“乐府”二字,这就说明这枚编钟是在乐府机关监制下而生产的乐器。在秦汉时期这种在乐器上或器物上标制官署名称的现象并非少见。“少府属下与乐府同列的左右司空,就是两个主持建造业的官署(可能分工略有不同)。右司空简称‘右空’,现存考古文献上分别录有‘右空’瓦当和‘右空’瓦片。这些瓦当和瓦片上的‘右空’字样,标明它们是右空署属徒隶制作的产品。考古工作者曾在秦始皇陵采集到‘左空’瓦片,大概左司空亦制造陶瓦。1958年,茂陵霍去病墓清理出石刻画像,有一石边刻有‘左司空’三大篆字,说明左司空还兼管石刻工艺。少府属下有一个主造禁中金属器物的官署,名日尚方(分中、左、右),亦有不少留下‘尚方’款识的器物存世。这些实物和现象,无疑是我们说明‘乐府’编钟本是乐府官署监制的乐器的有力旁证。”
《汉书・张汤传》载:“(张放)知男子李游君欲献女,使乐府音监景武强求不得,使奴康等之其家,贼伤三人。又以县官事,怨乐府游徼莽,而使大奴骏等四十余人。群党盛兵弩,白昼入乐府攻射官寺,缚束长吏子弟,斫破器物,宫中皆奔走伏匿。莽自髡钳,衣赭衣,及守令史调等皆徒跣叩头谢放,放乃止。”乐府中官员有“音监”、“少游徼”等。“音监”,孟康注曰“监卞乐人也”;“游徼”,颜师古注曰:“乐府之游徼”。《汉书・东方朔传》又有“倡监”,《汉书・霍光传》中又有“发乐府乐器,引内昌邑乐人,击鼓歌吹们徘倡”的记载。由此可见,《汉书・礼乐志》中记载了各种各样众多乐人,他们都是协律都尉管理下的“监”,“音监”、“少游徼”、“倡监”都应隶属于乐府机构,而协律都尉则是当时乐府的最高乐管。乐府中还应该有乐器的铸造、管理与发放乐器的官员。然《汉书・礼乐志》载汉哀帝罢乐府时,其中被罢转属太乐的钟工、磬工、箫工、竽工、琴工、柱工、绳工、弦工等正是乐府属下制作乐器的各类技工,这也是一有力的佐证。关于这一点,杨宽先生在他的《战国史》中做了很好的解释:“少府并不始于秦代,战国时代已有少府这一机构,出土之战国铜器、银器及弓弩就常有‘少府’刻铭。”可见少府在战国时,已经设置少府属官。由此可知,乐府始于战国,西安市长安区神禾塬大墓出土的编磬所刻“北宫乐府”是很有说服力的论据。
三
秦承周地、汉承秦制,这期间的音乐文化、风俗礼仪的传播应是一脉相承的。战国晚期的秦始皇“蚕食天下,并吞战国,称号皇帝,一海内之政,坏诸侯之城,销其兵,铸以为钟。”当时秦始皇按照六国的宫室图形,集于咸阳建造。把六国掠来的美女、钟、鼓藏在宫中,当时宫女乐人达万人以上。0据《汉书・艺文志》载,当时收集民歌的地区大致北起燕、代、雁门、云中、河间,南到吴、楚、汝南,西至陇西、秦中,东达齐、鲁,中原地区则有邯郸、淮南、洛阳等地。秦“乐府”机构的设立是为了新崛起的统治阶级享乐之需要,同时也促进了当时俗乐的发展,因而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
“秦人素好乐……设立一个专门机构来管理乐器,实属必要,故最初设立乐府大概在战国时”。然刻有“北宫乐府”石磬的出土,使我们更进一步了解到,在战国时期帝王的宫中设有专门为其帝王提供祭祀的机构,故张天恩先生的论文《新出秦文字“北宫乐府”考论》,是非常有道理的。因此说“乐府之设,可早于秦代是正确的,而相家巷出土的‘乐府’封泥则再次做出了很好的证明。”
秦始皇的祖先是我国西方一支古老的民族,善长于打猎、养马、御车。据说秦的首领造父曾经为周穆王御过车,并在’淠渭做过给周孝王养马的官,故赐姓为赢,也叫秦赢。秦民族在发展过程中,与西戎发生过许多冲突,秦仲被西戎所杀,后来周宣王任秦部落酋长,庄公及昆弟五人带兵七千复仇,大破西戎(今天水一带),当时西戎曾被称为“西垂”,为此庄公即周时的西垂大夫。由于“秦居于西垂,落后习俗一直保留,社会发展较慢”,而秦的祖先又是西安一少数民族,对民间音乐自然是喜欢。“今弃击瓮叩瓶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昭》、《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由此可得知,秦始皇既喜爱比较低级原始的“击瓮叩瓿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目者,真秦之声”,也喜爱比较细致高级的秦以外的中原“《郑》、《卫》、《桑间》、《昭》、《虞》、《武》、《象》者的异国之乐”。为了追求精神上的艺术享受和艺术效果的“快意”、“适观”,秦始皇便把长期流行于中原各国的民间音乐移植到秦宫中。秦建都于周之旧地,而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时的士大夫们对“郑卫之音”也是非常喜欢,并展开了长达百余年的讨论。但把一些俗乐列于雅乐之前,这在当时来说却是大逆不道的。再则秦始皇把所有的雅乐均加以修改,只是把《昭》、《虞》(传说为舜时乐)、《武》、《象》(传说为周武王时乐)一些乐舞看成是所谓的雅乐保留下来,其他统统不算于其数。由此可见,秦贵族集团是多么地喜爱和重视俗乐的发展,“汤汤厥商,百乐咸奏,允乐子(孔)煌”。秦始皇把原来的西垂音声与中原各国的俗乐郑卫之音等再一次融会贯通,便形成后来的“真秦之声”。
综上所述,从当时战国时期“乐府”机构的设置、职能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来看:战国时期的音乐机构存有两套系统,即奉常所属的“太乐”和少府所辖的“乐府”,其间有着明确的分工。“太乐”主要掌管宗庙祭祀、典礼仪式音乐(为雅乐),“乐府”主要掌管供帝王享乐的音乐(为俗乐)。战国时期秦“乐府”的建立,极好地解决了当时雅俗共赏这一矛盾,使俗乐得到更好地发展。
奉常是管礼仪大典的,统管礼乐。而俗乐又是帝王所爱,为此俗乐也得有个归属。所以由少府来管理,为后宫演出,服务娱乐帝王。从2002年在西安近郊出土的秦封泥“乐府丞印”、1976年在秦始皇陵侧出土的乐府钟。再与历史资料《汉书・百官公卿表》、《通典・职官七》记载:“秦汉奉常属官有太乐令及承,又少府属官并有乐府令、承。”以及2004年7月在西安市长安区神禾塬大墓出土的编磬“北宫乐府”等文物及相关文献的考察印证,它们之间从时间到使用、隶属等均是吻合的。
因此,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各方面都做出了巨大贡献,而在发展中华文化方面他的功绩也是值得盛赞的。秦始皇乐府的功用主要表现在对雅乐与俗乐的统一,其意义与其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等有着同工异曲之妙。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