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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电视传播中语言主体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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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初,中国电视研究领域曾经有过一场关于电视表达应以画面为主还是声音为主的激烈论争。这场论争缘起于业界和学界盛行的“画面崇拜”现象。当时,电视传播实践中实际遵循的原则是“以画面为主,声音加以配合”,强调画面在电视表达中的主体地位。“整个80年代,电视传播以画面为主的观念犹如千真万确的真理大行于中国电视界,而且一直影响到了90年代。”对此,以朱光烈先生为代表的一批学人提出了质疑,提出“语言”(狭义的、传统语言)才是电视传播的基础。但这场论争最终占上风的是“声画结合”这种调和的声音,而“声画结合”论实际上强调的依旧是画面在电视传播中的主体地位。1999年,朱光烈先生又发表长文《声画结合论批判》,以谈话类节目的盛行为依据,重申了语言在电视传播中的主体性地位,但却并没有引起学界更多的回应。

今年第6期《新周刊》推出的《2009中国电视红皮书》,以不小的篇幅,描述了中国受众目前接收电视的状态:已经由原来刻意专注地“看电视”转向随意“听电视”,而且“听电视”已经成为人们接触电视的普遍状态。虽然观众接收电视的状态主要取决于受众自己,但对于那场论争,它无疑有种裁定作用,胜出的显然是倡导语言传播为基础的一方。固然,受众接收方式的变化和娱乐渠道多、信息渠道分散以及生活节奏加快与人们专门用于看电视的时间越来越少等因素有关,但同时它也说明,电视媒体也已经从以往的更多提供可“看”性,转为越来越多地诉诸听觉(主要指语言),否则,若是电视依旧遵循声画结合的表意原则,声音系统不能表达相对完整的意义,那么,就没有“听电视”的接收方式出现的可能。谈话类、讲述类等以语言为主体的节目形态成为电视媒体的常态节目,《大国崛起》、《复兴之路》之类的专题片的回潮等,就是电视传播中语言主体转向的有力佐证。

现在的问题是,电视媒体从强调画面在信息传播中的主体地位,转而更多地依赖语言传播,这种自觉主动的转变意味着什么?是什么促成了这种转变?学界在研究谈话类节目的意义时,从媒介自身纵向发展的角度,探讨了语言类电视节目成为常态节目形态的客观价值,诸如人际传播的引入、制作成本的降低等,忽略了电视媒体的语言转向在特殊历史情境下的意义和目标追求,而后者恰恰是认识和理解电视媒介的现实处境关键。

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学界和业界对电视传播中影像系统的强调是有目共睹的。这从当时学界和业界对待音乐电视等以追求画面的表现性为主的艺术片种的狂热态度就可以看出。之所以钟情画面的表现力,原因是多方面的(电视人受电影艺术的影响,过分强调自己的主体性和电视的艺术表现功能,是原因之一),其中朱光烈先生援引英国学者麦基的一段话则触及到了问题的根本。他说:“电视是与广播放在一个管理体制之中的,在电视形成个性的时期,为了形成个性,电视工作者就特别强调画面,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电视工作者有个错误的假设,以为电视是一个视觉媒介,这不对。表达思想的最好办法是‘谈话’,当听觉被电视工作者所重视的时候,电视就走向了成熟。”这不仅指出了当时中国电视界“主画论”盛行的症结所在,同时也充分肯定了语言在电视传播中无法替代的基础性和主导性地位。

的确,在任何媒介发展初期,为了凸显其独立地位,往往都会以突出它的异质性的方式来实现。电视媒介和传统媒介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拥有了影像符号,但随着传播者对电视媒介的陌生感的逐渐消除和电视媒体影响力的深入人心,电视将不需要再在如何刻意展示自己上做文章,其重心会转向如何才能更便捷、准确地传播信息,以利于受众的接受等问题上,而不是一味强调、时时提醒自己是“电视”而不是广播。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电视不再过分关注和强调影像语言的突出地位,应是一种必然。

电视媒体不再刻意强调影像系统在信息传播中的主体地位,则意味着它必然会越来越多地去依赖声音(传统语言)的功能去传播信息。我国学界的影像和声音之争发轫于上世纪80年代末,也就是说,当时已经有人认识到了电视媒体最终要以语言传播为基础;在西方,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声音在电视中是意义的主要载体,而在电影中则由影像来承担这个作用”就已经成为定论。但是,真正以语言为主体的节目形态在中国电视媒体上的大规模出现,则是到了90年代末,即谈话类节目的兴起。如果说电视媒体的这种语言转向意味着它走向了“成熟”,那么,是什么促成了它在90年代末走向“成熟”?这种“成熟”本身意味着什么?

前面提及的那场论争中,主张电视传播以语言为基础的一方认为,以语言为主体进行信息传播,其真正价值在于体现了以受众为中心的传播观念,比如谈话类节目中人际传播的介入,说明传者和受众的距离越来越近,受众拥有了参与的机会。这一结论显然是与以往电视传播者过分强调自己的主体性相比较得出的。而事实上,电视加大语言传播的分量,对受众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使受众有了一种平等感、参与感,另一方面也将受众完全放到了被动的“听”的地位上,这无疑加大了对受众的控制力度。

麦克卢汉的“冷媒介”、“热媒介”说,将广播归为“热媒介”,电视则为“冷媒介”。依据他的解释,“热媒介”清晰度高,因而观众的参与度相对要小;“冷媒介”清晰度弱,所以受众可以有较高的参与度。这其实是说,诉诸听觉的广播是一种更具控制力的信息传播媒介,因而无须受众更多的参与;相对而言,电视媒体的控制力量较弱,需要受众在信息接收中有较多的介入。麦克卢汉的这个结论是通过广播和电视的比较得出的,电视被列入“冷媒介”,显然是因为它比广播多了一重影像符号。在学界,虽然麦克卢汉的这一媒介定性思路不像他的“媒介即讯息”说那样深入人心,但其中也不乏合理之处:就广播而言,其具有声音的连续传播以及语言传播自身极强的确定性等特点,对收听者来说,的确是一个无暇思考的过程,因此,认为广播受众的参与度小,不无道理。与此相比,电视媒介因为影像符号的介入,信息源多出一重,因此信息的开放度更高,更具有不确定性,这就需要人们在接受过程中,加大主观介入的力度,因此说电视受众的参与度要高于广播。由此可以看出,麦克卢汉的冷热媒介说,从本质上说,对于受众,声音(语言)相对于影像,是一种更持久、更有效的控制力量。

从“声音”本身作用于人的感官的反应来看,“声音比影像更能引起人们持续的注意力”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也说明声音与影像相比,更能吸引和控制受众。因此,电视由主要提供“看”转向着重提供“听”,就传者而言,本质上是一种更有效的控制策略。

事实也的确如此。上世纪90年代末,电视媒介遭遇了来自网络媒体的严峻挑战,其一直以来的霸主地位已经开始动摇。面对网络传播拥有的及时性、广泛性、随意选择性、交互性以及视听一体化等特点,电视媒介失去了固有优势,受众流失现象严重。在此情况下,它不得不调整传播策略,重新寻找出路。以《实话实说》为代表的谈话类节目正是在这个时候成为中国电视媒体的主导性节目形态的。对于谈话类节目的大规模出现,固然如人们所说,是传播者在电视媒介自然进化的过程中,为了降低成本、凸显受众为中心的传播观念和媒介的基本属性所采取的策略,但之所以选择采用以语言为主的传播方式,更重要的还是为了应对电视媒介所面临的严峻的现实处境。

电视媒体加大语言传播的比重,从以下两个角度规避了电视媒体自身的局限,从而起到了对抗网络媒体、争取受众的作用。

首先,从纵向比较来看,以语言为主的节目形态占据主导地位,弱化了信息文本的可“看”性,使电视媒体较以往显得更朴实、严肃,更有利于体现和维护自己的权威身份。

我们知道,影像符号本身背负着深刻的悖论。一方面它是一个多意性信息载体;另一方面,它又有可能并不传达意义甚至消解意义,它的意义就在于“看”本身。这是因为,视觉符号本身具有可看性,而“看”本身就是一个意义完整的心理过程,可以直接满足人的心理需求,这是它和语言符号截然不同的地方(语言符号必须加以理解、思考,才会转化为意义)。当影像的可看性过于突出,借用居伊・德波的概念,当影像成为“景观”时,就会导致观看者只“看”不“思”的结果产生,从而将受众推入仅限于“看”即视觉满足的境地。正是基于影像的这一特点,人们认为电视媒介本质上就是一种娱乐媒介,而导致它娱乐性本质的罪魁祸首就是它的可“看”性,可“看”性甚至已经成为娱乐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于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娱乐功能,各种新媒体也纷纷引入视听传播机制:视频网站如雨后春笋;手机电视跃跃欲试;各类交通工具上出现了“移动电视”……原本属于电视媒体的视听结合的传播模式,已经全景式地向各种媒体渗透,各类新媒体无不打上电视媒体的烙印。这种同质化的趋势对于电视媒体来说无疑是极大的威胁,它严重分流着电视原有的受众,视听一体化传播已经不再是电视自己的独特优势。在此情况下,为突出重围,它必须将目光从这个已经不再是优势的特点上移开,另辟蹊径。

于是,当所有媒体都纷纷耽于制造“看”的时候,电视媒体则选择弱化了“看”,转而以“说”为主。事实证明,这样做更有利于它凸显自己的特点、巩固自己的地位。第一,弱化影像表达(视觉效果)的比重,意味着电视将自己的可“看”性降到了最低限度,这既避免了受众对画面的过度沉迷,为观众能够接收更多意义具体、明确的信息提供了巨大的可能性(因为语言传播本身是一种意义明确、具体的信息传播行为),同时也在形式上提升了电视媒体的严肃性,将自己与其他媒体有所区别。第二,由于电视节目中的“说”者(主持人)在行为方式上和传播信息过程中,已经塑造起了自己的个人品牌,加上电视媒体固有的影响力,电视语言类节目在受众中必然拥有高于其他媒体同类节目的信任度,因此,加大语言类节目,无形中也强化了电视媒体的权威性。

其次,电视传播中语言类节目比重的加大,有利于拓展电视传播的范围,使电视媒介变被动为主动、变劣势为优势,从而消弭横亘于它和网络及其他新媒体之间的鸿沟。

很明显,和网络媒体相比,电视媒体最大的特点也是最大的局限就是它的内容的不可选择性,这也是它难以规避的属性。既然难以规避、不可逾越,就只能变劣势为优势。电视的不可选择性,主要体现为它和现实时间链同步的单向度传播形态。由于这种传播形态具有不可逆的流动性,因此受众接收无法做到主动和随意。然而从另一方面看,这种传播方式却构筑了一个和现实同步的无所不在的信息世界,这个世界是由声音和影像共同建构起来的,如果传播过程中主要追求的是视觉效果,就需要受众付出特定的接收空间和时间,但在生活节奏高度紧张、信息渠道多元化的今天,人们越来越难以用专门的时间去收看电视,而听觉接收,恰恰不需要这种专门付出,人们可以随时随地“听”电视。在此情况下,电视的不可选择、不可逆性因为不间断地诉诸听觉传播,可以在时间和空间的双重维度上,对受众形成包抄之势,人们无论走到何处,都能听到电视在告知、在说服,你在它的包围之中,无法回避、无法拒绝。这种无处不在、循环往复、从不间断的信息输出方式,实际上已经消弭了因传播内容的不可选择性带给电视传播的局限:虽然仍然无法选择,但也无须专门花时间选择。这时候,与其说电视传播是一种强制性的灌输,毋宁说是主动的信息输送。无疑,它缓解了快节奏生活下人们需要大量信息却又无暇专门选择信息的矛盾。而这种主动输入信息的方式,恰恰是网络媒体无法企及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电视传播从重画面到重声音(语言)的转向,实际上是电视媒体在特殊情况下对抗新媒体、控制受众流失的一种策略。纵然这种策略有可能会导致人们仅仅将其当做背景声听,但是当人们已经不可能老老实实守在电视机前的时候,提供“听”无疑是一种虽无奈但却明智的选择。

参考文献:

1.洪民生:《繁荣电视音乐,为屏幕增光彩》,《电视研究》,1991(3)。

2.朱光烈:《声画结合论批判》(上),《现代传播》,1999(4),第81页。

3.胡赳赳:《电视进化论:听电视》,《新周刊》,2010(6)。

4.朱光烈:《声画结合论批判》(下),《现代传播》,1999(5),第96页。

5.大卫・麦克奎恩[英]著,苗棣等译:《理解电视》,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6页。

6.尼尔・波兹曼[美]著,章艳译:《娱乐至死》,广西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4页。

(作者单位:北京工商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新闻系)

编校:董方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