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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有利改革发展稳定的龙江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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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黑龙江省经济的科学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软环境,而法治环境就是最关键的软环境。只有加强重点改革领域立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依法行政,才能构建龙江法治环境长效机制。创造公开、透明、良好的龙江发展环境。当前,我省经济快速发展,改革进程深化,面对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全省政法战线要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立法、司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用统一思想指导工作,提高政法工作科学化水平,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

关键词:改革;法治环境;黑龙江省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9-0033-02

近年来,黑龙江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着力建设过硬政法队伍,不断提高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政治可靠、执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推进平安龙江建设和法治龙江建设,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以完善地方立法为契机。提升黑龙江法治环境建设效能

地方立法是针对特定区域、特定情况制定的立法,所以必然直接影响着其立法区域内的经济、文化、甚至是民主政治的发展状况,同时也与该区域内的绝大多数公民的权利、义务休戚相关,因此,对地方立法必须加以完善,以期最大限度地实现立法目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和保障市场、区域经济一体化内在要求,构建一个规则统一、透明,无体制和无法律、法规、政策冲突的良好区域法治环境。我国是统一的单一制国家,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地方省会城市和较大城市以及自治州、自治县的民族地方立法主体也有权根据本行政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地方立法在发挥地方积极性,解决本行政区范围内的改革发展和各项社会事务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否认,各地方政府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制定地方法规、政府规章、政策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冲突;在招商引资、出口创汇、土地审批、税收、人才引进等方面竞相制定优惠政策,对外来企业投资、产品市场准入、收费、银行信贷、市场管理等方面设置壁垒,采取歧视性政策,搞地方保护主义等。由于区域内部的各地方政府受“诸侯经济”的影响,缺乏大市场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意识,各地方政府间又缺乏协作意识与机制,经济发展缺乏统一规划,人为地造成各行政区之间资源、财力、人才的严重浪费,各种生产要素难以流动,资源的优化配置存在障碍。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统一市场和区域经济的形成与协调发展。因此,在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各地政府就必须提高协作意识,在自愿、平等和有利于各方发展的基础上加强协作,通过建立区域立法协调机制来制定共同的市场规则、整合区域法治环境,消除各种体制和地区壁垒,有效实现区域内部的协调化和一体化,形成良好的法治大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形成本区域的比较优势,参与国内外的市场竞争。

要加大相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力度,及时提出废止、修改有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建议,首先应当站在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高度,突出管理与服务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原则,合理设定政府的权力和责任,注重规范政府权力,明确政府责任,强化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其次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尤其是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有重大影响的立法项目,要召开座谈会或者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科学设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使立法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第三,立法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研,切实摸透立法所规范领域的真实情况,力求准确把握事物的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弄清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准立法需要规范的重点,有针对性地拟定相关制度和措施,增强立法解决实际问题的针对性。

二、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先导。优化法治环境管理格局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展和完善。一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抓好改革。准确把握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精神,从实际出发,有方向、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二要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抓好改革。以实施发展战略为切入点,加大司法改革创新力度,努力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障碍。三要着眼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抓好改革。加强保障人权的司法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立案和执行工作体制,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真正做到改革为了群众。四要调动各方力量抓好改革。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各级政法机关要有效解决影响和制约政法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强大合力。

当前,全省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征地拆迁、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还存在许多热点难点问题,刑事犯罪依然高发多发,网络微博等新兴媒体的迅速发展也给社会管理带来许多新情况。这就要求法院、检察院必须把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也是检法机关重点工作之一,检法机关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加强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单位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发现、移送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机关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检调对接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违法监管活动发现纠正处理工作机制,积极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是当前工作重点,更是为黑龙江省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以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构建法治环境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