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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遏制外力破坏健全法制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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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外力破坏健全法制迫在眉睫

__处于特殊地理位置,城市开发建设等设施的快速建设,相应地近年来电力外力破坏事件也呈多元化发展趋势。如何有效遏制电力外力破坏事故的发生,保障电力生产安全,保证电力可靠供应,成为一个急迫的问题。

电力设施屡遭破坏

__电网中的输电线路设施点多、线长、面广,呈开放性分布,全部的电力设施、设备地处荒郊野外,运行线路达20__余公里,给预防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单位和个人受利益驱动,把电力设施作为发家致富的"唐僧肉",大肆进行盗窃,发案率呈上升趋势。20__年共发生电力设施如塔材和拉线底把被盗20多起,多处杆塔的塔材和拉线底把被盗,经及时巡视发现才避免了倒杆塔事故的发生。然而,偷盗的拉线底把不足百元,可引起的直接损失达十几万元。

违章建筑成“杀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四条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在市区线路下面不得有建筑物,在高压线两侧建房时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要具备相关手续。"但是一些单位和个人在建房时却全然不顾,房子就紧贴在供电线路旁建盖,这种现象大庆市开发区等地最为严重。

有的地方许多居民加盖的房屋紧贴着高压线,有的加盖的房屋甚至都已经超过了高压线。一住户在两栋加盖的四层楼之间用铁架连接着,住户在上面凉晒被褥等物,而该铁架下面都是3根高压线。同时还发现,附近住户在主线路上乱拉乱接现象时有发生。在团结路西南角一栋拆了一半的楼房,一些电杆被楼上拆下的废墟包围着,而拆了一半的楼随时都有可能倒塌将线路砸断。据说该楼在起初拆迁时,就曾将线砸断过一次,严重影响了拆迁楼后面住户和附近厂家的用电。据了解,在__市__区,前几年每年都有好几个人葬身于这种危险环境中。在__区__堡的一户住户,为了不影响建房,曾用铁丝将10千伏三相导线捆绑在一起,幸好被供电部门的巡逻人员发现,及时制止,才防止了事故的发生。

据不完全统计,20__年由外力破坏引起故障7次,占全年的41.2%。还有一种"黑手"--烟火,可以算是近年来破坏电力设施的"新生力量"。每到庄稼收割过后,田野之上总是烟雾茫茫,火光冲天。烟、火和飘起的灰烬、桔杆很容易造成线路的短路、跳闸等。

放风筝造成短路

春天是放风筝的好季节,市民在周末时会选择在线路边上放风筝,但是由于风的缘故或放风筝时的不小心,有些风筝就缠绕在送电线路导地线上,而风筝线有的多数是尼龙丝或细麻绳都是不绝缘的,再加上一些制作风筝后尾的飘带是导电体,结果造成送电线路的短路。在大庆市内的休闲场地、广场、公园等地,经常会看到许多风筝就缠绕在高压线路导地线上,有关工作人员冒着生死危险摘取缠绕在导地线上的风筝。《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第3款规定:"任何个人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然而,据大庆电业局的不完全统计,20__年,由于放风筝不慎,风筝缠绕在供电线路上,致使线路短路的事件达20余起,不但给电力部门带来困难,最主要的是给市民的正常用电带来严重干扰。

防治并举常抓不懈

针对外力破坏问题,大庆电业局十分重视,动员全体员工力量,严防死守,防治并举,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将有关《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等制作成小册子和宣传单,深入学校、厂矿、企业、社区、现场说法,提高广大群众、施工单位、施工人员以及居民等的自觉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使他们认识到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配备了电力设施宣传车,用宣传车和现场讲解的形式进行动态宣传,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二是对重点地区,固定施工现场派人24小时监护。每遇节日、重大活动、重要任务等时,公司派专人负责,对固定工地进行24小时监护,加强巡视,设立警示牌、警示标志。

三是责任到人,及时签订安全协议,提高安全意识。公司要求每一个建设项目,都要与之签订安全协议,建立联系通道,加强施工建设单位与供电部门的联系。公司有关部门一方面加强线路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一方面加强与基层营业站的联系,对新的建设单位申请办理用电,营业柜台应及通知有关部门,签订安全协议,把安全工作做在前面。

四是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警示牌、警示标志明确。为防止野蛮施工造成惨重的后果,对施工工地,将安全服务工作送上门,派有关人员帮助制定线路保护方案,有效地防范了外破事故的发生。如"放风筝请远离高压线"、"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等大型警示牌和横幅标语等,告示广大居民注意安全并保护好电力设施。

电力部门应提高自身防御能力

外力破坏,要靠电力企业自身力量昼夜盯守电力设施是不可能的。护线队伍过去依靠当地政府支持,由村民业余、义务组成,现在就要由电力企业以更有组织性、纪律性和责任性的队伍取代。

要结合电网的特点,制订完备的电力设施破坏预案措施和预警机制。电力设施受外力破坏引起的电网事故比电网自身运行的事故具有更多的不可预见性,因此要制订完备的预案措施,防止因外破产生电网连锁事故,造成电网瘫痪的大事故。对此,要有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思想意识和行动上的准备。要积极利用新技术,提高电力设施防盗的技术含量,增大破坏电力设施的成本和风险。对偏远地段、案件多发地段要先行改造,采取防盗螺栓、点焊等防盗措施,设立足够的警示标志。

健全法制迫在眉睫

电力设施属于公益设施,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为社会提供稳定而可靠的电能,是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然而,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力企业已彻底转变为企业职能。不适应这种新形势的、与其他法律有冲突的电力法规和条例必须进行修改,否则就会阻碍电力工业的发展

。没有法制的保障,要让电力设施保护长治久安也无法实现。对此,我们要在《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的修改中发挥更大的影响。要建立警企合作机制。电力企业化运作后,已没有了执法权。而政府对保护电力设施的执法力度不够,对《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规,没有专职的执法队伍去执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纠。所以,电力部门要增强法制意识,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系,尽可能地支持公安机关打击涉电案件,努力督促提高涉电案件破案率,建立常态的警企合作机制,保卫电力企业的合法利益。

电力设施保护任重道远

保护电力设施,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而是长期的、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提高意识,承担义务,共同采取措施。随着电力体制的改革,外力破坏仍然是电力企业当前急迫需要解决的头等大事,要从根本上有效地遏制。要全面落实"人防、技防、措施防"的整体防范体制。作为电力企业要加强研究、探索,总结规律,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尤其要注意借用先进经验和高科技手段来预防。为此,大庆电业局向全社会呼吁,全民都应参与保护电力设施的行动,各级政府各级规划,绿化、城建、公安等政府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支持、协调解决保护电力设施问题,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供电氛围。

源源不断的电力,是社会安定的基石,是经济腾飞的双翼,是现代化生活的保障。但我们坚信,只要我们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电力保护进一步法制化,使电力保护深入人心,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