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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政策驱动下北欧设计评奖活动演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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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工业设计的重要作用被社会各界所重视,国内工业设计的各类比赛评奖活动也日渐兴起。国内出现设计评选热固然对于提高我国设计水平、普及设计在全社会的影响以及调动设计师的积极性等方面作用不可低估,但国内举办的设计评选活动也存在诸多问题,如设计评奖同质化现象严重、过于追求商业利益以及设计评奖未能发挥应有的政策导向作用等。因此,这就亟需加强对设计发达国家在设计评奖活动方面的研究,探讨设计评奖与设计发展的互动作用。作为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设计流派之一的北欧设计以其踏实稳健的设计态度和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获得了全球范围内的认可。在北欧设计崛起的过程中,北欧各国的设计评奖活动在其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北欧诸国通过举办设计评奖活动,不仅扩大了北欧设计在全世界的影响力,而且还挖掘和培养了一大批设计大师,为北欧设计的可持续发展作了充足的设计人才储备。研究北欧设计竞赛与北欧设计发展之间的紧密关系,将对中国今后构建促进设计评奖与设计产业良性互动的政策环境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参考意义。

一、设计评奖与设计政策的关系

(一)设计评奖的概念诠释

尽管目前学界对设计评奖的概念范畴没有确切定义,但设计评奖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激励机制,它与科技奖励机制在许多方面极其相似。因此,运用科技奖励的有关理论,有助于我们对设计评奖的理解。美国科学社会学家 Jerry Gaston认为“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中最重要的是科学共同体对科学家在增进科学知识方面所做出的贡献给予承认。 ”即科学技术奖励既是对在某一领域做出独创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给予承认和肯定 ,也是在全社会形成模范示范效应 ,从而激励科技工作者勇于科研 ,为科学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突出了科技奖励的社会导向功能[1]。

设计评奖特别是个人成就奖,实际上就是一种现代悬赏制度,即设奖主体将获奖标准高度凝练在设计评奖的授奖条件中,并在全社会广泛告知,以吸引设计工作者乃至其他专业领域的人员做出符合条件的设计成果以获得政府、社会团体、企业及个人在内的奖励主体的奖励[2]。其目的就是通过对设计工作者在物质和精神上的赞许和鼓励,激发设计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设计评奖的功能

设计评奖作为一种激励措施,一方面通过评奖强化获奖人的荣誉感,从而增强设计评奖的激励作用;另一方面,设计评奖设计评奖的功能并非单纯对优秀设计人才及作品的鼓励和肯定,对于设计师而言,它不仅是实现自我价值和个人理想的需要,更是实现其社会预期的需要。因此作为政策工具的设计评奖通过设计评选所发挥出的政策导向作用对设计发展的走势产生了重要影响。概言之,设计评奖在设计领域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激励功能、承认功能、竞争功能和导向功能,如表 1所示。

(三)作为政策工具的设计评奖

根据欧洲 INNO GRIPS项目研究报告《设计作为创新的工具》指出,欧盟主要国家对设计产业的政策支持可分为设计促进阶段、设计支持阶段和全面支持阶段[3]。而在设计促进阶段支持的重点是对设计活动的广泛推广,设计评奖作为设计促进阶段的重要设计政策工具 ,是除展览以外的非常重要的设计宣传与推广平台,在设计政策系统中起着很强的公共导向作用。

如果说设计展览主要面向的是对设计还不甚了解的普罗大众 ,那么 ,设计奖项的主要目标群体则是在设计政策的核心群体――设计界之内。一个高品质、好口碑的设计奖项不但能吸引国内外设计界的眼光 ,它还肩负着一种将包括政府在内的设奖主体所要倡导的设计价值通过实际的作品明确下来的使命。通过评奖,可以将己经确立的有关“好设计”的标准以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产品形式 ,影响到设计师、生产商与消费者群体[4]。

二、战后北欧设计评奖活动的演变

北欧设计评奖活动发展伴随北欧设计发展跌宕起伏。它作为北欧诸国促进设计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兴起于战后北欧诸国重建战后经济的历史关头,见证了北欧诸国齐心协力共铸北欧设计黄金年代的荣光。北欧设计评奖活动式微于 70年代北欧设计发展的低谷期,又在 90年代作为芬兰发展经济、扭转经济危机不利局面的重要政策举措在推动经济复苏、促进产品出口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新千年后,随着设计政策在推动产业发展和设计进步作用日益凸显,国家层面的设计政策在芬兰的示范作用下,在北欧各国陆续得以实施,这一时期北欧各国开始高度重视设计评选的政策工具作用,北欧各国都设立了本国的国家设计最高评奖活动。

(一) 1950―1960年代北欧重要的设计评选活动

1950―1960年代是二战后北欧各国设计合力打造北欧设计国际地位的关键期,是北欧设计发展的黄金 20年。在这段时期里,北欧五国间的“设计界的精英们开展了大量的有促进作用和积极价值的设计互访”,运用设计评奖、展览等政策工具极大推动了斯堪的纳维亚设计的发展。这段时期在北欧主要的设计评奖活动主要有丹麦设立的北欧设计最高奖――卢宁奖、芬兰设立的北欧最高学术称号――艺术家教授。

1、卢宁奖(Lunning Prize)

卢宁奖是由美籍丹麦裔商人弗雷德里克 ・卢宁于 1951年12月设立,该奖对二战后北欧设计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因此,卢宁奖长期被视为斯堪的纳维亚设计的诺贝尔奖[5],这也彰显出了卢宁奖深远的当代意义和历史意义。该奖评审主要由来自瑞典、丹麦、挪威、芬兰国家设计专业组织的专家组成。它的设立成为 20世纪 50年代以来“促成和维持斯堪的纳维亚设计师有效合作的一个重要因素”,极大激起了北欧年轻设计师的创作热情,通过评奖发现和培养了一批设计明星,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其后的职业生涯里以其卓越的个人设计成就塑造和推动了北欧设计风格的形成和形象提升。如第一届卢宁奖颁给了丹麦设计师汉斯 ・瓦格纳和芬兰设计师塔皮奥 ・维尔卡拉,两人在家具设计、陶瓷设计方面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而至今仍活跃在设计一线的芬兰设计大师库卡波罗则是 1966年卢宁奖的得主之一。但令人遗憾的是卢宁奖在 1971年黯然退出历史舞台,其原因值得深思。从表面上看,卢宁奖的停办是由于失去经费支持( 1970年卢宁奖创立人之子去世,其家族后人对举办卢宁奖失去了兴趣),但更深层的原因是: 20世纪 60年代作为西方社会发展史上的一个激进变革的时代,世界各国都在对设计风格进行尝试和实验,国际上这股以“反对现代主义风格,提倡坏品味”[6]的设计风格多元化、个性化风格浪潮对提倡以“简洁、朴素、严谨的形式符合功能的”优良设计、“优良品味”诸称的北欧设计造成严峻挑战。鲜明而统一的北欧设计风格开始分化,作为北欧设计一体化标志的卢宁奖自然失去了继续存在的理由退出了历史舞台,而北欧设计也从此进入了痛苦而迷茫的十年彷徨。

2、芬兰艺术家教授称号( Artist Professors)由芬兰国家艺术委员会提名,并有芬兰总统颁发的芬兰艺术家教授称号是目前北欧在设计艺术领域所授予的最高学术称号。该称号是由芬兰议会在 1967年通过国家艺术促进法案建立国家艺术委员会制度,并由该委员会在 1969年设立艺术家教授称号,对获得该项称号的设计师、艺术家进行资助。在工业设计领域,著名工业设计大师库卡波罗和汉诺 ・凯霍宁都先后获此殊荣。从 2010年起,教授艺术家的任职期限已有原来的 5年延长至 10年,每位艺术家教授每月可获得大约 3200欧元的资助[7]。

(二) 1980年代北欧主要的设计评选活动

20世纪 80年代北欧经济全面复兴,北欧设计界面对来自海外的挑战以及本国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他们“认为有必要重新审视并调整斯堪的纳维亚设计风格,为之注入新的活力,以满足时代的要求”。北欧设计开始着重表现当代人文主义的因素,“斯堪的纳维亚设计奋力走出 70年代的低谷,重新具有了雄居世界设计顶峰地位的信心 ”。瑞典设计在上世纪 80年代表现突出,瑞典设计协会是瑞典设计的积极推动者。瑞典设计协会认为:“以协会的观点来看,时至今日,瑞典大部分的产业,还是不懂得怎么样去使用专业的设计师来协助公司的营运,他们忽略了设计这个工具,可以让企业产生差异化的竞争优势 ”[8]。在这样的背景下,瑞典设计协会设立了瑞典杰出设计奖来推动瑞典设计的发展。这一时期以丹麦著名设计师布鲁诺 ・马松的名字设立的布鲁诺 ・马松奖也是北欧非常重要的一个奖项,该奖项旨在支持和鼓励斯堪的纳维亚年轻设计师,促进在工业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领域的设计研发、教育和培训。

(三) 1990年代北欧主要的设计评选活动

90年代初,芬兰经济遭遇低谷。经济危机的出现,使得政府把工业设计作为重振芬兰经济的重要手段,凯伊 ・弗兰克奖的设立正当其时,有其设计战略层面的考虑。凯伊 ・弗兰克奖设立于 1992年,是为了纪念在芬兰设计产业和设计教育上都做出历史性贡献的芬兰设计大师凯伊 ・弗兰克(1911-1989)。该奖项主要奖励芬兰在设计领域内做出突出贡献的设计师,是目前芬兰众多设计评奖中最为重要的奖项。该奖项坚持 “少而精”的原则,每年只奖励一名做出突出贡献的设计师,由于其获奖难度极高和历届获奖人突出在设计领域所做出的杰出贡献,使凯伊 ・弗兰克奖在芬兰乃至国际上享有极高的声誉,真正使该奖发挥出了奖励一个人,激励一批人的显著效果。例如 2006年度凯伊 ・弗兰克奖得主芬兰设计师汉诺 ・凯霍宁,其设计作品几乎涵盖了工业设计的全部领域──从建筑设计到交通工具设计、电子产品设计、机器装备设计、家具设计、公共设施设计及家居灯具设计,并因其卓越成就而在国际设计界享有极高声誉。

(四) 2000年以来北欧主要的设计评选活动

进入新世纪以来,设计政策已逐渐成为创新经济时代的世界各国战略选择与政策制定的重要组成部分。芬兰是全球第一个制定设计国家政策的国家,在芬兰的带动下,北欧各国也相继推出本国的设计政策。而设计评选作为政策工具也在被北欧诸国纷纷采用。在这一时期北欧芬兰、瑞典、挪威等国也纷纷设立了自己本国的国家设计大奖,而这已距离 1965年丹麦最早设立丹麦设计奖已经过去了半个世纪。

三、结论

通过对北欧半个多世纪来的设计评奖活动的回顾,不难得出一个结论:一个国家的设计评奖的发展往往是其设计发展的总体水平呈正比,加强对国外尤其是北欧设计先进国家的设计评选活动的研究对于我国设计评选活动具有重要的借鉴与启迪作用。反观国内,尽管近些年来我国从中央到地方为营造促进设计发展的政策氛围,在设计评奖设置和奖励力度上也亮点频现,但总体而言与北欧国家在设计评奖方面仍有一定的差异和不足。如北欧各国都设立了国家层面的设计大奖并有政府首脑亲自颁发,而我国至今还没有以国家或政府名义设立的设计评奖;另外,北欧重视设计专业组织的承认和奖励,而我国则过于强调政府部门奖励的权威性,社会组织评奖的实际效力明显偏弱;再有,我国设计评奖多侧重于项目和比赛评奖,而对设计师综合成就评价的评奖活动还少之甚少等,这些都是需要在今后认真研究和加以解决的问题。

注释:

[1]杰里.加斯顿,科学的社会运行[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18-19.

[2]汪涵镔.中外科技奖励制度的比较研究[D]重庆大学硕士论文,2010.

[3] HugoThenint,Design as a tool forinnovation[R],A PRO INNO Europe project: Global Review of Innovation Intelligence and Policy studies, Oct,2008.

[4]刘爽.英国设计委员会政策影响力初探[D]中央美术学院硕士论文, 2008.

[5]The Lunning Pr ize[M] . Stockholm:Nationalmuseum,1986: 16.

[6] 王受之.世界现代设计史[M].深圳:新世纪出版社,2000:272.

[7] Art Promotion Centre Finland. Artistprofessors[EB/OL]. http://www.taike.fi/en/web/taike/artist-professors,2014年4月5日.

[8]马克斯.极地之光――瑞典设计经济学[M].台北:大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2009: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