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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利津县县学前教育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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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利津县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把包括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在内的“援助农村教育计划”列为民生实事之一,把农村幼儿园建设列入了创建小康文明村的重要指标,将教育结对帮扶推进标准化进程工作列入对各部门的项目化管理目标考核内容,我县学前教育发展迅速。目前,全县共有幼儿园68处, 其中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8处; 全县幼儿园现有现有教职工784人,其中,专任教师551人,基本达到了教师配备指数要求,同时为了提高农校非公办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还为447名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全部落实了工资保险待遇,工资为上年农民人均纯收的1.8倍;全县3--6岁在园幼儿7103人,其中学前幼儿入园率达到100%,较好地实现了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目标。但学前教育的发展依然存在经费投入不足、农村非公办教师待遇低、教育教学研究不够等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一、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费投入不足,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缺乏

一是城区优质幼儿园数量少,仍然存在入园难问题。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区人口急剧膨胀,学龄前儿童数量猛增。但幼儿园建设相对滞后于人口增长速度,因而带来了适龄幼儿入园难、入好园更难的问题,公办幼儿园班额过大的现象十分突出。如县直3所公办幼儿园,生源爆满、班额过大。二是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办园条件简陋。因为投入较少、收费偏低,办园条件改善较慢。大部分村级幼儿园只有幼儿活动室,没有必要的功能室,且大部分活动室不符合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设施配备种类不全,数量不足,常规保育教育设施寥寥无几。

2.农村幼教师资队伍以非公办幼儿教师为主体,待遇偏低,专业水平不高

一是农村教师队伍结构不够优化。农村幼儿教师队伍以非公办幼儿教师为主体。全县784名幼儿教师中,有617名农村幼儿教师,占78.7%;其中非公办农村幼儿教师447人,占农村幼儿教师总数的72.45%。这些非公办幼儿教师没有纳入教师序列由人事部门统一管理,而是由各地幼教管理机构建档登记予以管理,相对公办教师而言,管理不够规范。二是农村幼儿教师学历层次不高。全县617名农村幼儿教师中,学历合格率为81%;其中第一学历幼教专业仅占23%。专业知识不够系统扎实,整体素质偏低,制约了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高。三是农村幼儿教师配备数量不足。《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中规定:全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1:6~1:7。而利津县农村幼儿园师生比为1:11.5,远远高出国家规定标准。较高的师生比反映了农村幼儿教师配备严重不足,致使教师没有时间和精力研究儿童特点和教育规律,疲于应付,从而影响了办园效益。

3.教育教学研究还不到位

从幼儿园方面看:利益的驱动使那些“门店式”幼儿园既没有教育目标也没有教育规划,基本上是 “保姆式”和“看管式”方法经营,再加上为取得生源筹集资金而盲目迎合家长需求,学前教育出现了“小学化、商业化”倾向。从家长方面看:七成以上家长看重孩子在幼儿园获取书本知识的多少,少数家长则倾向于表示孩子能得到看管、不出现安全事故就万事大吉,仅有二成左右的家长比较关注孩子行为、创造习惯和与人交往能力等方面的培养。从教育行政部门看:大量人力物力用于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基本被边缘化,幼儿教育研究得不到足够重视。

二、加快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与对策

1.完善投资管理机制,增强发展动力

一是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鼓励引导民办学前教育和扶持贫困农村学前教育。二是建立多渠道筹措学前教育经费的机制。用足用活有关政策,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多渠道筹资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地吸纳社会资金,增强幼儿园自我滚动发展的能力。三是完善管理机制。各级都要增加幼教专干力量,探索建立以区域中心小学为龙头的幼儿教育管理网络,实行“以校带园,以校管园”,真正形成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科学、长效机制。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发展质量

一是实行聘用合同制。各办园单位聘用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必须从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聘用。教育部门根据聘用条件,面向本区域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受聘教师与当地政府或教育部门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二是建立农村幼儿教师考核奖惩制度。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对于成绩突出者应予以奖励。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幼儿教育工作的农村幼儿教师,应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增加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在评先树优中的比例,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待遇。三是要逐步提高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标准。加大投入、扶持力度,切实解决好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福利、职称和社会保障等问题,保障其合法权益,消除后顾之忧。

3.充分利用资源,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实现全部政府公办,确保尽快发挥主力军和示范带动作用。鼓励优质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支持乡镇、街道或农村集体举办的幼儿园,面向社区和社会,承担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并实现过半村级幼儿园建成市级标准化公办性质幼儿园。二是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立足为家长提供多样化选择,对城乡民办幼儿园给予多种形式的扶持和资助,引导其提供普惠,让群众可以在缴费大致相当的情况下自由选择公办园或民办园。

4.规范园本管理,增强发展后劲

一是端正办园思想。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改革,把保护幼儿安全和促进幼儿健康放在首位;加强学前教育科研工作,摆脱“保姆式”和“小学化”教育模式,倡导科学育儿方法,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需要。二是规范收费行为。学前教育成本应合理分担,逐步推行按成本收费的方式,建立“成本核算、以质定级、按级收费”的机制;综合当地居民消费水平、生均培养成本、居民经济承担能力等因素,制定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所有收费单独立账,用于幼教。三是强化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全覆盖的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强化学前儿童交通、食品、消防、卫生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实行安全管理一票否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及时制止、取缔非法办幼儿园,尽快成立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对难以取缔的非法幼儿园集中进行清理整顿,创造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