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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畜禽定点屠宰检疫工作力度,促进我市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畜牧水产局工作总体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改革、发展、提升”的要求,通过推行依法行政,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全面提升我市动物检疫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实现屠宰检疫率100%,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上市动物产品合格率100%。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建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综合协调、保障有力的畜禽定点屠宰检疫监督执法体制。改善执法手段,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动物检疫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机制。加强动物屠宰检疫监督执法硬件设施建设,完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二)探索和建立健全畜禽定点屠宰检疫监督各项制度。完善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申报管理等制度,做好动物检疫规范化建设工作。创新屠宰检疫模式和制度,进一步推进畜禽定点屠宰检疫承诺制度,保证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三)规范畜禽定点屠宰检疫监督执法行为。全面整顿和规范畜禽屠宰检疫行为,规范屠宰检疫操作、屠宰检疫记录、无害化处理监管、证章标志使用等行为,做到屠宰检疫到位、无害化处理到位和检疫出证到位,进一步提高屠宰检疫工作质量。
(四)强化畜禽定点屠宰检疫监督检查。依法加强畜禽入厂屠宰、加工、销售、贮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常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监督检查方式,努力做到定期与不定期监督并重,行为与技术监督并重、内部与外部监督并重,强化生猪、家禽屠宰检疫监督管理。
(五)完善举报和信息反馈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拓展监督渠道。加强畜禽定点屠宰检疫与监督执法信息交流,完善信息上报、互告制度,实现畜禽定点屠宰检疫监督信息网络化管理。
三、重大活动安排
(一)2、3月份组织开展动物检疫员培训活动
邀请农业大学、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局法规处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到中心授课,对全体检疫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及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培训。同时,创造条件组织部分检疫骨干人员到外地市屠宰厂进行现场观摩学习。
(二)4月份组织开展检疫业务理论知识考试活动
组织开展全体检疫人员进行检疫业务理论知识考试,抓好人员教育培训,干中学,学中干,进一步提高人员队伍业务素质。
(三)5月份组织开展城区屠宰检疫监督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活动
组织开展一次屠宰检疫监督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活动,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驻厂屠宰检疫工作开展情况、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加以分析研究,做好及时整改。
(四)6月份组织开展上半年屠宰检疫工作评查活动
开展上半年屠宰检疫工作评查活动,采取一线现场暗查方式,进行评比打分,评查结果作为各驻厂检疫组上半年工作成绩,纳入年终考核。
(五)7、8、9、10月份集中开展病死害畜产品专项整治活动
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打击经营、屠宰、加工、贮存、贩卖病死害动物和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集中人力、物力、时间对动物和动物产品运输、屠宰、加工、销售、贮存等环节进行检查,严厉查处定点屠宰厂、外来肉品报验公司、畜产品报验冷库和肉品经营户的违法行为。
(六)11月份组织开展下半年屠宰检疫工作评查活动
开展下半年屠宰检疫工作评查活动,采取一线现场暗查方式,进行评比打分,评查结果作为各驻厂检疫组下半年工作成绩,纳入年终考核。
(七)12月份组织开展畜禽屠宰检疫工作质量评议考核
组织召开我市城区生猪屠宰检疫监督行政执法质量评议考核会,对各驻厂检疫组进行评议考核,评优评先,并给予奖励。同时分析我市城区屠宰检疫工作面临的问题,探讨和研究下一年度推进我市城区生猪屠宰检疫监督执法新举措、新思路、新对策。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深刻认识到加强动物屠宰检疫监督执法,查处违法案件、打击违法活动是确保动物防疫各项具体措施、关键措施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是确保畜产品安全有效举措,保障畜牧业发展和市民消费者健康的有力措施。必须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责任到人。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坚持“四个”面向:面向领导、面向有关执法部门、面向社会、面向管理相对人,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扩大生猪屠宰检疫监督执法效果和影响。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进行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培训,提高整体素质。一是提高政治素质。规范检疫监督执法人员的思想和行为,树立责任意识;二是提高执法水平。举办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培训班,轮训执法人员,学好法,用好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到位;三是提高专业技术素质。采取理论与实际操作培训,业务考试考核,建立考核档案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使之熟练掌握检疫检验技术,检疫监督执法标准,办案程序,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四)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生猪屠宰检疫监督工作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从上到下的目标责任约束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切实做到工作有责任,有考核,有奖惩。坚持“谁违法谁负责和有错必究”的原则,对检疫人员在检疫监督工作中因违规、违纪而造成的责任事件,将严格追究检疫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