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永胜县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状况及融资情况调查与思考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永胜县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状况及融资情况调查与思考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农业资源是永胜县的优势资源,而农业龙头企业则是开发和利用永胜县的优势资源,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永胜县始终把培育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作为调整农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突破口,大力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现已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带动力和发展潜力的农业龙头企业。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永胜县支行对辖区内27家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了一次调查,就当前永胜县各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状况融资情况、面临的困难问题等进行深入了解,以期通过更有效的发挥人民银行的职能,为永胜县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从而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一、永胜县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状况

(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作用突出

永胜县一直坚持农业的基础地位,以建设农业为主线,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强化产业支撑和服务。永胜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经过多年来的发展,龙头企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形成了以“公司+基地+农户”形式为代表的农业产业化格局,在支持农业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2010年永胜县实现农业总产值152165万元,比上年增长7.0%,农业完成增加值89600万元,同样比上年增长7.0%,农民纯收入增长18.3%,达到3317元。

(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备了一定规模和实力,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至2010年底,永胜县共有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27家,其中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省级5家,市级20家。27家企业中,总资产规模超过1亿元的企业有1家,总资产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6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经营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种植养殖的品种从传统农作物种植和畜牧养殖,扩展到观赏花卉,生物药材,螺旋藻等;加工生产也从最初的简单加工,扩展到技术含量更高的生物化工产业;产品所针对的市场也从省内周边州市,扩展到日韩、东南亚、欧美等国际市场。一些企业在发展自身传统优势业务的同时,不断向新的领域发展,不但实现了从原料种植到产品深加工再到销售的全产业链发展,还谋求多样化的发展,进一步涉足于运输物流、小额贷款担保等领域。

(三)从事特色农产品加工及出口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成长迅速

近年来,永胜县把出口创汇作为发展壮大农产业,培育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业的重点,立足国际市场,突出比较优势,促进生物创新成为创汇大产业。目前,全县生物创新产业出口创汇总额在丽江市出口创汇额中已经占到很大的比重。2010年,作为农产品出口企业代表的丽江中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的出口额就达到1500万美元,占到丽江市全市出口额的一半,出口产品实现销售收入折合人民币达1224万元。

(四)农业龙头企业尚处起步阶段,发展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生产规模有限,带动能力不足。虽然近年来永胜农业龙头企业逐步发展壮大,但是必须看到,大多数龙头企业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一些企业虽然产品畅销,但由于生产投入不够,技术不够先进,产量不足,常常出现断货现象。有的龙头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部分来自于外地,在带动当地农产品的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方面的效果有限。二是龙头企业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不强。企业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弱,附加值低,加工水平和科技装备与同行业先进水平相比有较大差距。另外,企业的品牌效应不强。虽然如三川火腿等品牌在省内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但还无法与金华火腿、宣威火腿等知名品牌相提并论。三是农企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产销脱节。很多龙头企业与农户还没有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企业与农户之间是一种简单松散的买卖关系,缺乏保障机制。以致时常出现价高时农民直接向市场出售,价低时企业压价收购等违约的现象。

二、永胜县农业龙头企业的融资情况

(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中得到了金融的重要支持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中国人民银行永胜县支行不断通过加大窗口指导力度,充分发挥支农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引导督促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投入。2010年末,27家农业龙头企业的银行贷款余额达到24580万元,同比增长22.36%。其中,两家国家级龙头企业银行贷款余额7589万元,占各家龙头企业银行贷款余额总数的30.87%,五家省级龙头企业银行贷款余额11280万元,占各家龙头企业银行贷款余额总数的45.89%。

(二)“融资难”问题仍然困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目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基本依赖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值得注意的是,20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银行贷款余额为5711万元,仅占到全部龙头企业银行贷款余额的23.23%,相对国家级龙头企业和省级龙头企业所获得的贷款金额具有较大差距。另外,27家龙头企业中仍然有12家企业暂未获得银行贷款,其中绝大多数也属于规模较小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由此,“融资难”问题对于中小龙头企业尤为突出。

(三)多重因素导致“融资难”问题

一是金融机构信贷门槛较高。现阶段,永胜县大多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产规模较小,产品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不强。县域各金融机构的评级授信系统都由其上级行统一制定,同时,也没有建立专门针对农业企业特点的评级授信和审批体系,多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难以达到的这些评级授信条款的要求。二是金融机构信贷审批过程时间长、手续繁杂。一些以食用菌、蔬菜、粮食等收购加工和销售为主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资金的需求表现为季节性强、时间急、需求量大。由于这些行业自身的特殊性,他们的资金需求具有“短、频、快”的特点。但是,金融机构信贷审批又必须执行审慎性原则,企业申请贷款需要经过层层申报、调查、审批、批复,一笔贷款从企业申请到放款,有时甚至需要一个月以上,导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资金一段时间内无法满足经营的需求。三是基层金融机构信贷产品创新不足。近年来,各行社针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需求,开发和尝试了一些新的信贷品种,如林权抵押贷款等,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出于风险防范的考虑,政策并没有广泛推开,使农业产业化企业不能充分享受到新信贷产品的好处。四是县域内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各金融机构要求企业必须有足额抵押、担保才能获得贷款,而大都数产业化龙头企业都存在抵押担保不足的问题。永胜县至今仍没有一家具有资质的信用担保机构,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担保贷款的使用。

三、金融支持永胜县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措施建议

(一)加强人民银行货币信贷政策传导,引导资金向龙头企业倾斜

人民银行应该继续配合地方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充分贯彻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并通过窗口指导职能,支持对现有龙头企业的资源整合,在引导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流向规模效益好、精深加工、辐射范围广的龙头企业的同时,也为创业之初、规模较小的农业龙头企业提供政策支持。

(二)提高金融支农服务水平,清除阻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信贷制度障碍

一是创新适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评级、授信模式,适当降低对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信贷门槛,并引导龙头企业积累良好的信用记录,争取在评级授信、灵活用信、利率政策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二是简化审批手续,适当减少信贷审批层次,提高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审批办贷效率。

(三)鼓励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增强其产品的适应性和农业龙头企业的可选择性

鼓励各金融机构突破传统的经营管理理念,创新信贷营销方式。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发展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季节性收购贷款,实行灵活的贷款期限。鼓励抵押物的多种替代形式,探索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推广林权、商标权、知识产权、股权等抵押质押贷款。并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直接融资产品,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和融资来源。

(四)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网络,充分发挥各涉农金融机构的支持作用

构筑一个农发行、农行、农村信用社分层服务、功能互补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农业产业化提供整体服务。进一步拓展农业政策性贷款业务范围,完善政策性业务的风险补偿,为农业产业化企业扩大规模、技术改造提供有力支持。充分利用农业银行在股份制改革中的优惠政策,巩固其支农主力军的地位,充分发挥其支农作用。探索改进农信社小额贷款发放新模式,通过加工龙头企业为农户担保等方式,农信社发放贷款给农户,农户、农企与农信社三方利益“捆绑”的方式间接为龙头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五)发展完善融资平台,为龙头企业融资担保创造条件

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体系,鼓励建立贷款担保公司,并充分发挥政府信用担保平台的作用,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贷款支持,以缓解本地区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的资金困难。建立农业产业化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对各金融机构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而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以保护和提高金融机构向投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