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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托普卡比宫的中国瑰宝》一书中的翻译及史料运用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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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托普卡比宫的中国瑰宝一书面世之后,在读者群中反响很大。该书中涉及大量的历史、地理领域中的问题,难免存在一些失误,为了让读者更好地理解该书内容,本刊特意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马文宽研究员,请他对《托普卡比宫的中国瑰宝》一书存在的部分问题作些说明。

2001年“中国专家考察团”到土耳其托普卡比宫博物馆进行了十天的考察,填补了中国古陶瓷研究中的一项空白。2003年出版了全体考察团员的研究成果――《托普卡比宫的中国瑰宝》一书。本文仅对此书中的一些专有名词的翻译及某些史料的运用谈一点看法,不妥和错误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长期以来有很多的国外地名、人名翻译成中文已约定俗成相对地固定下来,如重新译名其音相近尚可;如重译名与旧译名相差太远就会造成一些混乱,给学术研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理,学者在研究中对史料的使用也一定要极为谨慎。如不辨其来源于真伪,未能掌握其真正含义,轻率地使用史料,亦会给学术研究带来混乱。现仅将该书中的一些翻译和史料运用中的一些失误例举如下。

1.第13页9行,“伊斯坦布尔……位于博斯普鲁斯与金角湾及玛莫拉海的交汇处”。“玛莫拉”海在大多数地图上及在地名辞典中均译为“马尔马拉”海。马尔马拉海已长期被人们所熟知和使用,再更译“玛莫拉”海没有必要,且使年轻人莫知所从。

2.第19页第7行起,“早在15世纪、16世纪之际,波斯的沙・阿巴斯即大阿迪拜尔(Shah Abbas The Great at Ardebil)所建的‘沙易可・萨非’(Shaikh Safi)清真寺就专门辟有‘中国瓷器室’(cini-hane)……”这一句话有四处翻译欠妥。第一,Shah Abbas the Great应译为“沙・阿拔斯大帝”。英语中在非常著名的帝王名后加the Great是大帝的意思。Shah Abbas the Great at Ardebil应译为“沙・阿拔斯大帝在阿迪拜尔”。第二,cini-hane一般写为cini khaneh或Chini-khaneh。第三,阿拔斯大帝在位年代为(1587--1629年),是16、17世纪之际的人物。第四,Sheikh Sari应译为“谢赫・萨非”。“谢赫”已是固定的译名,有长老的意思。

3.第53页7行起,“原伊朗阿达比尔寺(现在德黑兰)的收藏。……该书发表的元青花瓷计圆口大盘10件……合计达32件。这是目前所知全世界公、私单位中典型元青花瓷第二大收藏”。这里有两点需要补充说明。第一,阿达比尔陵寺收藏的805件中国瓷器,现在并非全部都在德黑兰。1949年有39件收藏在伊斯法罕了。第二,元青花瓷并非32件,根据波普所列的统计表为37件。波普在其《阿达比尔陵寺收藏的中国瓷器》一书中公布了32件元青花,另5件没有发表。

4.第58页倒数4行,“黑水城(Khara-Khotl,地处中国甘肃东部与蒙古人民共和国接境处)”。黑水城(Khara-khoto)亦称黑城,在今额济纳旗境内。20余年前已划归内蒙古自治区。20世纪80年代初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在额济纳旗之黑水城进行了大规模考古发掘,亦出土了一批元青花瓷,其中不乏精品。

5.第63页倒数8行,(托普卡比)“大盘12件,是仅次子伊朗阿达尔寺原藏19件,属全世界大盘的第二大收藏”。伊朗阿达比尔陵寺收藏元青花大盘为24件。

6.第73页倒数11行起,“常会把瓷胎的(亦有陶胎者)‘唐三彩’中‘钴蓝’误名为‘唐青花’……”这里把“唐三彩”分为“瓷胎”与“陶胎”两种是非常科学的,很有见地。但“唐三彩”属于低温铅釉陶(或瓷),“唐青花”则属于高温钙釉瓷。两者有根本区别,并非“误名”。不能忽视由大量出土考古实物资料和科学测试全面证实的“唐青花”的存在。

7.第120页7行起,“库尔汗(Khurasan)的官员阿里・本萨(Ali ibn lsa)送给哈里发哈允・阿拉什(Caliph Harun al-Rashid)的礼物”。这里有三个译名欠妥。第一,Khurasan在伊朗东北部地区,已有较为固定的译名,应译为“呼罗珊”。第二,Ali ibn lsa也有较为固定的译法,应译为“阿里・伊本・伊萨”。他是阿拔斯王朝派驻呼罗珊地区的总督。第三,哈里发Harun al-Rashid在《新唐书》中将其译为”诃论”,现也有译“哈伦”或“拉希德”的。至今尚未见有译为“哈允・阿拉什”的。

8.第120页14行,“回教”。我国国务院在1956年6月通知规定,“今后对伊斯兰教一律不要再用‘回教’这个名称,应译为伊斯兰教”。因伊斯兰教已是国际通用名称。

9.第121页2行起,“乔治・胡儒尼(GeorgeHourani)他在1995年发表的《阿拉伯航海》(《Arab Seafaring》)一书中写到……”这里有两点失误。第一,乔治・胡拉尼的全名是George Fadlo Hourani,他生于1913年,死于1984年。1995年他已死亡11年。第二,乔治・法德洛・胡拉尼的名著《阿拉伯人古代和中世纪时代早期在印度洋的航海》(《ArabSea-faring in the India Ocean in ancient and EarlyMedieval Time》)发表于1951年,1979年再版,1995年由著名伊斯兰学者约翰・卡斯维尔(John Carswell)为之增写了导言和新的注释而重新发表同书名的扩充版。

10.第121页5行起,“……开到波斯湾并到达阿曼(Oman)东海岸的港口木斯科(Musqat)或索哈(Sohar)”。Musqat或Masqat的译名较为固定,在中国的各种世界地图和地名辞典中均译为马斯喀特。Sohar则多译为苏哈尔。

11.第121页8行起,“……穿越印度洋到达马六甲(Malabar)的库拉马里(KulamMall)”。这里有三点失误。第一,马六甲应是Malaka或者Malacca的音译,即今马来西亚的一港口,在马六甲海峡之东北岸。第二,Malabar是指印度西南海岸,一般称马拉巴尔海岸,指印度果阿以南的卡纳塔克和喀拉拉两邦的西海岸。第三,Kulam Mali即今印度喀拉拉邦的奎隆(Quilon)港,亦可称是在马拉巴尔海岸之奎隆港。

12.第121页11行起,“就可到达下一站越南(Indochina)的一个叫做卡拉巴KalahBar的港口”。Indochina是欧洲人对越南、老挝、柬埔寨三国所在地区的称呼。越南之英文名为Vietnam。Kalah Bar根据胡拉尼的解释可能指的是今马来西亚的吉达(Kedah)。

13.第121页倒数6行,“巴格达这个位于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中间岛上的城市”。巴格达虽位于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但它 横跨底格里斯河两岸,与幼发拉底河无涉。

14.第125页9行起,“中国瓷器在公元9世纪初期……输出到波斯湾地区……刺激了当地的制陶业及仿制中国瓷器的生产和发展。当时的许多制瓷窑址都被今天的考古发掘出来,其中有萨马拉(Samarra)、巴士拉(Basra)。利瑞宛(Oairawan)……”Qairawan已有固定音译为凯鲁万,位于突尼斯的东北部海港苏塞的西南。凯鲁万与波斯湾地区无涉。

15.第126页12行起,“在萨马拉和巴士拉出土的陶片中,首次发现了釉下钴科青花纹饰。这个时期是9世纪上半叶”。到目前为止尚未见到有关刊物和著作报道这两处窑址出土有“釉下钴料青花纹饰”的陶片。现在已知9世纪伊拉克生产的青花陶均是釉上彩,而无釉下彩。而且现在已知最早的伊斯兰釉下彩是在公元12世纪。如果该文作者有新的资料或掌握了新的研究成果,应该公布资料来源或作出注释。

16.第127页倒数9行,“伊兹尼克瓷器”。应称之为“陶器”,因其烧成温度较低,仅在850℃-900℃之间,尚未能烧结成瓷。

17.第127页倒数5行起,“伊兹尼克……在13世纪晚期是奥斯曼占领的第一个中心”。奥斯曼帝国是奥斯曼一世在1299年建立的。在他晚年攻打布尔萨长达9年。当其子奥尔汗(1324-1360年)攻下布尔萨时,奥斯曼一世逝世,葬于布尔萨的一座教堂,后改为清真寺。奥斯曼一世是奥斯曼帝国的奠基人。奥尔汗于1326年迁都布尔萨,于1331年攻占伊兹尼克。

18.第131页5行,“在伊拉克的奥曼(Oman)和黑加(Hijaz)北部有丰富的钴矿”。Oman是指今之间曼苏丹国。Hijaz已有固定之音译为“希贾兹”,在今阿拉伯半岛之西北部,面临红海。今日也是沙特阿拉伯的一个行省。伊斯兰教两个圣地――麦加和麦地那均在希贾兹。故希贾兹亦称之为汉志。中国穆斯林去麦加和麦地那朝圣亦曰朝汉志。上述Oman和Hijaz均不在伊拉克境内,假如伊拉克境内有相同之名也应给予说明。

19.第132页5行起,“萨马拉富有钴矿,又是大量生产釉下青花陶瓷的制瓷中心,同时又距中国自唐宋以来,特别是元明青花瓷贸易的最终目地和集散地巴格达(Baghdad)如此接近”。目前在伊斯兰陶瓷史中尚未见到萨马拉“是大量生产釉下青花陶瓷的制瓷中心”的论述,也不知“萨马拉富有钴矿”是现代还是古代开采?如果上述两说是新的发现和新的研究成果,请给予说明或公布出资料来源。

20.第132页倒数2行,“来自萨马拉的青花原料,也被以其地名称之为,苏麻离・‘苏渤泥’直至几个世纪后的今天,人们仍用这个名字把它作为早期青花瓷进口青料的特称”。萨马拉作为阿拔斯王朝的国都仅56年(836-892年),其后百余年仍作为一个较次要的城镇存在,以后就失去了它的重要性而成为一般的居民点。那么,过了数个世纪以后到明代晚期才记载的“苏麻离”和“苏渤泥”,无论如何也与“萨马拉”对不上号。而且尚不知“萨马拉富有钴矿”是否输出过中国及何时输出到中国?如果该文作者掌握有新发现的古代文献记载或新的研究成果证实了上述的论断,应尽早给予发表。那将不仅是对中国陶瓷史、世界陶瓷史,乃至是对中西贸易史,中西文化交流史的研究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因这是“百年来,中国陶瓷专家不懈努力地在寻找着答案。”

笔者在应约而作此文时,内心充满了矛盾。那就是笔者在指出此书中的一些不足之处,不是针对某一专家学者,仅仅是觉得有责任和义务对之作一些说明,澄清一些事实。而且上述有些失误,如果多查些资料,细心做些雠校工作是万全可以避免的。同时笔者认为有一些也不应完全由其作者负责。作为学术著作的审稿人未能将其失误审出亦应负有一定的责任。而责任编辑循名责实也应负有一定的责任,起码应对书中的一些普通的或由排版出现的失误通过实行严格的三校制度给以校出。这些说明作为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的出版要实行严格的审稿制度和三校制度。这应是保证学术质量、提高学术水平的重要措施之一。一种好的刊物或一本高质量的学术专著不仅凝结着作者的大量心血,同时也是审稿人和众多编辑付出辛勤劳动才能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