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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为乐”使他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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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学智感觉自己已被逼到悬崖角上,出逃乃下下之策。可他一想到正在上初中的独生女儿将会因自己的罪孽饱受邻居们的冷嘲热讽时,只觉得心如刀绞。

天真的郭学智想到,如果让妻女换个居住环境或许会好些。随后他以最快的速度买了套新居并装修一新,将母女安置进去。

做完这一切后,郭学智的眼神中掠过最后一丝眷念,仓皇开始了末路狂逃,全然忘了那句人人皆知的古训:“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贪污46万,挪用800万,涉案总额近850万!这组极具视觉冲击力的数字足以让观者为之惊叹,闻者为之咋舌

2003年9月27日下午。淮安市看守所。

3时刚过,在看守所干警押送下,郭学智走进了提审室。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没有丝毫一般嫌犯所惯有的对未卜前途的恐慌与焦虑,而是满面春风,挺“热情”地逐一与提审的检察官点头打了招呼,然后神情自若地坐了下来,大半年的羁押生活在他的身上竟未刻下丝毫痕印。

鲁迅语云:哀莫大于心死!这是老先生对那特定时代背景下国民麻木的悲叹与愤慨。较之鲁迅笔下的国民,眼前的郭学智已不是一般意义的麻木了,他给人留下的不止是悲哀,更多的则是不解。如果不是那明晃晃的脚镣手铐,谁能想到他会是个即将被交付审判的重刑犯。

“麻木”的郭学智也曾忏悔过。据反贪局干警介绍,办案过程中,侦查人员曾试图挖掘促使其特大经济犯罪的深层动因。当被问及“知不知道挪用公款是违法犯罪行为”时,郭学智怆然回答:

“当然知道,钱都是凭着‘哥们义气’借出去的,认为很快就会还,实在回笼不了就拆东墙补西墙……”

说这话时,郭学智满脸的懊恼,恨不得世上真有后悔药。

清河区检察院反贪局提供的侦查终结报告显示,郭学智自1998年5月至2002年11月间,利用担任中国建设银行淮安市分行营业部主任助理的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人民币799万余元,贪污46万元(一审法院认定723万余元和20万元)。

侦办此案的检察官说,十分看重“哥们义气”的郭学智将挪用的客户存款“潇洒”地抛给了那些个体老板,他们整日和郭学智称兄道弟,看中的却是他掌管的堆积如山的票子。需要用钱时便陪着郭学智吃喝玩乐,围着他像众星捧月,直把郭学智捧得晕晕的,觉得自己“挺风光”。可当他向他们讨要借款时,这些昔日的“弟兄”统统没了踪影,要不就编着各种理由“邀请”他继续“合作投资”最终东窗事发。

分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吴建政介绍说,根据国家有关金融管理法规规定,存款损失达500万元以上将作为重大事故申报中央有关银行。郭学智特大挪用公款案报中央后,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总理曾对此案作了亲笔批示。

50万,50万……巨额客户存款被郭学智悄然截取,转眼成了润泽别人田的肥水

郭学智1962年出生于涟水县某乡,中专文化,1987年由某企业单位调入中国建设银行淮安市分行工作,从此跻身于令人羡慕的“金领”阶层。

过足了长久的清贫生活,一下子置身于花花绿绿的大钞世界,郭学智着实大开了眼界。起初,他倒也觉得这一金饭碗来之不易,从心里倍感珍惜,终日任劳任怨,勤恳工作。

可再嫩的姜也有练老的时候。从市建行营业部储蓄员直到部主任助理,郭学智这颗“嫩姜”一路走来,越练越老,越老越辣。每天看着大把大把的票子源源不断地从自己的手中淌过,他心里开始嘀咕:何不把“死钱”用活?

郭学智为人豪爽、讲义气。和郭学智有过交往的人大都深谙他的这一秉性。具有这一性格的人向来助人为乐,郭学智则更乐于助人,只要能为朋友“帮忙”,即使和原则公开对抗也在所不辞。

1996年,建行淮安市分行营业部设立“老板专柜”,为市汇通市场个体储蓄大户提供上门收款服务。此项业务由时任营业部筹资科科长的郭学智全权负责。在长期的业务往来中,郭学智与那些大老板们打成一片,经常在一起吃喝玩乐,俨然一副“自家兄弟”派头。1996年年初,郭学智的一个“兄弟”市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找上门来,请他帮忙贷款50万元用于房地产开发。郭学智自然满口答应。而事实上,张某所在的公司并不符合贷款的条件。郭学智本能地想到了储蓄柜里的那一大摊储户资金,50万元储户资金转眼被打入了张某公司的账户。

这50万元拆借资金很快被某公司投入使用,却因该公司经营不善而成了打狗的肉包。郭学智心里清楚,自己在储蓄柜里掘开的这个大窟窿不宜久留,得赶紧填平,便一再催促张某还款。万般无奈之下,张某及公司副经理高某从省某两家公司骗来四辆轿车抵债,但还未来得及办理过户手续,二人便被南京警方刑拘。在这紧要关头,郭学智喜好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豪情侠义”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他再次动用客户存款代张、高二人补交了车款,并将二人保释。

至此,储户存款已经形成巨额亏空,郭学智寻思着眼下当务之急是把账面填平。1998年,市建行营业部与市某科研所签订上门收款协议,由营业部储蓄专柜到该科研所上门收款。此时郭学智已升任重权在握的营业部主任助理,他当即指使收款员携带空白现金交款单到某科研所收款,并将收款化名存入某账户,然后用该款填补了亏空。

此后,他又多次挪用该科研所的存款,以张某、汪某名义成立了淮阴市安东木业公司,与涟水张某合伙投资生产板材,后来该公司因张某病故而瘫痪,造成200余万元损失无法追回。

清河区检察院查明,郭学智在建行淮安市分行营业部工作期间,利用上门收款之机,采取收款不入账、化名存入储蓄账户、自制对账单等手段,擅自挪用公款799万余元。事实还不止于此,因储蓄专柜并网时原始数据未输入综合网,且有关的电脑硬盘损坏,致使资料丢失,使得郭学智挪用其他单位的存款的行为无法认定。

孙军案发让郭学智预感罪行败露,他本能地选择了末路狂逃,却又触犯了另一个罪名――贪污

2001年11月,建行淮阴市分行营业部储蓄员孙军携款潜逃案发,郭学智作为部门领导之一被责成配合办案。心怀鬼胎的郭学智预感自己时日不多,当时他首先想到的是逃!

权衡再三,郭学智最后决定逃往温州。温州有他的熟人陈某。

郭学智很快与陈某取得了联系,谎称其夫妻关系紧张,业务不顺,打算到温州发展。

他首先提取了某科研所存在行里的110万元储蓄款,打入一个体户朋友的账户,然后又携带擅自提取的50万元客户存款来到温州。

在此之前,郭学智曾“借”给个体户王某26万元,这些钱当然也是储户的存款。出逃前夕,郭学智打起了这笔公款的主意,让王某重新打了欠条,出借人改为好友刘某、妻弟汪某。

自作聪明的郭学智为潜逃做好了准备,无意中却触犯了刑法的又一罪名:贪污,加重了自己的罪孽。

潜逃时,郭学智还花了10万元买了辆“扬子”牌吉普车,供出逃专用。

郭学智落荒出逃温州后,家乡检察机关的追逃工作紧锣密鼓地进行着。2003年2月25日,清河区检察院反贪干警从天而降,结束了郭学智整整40天的逃亡生活。

归案之初,郭学智自知罪孽深重,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但最终还是交代了自1998年以来至案发,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人民币近850万元的犯罪事实。

2004年5月27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郭学智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