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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网上经营活动已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亟需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进行规范。
年轻的白领张小姐已习惯了坐在家里,轻点鼠标,卖卖从海外带来的小批化妆品、从各地批来的小物件等等,这几乎成了她的“第二职业”。而接下来,这份赚外快的工作可不是那么好做了。
北京新法激起千层浪
7月2日,北京市工商管理《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要求自今年8月1日起,“利用互联网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主体,均应依法登记注册,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展经营。”稍晚,北京工商局称已掌握技术,若有人在网上违规开店,有能力做到开一家、查一家。另据调查,按网店新规,开店办照每年需缴费500元。
消息一出,网友顿时哗然,“网上开店本是小本经营,还要交税,怎么受得了?”
对此,淘宝网表示,目前尚在观望中,看北京的新法到底执行得怎样,再决定作为网络经营者下一步该做什么。
根据北京工商管理局的管理意见,3种情况不需要办照或重新登记:已经有执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且经营范围与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相一致的;取得信息产业部或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完成网站备案,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了营业执照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
北京市工商局特种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王靖表示,意见出台的主旨是促进支持互联网商业发展,不宜对个人物品做出硬性规定,希望交易双方按照商业活动的原则和规范,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将由法院等仲裁部门进行个案甄别。
网络专家、国家信息化测评中心常务副主任姜奇平认为,政府部门应该去监管的是网络交易平台而非个人,管好成千上万的网民不可能也不现实,政府应该管好网络经营者,再由网络经营者去管好自己的网上店铺,比如与店家签署自律协议,如违反协议则吊销其IP号、封锁其IP地址等。
对此,上海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刘建德表示,专家说的只是政府“怎样管”而已,并不是“管什么”,因为当老百姓权益受到侵害时,监管部门要追究的是具体的卖家责任,而并非仅仅是网络经营者。当然从大的方面来看政府部门应该管网络经营者没错,但对每个卖家同样应有具体的法规约束。
上海立法约束网络卖家
上海也正在制订电子商务相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网上开店要办理营业执照,今年5月,市工商局已将该条例的意见征求稿递交有关立法部门。
“立法最根本的是要保障网络交易安全。”上海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刘建德介绍,上海市工商部门和消保委也曾受理过多起投诉网上“黑店”的案例,不少网上卖家不讲诚信,在网上随意虚假宣传、发生问题不愿承担责任、换个网名就溜之大吉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原因。
刘建德表示,办理营业执照需网店经营者实名登记,即使发生问题,工商部门也可追溯到明确责任人,消费者不会再吃“闷亏”。
而立法后得益的不只是网络买家,刘建德表示,卖家同样受到法规保护,比如有买家卷款逃走,卖家也可依据法律追回自己损失。同时,卖家在网上开店赚钱,就该划入商人之列,必须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办照后须依法纳税,尽到公民义务。
近日,上海普陀法院宣判“全国首例上海网商偷税案”,被告人张某借公司名义在淘宝网上卖出近290万元含税商品没有依法缴税,被上海普陀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6万元。
网售小物件也得办执照
在网上出售首饰、化妆品等小型物件在家里邮寄就能完成交易,这种经营活动也需办照。根据办法,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其登记注册按照《关于解决无证照经营场所以及其他经营住所问题的意见》,即必须经过邻居、居委会等相关利害人的同意方能作为登记注册地址。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网上商城、网络黄页等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有义务查验并留存商户的资质证明;建立电子交易记录,并将交易记录保存至少两年;建立内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设置机构或者配备人员,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
明知道商户无照还准许其在自家平台上经营的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将由工商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予以查处,由工商部门对此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网店新规批评的商榷
据北京工商管理局的一位负责人说,之所以推出网店新规,是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因为“目前包括淘宝、易趣和拍拍这三个C2C平台上的卖家大多卖的是假货或行坑蒙拐骗之道而让购物消费者即买家深受其害。”
新规一出,各界批评,主要是各色互联网专家的批评,潮水般涌来。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有互联网专家认为,网上销售仅占国家零售总额的0.6%。为如此之小的业务量专门加以规范没有必要。第二,有专家称,淘宝、拍拍等大C2C网近年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已在诚信等方面有了足以使消费者放心的行规,近年实践行之有效,不必由地方政府也台管理规定。第三,有专家认为,在网上开店多以待业或兼职个人的小本经营为主,其开店收入也以补贴家用为目的,新规出台,不仅手续麻烦,500元办照费也令小本经营者为难,新规不利于鼓励就业和创业。
网店新规出台后,有媒体就公众对网店新规的反应进行了比较认真的调查。调查方说“此次调查参与人数达到10096人,其中参与调查者中买家占到60%,卖家为40%。从调查结果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数买家是非常支持网店办执照的。看来于网上购物买家还是把安全购物放在第一位,价格便宜其次。另外,与买家的观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绝大多数卖家对网店办执照持反对态度,他们认为办执照只会增加网店的负担。”
由此看来,虽然互联网专家的说法部分被调查映证,但北京工商为违护消费者利益出台新规的说法并非没有根据。对北京工商一边倒狠评,认为北京工商不明事理,多此一举之类漫骂式的批评有失公允。
这次推出网店新规,还有几个互联网专家没提到的看点,也许能为网店新规给出不同于互联网专家的视角。
首先,没有理由断定推出网店新规是北京工商对互联网及互联网政策没有经过认真调研和论证的心血来潮式的愚蠢之举。反而以为一定是经过了必要的程序。其次,这次北京工商的网店新规,不仅在规范网店这个高度敏感的课题上国内首开先河,并且在全球规范C2C业务也打响了第一炮。“网店办执照是大势所趋。该办法一旦真正实施,必将终结互联网‘无证经营’时代。”有关人士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