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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重化工业比重大,矿山采选、原材料加工企业多,又是老工业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多,职业病危害比较严重。
据统计,辽宁省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矿企业有3万余家,仅接触粉尘和毒物的劳动者就超过60万人,由于职业病发病具有明显的滞后性,职业病防治工作在一些地区和企业得不到足够的重视,防治措施没有落实。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的统计数据,2011-2015年,辽宁省职业病年新发病例分别为981例、1 308例、1 178例、3 088例、1 614例,其中90%以上为尘肺病。据预测,辽宁省未来几年的职业病年发病率都将超过1 000人。职业病危害积累的问题已进入凸显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
加强职业卫生基础服务
2011年12月31日,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修改,明确了安监部门在职业卫生监管方面的法律地位。2012年1月1日,辽宁省安监局开始全面承担辽宁省职业病的预防工作。到2013年底,辽宁省14个市已全部完成职能划转。截至2015年底,辽宁省职业卫生专职监管人员达到517人,所辖的14个市均成立了独立的职业卫生监管机构。
2016年初,辽宁省出台《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填补了职业卫生监管领域没有省级纲领性文件的空白。
严格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求
辽宁省安监局在接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后,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规范执业行为倡议书》等系列文件,严格机构资质认可。
截至2016年初,辽宁省共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64家。其中,甲级机构5家(1家同时具有放射乙级资质),乙级机构40家,丙级机构16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机构3家。
为提高技术服务机构专业人员技能,自2013年起每年组织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实验室间检测能力比对,并定期举办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
2015年,辽宁省共有53家技术服务机构参加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比对项目包括活性炭管中乙苯、活性炭管中丙酮、滤膜中铜、滤膜中镉和水中氨的检测能力。经综合测评,11家机构优秀、6家机构合格、30家机构基本合格、5家机构不合格,另有1家机构因搬迁未按时上报结果。
辽宁省安监局宣教中心举办了2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由职安处有关同志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策划教学内容和编制考试试题。全省共376人参加了考试,其中247人通过,通过率为65.7%。
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自2013年7月起,辽宁省安监局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包括建章立档、规范用工行为、职业病防护设施改造、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应急救援等多项内容。
每年年初,辽宁省安监局都会将本年度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任务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市,作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每季度对各市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在省局政务网站上公示基础建设示范企业和达标企业名单,有效促进了各市工作开展。
沈阳市组织同行业企业集中招标,开展现状评价,为基础建设奠定基础;大连、朝阳、葫芦岛等市通过树立行业典型,召开现场观摩会的方式带动各行业开展基础建设;本溪、营口等市统一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管理要求和档案标准,解决了用人单位不会做的问题;锦州市开展了与企业签订职业卫生“承诺书”活动。
截至2015年底,辽宁省共有1万1 523家用人单位完成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占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总数的47.9%。
职业卫生形势依然严峻
辽宁省安监局自2012年起接管职业卫生工作以来,辽宁省职业卫生建设已逐步走向轨道。但由于某些职业病发病具有滞后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薄弱等问题,辽宁省职业病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辽宁省矿产资源丰富,矿产开采业发达,而工艺相对落后,粉尘危害严重;加之20世纪八九十年代矿山无序、非法开采严重,职能部门疏于监管,造成大批劳动者成为尘肺病的潜在人群,于若干年后的今天陆续发病,成为当下辽宁省职业病群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过去的十几年间,职业卫生工作一直没有得到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的重视。即使《职业病防治法》出台后,也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加之职能监管部门几经变更、企业负责人有法不依、监管部门执法不严,造成职业病隐患逐年积累,发病人数陆续增多。
目前,虽然有47%的企业基本完成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但大多是规模以上、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大中型用人单位。而基础条件差、管理水平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小微型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能力依然薄弱,部分企业对职业病防治不想管、不会管的问题突出,他们无视国家法律,对职业病危害不警示、不告知、不检测,对从业人员不培训、不体检、不配备防护用品,任由劳动者暴露在职业病危害之下。
目前从事苦、脏、累、险作业的人员绝大多数是农民工,其文化程度低、维护自身劳动保护权益能力差,对改善劳动条件很少要求。特别是在矿山、建筑、建材等行业工作的农民工流动性很大,不签劳动合同,缺乏自我防护意识。有的多年没有做过职业健康体检,有的职业健康监护形同虚设,甚至弄虚作假。
在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评估检查中发现,机构技术服务客观真实性欠缺,采样点、采样对象、采样时段选择不规范,采样操作、样品流转、原始记录书写不规范,档案管理不严格,报告信息不及时公示等问题仍然严重,甚至还发现有报告、代签字的现象。
重点行业治理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以石材加工和水泥制造两个行业为例,虽然开展了近两年的治理,但据辽宁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的抽检结果表明,重点岗位粉尘浓度超标率依然达到45%~90%的高比例。
全力防控职业病危害
2016年,辽宁省安监局将继续以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为载体,持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集中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着力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全力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努力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对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梳理,督促上述两类企业中未达标的尽快完成基础建设工作。对小微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力争破解其不想搞、不会搞的难题。
每个市培育各行业1~2个示范企业,特别是树立一批中小微型企业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带动全行业基础建设活动的开展。
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支撑和服务能力建设
从2016年开始,新申请资质的机构和资质到期的机构都将严格按照新的手册进行评审,凡是达不到乙级要求的,一律降为丙级或不予延续。考虑到机构分布不均衡,辽宁省安监局将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在机构少的地区成立实验室,组建丙级机构。
为做好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辽宁省安监局将筹建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系统,推广应用二维码识别和现场设备GPS定位技术,对技术服务机构人员、设备变化情况,现场采样时间和使用设备情况,评价报告内容等进行信息采集,强化对技术服务过程的监管,推进评价报告信息公开。
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2016年,辽宁省要集中开展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行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并于2017年下半年对治理结果进行集中验收。
对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两个行业治理开展“回头看”。要继续深入推进石材加工企业集约化、园区化,提升石材加工企业的机械化水平,淘汰干法作业。在治理过程中,对于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作业场所缺少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不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的企业,均纳入“黑名单”,并作为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报告省局,由辽宁省安监局在相关平台公布。
改进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方式
目前,取消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行政审批。但取消行政审批,并不是取消“三同时”制度,企业必须履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竣工验收等法定义务,把住职业病危害的源头控制关。
因此,安监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程序、执法检查等准备工作,尽快实现从事前审批把关到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集中精力加强对过程和结果的监管,采用受理举报、明察暗访、严格执法、诚信体系建设等非审批手段,推进企业落实“三同时”制度。
(赵纯柏:辽宁省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