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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饿游戏》一场丛林创业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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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饥饿游戏》中,举办方举行饥饿游戏的目的,是为了模拟战争,让人们记住战争的残酷。十二对男女的斗争,就是十二个国家的战争缩影。既然饥饿游戏可以是战争的模拟,那么也可以是商战的演义:如果把电影中的丛林换成职场,那么“饥饿游戏”就变成了一场创业角力。

初入丛林:实力只是敲门砖

如果说,电影中的生存斗争,是源于肉体上的饥饿,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创业则源于精神上的饥渴。有人创业,是源于理想和激情;有人创业,是迫于生存压力。但无论是哪种原因,创业之前,都得先掂量一下自己的实力。不然,以为初生牛犊就可以不怕虎,那么,最终只会成为饿虎之食。

每一个选手,都是一个初创公司,而唯一的胜者,就是该行业的最终垄断者。实力是每个选手进入丛林的敲门砖,但赞助公司则扮演的是风险投资商角色,决定着选手在丛林里,是丛林之王,还是丧家之犬。

只有创业者表现出成功者的潜质,风险投资才会注入资金,帮助好苗子长成参天大树。而风险投资商评估创业者是否值得投资,关键在初次见面时,创业者“秀肌肉”时是否惊艳。现实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许多才华横溢的创业者,在春风得意时,一不小心,或许就让一次小小的失误“撞了一下腰”,让所有人对其印象分为零;当上帝给了你一次机会,你没有珍惜,第二次再要珍惜时,世人视你为空气的眼光就会让你追悔莫及。你是否能在初次失败,让所有人灰心后,不抛弃;在再次成功后,无掌声时,不放弃;在机会降临时,压上身家性命,再搏一回?

初入丛林时,实力是敲门砖,但仅仅是敲门砖而已。能否参加“饥饿游戏”的资格,还看你是否有敲门的技巧和勇气。

淘汰赛:伙伴才是核心竞争力

创业者创业伊始,就好比电影中参赛者进入丛林。首先要考虑的,不是谁占据的地盘大,要考虑的,是如何“活着”。因为全新的领域虽然机遇很多,但是却暗藏着难以预知的风险。网撒得开,虽然打到鱼的几率变大,但打鱼玩过界,缠上别的渔船上的螺旋桨,鱼死网破的几率也就越大。

所以,凯特尼斯和皮塔听取了教练的建议:“在饥饿游戏刚开始时,不抢那些可以干掉对手的武器,而是要尽快地抢一个救生包,保护自己。”

因为,丛林对于人类来说,是一片陌生的领域,饥渴、寒冷、毒虫等各种危险比竞争对手更要命。饥饿游戏刚开始时,是一场淘汰赛,每个选手要考虑的,不是要干掉别人,而是保住自己。因此,一个救生包裹,远比刀枪剑戟有用得多。

而绝大部分“玩家”没意识到这一点。在游戏开始时,为了武器打得天昏地暗,游戏开始才一天,就有8位参赛者,为了抢一件能干掉人的武器而被别人干掉。

这让我想到了当下如火如荼的电商商战:在经济下行的当前,电商资金链已岌岌可危。但是大家想到的,不是想方设法融资,而是以“杀敌一千,自毁八百的方式”发动一拨又一拨的降价潮,想方设法地把对方玩死。最终结果只能是大家同归于尽。团购已经是前车之鉴,但电商却没有“后事之师”,有可能在同一个阴沟里翻船。

刀枪剑戟在手,攻击能力越强,被攻击失血速度也越猛;没有救生包裹护体,实力再强也没有竞争力。

经过残酷的“武器争夺战”后,只有两个团队活了下来。以凯特尼斯为代表的“广积粮,缓称王”派,她避免和任何对手冲突以保全自己;另一种是以上届饥饿游戏冠军为代表的“人挡杀人,佛挡杀佛”族,他和所有遭遇的对手硬碰硬。前者知持久战精髓,后者得闪电战真传。

当竞争从个人转变为团队后。团队素养就取代个人能力,成为竞争关键。选择对的合作伙伴,虽然不能保证自己活到最后,但是却有可能让自己活得更久;而在团队中,只有队员有无可替代的能力才能保证团队持续高效的发挥战斗力。

每一个新兴的行业,都是一片野蛮的丛林,而每一个创业者,都是参与丛林游戏的一员。只不过,创业的丛林,创业游戏的参与者,远远不止24人,因而竞争要激烈、残酷得多。因而选择自己的伙伴就要更加慎重。

丛林突围:规则胜者说了算

在残酷的饥饿游戏临近尾声时,凯特尼斯已经从不谙世事的女孩,成为丛林之王。这是一个成王败寇的社会。当刚入丛林时,凯特尼斯还只能“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但如今,从丛林突围成功后,举手投足间,凯特尼斯已经开始展现出王者风范,开始有了话语权。

最终,凯特尼斯征服了所有人,只一个坚毅的眼神,一个胜利者的手势,就让观众躁动。对凯特尼斯的同情,让观众第一次对血腥的饥饿游戏的合法性产生质疑。

这种情形,就好比创业者通过自己的努力,创业成功。创业的成功,让他轻而易举就拥有了社会影响力。当你还是小喽罗时,你创业环境不好,创业不易,别人说是你能力问题;当你创业成功,再反戈一击,感叹“创业难,难于上青天”时,创业难就从个人能力问题变成了社会创新成本问题。

当自己还弱小时,只能遵循既有的游戏法则,当成为强者时,就具备了当旧规则破坏者的资格;当有成为王者潜质时,就会成为新规则的制定者;而只有真正的王者,才能成为规则的捍卫者。这似乎是每一个传奇创业者走的轨迹:微软和苹果初创时,挑战的是IBM制定的计算机法则;当他们舍得一身剐,把IBM拉下计算机神坛后,自己又成为新的行业准则,又成为初创者的恶梦;而在他们身后,新玩家的谷歌、Facebook又对旧规则发起新一轮冲击……

是成为规则的服从者,还是成为规则的破坏者,还是成为规则的捍卫者。选择的路不同,看到的风景迥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