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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高职高专英语语法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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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高职高专英语语法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恰当使用语法的能力。为达这一目的,本文从纠正学生中学期间形成的对英语语法某些不正确的观念,明确语法与文体的关系等几个方面探讨了高职高专英语语法教学的目的及其实现手段。

【 关键词 】英语语法 教学 目的 实现手段

一、关于英语语法

语法的涵义可以在三个层次上理解。《朗文应用语言学辞典》)认为语法是 “对语言结构和语言单位(如单词或短语)形成句子的方式进行的描写”,从语言的正确性角度看问题,属于第一层。Hartwell在Open to Language: A New college Rhetoric一书中引述了前人关于语法的定义和观点(1982:552):语法讲授的是让我们用恰当的语言来表达和交流思想的艺术,把语法当作艺术来看的观点属于第二层,较高层。Hartwell等人同时还举出了Lyle E. Lapalombara对语法的见解:某一语言的语法若是得到充分的阐述,便成了该语言的理论。把语法视作语言理论的观点可以算作是语法的高级层次。

二、高职高专阶段的英语语法教学的主要任务――培养学生的语法运用能力

为实现培养学生恰当运用语法知识这一语法教学最终目的,此阶段语法教学中应考虑以下要素。

(一)纠正学生心目中根深蒂固的而又不准确的某些语法观念

中学英语阶段的很多语法观念对于高职高专阶段来说不合时宜。如,在名词可数与不可数的问题上,中学阶段接受的教育往往是“某某名词是可数名词,某某名词是不可数名词。”学生习惯将这样的标签贴在他们所认识的英语名词上,如将pen, radio定为可数名词,将advice, information定为不可数名词。中学阶段一般只需掌握pen作为“笔”, radio作为“收音机”的意义,而碰巧此二词分别取这两种意义的时候是可数的。同样的道理,中学阶段一般也只需掌握advice的“建议”、information的“信息”这一涵义,而这两种情况碰巧都是不可数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以上四词只有上述涵义,相反,pen和radio也都可以用作不可数名词,他们分别表示“文笔”和“无线电”;advice和information也都分别可以用作可数名词,分别表示“通知”和“询问处”。

(二)明确语法和文体的关系

文体是语法教学中考虑的因素之一。笔者曾在一间教室的门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We are having a class meeting now. ?Please don’t disturb us.?应该承认,学生有使用英语的意识,这是一件好事。但他们使用的英语不地道。这种场合下使用的语言属于公共揭示语(public signs),往往写在小牌子上,若写成Class meeting in progress. No disturbance.更符合英语的习惯。将文体因素纳入语法教学中,有利于培养他们以立体的视角看待语法的能力,从而为他们在各种场合下,恰当地使用语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适当地加入英汉语对比的内容

英语有名词优势和介词优势,汉语有动词优势,英语中只要有可能就尽量地多使用名词和介词,而汉语中尽量地多使用动词。英语句子结构倾向于复合,而汉语句子倾向于简化。如果不知道这些特点,就可能在英语使用过程中明显地暴露汉语表达模式的痕迹。如,笔者让学生用下面的句子做翻译练习:

对着校门的是一栋新教学楼,楼前有个大广场,广场的两边各有一个小花园。

按照英语的习惯,按照以下方式译出比较合理:

Opposite to the gate is a new teaching building, in front of which there is a big square, with a small garden on either side.

但很多学生不了解英语和汉语的某些特点,在表达上的松散现象比较严重。以下是学生译文中比较典型的一种:

Opposite to the school gate is a new teaching building. There is a big square in front of the building. And there is a small garden on either side of the square.

这一译文由于没能恰当地使用介词结构,也没有考虑到英语句子倾向于复合的特点,从而使语言表达缺乏粘着性(cohesion),读起来很不流畅。

三、结束语

高职高专英语阶段的英语语法教学是使学生具备将语法现象付诸运用的能力,以提高交际的得体性和有效性。为把这一任务落到实处,教师除了澄清学生中学阶段对英语语法的某些不准确的认识外,英语的文体特征、英汉语的差异等因素,都应成为高职高专英语语法教学考虑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Hartwell , P. & R. Bentley.Open to Language: A New College Rhetoric [M].New York & Oxford: OUP,1982.

[2] Richards, J., et al. Longman Dictionary of Applied Linguistics[Z]. Beijing: World Publishing Corporation, 1989.

[3] 阎兴朋,英语术语辞典[M].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

[4] C.E.埃克斯利, J.M.埃克斯利,综合英语语法,河北人民出版社.

[5] 天津大学化工,精仪系外语教研组编,科技英语阅读手册,石油化学工业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