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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材上,从偶像剧到现代家庭伦理剧,大陆与台湾电视剧制作走向深度合作;制作成本上,两岸制作费的较大落差成为吸引台湾编、导、演人员的直接因素;大陆电视剧市场的广度则是台剧势力北上的最重要动因
近日,台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在京举行座谈会。来自两岸的电视制作业人士,针对目前两岸影视作品的交易、交流、合拍进行了探讨。此前,大陆向台湾售剧多以古装剧为主,而台湾销往大陆的多为偶像剧。与会人士表示,希望未来两岸的影视制作力量能够在题材上展开更为丰富的交流合作。就合拍剧而言,更应关注现实题材。
台剧制作费为大陆1/4
今年暑期电视剧档中,两岸合拍剧《爱上查美乐》无疑是匹黑马,在新《还珠格格》和《新水浒传》夹击下,自8月6日播出起,该剧在CSM30城市平均收视率达到0.8%,市场份额平均为2.2%,达到全国省级卫视同时段收视第三。
近年来,随着大陆电视剧市场的升温,不仅越来越多的台湾偶像剧演员选择来大陆发展,更有制作公司看到了偶像剧合拍的“钱”景。来自台湾的罗法平是安徽卫视自制偶像剧幸福三部曲(《幸福一定强》《幸福最晴天》《幸福三颗星》)的总制作人。在他看来,台湾偶像剧既“追求视觉美感,讲述雅俗共赏的爱情故事”,又能做出韩剧的质感,成本还比韩剧低,“韩国电视剧的制作成本大概在150万元人民币一集,而我现在的制作费用大概能控制在60万元人民币一集。”
而即使是60万元一集,在台湾也算比较高的。据了解,一般台湾电视剧的制作成本大概为大陆电视剧制作成本的四分之一,大致等于新台币对人民币的汇率,合拍剧也不会高很多。
“如果台湾演员在台每集片酬10万元新台币,而大陆方面开出每集10万元人民币,他们自然愿意来大陆拍戏,而且演员们也能借此拓宽受众市场。”一位台湾资深制作人表示,“男女主角10万元人民币一集,在大陆已经算是很低。何况现在很多台湾演员在台拍戏未必能达到10万元新台币的片酬。”
除了合拍剧对台湾演员的片酬吸引力,两岸合拍偶像剧的优势还在于更加便捷、传播范围更加广泛的品牌植入。
《爱上查美乐》由浙江卫视、浙江华策旗下的金溪影视联合台湾多曼尼、电视合拍摄。这部剧植入了浙江卫视的选秀栏目《麦霸英雄汇》,男主角台湾偶像演员贺军翔出演“毒舌评委”韩以烈。此外,剧中展现了杭州旅游资源。该剧在台播出,对浙江的旅游产业起到了宣传作用。
罗法平表示,目前的合作还没有遇到地方政府的深度定制,但可以肯定的是,与电视台的合拍乃至地方政府深度定制,对于制片人来说可以很大程度地规避风险。
当然,“大陆剧制作费用四分之一”并非台湾制作班底的固定价格,上述资深制作人也表示,“随着两岸合拍剧的发展以及人员合作交流的日益频繁,台湾导演和演员逐步形成了一个自己的定价体系,这是完全商业的,需要制作公司和导演或演员经纪人单独去谈。但总的说来,台湾电视剧的制作班底还是很具性价比优势。”
合拍剧开始接地气
近些年,台剧创作受韩剧影响较深,“韩剧观众年龄跨度大,除了精美时尚的包装和偶像演员的魅力外,韩剧对于东方传统文化的表现,对于家庭人伦关系的重视值得学习。”《爱上查美乐》取得收视成功后,就有分析指出,与以往偶像剧模式不同,该剧剧情和现实生活实现接轨,反映了“小三”和“废女”等社会焦点问题。因此该剧的成功除了偶像演员外,更应归结于题材、制作。
“目前,单一模式的偶像剧在台湾也遇到瓶颈,热播电视剧都不再是单纯偶像剧,一定是加入了更多社会现实因素的反映现代生活的电视剧。”台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汪威江以《命中注定我爱你》和《篮球火》为例,当时二者演员阵容相差悬殊,前者主角是还未成名的陈乔恩和阮经天,后者则由罗志祥、言承旭、吴尊主演,但前者以破十的收视率力压后者。究其原因,就在于前者的故事融合了更多现实因素。后来在台湾热播的《败犬女王》《犀利人妻》,更是关注了“剩女”等社会现实因素。
“以往台湾偶像剧都是买日本漫画改编,主要的目标收视人群是15岁至24岁。”罗法平说,“现在都是重新找编剧进行剧本创作,还加入了大量的中生代演员,要将收视群体的年龄层至少拉动到49岁。”
交流会上,来自台湾电视业的人士表示,由于目前两岸在社会生活习惯、语言上的些微差异,大陆现代剧在台湾较难打开局面。“台湾观众在理解一些现实社会问题的时候会有困惑,比如限购等。”汪威江表示,“两岸应该从编剧的源头开始,对现实题材进行关注”,这不仅会给两岸的电视制作行业带来机遇,也将加强两岸青年间的互相了解。
台方:“合作让利”
与会制作人还对国家广电总局对于两岸合拍剧的规定进行了讨论,包括中方机构须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以及主创人员(编剧、制片人、导演、主要演员)中,大陆方人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前者对于民营影视制作企业,还存在一些门槛。而后者在经历了两岸“假合拍”等问题后,“比较好解决”。由于大陆电视剧市场发展,以只在台湾播出为目的的“假合拍”已经减少,大陆演员的表演也受到了台湾观众的认可。上述资深制片人表示,目前柳岩、陈紫函等大陆演员,“在台湾还蛮受欢迎的。”
罗法平对台湾的两岸合拍拍摄地点限制问题作了解读,“在台湾和大陆各拍摄一半的时间和场景。”他以《幸福三颗星》的演员为例表示,“如果不加说明,很难在外表和气质上区分两岸演员。”
“在一个自由市场机制下,好作品不需要限制。希望通过两岸的交流,大陆合拍规定能放松制作资格和人数等限制,以期充分利用人才。事实上,台湾亟需大陆的优秀人才,更好的合作才能拍出适合全球华人观看的影视作品,形成真正的华流。”台北市影音节目制作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杨继昌说。
汪威江表示,从2008年1月1日合拍剧可上黄金档的政策出台起,两岸真正意义上通过审查的合拍剧不过13部,一年不到4部,“两岸在共同题材的合作上还未找到切入点是其中一个原因。”汪威江说,加强两岸的电视剧合作,不仅仅需要题材共融共通,更需建立信任与让利的合作机制。
“虽然不是合拍剧,但最近台湾电视台以每集400万元新台币的投入拍摄了一部电视剧,以往的拍摄成本多在90万元新台币每集。”汪威江介绍,“大陆电视剧市场的广阔和新媒体网站的支持,给了一剂强心针,否则以台湾按照收视率来卖剧的惯例,根本收不回成本,但是现在大陆某视频网站已经拿出每集5万元美金的价格购进该剧。”
以往两岸合拍电视剧多是大陆方拥有大陆发行权,台湾方面拥有台湾地区发行权。但由于台湾电视剧购买的收视率计算标准,完全按照数字来购剧,基本上不会考虑电视剧的艺术价值等方面的因素,因此在台湾,电视剧的发行收入较少。有鉴于大陆电视剧市场的发展,“双方在让利上应该进一步加强合作,特别是在新媒体版权方面。”比如,作为安徽卫视的定制剧,“《幸福三颗星》基本上只要保证安徽卫视的首轮独播即可,二三轮及网络我们还可以继续做。”广博会上,“央视八套对该剧表现出了兴趣,或者可以运作成同安徽卫视差不多同时播出。相信制作品牌建立后,台湾电视剧力量在大陆市场的发展,会有更广阔的天地和更多选择。”罗法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