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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杜鹃巢》中的“替罪羊”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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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飞越杜鹃巢》这本小说中,肯・凯西将基督教文学中的替罪羊原型进行了移植,通过写主人公麦克默菲代替人类受罪而死这一替罪,希望以此能唤醒大众逃离非人道的现代文明。

关键词: 肯・凯西 《飞越杜鹃巢》 《圣经》 “替罪羊”原型 “替罪羊”

一、引言

肯・凯西是美国知名小说家,20世纪60年代一度成为年轻人的偶像。作为“垮掉一代”的代表作家,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嬉皮士,为寻求神秘经验和刺激而酗酒、吸毒,着奇装异服,生活放荡。在现代文明社会中的他一直在探求一种新的生活经验。他的这种与当时社会的格格不入,是他想逃离现代工业社会对人的异化的一种途径。他的小说《飞越杜鹃巢》就是他思想的体现。“杜鹃巢”富含象征意义,它代表的应该是精神病院。而精神病院又是整个现代文明社会的缩影。小说的主人公麦克默菲身上有很多作家本人生活的痕迹。逃离只是个人的行为,但小说的真正意义不在此。小说中肯・凯西借用《圣经》中的“替罪羊”原型让麦克默菲代替全人类受罪,这样才能唤醒全人类的觉醒,最终达到全人类对于现代工业化社会的逃离。西方社会是一个以基督教信仰为主流的社会,而上帝的话语――《圣经》自然成为人们言行的准则,每个家庭都有《圣经》,《圣经》也是学校的必修课程。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的肯・凯西难免受基督教思想的熏陶。要达到教诲大众逃离的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借用《圣经》的故事和情节。在《圣经》中有很多原型,它们在文学史的传承中,形成跨文化的符号,触发西方作家的创作灵感,使他们在文学创作中广泛运用《圣经》原型来构思作品和表达既定的思想意识。而肯・凯西也正是借用《圣经》的原型来警醒世人。

二、“替罪羊”原型

“替罪羊”意象最初源于《圣经・旧约》,讲的是上帝耶和华为了考验亚伯拉罕的忠诚,要他拿他的独子以撒作为幡祭献给耶和华。而亚伯拉罕对上帝十分的敬畏,因此就按照上帝的吩咐把以撒带到上帝指定的山上去献祭。正当他举刀砍杀以撒的时候,上帝派天使阻止了他。因为上帝相信了亚伯拉罕的忠诚,而此时在附近有一只公羊,亚伯拉罕就将这只公羊作为祭品献给了上帝。这就是“替罪羊”的原始出处。以后随时间的推移,不难发现更多的意义沉淀在这个原型上。

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对替罪羊原型曾作过细致的研究。他在传世巨著《金枝》中指出,在远古时代各地都盛行着处死“替罪羊”的仪式,即由一个人代替整个国家或部落作为牺牲品向神献祭,来确保整个国家或部落的长久繁荣太平。不过随着历史的发展,为了国家和部落的利益被当作“替罪羊”处死的国王被换成了奴隶、死囚和普通的老百姓。不管充当“替罪羊”角色的人是出生高贵还是出生平民,人们依然希望通过“替罪羊”的牺牲,能把一直折磨、搅扰他们的一切不顺和邪恶带走,从而为整个国家带来好运和丰产。

古希腊神话故事中的俄狄浦斯无疑是这种集体无意识在当时的反映。忒拜城爆发了鼠疫,为了解决这个危机,应该找一个罪犯,俄狄浦斯由此承担了这个角色。实际上他成了全忒拜城的受害者。他替罪受难成为牺牲品,给一个危机的社会带来了和解和和平。在这个神话中俄狄浦斯是个无辜的受害者,集体为了消除社会的危机,保障团体的稳定,必须挑选这位无辜的受难者替罪受死,以一人之死换来众人的平安。在《圣经・新约》中,上帝为了救赎人类的罪恶,送他的儿子耶稣来到人间来体验人类所受的苦难,并且以耶稣的死亡来达到救赎人类的目的。由此看来,耶稣显然是为了人类的罪恶而献出生命的“替罪羊”。而且也只有通过耶稣的死亡再生,才能诱使人类相信只有信仰上帝,放弃罪恶,才能死后灵魂进入天国,得到永生。

三、《飞越杜鹃巢》中的“替罪羊”

在《飞越杜鹃巢》中麦克默菲就被塑造成一个耶稣式的人物。在小说的开始部分,当他头一次出现在疯人院,病人们问他是从哪里来的、从事什么工作的时候。他说他“是一个具有献身精神的人”,同时他也深深知道“社会是如何迫害一个有奉献精神的人”。从这些话中不难发现作者其实就是在暗示麦克默菲将会是一个奉献自己的“替罪羊”。随着故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耶稣式的暗示出现。例如,“烈士”、“救世主”、“圣人和殉道者”及“从天而降的巨人”等都是来暗示他是一个降临到疯人院的“耶稣”。他的作用是“是那个麦克默菲,他在很远的地方,仍然在努力想把大家从雾里拖出去”。在“酋长”的想法中“麦克默菲是一个从天而降的巨人,要从‘联合机构’那里把我们拯救出来,无视‘联合机构’在整个土地上用铜线和晶体布下的天罗地网”。这还不算,在小说中的一次出海钓鱼过程中麦克默菲总共带领了十二个人,这也嵌合了耶稣的十二门徒。当然最重要的暗示还要算是病人们遭受电击治疗的刑台。哈丁在向麦克默菲介绍电疗时说:“你被绑在一张桌子上,讽刺的是,你会被摆成十字架状,取代荆棘头冠的则是一个电线头冠。”当麦克默菲真正接受电疗时,他对技术人员说:“我会带上一个满是荆棘的王冠吗?”而当那些东西戴在他头上的时候,作者就说是一个银色荆棘的王冠戴在他的头上。诸多的暗示一直在提示着我们:麦克默菲就是降临到疯人院的“耶稣”,就是带领病友走出黑暗的“替罪羊”。

毫无疑问,书中的疯人院就是美国社会的缩影。“大个子”护士及其一伙就是压抑个性和自然情感的邪恶力量。他们制定法则、条例,人人都得遵守,否则便会遭到报复。在“大个子”护士控制下的病房里,一切都按照她的意志行事,完全抹杀了个人意志和自由,以及病人康复的可能。在这个疯人院中,其他人没有一点地位可言,每个人就像“兔子”一样挖洞躲藏,忍耐着,因为他们知道在这个机器一样的病房里,权威是机器,是技术。现代机械文明所造成的“非人格化”在这里被暴露得淋漓尽致。现代人完全丧失了自我,丧失了意志,成为了千人一面的木偶。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如何才能完成对现代社会的逃离或者救赎?肯・凯西借用《新约》中耶稣代人受罪、从而达到拯救人类的目的这个原型,来完成他的救世。生活在现代社会这个疯人院里的人已经丧失了自我,丧失了灵魂,丧失了行动能力。他们的救赎需要一个弥赛亚。麦克默菲就是这样一个“救世主”,他要拯救的是“人”,是人的灵魂,这更接近于宗教事业。他一进疯人院就扮演了一个宗教先知的角色,传播新时期的“福音”,直到最后他上了十字架,这个现代的基督耶稣才功德圆满,完成了救赎使命。虽然麦克默菲成了“植物人”,但他的灵魂仍然在大厅里蹬蹬地跑,正是他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感染了病房里的每一个人,之后他们纷纷离开了疯人院,去寻找自己的新生活去了。“大个子”护士想要恢复旧秩序已经不再可能,而她的权威也不复存在了。

麦克默菲像耶稣一样存满爱心,为了争取自由和尊严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麦克默菲对于他所进行的事业非常坚定,就像他所说的:“除非我试过了,没有人可以说服我。”他也很惋惜自己只有一次生命可以奉献给他的国家。他来到疯人院是为其他人赎罪,只有通过他自己的受难才能揭示疯人院里的罪恶,也只有通过他最大的受难,即死亡,来达到为病友赎罪的目的。正因为他的受难与死亡像耶稣一样有很崇高的使命――拯救人类,他才甘愿忍受多次的电击疗法,直至最后完成了对“大个子”的愤然一击。

四、结语

在肯・凯西的《飞越杜鹃巢》中,我们看到了现代文明下人的“非人格化”,看到了人们完全丧失了行动能力,丧失了自我,丧失了意志。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小说的标题就有了很深的象征意义。正像小说中“酋长”所想的:“有那么一瞬间,那只头雁正好在那群雁的正中央,比其他的大雁都要显得大些,整个雁群好似一个黑色的十字架打开又合上了,然后头雁带着他的V字阵型再一次消失在黑夜的天空里。”麦克默菲就是这只头雁,他在带领大家逃离的时候,不幸倒下了。其实也正是他的倒下,让病友彻底看清了疯人院非人道的一面,看到了现代文明“吃人”的一面。麦克默菲是作家创造的一个“替罪羊”,他临死前所躺卧的床不就是一个祭台吗?作者也正是通过麦克默菲代替其他人受罪这一事实,让其他人觉醒,从而达到逃离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冯寿农.勒内・吉拉尔对俄狄浦斯神话的新解[J].国外文学,2004,(2):94―98.

[2]肯・凯西著.胡红译.飞越疯人院[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8.

[3]卞慕东.现代化与反现代化思潮的冲突[J].美国研究,1999,(2):9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