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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摊开在我面前百读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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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些掉渣的故事,它们普普通通,没有光环,没有色彩,或许撩拨不到你心底的柔软。但我想说出来,它们像泥土一样在时光里不紧不慢地发酵。我想起小时候家里盖的土坯房,挖来些泥,合成稀糊状,加些草茎,用模子脱胎成土基,砌成我小小的围城,任岁月的烟火对它烟熏火燎,黑漆漆地,像老祖母的牙齿,像爷爷烟锅里掏出的烟屎。

《妮妮会说话》是多个场景的组合。那天是要去购个什么东西还是去访个什么朋友我忘了。我开着车在小县城转悠,看到一个巨大的垃圾袋子在前头移动,确切地说,是一个捡垃圾的人背着一大袋垃圾在走。垃圾袋子太大,以至于把他整个人陷在里面了。很意外的是,一条白毛小狗亦步亦趋地紧跟着他的脚踪。一个人、一袋垃圾、一条狗,成了午后一道出其不意的风景,遮住大半个车道。

我想按下喇叭示意,又忍住了,索性停了车,默默地看着他和它默默地走着。

小百货店的女老板看见我站在门口看了很久,蹩过来说,捡垃圾的是个老头,耳朵有些聋,人有些神经。给他吃的穿的他不要,给他钱也不要,他每天就靠捡垃圾、卖垃圾过日子。有时候还来她的百货店买个酱猪蹄,他啃肉,狗啃骨头。不要他的钱都不行。

我问老板娘,知道他是哪里人?

老板娘撇撇嘴,谁知道呢!

一直目送着那人挤进一条小巷。我久久有东西堵在胸口。我想起在汽车站、在火车站、在庙宇门口,那些装着可怜的,拉着拽着找你要钱的人。听人说,那些人一小半是生活所迫,一大半是职业乞者。

我又想起小时候居住的村里出的两个疯子。一个是我的同龄人,因为小时候发烧没有及时得到治疗,烧坏了脑子。此人经常在家门口都不知道回家,问我们他家在哪里?他虽然傻乎乎的,却很仗义,一起去割草,他总是把我们背箩弄满了,才弄自己的。当然,这其中也不乏欺负他傻的捣蛋鬼。

一个是因为爱情发了疯,喜欢的人另嫁他人,一口气上不来,乱踢乱打,乱叫乱骂。大人们说,这是失心疯,要灌童子尿。一帮小孩在大人的呵哄下掏着那玩意儿撒尿,久久都撒不出来。结果我率先一激灵,有了……

离开故乡二十年了,每每回到老家。我都会不自觉地打听一下这两个人。同龄人成了家,另一半是个眼睛有些残疾的人,两口子吃苦耐劳,相敬如宾,生了对双胞胎,活泼健康,聪明伶俐,一家人其乐融融。另一个也找了另一半,幸福美满,膝下有三个娃儿,有时也会发发疯劲,却不是十分厉害,也不需要那可笑的童子尿。

我一直都想说说这些我记忆中不起眼的事情,总算被街头的奇遇撩拨了出来。

我一直都想走进那些彷徨的、傻傻的、神秘的、坚守的、残缺的人的内心去看看,看看生命、生活给予他们的关注与悲悯。

哪怕是去做一条狗,带着狐狸的狡黠与聪慧的狗,我也乐意。

《年关》是今年的阳春三月,昆明作协组织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采风。听县文联吴主席说到当地农村现状,无意间提到有些大山深处的村寨里,年轻人出去打工了,老人和孩子留守在家里。后来,撤点并校了,一些村里的小学没了,为了让孩子读书,年轻人带走了孩子,村里就只有老人了。再后来,年轻人打拼一番,在城里租了房子或买了房子,安了家,这些家临时的也好,简陋的也罢,年轻人和孩子都不回老家了。他说起一个村子,原本二三十户人家的,后来村里就只剩下八个老人了,过年杀个猪,拿猪的人都找不到。

我是农村里摸爬滚打长大的,听到这里,心里咯噔一下。这会是我多年魂牵梦萦的农村吗?会是我记忆中,鸡飞狗走,马嘶牛哞的农村吗?会是那个炊烟袅袅,子孙绕膝,墙角树下暴哄着荤荤素素的玩笑段子的农村吗?我便和邻座的张庆国老师谈起了一些农村的现状。

张庆国老师当时就给我一个命题作文,写篇小说,就写吴主席的这个让人心酸的故事。

同行的雷杰龙中肯地对我说,这样的题材有人写过,至少他知道有两个人写过,他并且读过。一个中篇,一个小小说,都写得很高明。他建议我去读读这两篇小说再动笔。我忽地感到压力,这两个人是谁我不记得了,小说题目叫什么我也不记得了。

再说,我是个不善于阅读的人。我一直努力地要自己多读书,但是除了学生时代零零碎碎地读了金庸、梁羽生、古龙的武侠小说,啃了中国四大名著。害羞的是,这其中的《红楼梦》我至今还没有完整地读完一遍。每每耐着性子把书摊开,读不上几页,便瞌睡起来了。文学沙龙上,许多朋友一张口就是某某作家,某某作品,某某片段,我却一无所知,默默地当着旁听者。

我曾一度怀疑,我这么一个不善于读书的文学拓梦者,肯定会进入死胡同,万劫不复。我会把自己的文学写死的。

还好,我有着农村的小半生历练,有着一个爱听人摆古说事的习惯,爱从别人的故事里捕捉灵感。

吴主席的故事的撩拨,我写了这篇小说。反正中篇有人写了,小小说有人写了,我写个短篇小说凑凑数,大家应该包容得了我。

年关是个坎,但凡中国人都要过这个坎。想起少时,家里杀过年猪,那是多么自豪的事儿,在小伙伴面前都是高昂着头,我家今天杀猪耶。那些杀猪的人,拎着一个袋子,袋子里装着杀猪刀、开膛刀、刮毛刮子、剔肉刀等等。一到家里,总是好茶好烟招待。从他口中,哪家杀了几个猪,哪家杀的猪壮,哪家杀的猪瘦。他像一杆秤,称出农村人一年到头的酸辣苦咸,喜怒哀乐。猪杀倒了,找着好的部位的好肉,煮炒酥烧,弄几桌,请来亲戚朋友,隔壁邻居,大吃大喝一顿,美其名曰:杀猪饭。剩下的火腿、排骨、挂子肉,盐渍起来,板油、花油,炼成精炼油,收在油罐里,猪头猪尾,是过年的供品。一家人一年的油水荤腥多半就从这头年猪上开销了。

随着社会的繁华,杀猪过年的日子越来越少了。菜市场上,拍拍钱夹,要肥要瘦,要多要少。自是不必去折腾那些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幸福感了。

有人戏称,岁月是把杀猪刀。我觉着抽象了些,不过,岁月确实递给每个人一把杀猪刀。它割断了我们的许多记忆,许多美德,许多一去不复返的东西。

我幻想着某个时间段里,人们忽地想起那把杀猪刀。它还静静地躺在岁月的麂皮袋子里,等着我们抽出来,按翻一头我们自己喂养的猪,把杀猪刀,递进猪的脖子了,喷出一股红艳艳的血浆。一家人眉开眼笑,好事者给孩子吹个猪尿泡,让孩子们攥着它跑呀跳呀。

“小孩儿小孩儿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腊八粥,喝几天,哩哩啦啦二十三;二十三,祭灶王;二十四,写大字;二十五,点豆腐;二十六,沽点酒;二十七,宰公鸡;二十八,把猪杀;二十九,帖倒酉(意即贴春联);三十晚上熬一宿;初一、初二满街走。”我喜欢这段谚语,它唤醒我童年的记忆,我的村庄,我的泪流满面。

我的一本大书――农村,摊开在我的面前,我想百读不厌

我的一个心愿,把我听到的经历的故事说给大家,请别漠视它们的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