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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谦世间仍有好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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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岁的姚谦戴橘色框眼镜、穿白色匡威鞋,显得年轻、时尚。作为台湾著名的写词人、

制作人、音乐经理人,他曾成功打造出CoCo李玟、萧亚轩、刘若英、赵薇、江美琪、袁泉等乐坛明星。

三年前,姚谦选择了退休,但是他还在创作,写小说,做音乐,

在网络上发现新的音乐人。不过他觉得这些都不再是工作,而是爱好。

如果可以,我更愿意称他为“福尔摩斯·姚”。姚谦有创作人特有的敏感,采访结束时他问我是不是北京人,判断理由是说话直接,爱刨根问底。答案是猜对了。

这个时代对于音乐人来说,并不算好,姚谦入行时做的那些卡带、唱片已经很少人在听,但是歌曲却都深入人心。姚谦现在希望通过跨平台的运作给作品带来更大的能量。“能够留下什么我不知道,完全被遗忘掉也有可能。我还真希望死了之后被忘了,只要记着我的作品就行了。”

文创的断崖

我四五年前就领悟了一件事:唱片死了,音乐还活着。那就要找到方法,让音乐更好地活。我很早就离开唱片界不再做管理了,很多音乐人转型,拍电影、做话剧,都不再做音乐了,有的时候想想还蛮伤感的。但我发现不只是音乐界有这个问题,出版文字也有这个问题,戏剧平台同样都很辛苦。正好这时有一个动画公司需要用我的名字帮助申请一个在台湾的补助金,我就想,这或许能做出一个新的可能,就这样花了两年时间,做出了《脚趾上的星光》这部动画电影。

这是一个年轻人刚创业,可能觉得有姚谦一起比较容易申请到钱,结果得到了超过想象中好几倍的数字。于是我想要更负责地做这件事,介入比较深。同时也借这个机会思考,文化创作通过不同平台互相支持的可能性。这种跨平台的案例,比如小说还不错,就拍成电影电视剧了;或者一个电影成功了,大家回过头看原著小说,也变成了畅销书。我的音乐经验里也有这样的情况,很多时候歌曲留下来,是和戏剧有关系,不是因为打榜打出来的。

《脚趾上的星光》在戏剧平台上的就是动画电影,音乐平台上的是原声带,文字上就是小说。这三个项目,动画先开始,两年之后,开始进入音乐部分,小说最后出现。

这个故事是我想的。一开始我就提出,能不能不要再画符号性的古典中国,像西游记啊这样的传奇故事。另外大家都在攻3D,我们可不可以用手工?动画公司那边都答应之后,我才同意参加的。

真的要写的时候,我觉得要写一个自己有把握的故事。这8年来我刻意维持着一周在台北,一周在北京的生活,希望把两岸的沟通、两个城市的变化,借由这个作品表达出来。

大陆对台湾一直很关注的,但台湾不是这个样子。台湾对大陆,说真的,甚至有一点害怕知道,因为只会增加自卑感而已。这几年两岸的关系完全地颠倒了。

故事讲的是一对男女远距离的书信恋爱,但爱情故事不过是行销的糖衣而已,内核是两个城市的沟通,北京和台北的差异,通过两个人一封信、一封信的沟通来描述。虽然表面上是情书,但其实很多都在描述城市,居住的感想、变化的感想。因为我了解美术产业,就把在北京的那个男孩角色设计在美院,女孩则是在台湾参加了类似超女的选秀,她不是为了当歌手,而是为了发表作品,碰到困难。在两个我熟悉的城市,选择两个熟悉的产业,这样我才会有把握。

在角色选择上,林宥嘉很直接,他蛮能体现现在台湾男生的状态。台湾和大陆,除了说话语气、口音不一样以外,用字用词也不一样。前段时间走红的一个视频中,一个外国人模仿台湾男生,生气的时候只会说“你想怎样”,我觉得很好笑,但我觉得大部分台湾人肯定觉得一点都不好笑。真的,我身边的朋友都这么说,他们不会接受的。

我的意思是说,台湾男孩虽然个性温顺,但并不代表意志不坚定、没有想法,只是已经习惯用牙牙音来说话,女生叫娃娃音。林宥嘉正好有黏糊糊的台湾男孩的这种东西。

女生角色是冷静、理性一点的,酷酷的,马上想到的是赵薇,但是赵薇时间有困难。当时正好因为剧本问题请教了张艾嘉,她在帮李心洁策展。念头一转,就找到了心洁,整个故事一下变得温柔了。

我不奢望这个故事能促进两岸沟通或者怎样,我的能力有限。这个片子在大陆上映就很困难,因为不是所谓的商业大片,在有限的配额里面,大家当然选择一个商业大片啊。现在正在说服在大陆上映,得到引进这个标。第二,我觉得也没有能力说服台湾人,一个地方变成现在这个局面,有很多原因,贫富悬殊的问题、自信上的问题,政治、经济等各方面,不是一个小说可以解决的。第三,也许,长久下来,有一些渐渐地发酵,我希望能如此。

理想的80年代

我刚入行的时候,文创的环境好多了。如果说现在是10分,那时候就是90分,甚至不止,简直就是天跟地的差别。

我在台湾北部出生,小时候在台南长大,读到大学。当时学的是工业设计,后来转到纺织专业。这是我父亲的要求,他觉得工业设计没前途,纺织曾经是台湾的支柱产业。大学毕业后我在汽车公司待过,做展售员,当时就是投简历,人家选上我。后来觉得不快乐,正好胃溃疡,生病了。生病这半年想了很多,觉得重要的是做什么事快乐。阅读和音乐让我快乐,这方面的工作都在台北,我就去了台北。

刚到台北工作的时候,那时电影刚刚起步,独立民歌创作刚刚兴起。媒体很支持新人创作,当时张小燕(台湾著名主持人)在每一集节目中都会开辟一个单元给年轻人,给那些第一次发专辑的艺人演出的机会。

当时台湾的唱片公司也愿意给新人机会。我会看谱,小时候学过一点钢琴,就这样进了唱片公司。那时新人从事文创工作,彼此切磋竞争,得到老板的支持。不像现在,新人都是来干劳力活的。因为唱片公司很小,什么都得干,文案、宣传、制作,都要跟着做。资历很浅嘛,就是助手的工作。进了行业两年多吧,突然有一天老板说你有作品就交啊,我就开始投稿,第一首用的,我记得是一个给李翊君的歌,把词退了留了曲。

其实我前面几首歌没有特别火,直到张清芳唱的《你喜欢我的歌吗》。一开始是为别人写的,曲折到她手上。当时张清芳在台湾很红,这首歌也给大家不一样的概念,因为不考虑平仄,有一些差异性。这时大家开始注意到我,没多久《鲁冰花》就写出来了,这是同一年发生的事。在创作时我从来没有想过会红。红与不红,越去盘算,越不会在你的身上发生。《鲁冰花》当时就是赶集,预算不高的小成本,戏红了,反应不错,得了金马奖。没想到歌红过于戏,隔两年在大陆也红了,纯属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