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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管理实施过程中的矛盾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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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的发展也极为迅速,而在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城市规划则是起到核心的作用,在合理的规划之下,才能让城市的发展有序进行,相反,城市化的发展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这也是当今城市规划管理中面临的巨大挑战。本文主要就城市规划管理实施过程中的矛盾作了具体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矛盾;对策

引 言:要使城市规划管理的实施能够顺利进行,就必须注重合法、合理和科学。而虽然近年来我国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水平逐渐地提高,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为了提高新形势下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应积极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这是现代城市规划人员的重点工作。

1 城市规划管理概述

城市规划管理就是根据《城乡规划法》和已批准的城市规划,对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实施行政审查,批准、核发“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城市规划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否符合已批准的规划,以及城市内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行政管理活动,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系统性、实践性、科学性很强的技术行政管理工作,直接关系着城市规划能否顺利实施。规划部门通过规划行政权履行规划管理职能,以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城市规划拥有依法干预城市开发的权力。

2 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主要矛盾

2.1 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力度不足

在进行城市规划管理的过程中,有些历史街道往往会留有大量的文化古迹建筑,蕴含着我国丰富的古代文化,城市规划管理应做好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但是,就当今城市规划管理来说,很多文物古迹的消失都是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对这些文物古迹的保护力度不足,为了走向现代化规划轨迹,这些历史街区的原有面貌也不复存在,这是我国城市发展中的一大损失。

2.2 城市规划管理缺乏公众监督

在我国,许多时候的城市规划决策,往往是只有领导者才是“决策者”,规划决策权集中在书记、市长、四套班子及几个规划专家手上,是少数人闭门造车式的决策。规划师和公众只是决策的执行人和贯彻人。地方政府和部门规划自由裁量权过大,对行政审批缺乏约束制度和监督机制。

2.3 规划决策机制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公众参与

许多城市规划决策权集中在城市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几个规划专家手上,是少数人闭门造车、理想化的决策。地方政府和只能部门规划自有裁量权过大,对行政审批缺乏约束制度和监督制度。规划主管部门既是规划管理者又是规划编制单位的直接上级和规划的决策者。很多时候,规划仅限于政府和规划专家之间的交流,普通大众对规划缺乏应有的了解,也缺少对规划的支持和参与,致使随意更改规划、规划服从项目的情况时有发生。

3 城市规划管理实施中的解决对策

3.1 加强对城市历史文化传承的保护管理

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大量的文物古迹受到破坏,造成这方面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出在对城市历史文化传承的保护管理力度不足而导致的,对此,应加强对城市历史文化传承的保护管理。首先,应加强人们对城市历史文化传承的重视,要本着继承以及发扬我国城市历史文化的原则,不断的去发现和认识城市历史街区中存在的历史文化价值,提升对文物古迹保护的水平,并将其列入到城市规划管理体系中,充分建设城市独有的特色。其次,很多历史街区以及文物古迹的存在会与城市化发展有着一定的冲击,因此,要协调历史街区、文物古迹与现代化、城市化之间发展的关系,尊重传承文化,全面提高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力度。

3.2 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

城市规划管理在进行的过程中,一旦规划手段、规划体制缺乏合理性的话,势必会影响到城市规划的效果,尤其是房地产业以及规划所使用经费的管理体制缺乏的情况下,城市规划管理也缺乏一定的有效性,对此,要不断的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首先,城市规划管理应遵循着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严格按照每一个流程进行审批管理,尤其是房地产业的发展,在对其规划审批后,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以及规划的程序进行建设,严谨滥用权力随意建设,一经发现违规建筑严肃处理,并实施拆除措施,绝不容许影响城市规划总体计划的违规建筑出现。其次,对于一些违规城市规划区域的现象,要严格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一定的制裁。再次,根据城市规划发展的总体计划来做好经费的分配,经费的安排必须落实到实处,坚决杜绝出现经费不明、落实不明确的现象,更禁止乱用经费、挪用公款的现象,一经发现要给予严格的处理,必要时采取法律措施,确保城市规划经费的充足全面性,这样才能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水平,促进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最后,要根据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加大行政法律的执行力度,完善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力体系,在法律法律的保障下,不仅能便于政府执行行政管理,更能保障公民的利益,尤其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也在逐渐的完善起来,从而提高城市规划的持续性、科学性。

3.3 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

城市发展建设的长期性,决定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不间断的长期工作。要保证城市规划能够顺利实施,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就必须将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为了建立有效的城市规划监督机制,实现上级对下级的有效监督,通过上级政府派出城市规划督察员,依据法律法规和经批准的规划对项目实施事前、事中监督,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这样有利于强化层级监督,建立快速反馈和处理机制,防止和减少由于违反规划带来的损失。

3.4 做好城市生态环境的科学规划

对城市的规划建设应充分结合本地特点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并通过多渠道地筹集资金,来加快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一方面采取相关的优惠政策来推动对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另一方面要坚持“谁污染谁付费、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既能保证稳定有效的环保资金来源,又能有效地控制对生态环境进行的行为。另外,在城市的规划建设中,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评价和激励机制,不断地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及领导责任制、部门负责制,并加大各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力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管水平,从而形成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合力。最后,城市生态环境的规划建设还应借助教育、法制、宣传等手段,普及环保知识,使人们正确认识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生态观,从而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并能够投身于改善生态环境、防止环境污染的行列中去。同时根据有关的法律和政策来对资源消耗大和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通过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来提高人民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4 结束语

总之,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保证城市土地合理利用和开发经营活动协调进行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必须依靠科学、合法、合理的规划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建设和管理城市,使城市的土地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和开发,促进城市的经济和文化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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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姜峰.浅谈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07).

[3]李广斌.我国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研究的进展与展望[J].城市问题,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