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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新里程计划”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2007年——2011年)是中国残联和李嘉诚基金会合作实施的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旨在高科技领域开拓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和创业的长效机制。**市是中国残联项目组确定的30个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执行单位之一。为切实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有利于帮助残疾人提高高科技水平,逾越自身心理障碍和社会偏见的鸿沟;提升社会对残疾人进入高科技领域就业的认知度和认同感;改变和消除社会陈腐观念;探索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充分调动残疾人进入高科技领域就业的新模式;特别是有利于残疾人提高生活水平,提高就业层次和社会地位;提升残联系统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促进企业文化建设。
二、任务目标
(一)培训目标:五年共培训残疾人学习IT、动漫、机械制图等技能总数为800名。其中高端培训30名(2007年、2008年、2009年各10名),中端培训50名(2007年10名、2008年20名、2009年10名、2010年10名),低端培训720名(2007年100名、2008年300名、2009年200名、2010年120名)。
(二)就业目标:
1、落实对34-50个合作单位(社会用工单位)招聘残疾人劳动就业岗位开发。
2、落实残疾人就业、扶持创业372名。其中高端就业22名(2008年6名、2009年6名、2010年10名),中端就业30名,(2008年10名、2009年10名、2010年10名)低端就业320名(2008年100名、2009年130名、2010年90名)。
(三)提高4个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区、市北区、李沧区、市南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项目经费
(一)项目经费420万元
(二)经费来源
1、李嘉诚基金会捐款60万元。
2、市及各区市政府配套资金360万元(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府的优惠补贴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用人单位投入资金)
(三)对资金的使用实行专项管理,单独建帐、独立核算、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各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四、措施
(一)纳入政府计划实施,加强组织协调
1、成立由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民政部门及残联相关人员组成的督导组和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评审评估委员会,负责督导、规范项目管理及评估工作。
2、成立“**市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规划、管理、检查、督促项目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落实项目专项资金的匹配和使用,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3、市及各区、市残联要成立项目实施小组。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制定本级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实施方案;开发社会用工单位劳动岗位;为残疾人提供“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个案管理);探索开拓残疾人进入高新科技领域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新模式;落实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科研课题目标。
(二)明确任务目标
在市残联的领导下,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将任务指标按年度主机分解下达到各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明确职责,严格目标管理。
(三)做好项目执行基线和实施终线的统计工作
以残联基层的乡、镇、街道和区、市就业服务机构为统计单位,认真做好项目执行基线和实施终线调查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四)加强检查监督工作的力度
1、自觉接受上级的检查,接受中国残联“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管理委员会、专家督导组、项目办公室和项目组的指导、监督、评估,不断改进和提高实施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的工作水平。
2、发挥信息网监控管理作用。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的作用,建立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数据库,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控管理。
五、具体做法
(一)广泛宣传
搭建媒体宣传平台,宣传信息,制作专题页面,发挥公益广告作用,使更多民众了解残疾人事业的现状和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营造社会认同、接纳残疾人和“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积极宣传高科技助残就业的理念,提高“以人为本”的残疾人就业工作水平。
(二)实施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准备工作
1、根据项目受益残疾人员的选拔标准,筛选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扶助的受益残疾人。筛选工作由12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每年10月按照下年度培训总数多10%的数量完成受益人的筛选工作。
2、配备辅具。为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扶助的残疾人配备参加培训学习必须具备的轮椅或拐杖、助视器或助听器。
3、为残疾人建立就业服务档案、签订助残协议。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为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扶助的残疾人建立就业行为观察追踪服务档案,实施个案管理;签订社会志愿者、残疾人亲友、社会用工单位三位一体的扶助残疾人就业服务协议书。
4、落实残疾人求职期间的生活保障。联系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扶助的残疾人,帮助衔接和协调落实残疾人求职期间的生活保障。
5、加大帮扶力度。要多渠道多层次的争取资金,支付或补贴残疾人培训经费、培训期间伙食和住宿补助、优秀学员奖励经费等资金。
(三)为用工单位提供服务
提供针对;指导招聘方法;落实岗前培训补贴;落实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落实改造设施设备补贴;为残疾人营造就业环境;协调残疾人和用工单位处理好劳资关系;建立与用工单位的联系制度。
(四)培训工作
1、培训机构:根据用工单位提出的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在行政辖域内面向教育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科技部门、残联系统及社会用工单位的教育和培训机构,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确定热心帮助残疾人、用工单位认可的单位(或机构)为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的定点培训单位。
2、培训方式:坚持方便残疾人和为残疾人服务的原则,选择残疾人随班就读、培训机构送教上门、集中培训、网络教学、分散培训(行动不便的重残人)等。
3、培训时间;
低端(IT、动漫、机械制图)单项培训为2个月。
中端(IT、动漫、机械制图)单项培训为4个月。
高端(IT、动漫、机械制图)单项培训为10个月。
4、坚持“订单式培训”、“订单式培训认证考试”。
5、组织复合培训,未实现就业、创业的按其意愿和条件,落实“复合培训”(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竞争能力。
(五)就业工作
1、和匹配求职、招聘信息。通过海报、广告栏、活页夹、大屏幕、计算机终端、大众媒体等多种形式,残疾人劳动者求职信息和用工单位招聘信息。
2、对残疾人求职指导。
(1)为残疾人指导设计求职计划和职业康复计划,提供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咨询服务;提供招聘岗位信息咨询服务;提供维权知识的咨询服务。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鼓励残疾人树立自强自立的信念,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
(2)为残疾人介绍集中就业、分散就业、个体就业等就业形式的招聘岗位;介绍用工单位提供的就业或扶持创业项目、组织起来就业、重残人家庭劳动项目;介绍新开发的多渠道、多层次的灵活就业、非全日制、季节性、临时性的就业的劳动工作岗位,供其选择。
3、通过推荐介绍和现场招聘的形式使其就业。
4、做好稳定就业的护航工作,对残疾人就业进行追踪服务,建立回访记录。将回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用工单位和扶持扶助残疾人就业的用工单位、残疾人的帮扶联系人、残疾人的监护人进行通报,以形成疏导和解决问题的合力。
5、总结和宣传残疾人自强自立的先进典型;总结和宣传助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