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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S:站起来的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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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s标准制定工作已经开展了三年,到该“站起来”的时候了。

据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占软件产业总收入的比重正逐年增加。2011年上半年,我国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达5338亿元,占软件业务收入45%,而2010年,该数据还是42%。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内容显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等内容被划归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范畴内,IT服务业体现出非常大的包容性。也许将来,软件产业很有可能被归并到信息技术服务业中,足见信息技术服务业的重要性。

信息技术服务业的“雪球”越来越大,标准缺失的现状一直没能改善,不过,这样的局面可能很快会被扭转,ITSS(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 Standards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是关键角色。

乱象

据工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1~11月,软件业实现1.65万亿元的收入,同比增长32.8%,增速同比上升2.8%。众多以信息技术咨询、设计开发、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增值等服务形态和模式存在的企业快速成长。产业规模的扩大,给该领域企业众多市场机会。

除了机会,市场中同样存在“成长的烦恼”—企业各自为政,按照每家不同的情况,遵循各自不同的标准推行服务,导致全国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乱象丛生。服务需方很难判断供方提供的产品价值,这让信息技术服务的“高标准”只能停留在服务供方各自的宣传册,没有走到实际应用中。由此,低价竞争、服务质量不可控、交付成果不规范等问题层出不穷。

造成这些乱象的原因有很多,业界很难圈定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边界是重要原因之一。政府需要监督和统计产业发展情况,服务供方需要提升自身服务质量,需方也需要明确自身所需,然而直到现在,衡量服务质量的准绳仍不明确,这些问题依然是阻碍整个行业正向前进的反作用力。

“举例来说,服务方需要供方提供某项服务,A公司提出的报价是100万元,B公司提出的报价是1000万元,需方要如何选择呢?”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工作组秘书处崔静表示,服务需方选择A公司,有可能用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也有可能中了A公司设置的低价陷阱,选择了劣质的服务;服务需方选择B公司,有可能得到其全方位、系统化、高质量的服务,也有可能花了大笔冤枉钱,却没能解决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乱象,让初尝市场甜头的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迎来当头棒喝。

国际标准VS中国标准

中国没有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标准,很多企业选择用国际标准为服务质量把关,这样简单化处理所有问题存在一定缺陷。

在全球范围内,找到使用国际标准,为企业带来最直接效益的案例非常容易。早期,宝洁公司(Procter&Gamble)采用ITIL模式立竿见影,4年内共节约预算资金5亿美元,运营成本减少了8%,技术人员减少了20%;在国内,东莞移动一直在采用ISO/IEC20000国际标准满足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中国平安使用ITIL(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frastructure Library,即IT基础架构库)保障和提高IT服务管理水平。

东莞移动和中国平安的选择没有问题,但并不是所有问题因此迎刃而解。宝洁毕竟是一家美国公司,公司运营需求和特点与ITIL有很多契合点,这些契合点,是国内企业不具备的。

以在中国得到广泛推广应用的ITIL来说,该标准由英国政府部门CCTA(Central Computing and Telecommunications Agency)在20世纪80年代末制订,现由英国商务部OGC(Office of Government Commerce)负责管理。这样一身“洋装”,中国企业试过后,能否完全合身?随着技术的推进,ITIL也衍生出包括ITILv2、ITILv3等多个版本,而这些不同版本中,都很难找到中国市场需求,以及中国市场特点的影子。

ITIL适用于IT运维服务管理领域,然而就目前来看,软件服务业内不同领域有太多标准,甚至一个领域会涉及到多个标准。如此复杂的现状,企业选择多了,面对的结果也多了。

在业务设计方面,企业可以选择TOGAF(开放组体系结构框架)作为行业标准的体系架构,也可以选择Zachman作为企业信息系统结构架构。当两套框架摆在服务需方面前的时候,这就好像面对“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无解的问题。

一方面,企业有标准,可一套来自大洋彼岸的标准,并不能够满足中国企业的全部需求;另一方面,需方面对CMMI-SW和RUP、ITIL和ISO/IEC20000,就好像面对天书一样手足无措。供方只能披上一身“洋外套”,就算不合身,总算可以遮羞,但这样下去,需方享受的服务质量将无从保证。久而久之,将不利于中国信息技术服务业健康发展。

在国际标准中,同一领域的不同标准有不同的特点,这也增加了标准的复杂性。“ITIL的适合对象集中在管理者方面,强调个人的应用性及价值回报;ISO20000的适合对象相对更为明确,主要围绕IT服务提供商或外包商。虽然ISO20000价值内容来源于ITIL,但是它更强调实施规则,试图用规则去驱动效率的提升和服务质量的提升。”上海翰纬信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IT服务学院总经理、中国IT服务标准组成员刘颋认为,在国际标准的运维管理方面,ITIL与ISO20000有不同的要求,判定哪些内容符合中国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要求很困难,制定适合对象覆盖企业与个人,原则上适合中国各种行业发展要求的标准,对整个产业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ITSS的“梅花桩”

为规范产业发展面对的行业标准,2009年4月ITSS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工作组正式成立。对于工作组来说,标准制定如同“梅花桩”—一步不慎,全盘皆输。

在产业发展过程中,标准制定工作很容易走进理论的“死胡同”。制定标准专家成员希望用理想化、优质化、权威化的理念围栏圈住标准的,却没发现无形中,标准制定的工作已经有悖于最初设想,使得标准与实际应用完全剥离开。一旦抛开了实际应用,停留在理论阶段的标准被推出来以后,就像被打了水漂—有去无回,没了音讯。

“工信部领导曾经表示,传统标准制定工作中经常存在‘重研制、轻应用、无反馈’的情况,制定ITSS一定要避免类似问题的重现。”崔静表示,如何避免同类情况的发生,对推进今后的制定工作有很重要的意义。

除了避免“走老路”情况的发生,制定标准的成员单位也要遵守制定标准的“游戏规则”。当前,标准的制定工作仍然处于建立理论基础的初级阶段。按照工作组的统一安排,成员有不同的分工。然而在理论基础阶段,企业给ITSS“画圈子”,解决了ITSS定义、目标和边界等基础问题,而编制标准细则内容才是成员企业面对的考验。

按照原则,成员单位企业编制标准细则,可将自身在行业中的经验融入标准。将标准贴上自己的标签,可以让企业成为整个行业效法的典范,这也是众多企业加入ITSS编制工作的重要原因之一。将企业积累的成功行业经验融入ITSS,这对标准制定是好事,可是该融入谁的经验?如何融入?融入多少?这都需要同行业企业之间,为标准制定工作做出牺牲。

为验证标准的合理性、科学性与可实施性,ITSS的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北京、上海、成都等试点单位针对政务、金融、电信等行业的典型应用案例,提出了459条修改意见。

所有的成果都表明,直到目前为止,标准制定工作正在按部就班地推进,避免“走老路”,让成员单位利益最大化,成功地让ITSS这个襁褓中的巨人站起来,成为各方共同期待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