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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胜诉,出版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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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韩寒仍然很忙,一方面要出书、赛车、做公知,另一方面和方舟子掐得死去活来,现在还要抽点时间去告百度。不过,也难怪韩寒能成为青年偶像,他确实精力充沛,在那么多事情缠身的时候,他还打赢了和百度的版权官司,迫使百度承认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9月17日,北京海淀法院认定:百度文库存在主观过错,判处百度分别赔偿何马、韩寒、慕容雪村共计14.5万元,驳回了原告此前180.7万元的高额索赔,并驳回了原告方提出的关闭百度文库、在百度首页道歉等诉求。

互联网和出版界的版权官司并不少见,百度文库上线之后就官司不断,而且也有输有赢,可像韩寒这样有号召力的人物赢得百度,则是更吸引眼球的事件。所以,一时间网上全是关于韩寒告赢百度的新闻,仿佛韩寒赢得此役,出版界的春天就来了——毕竟饱受互联网盗版之苦的出版界近些年来日子越来越不好过。

韩寒胜诉确实为互联网时代的版权问题提供了一次很好的范例。

2001年出台的《著作权法》第47条已经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后来,2009年出台的《侵权责任法》第36条也做出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尽管有这些法律法规,可互联网的盗版问题一直屡禁不绝。百度文库只是其中之一,谷歌的图书馆计划在全球范围内都存在大规模的侵权问题。好像因为法不责众的原因,这些侵权一直在进行着,似乎并没有收到太大的打击。韩寒胜诉则告诉我们:只要证据明确,你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的版权维权。

不过,从另一方面来看,韩寒胜诉并不能看作互联网时代出版界的春天。和10年前甚至几年前的环境不同的是,随着平板电脑等电子阅读器的流行,近两年电子书已经越来越受欢迎,甚至大有取代纸质书的趋势。如果说前些年的互联网盗版挖了出版业的墙角,那么电子书就直接拆了出版业的大厦。

正因为如此,电子出版开始真正受到了业界的关注,很多出版社已经开始涉足电子出版。可是,由于电子出版的特殊性,互联网盗版在某种程度上变得更加容易。而且,由于种种原因,国内的出版社在电子书出版方面脚步十分缓慢,很多出版社甚至完全没有涉足这个领域。所以,能不能抓住机会,重新振兴出版业,绝不仅仅是韩寒胜诉百度这个案例能决定的。

另外,出版行业的萎靡甚至不是简单的盗版可以概括的,这里面还包含了大众阅读习惯的变化等因素——在互联网时代,尤其在微博时代,人们的阅读习惯已经从过去的深阅读变为浅阅读和碎片式阅读,传统的出版方式和出版内容不能满足当前人们的阅读习惯也是出版业不尽如人意的一大原因。

所以,出版界不能因为韩寒的胜诉就把所有的希望都压在清除互联网侵权这个宝上,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让自己适应时代的发展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