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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外来人口工资差异的分位数回归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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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以2008年四大城市外来人口问卷调查资料为基础,利用分位数回归模型和分位数分解法对本地市民、农民工和外来市民三个群体的工资收入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1)在不同分位数上,三个群体之间的个体工资收入存在一定的差异。(2)个人禀赋和就业环境等影响因素在不同群体的不同收入层次中所起的作用有所不同。(3)不同群体的工资差异是由个体特征差异和制度性歧视共同作用的结果,并且,在大部分分位数上制度性歧视的影响程度要大于特征差异。

关键词 外来人口 工资差异 分位数分解

一、 引言及文献综述

城市劳动力市场上不同户籍就业者的工资差异一直是政策制定者和国内外学者关注的热点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地区间收入差距的逐渐加大以及户籍等阻碍劳动力流动、导致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相关政策制度的松动,千百万外来人口捅向东部沿海地区的大城市。但是,相关的调查研究表明,外来人口无论在就业岗位获得还是在工资收入上与本地就业人口相比均存在较大的差异,究其原因既有就业者个人禀赋的差异,如年龄、受教育程度和技术水平等;也有制度性和社会性因素导致的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多重分割,如城乡分割、地区分割、“国有―非国有”的部门分割和产业分割等。(Yao,2001;Meng and Zhang,2001;王美艳,2005;金城武,2009;张展新,2004)。那么,究竟是哪些具体因素引起了本地市民与外来人口在工资收入上的差异呢?这些因素对各群体中不同收入阶层的影响作用到底有多大?以及外来人口在工资分布中不同分位数上所受到的歧视程度如何?以上这些问题都是本文所力求回答的。

从现有的文献来看,大多研究都基于Mincer收入方程,采用BlinderOaxaca分解或Brown分解来研究城市劳动力市场上不同户籍就业人口工资差异的影响因素,以及职业内和职业间的工资歧视程度(Meng and Zhang,2001;姚先国和赖普清,2004;王美艳,2005;任强等,2008;金城武,2009)。姚先国和赖普清(2004)利用浙江省企业调查和农村劳动力流动调查数据,采用BlinderOaxaca分解法研究了城乡工人在劳资关系各方面的差异,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个人禀赋和就业环境的差异,这方面因素解释了城乡工人工资差异的70%―80%,是工资待遇的主要决定因素;二是农民工受到户籍制度的歧视,解释了两类工人工资差异的20%―30%。Meng and Zhang(2001)在对农村移民和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研究中发现,个人禀赋因素中农村移民的教育回报比城镇居民的教育回报高,职业培训对城镇居民很重要,但对村移民并不重要,婚姻状况与农村移民的收入正相关,但与城镇居民的收入无关。工资差距中很大一部分是职业内部因素所不能解释的,可能是歧视的结果。王美艳(2005)同样利用Brown分解法,通过对比分析本地和外来劳动力所面临的就业机会和报酬,揭示了中国城市劳动力市场上存在的歧视现象是经济转轨时期劳动力市场发育不健全的产物。外来劳动力即使与本地劳动力就业于相同的岗位,两者之间的工资仍旧会存在差异,全部工资差异的59%是由就业岗位间的工资差异引起的,41%是由就业岗位内的工资差异引起,且工资差异的43%是由歧视等不可解释的因素造成的。金城武(2009)在控制了本地劳动力就业和外来劳动力外出务工的选择性偏误后,得出了与以上研究相同的结果,两类人口的收入差异并不能完全由个人特征差异及行业间差异来解释,其中有13.省略,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大学西区公寓8A5106,邮政编码:300071;陈媛媛,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Email:;感谢澳大利亚研究基金(ARC)项目“中国大城市中的农村转移劳动力”(DP0773060) 的资助;感谢匿名审稿人的宝贵修改意见,文责自负。

然而,以上研究一方面只关注了外来人口中的农民工群体,而忽略了具有城市户籍的外来人口(外来市民),随着城市在经济、社会体制各方面改革的推进,外来人口的构成日益趋于多元化,外来市民所占比重逐步上升,按照第五次人口普查抽样数据推算,外来市民占外来人口的比重已达23.9%。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一比值在近几年会更高,外来市民已成为对外来人口研究中不可忽视的群体。另一方面上述方法局限于对不同群体间平均工资差异的影响因素以及歧视程度的研究,无法分析整个工资分布中不同分位数上工资的影响因素及歧视程度。而近年来国外学者提出的分位数回归和分解方法可以弥补这一缺陷(Koenker and Bassett,1978;Buchinsky,1994;Abadie,1997;Gardeazabal and Ugidos,2005;Machado and Mata,2005)。分位数回归技术从不同分位数(层次)上考虑问题,对条件分布的刻画更加细致,特别适合分析不同收入阶层就业者收入差异的影响因素和大小,分析结果更加全面、深入(段景辉和陈建宝,2009)。目前,国内主要利用此方法来研究工资分布上的性别差异(葛玉好,2007;刘生龙,2008;张世伟和郭凤鸣,2009;陈建宝和段景辉,2009),而对城市劳动力市场上不同户籍就业群体之间的工资差异涉及较少。

借鉴以往相关研究经验,本文拟在城市劳动力市场多重分割的理论基础上,利用2008年对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四大城市外来人口的抽样调查数据,使用分位数回归模型和分位数分解法对城市劳动力市场上本地市民、农民工和外来市民之间的工资差异和歧视程度进行实证研究,以期为政府部门保障外来劳动力的合法权益、有针对性的制订收入分配政策提供基础性资料。

二、 三群体的工资收入分布特征

本研究采用澳大利亚研究委员会资助课题“中国大城市中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北京、上海、天津和广州四大城市的问卷调查资料。该调查采取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方法,城市社区抽样以4个城市的全部行政区作为样本框,在每个城市抽取2个区,再从抽中的区中抽取2个居委会,最后从每个居委会中,抽取100户样本家庭进行问卷调查。每个样本家庭仅对一个年龄超过18岁的成年人进行访谈,内容包括家庭和个人两部分。样本家庭既有本地户,又有外来户,并且本地户比例不得高于30%。四个城市总计抽取1804个家庭样本,获得1797份有效问卷,有效率达99.6%。其中农民工1017人(占57%),外来市民378人(占21%)本地市民397人(占22 %)。

通过对各群体的工资分布进行简单的统计(见表1),可以看出,本地市民、农民工和外来市民的工资分布的JB正态性检验的P值均小于0.05,说明三群体的工资分布均不服从正态分布,从峰度和偏度统计值来看,存在左偏且高峰度。三个群体间的平均月工资存在梯度差异,其中本地市民的平均月工资是外来市民的1.16倍,是农民工的2倍,而外来市民的平均月工资是农民工的1.71倍,并且外来市民平均月工资的标准差远远大于本地市民和农民工,说明外来市民工资分布的离散程度较大。Wilcoxon秩和检验则进一步表明了三个群体之间的工资分布存在显著的差异。

注:“P>x”指基于统计量x的显著性检验中的弃真错误概率;A是农民工与本地市民检验结果、B是农民工与外来市民检验结果、C是外来市民与本地市民检验结果。

同样地,通过作图可以更加直观地看出三个群体的工资分布差异。图1为利用Epanechnikov非参数估计方法得出的三个群体的对数月工资密度函数。从中可以看出,在较低工资水平阶段,农民工和本地市民的密度函数位于外来市民密度函数的左侧,表明在此阶段农民工和本地市民的比例基本相同,且均高于外来市民。而在中等工资水平阶段,农民工和外来市民的密度函数位于本地市民密度函数的左侧,说明在此阶段本地市民、外来市民和农民工的比例依次递减。在较高工资水平阶段,本地市民和外来市民的密度函数基本重合,且在农民工密度函数的右侧,表明在此阶段本地市民和外来市民的比例基本相同,且高于农民工。

图2给出了三个群体的累积密度函数,其水平上的距离表示了在不同分位数上两个群体之间的工资差异,从中可以看出,本地市民的累积密度函数曲线较平缓,表明其内部的贫富差距比较严重,在较低工资水平阶段,本地市民和农民工之间并不存在明显的工资差异,而外来市民的工资水平则远远大于本地市民和农民工。随着分位数的提高,本地市民与外来市民之间的工资水平逐渐趋于一致,并与农民工之间的工资差异逐渐拉大。外来市民与农民工相比,在任一分位数上的工资水平均存在一定的差距。

图2 三个群体对数月工资累积密度函数[TS)]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证明,三个群体在不同分位数上的工资收入确实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根据人力资本理论,工资收入既取决于劳动力的个人禀赋,如受教育程度、年龄以及所拥有的劳动技能等,还与就业者的就业环境,如雇主的类型、职业类型以及所在企业规模等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那么上述工资的差异具体是由什么因素导致的?在控制了个人因素和就业环境因素后,这种差异是否仍然存在?即在不同分位数上是否存在工资获得歧视,则需要通过计量模型进行进一步的检验。

三、 三个群体的个人禀赋和就业环境差异

根据调查问卷,表2给出了三个群体在个人禀赋和就业环境方面的T检验结果,从中可以看出,对于5%的显著水平,农民工与本地市民以及外来市民在个人禀赋和就业环境上均存在显著性的差异,而本地市民与外来市民仅在年龄、是否接受过培训、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和雇主类型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在性别构成、受教育程度以及职业类型方面的差异并不显著。

表3按照三个群体工资收入从低到高五等分组进一步分析了就业者在个人禀赋和就业环境方面存在的差异。从性别上看,三个群体均呈现出随着工资水平的提高男性劳动力的比重逐渐增加的趋势,这与以往的经验研究相符,与男性相比,女性在较高工资水平和就业岗位获得上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歧视。其中在中等收入和中高收入组中农民工和外来市民中男性的比重明显要大于本地市民,其原因除以上因素外,还可能受迁移决策的影响,男性的迁移风险较大。从年龄上看,三个群体在不同收入组上的变化不大,只是低收入组中劳动力的年龄稍大一些,但是群体之间的年龄存在一定的差异,本地市民的年龄在各个收入组中均大于农民工和外来市民,而在中低收入组及以下农民工的年龄要大于外来市民,在中等收入组以上两者的年龄相差无几。从受教育程度和工作时间上看,从低收入组到高收入组,就业者的受教育年限和工作时间逐渐增加,而对比群体间的受教育程度和工作时间发现,外来市民、本地市民和农民工的受教育年限依次递减;本地市民大多就业于正规部门,工作比较稳定,因此其工作时间要明显大于农民工和外来市民,其均值分别比农民工和外来市民大43.5和56.78个月,外来市民相对于农民工则表现出更强的流动性。从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上看,二者在各收入层次上的比重变化均不大,但是受户籍等制度限制,外来人口大部分就业于城市劳动力市场中的非正规部门,其接受培训和签署劳动合同的比重远小于本地市民,其中农民工接受培训和签订合同的比重分别比本地市民低33.4和40.88个百分点,外来市民与本地市民相比分别低17.86和20.24个百分点。在雇主类型上,外来市民的低收入组在低工资工作单位就业的比重大于高收入组,而高收入组在高工资工作单位就业的比重大于低收入组,这与工资理论预期相符,但是本地市民和农民工均无此特征,本地市民中任一收入组,在高工资工作单位就业的比重均较大,农民工则正好相反,在低工资工作岗位就业的比重较大。同时受户籍等制度的限制,本地市民在高工资工作岗位就业的比重均大于农民工和外来市民,而在低工资工作岗位就业的比重小于农民工和外来市民,表明外来人口在工作岗位获得上存在一定的歧视。在职业类型上,三个群体中低收入组劳动者从事蓝领职业的比重要高于高收入组,而在群体之间,本地市民和外来市民从事白领职业的比重明显要高于农民工,说明城市劳动力市场存在一定的职业分割。

注:括号内为参照组,以下各表同;私营企业包括私营类企业和三资企业;白领工作者包括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办事人员,蓝领工作者包括商业、服务业人员,农林牧渔生产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其他人员。[HJ]

四、 三群体工资的影响因素分析

下面将利用分位数回归法和分解法来分析在各分位数上不同群体工资水平的影响因素,并且对外来人口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是否存在歧视以及歧视程度进行度量。分位数回归最早由Koenker和Bassett于1978年提出,是一种基于被解释变量y的条件分布来拟合自变量x的线性函数的回归方法,是对在均值上进行普通最小二乘回归的拓展,把不同的分位点集中起来就能够提供一个关于条件分布的更完整的统计特征描述。分位数回归模型为:

对模型中不同参数的估计是通过求解式(2)的最小化问题得以实现:

其中,lnwi为因变量工资对数,Xi为工资收入的影响因素,文中设置了个人禀赋和就业环境等变量,其中个人禀赋包括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和受教育程度等;就业环境因素包括雇主的类型、职业类型等,此外还引入了城市因素,以考察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所制定的针对外来人口的相关政策对工资收入的影响。θ为所要估计的分位数,βθ为工资的第θ个分位的回归系数,其特点是β将随着θ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根据调查问卷的统计数据,分别对本地市民、农民工和外来市民三个群体的月工资对数在10%、30%、50%、70%和90%分位数上进行回归。表4给出了分位数回归结果。

从回归结果上可以看出,不仅影响各群体工资收入的因素有所不同,而且在同一群体中从低分位到高分位,影响工资变量的系数有明显的变化。个人禀赋中的性别因素对本地市民和农民工在各分位数上工资收入的影响较显著,并且对本地市民的影响程度大于农民工,而对外来市民的影响仅在0.5和0.7分位数上显著,说明各群体中的女性在工资获得上均存在性别歧视,并且随着收入的提高,本地市民和外来市民中的女性所遭受的歧视程度逐渐增加,而农民工中的女性所遭受的歧视程度反而逐渐减小,这与以往的研究结论存在一定的出入(张世伟和郭凤鸣,2009),可能是因为在以往研究性别歧视的过程中,只是关注了就业人群整体,没有对城市劳动力市场上不同户籍的就业人群进行再细分,另一方面,农民工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尤其是女性农民工,根据调查问卷,女性农民工的平均工作时间仅为46.89月,远低于男性农民工56.87月的平均水平。而处于高工资水平的农民工一般为熟练工人,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本,他们的流失将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损失,因此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更倾向于向流动性较强的女性农民工支付相对较高的工资水平,导致随着收入的提高,女性农民工的受歧视程度有所缓解。

年龄因素仅对农民工中的低收入群体和外来市民具有显著的影响,对本地市民的影响不显著。在各分位数上,随着劳动力年龄的增加,工资收入呈现出先上升后下降的倒“U”形趋势,这符合生命周期理论,年轻劳动者无论在人力资本水平还是在劳动生产率上,都具有一定的优势,因此其工资水平也较高;而随着分位数的提高,年龄对工资收入的影响作用逐渐下降,这是因为高工资的就业岗位更注重劳动者的人力资本水平,尤其是工作经验和个人的受教育程度,而对劳动者年龄的要求并不太严格,这点从目前各工资水平就业岗位对应聘者的年龄要求中就可以看出,因此,随着工资收入的提高,年龄因素对其影响程度逐渐减弱。

受教育程度对本地市民的0.5分位数以上、外来市民的0.3―0.7分位数和农民工的整体具有显著的影响。对于本地市民和外来市民,在个别分位数上呈现出随着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工资水平呈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这与人力资本理论预期存在一定的分歧,其原因可能与本地市民和外来市民中具有初中和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者所处的地位有关,一方面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他们无法获得与具有大专及以上劳动者同等水平的工资收入,另一方面又不愿意从事具有较低受教育程度的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环境较差的工作,这样只能选择工资收入较低但是工作环境较好的就业岗位,最终导致较高的受教育程度并没有获得相应的高工资水平,并且随着工资水平的上升,这种现象更加明显;而随着分位数的提高,本地市民和农民工中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对工资收入的贡献逐渐增加,教育回报率基本上呈现出上升的趋势,这与张车伟(2006)的研究结论一致,说明高收入者所拥有的知识在工作中更能得到充分的利用,进而提高其工资水平,并且受教育程度对农民工的回报率要明显大于本地市民,这表明通过提高农民工群体的受教育程度可以有效地缩小两个群体之间的工资差距。

是否接受过培训仅对外来人口的中低至中高收入人群具有显著的影响,在各分位数上,对外来市民的影响均大于农民工;同时,随着分位数的提高,对工资收入的影响基本上呈增加趋势,其原因是,相对于农民工,外来市民本身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本,而相对于低收入群体,高收入群体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本,外来市民和高收入群体在接受培训后其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程度要明显大于农民工和低收入群体,因此对工资收入的影响也较大。劳动合同仅对三个群体在部分分位数上的影响显著,随着分位数的提高,对工资收入的影响程度逐渐加强,劳动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就业正规化程度的变量,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有效地保障劳动者在工资获得以及增长速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工作时间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反映出劳动者所具有的工作经验,从回归结果来看,工作时间对各群体工资收入的影响均呈现出显著的正向性,表明经验的积累可以有效地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率,因此有助于提高其工资水平。在各分位数上,工作时间的长短对外来市民工资收入的影响要明显大于本地市民和农民工,而对本地市民和农民工的中等以[HJ*4/9]下收入人群影响基本相同,只是在中等以上收入人群,对农民工的影响要大于本地市民,这是由于受劳动力市场多重分割的影响,本地市民在工作岗位的获得以及工资收入上均存在一定的优势,这种优势削弱了工作经验对本地市民在获得不同水平工资收入上的影响。此外,这一结论还意味着工作经验可以有效地缩小外来市民和农民工同本地市民之间的工资差距,尤其是对外来市民整体以及农民工中的中高收入群体。随着分位数的提高,三个群体的经验回报率基本上呈现出逐渐增加的趋势,这与刘生龙(2008)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经验回报率随着工资收入的增加而增大,这不利于低收入群体的发展,将可能导致“穷者越穷、富者越富”的“马太效应”,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就业环境中的雇主类型对三个群体中中低收入及以上人群的工资水平影响比较显著。在各分位数上,相对于自我雇佣,国家机关、国企、集体和私营等类型企业对工资收入的影响均为负,并且对本地市民的影响程度要依次大于农民工和外来市民,其原因是在国家机关、国企以及集体企业工作的职工能够获得工资以外的隐性收入,如各种福利待遇,因此相对于自我雇佣者,在这些单位或企业工作的劳动者在工资收入上并不存在优势;而随着分位数的提高,雇主类型对个体工资的影响程度越来越大,并且在外来人口中不同雇主类型之间个体工资的差距也在逐渐拉大,特别是在0.3―0.7分位数上这种趋势更加明显,表明在低收入人群中,雇主类型对于就业者之间的工资差距作用较小,而在较高收入群体中,这种作用的力度逐渐加强,拉大了就业者之间的工资差距。职业类型仅对本地市民中的高收入群体、农民工中的中低以上收入群体和外来市民中的中低及以下收入群体的影响较为显著。在各分位数上,相对于蓝领职业,白领职业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本,因而可以有效的提高就业者的工资水平;而随着分位数的提高,职业类型对农民工个体工资的影响程度虽然存在一定的波动性,但总体上还是呈上升趋势的。

城市因素对各群体工资收入的影响均显著,在各分位数上,相对于天津,北京、上海和广州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助于提高就业者的工资水平,但是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只有本地市民的个体工资收入表现出逐步上升的趋势,而农民工和外来市民并无此趋势,其原因可能是除受经济因素的影响外,外来就业者的工资收入还受到迁入地政府所制定的针对外来进城务工人员相关就业政策的影响。随着分位数的提高,城市经济的发展对个体工资收入的影响程度呈现出波动性,但是在0.1―0.7分位数之间,不同城市的个体工资差距在逐渐缩短。

五、 三个群体工资收入差异的分位数分解

以上的分位数回归结果表明,在不同的分位数上,三个群体之间个体工资的影响因素存在显著的差异。下面,我们将利用Machado and Mata(2005)提出的分位数分解方法,对三个群体在不同分位数上的工资差异进行分解。这种分解方法通过将群体i的分位数回归估计系数与群体j经自举法(bootstrap)重复抽样产生的样本相乘,来构建反[HJ]实事的工资条件分布,以此来实现对工资差异的分解[ZW(]具体计算步骤可参见José A. F. Machado and José Mata, 2005, “Counterfactual Decomposition of Changes in Wage Distribution Using Quantitle Regression,” Journal of Applied Econometrics, Vol.20, No.4, pp. 445465.。工资差异的分解表达式如下:

其中,Δθlnwij表示在第θ个分位数上群体i和群体j之间的对数工资差异,Qθ(lnwi-j)表示反事实的工资条件分布,其含义是如果群体j按照群体i各种技能的回报率(群体i的分位数回归参数)得到工资报酬的话,群体j的工资分布状况。等号右边的第一项为特征差异,即由于群体i和群体j在个人禀赋和就业环境等因素方面的不同所导致的工资分布差异部分,第二项为制度性歧视,即由于群体i和群体j的回归参数不同所导致的工资分布差异部分。

表5给出了本地市民与农民工、外来市民与农民工以及本地市民与外来市民之间工资差异的分位数分解结果。从结果中我们可以发现,不同群体的工资差异是由个体特征差异和制度性歧视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随着分位数的提高,本地市民与农民工之间的工资上差异逐渐拉大。其中由特征差异导致的工资差异部分,除了在0.1分位数上以外,呈现出不断减小的趋势,说明随着本地市民和农民工工资水平的不断提高,他们之间的生产回报率差异在缩小。农民工中的低收入群体和中高收入及以上收入群体在个体工资获得上存在制度性歧视,并且低收入群体所遭受的歧视程度最大,中高及以上收入群体,随着收入的提高,其所受到的歧视程度也在逐渐增大。而中等和中低收入群体在工资获得上却存在反歧视,可能原因是这一收入层次的农民工主要从事着本地市民所不愿从事的脏活的累活,相对于本地市民,他们在这些工作上有一定的优势。

第二,随着分位数的提高,外来市民与农民工之间的工资总体差异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在0.3和0.9分位数上差距较大。其中由特征差异所导致的工资差异部分呈倒“U”形趋势,在0.3分位数上达到最大,之后随着工资水平的上升不断下降。由制度性歧视所导致的工资差异部分均为正,除在0.3分位数上以外,影响程度要大于特征差异,说明相对于外来市民,农民工的各个收入群体在工资获得上均存在制度性歧视,并且中低级以上收入人群随着工资水平的不断上涨,所遭受的歧视程度在逐渐增加。

第三,与本地市民相比,外来市民在绝大多数分位数上的工资收入要高于本地市民。但是,随着分位数的提高,两者之间的工资差距在逐渐缩小。其中由特征差异所导致的工资差异部分在中低及以下分位数上所占的比重较小,而在中等及以上分位数上所占的比重较大,说明随着收入的提高,本地市民和外来市民之间的生产回报率差异在逐渐扩大。从各分位数上所受的歧视程度上来看,外来市民中只有低收入群体在个体工资获得上遭受到了歧视,并且随着收入的提高,歧视程度有所上升,而中等以上收入群体反而存在反歧视,其原因可能是高收入工作岗位对就业者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较高,而相对于本地市民,外来市民在这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

六、 结论和建议

本文以2008年四大城市的外来人口问卷调查资料为基础,利用分位数回归模型和分位数分解法对本地市民、农民工和外来市民三个群体的工资收入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第一、三个群体之间的个体工资收入在不同分位数上存在一定的差异;第二、通过对三个群体个体工资的分位数回归发现,个人禀赋和就业环境等影响因素在不同群体的不同收入层次中所起的作用有所不同;第三、不同群体的工资差异是由个体特征差异和制度性歧视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大部分分位数上制度性歧视的影响程度要大于特征差异。

外来人口在工资收入上与本地市民相比存在的差距以及所受到的歧视待遇,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内需不足,严重地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使得两极分化的程度加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在城镇劳动力市场上降低甚至消除劳动者因户籍身份而被区别对待的程度,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将有重要意义。由于各群体社会分工的不同以及在个人禀赋上的客观差异,要做到工资收入的绝对平等是不可能的,为了增加外来人口的工资收入,减小甚至消除外来人口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的工资歧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要加大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和工资制度的改革力度,提高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取消市场壁垒,逐步消除针对外来人口的就业歧视和工资歧视,在政策制定中不应只局限于农民工,也应考虑外来市民群体;第二、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加大对企业的监督力度,推动其与雇佣的外来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第三、由于三个群体在工资收入的影响因素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有针对性提高外来人口的工资水平。如教育机会不均等是导致工资收入差异的一个关键因素,并且受教育程度对农民工的回报率要明显大于本地市民,因此加大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教育投入力度、增加落后地区和低收入水平人群接受教育的机会可以显著地缩小工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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