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浅析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浅析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青少年犯罪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年龄而规定其的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或者无行为能力的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下的公民是未成年人。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突出,低龄化犯罪逐渐飙升。我国青少年犯罪案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70%以上,其中,未成年犯罪占11%。

十几岁的未成年时期是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未成年人生理发育快,心理状态不够稳定,自我控制能力弱,容易冲动,见事起意,争强好胜,脑门一热就胡作非为,吃一点小亏就寻机报复,为一点小事,甚至是对某人看不顺眼便寻衅滋事,大动干戈。另外,现在的未成年人多为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以自我为中心,从不考虑他人的感受。这种思想状况再加上对金钱和享乐的盲目崇拜,使他们在外界刺激的时候极易爆发不理智、甚至是犯罪行为。未成年人犯罪受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影响,无论在犯罪类型还是在犯罪主体上与其他犯罪相比都有自己的鲜明特征。

一、青少年犯罪的具体表现

1、未成年罪犯普遍文化程度偏低

我国未成年罪犯具有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的占绝大多数,约占90%左右。由于文化程度低,大多还没有摆脱愚昧无知的状态,其认识能力、理解能力、辨别能力差,直接影响到其健康的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同时,由于他们文化程度低,自身免疫力差,容易感染上社会上各种“病菌”,染上有一些陋习。据北京市对去年在押的267名未成年犯进行调查时显示,有95%以上的青少年存在社会公德意识淡薄、法制观念模糊、思想品质恶劣、言行偏激等特征。

2、犯罪手段日益成人化和智能化

未成年人犯罪方式由传统方式向现代化方式转变,利用互联网实施诈骗,利用计算机仿制信用卡实施盗窃,使用麻醉剂实施抢劫、的情况多有发生。近年来部分未成年人作案时手段隐蔽,有意破坏现场,具有明显的反侦察意识。据2009年CNNIC第24次调查数据,我国共有青少年网民1.67亿人,占网民总体的55.9%,其中未成年网民占55.6%。青少年在网吧上网的比例为57.5%,其中,有48.4%的中学生在网吧上网。在青少年网民中,有9.72%的人有网瘾,也就是1600多万青少年有网瘾。大约87%的网瘾青少年是对网络游戏成瘾。这一系列的数据,既包含了互联网普及程度提高的喜悦,也有对青少年不能健康上网所带来犯罪情况的担忧。青少年的不健康上网数量的庞大,不仅这些问题在读上面数据时会跃然心头,甚至上面的数据会让我们触目惊心。特别是网络游戏成瘾给孩子带来的伤害所急需的解决措施已是刻不容缓。

3、不健康的家庭环境

主要包括单亲、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的家庭。由于对子女缺少和管教,使孩子产生自卑和怨恨心,或自暴自弃,或沾染恶习,逐步走上犯罪道路。或者,“富二代”的问题层出不穷,与富豪父母们忙于商务、交际、应酬,没有时间顾及孩子教育问题密切相关。通常情况下,金钱成了富豪父母们表示关爱的第一选择。从小在这种特殊的环境中长大,养成了“富二代”们“金钱能解决一切问题”的扭曲心态;养成金钱至上、权利至上的畸形观念。

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中的几点思考

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因素还很多,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家庭、学校、社会不可推卸的责任,“三合一体’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的系统工程,才能有效的预防青少年犯罪。党的十以来,多次对教育工作做出重要论述。关于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中,强调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摆脱应试教育模式,片面地强调和追求升学率,需要形成一道道防线。

1、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造成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学生的法制观念淡薄。他们在遇到问题时不知道采取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采取暴力方式解决,致使中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屡屡发生。因此,开设法制课堂,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势在必行。

2、强化周边环境整治

学校应和政府职能部门配合,强化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改善校园周边环境状况,净化学生成长的环境氛围。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风气,设立青少年专题网页、专栏,组织开展网上青少年活动。要创作、编辑、出版、播出一批优秀的青少年读物、视听产品、电视节目和报刊栏目,大力推动青少年健康成长。

3、构筑家庭教育防线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人生的第一课堂,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家长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当好孩子的启蒙老师。“李天一案”敲响了家庭教育的警钟。

4、构筑司法惩罚防线

司法惩罚是青少年犯罪预防的最后一道防线,体现了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有机统一。近些年来,由于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实施,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过分强调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的偏向,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不捕、不诉比例呈上升趋势,一些青少年犯罪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在某些中职院校,学生都是未成年人,他们打仗、斗殴、盗窃,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一般公安机关是不采取强制措施的。这不仅损害了刑法的权威,而且可能让青少年产生误导。因此,对青少年犯罪要慎重处理,摒弃凡涉及青少年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从轻的片面观点,树立“刑罚的威严不在于其严厉,而在于其不可避免”刑罚理念,通过刑罚惩罚这种特殊预防达到一般预防所不能达到的目的。

青少年是我们国家的未来和希望,肩负着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中华民族明天是否后继有人,中国梦是否能实现的大是大非问题。党的十以来,多次指出,实现我们的梦想,靠我们这一代,更靠下一代。提高平等教育机制,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广大青少年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孩子们能够健康成长,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做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少年,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因此,青少年犯罪不能不引起我们强烈的思考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