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新常态下我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的思考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新常态下我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的思考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区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既迎来了新的机遇,也面临着诸多的挑战。我们要主动抓住机遇,科学应对挑战,合理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推进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方式的加速转变、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推进其协调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及现代化建设。

一、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的挑战

(一)农牧业发展的创新驱动力不足

创新驱动主要是科技驱动,衡量创新驱动程度的主要指标,是科技进步贡献率。2012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内蒙古是48.5%,而同期全国是54.5%,江苏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2011年达到61.2%,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已经升到了70%―80%的水平;内蒙古农牧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六个百分点,比国内先进省市低十几个百分点,比国外发达国家低二十多个百分点。

内蒙古的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比全国平均水平低大约10个百分点。内蒙古农牧业科技推广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短缺,与推广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发展设施农业、现代农业等相匹配的技术骨干和技术指导数量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牧业科技的推广运用和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的提高。如我区农业科技最发达的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真正懂设施农业技术、能够开展设施农业技术指导的科技人员仅有10人左右。

(二)农牧业发展的现代化水准较低

内蒙古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有效灌溉面积不到耕地面积的一半,70%的耕地草场由农牧户分散经营,劳动生产率较低。内蒙古农田灌溉特别是节水灌溉建设水平不高,如2011年全区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比重是42.99%,而同期全国水平是50.68%,河北省为72.76%,江苏省为80.14%,内蒙古比全国水平小近8个百分点、比江苏省低37个百分点。内蒙古大多数农田没有灌溉条件,灌溉饲草料地面积仅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0.4%左右;2011年,全区大型喷灌面积仅为236万亩、滴灌面积为297万亩,仅占全区耕地有效灌溉面积的5.12%和6.45%。内蒙古设施农业面积占种植业面积的1%上下;一些作物品种变杂退化现象严重,还没有有效的提纯复壮和更新。

内蒙古农业机械设备,以小型化为主,也比较陈旧,农机总动力处于相对低的层次。单位耕地面积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2011年内蒙古是4439.05瓦特/公顷,而同期全国平均水平是8029.74瓦特/公顷,河北省为16382.31瓦特/公顷,浙江省为12813.29瓦特/公顷,内蒙古比全国水平低将近4000瓦特/公顷,比河北省低11943瓦特/公顷。据有关专家测算,内蒙古农牧业现代化实现程度不足50%,低于吉林、山东、黑龙江和江苏等省市的水平。

内蒙古土地质量较差,耕地中70%以上为中低产田。耕地的有机肥施用量呈现下降的态势,而化肥施用量不断增加;内蒙古农用化肥施用量,2000年是74.7万吨,2010年是177万吨,2013年是205万吨,2014年是222.7万吨,2014年比2000年增加了148多万吨。大量施用化肥,使土壤结构劣化,耕地品质下降。内蒙古土地出现了一定的污染,如农用塑料薄膜污染、农药污染等。内蒙古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逐年增长,2012年是2010年1.15倍;内蒙古农药使用量不断增加,2012年是2010年的1.23倍。另外,工矿业废渣、废水、废气的排放,也对耕地和草牧场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三)农畜产品的加工层次还需逐步提高

内蒙古农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和水平滞后。尽管我区粮食产量和肉类、奶类等产量均位居全国前列,但土地产出率较低,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仅为52.3%,精深加工率不足20%,与发达国家90%以上的加工率相比差距较大。总体来说,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经营规模较小,农畜产品加工不够精深,品牌较少且知名程度较低,市场拓展有待大大加强。除了乳产业已经形成了大品牌外,羊绒产业虽有几个品牌,但是散、乱、杂的问题依然突出;羊肉加工也存在优势企业不突出等问题,品牌杂乱严重影响了羊肉的价格等。

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的口碑还是很好的,但是产量有限,知名品牌也偏少。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数据显示,全区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只有144家,只占全区规模以上加工企业总数的7.8%,销售额不到100亿元,只占农牧业产业化销售总收入的3%左右。

(四)农牧民收入和消费水平较低,收入结构欠合理

内蒙古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水平还有差距。1990年,内蒙古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647元、全国为686元,内蒙古比全国低39元;2000年,内蒙古为2038元、全国为2253元,内蒙古比全国低215元;2005年,内蒙古为2989元、全国为3255元,内蒙古比全国低266元;2010年,内蒙古为5530元、全国为5919元,内蒙古比全国低389元;2011年,内蒙古为6642元、全国为6977元,内蒙古比全国低335元;2013年,内蒙古为8596元、全国为8896元,内蒙古比全国低300元;2014年,内蒙古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976元,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89元为元,内蒙古比全国低513元。

内蒙古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牧民纯收入的比,1990年为1.79:1,1995年为2.19:1,2000年为2.52:1,2005年为3.06:1,2010年3.20:1,2011年为3.08:1,2013年为2.97:1,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较大。

内蒙古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的比,1985年为1.83:1,1990年为1.82:1,1995年为1.97:1,2000年为2.43:1,2005年为2.85:1,2010年3.14:1,2013年2.65:1,2014年2.10:1。2013年,内蒙古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1.7%,农牧民恩格尔系数为35.6%;2014年,内蒙古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8.7%,农牧民恩格尔系数为30.5%。说明农牧民消费水平、生活水平与城镇居民的差距还较大。

2013年内蒙古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5075.2亿元,其中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为4461.3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7.9%,增长12%;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13.9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2.1%,增长10.5%。可以看出,内蒙古乡村消费的占比很低,增长速度也相对较慢,农村牧区内需市场的拓展有限。

2013年,内蒙古农牧民人均纯收入8596元,其中工资性收入1695元、占19.72%,家庭经营性收入5348元、占62.21%,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1182元、占13.75%。近年来,内蒙古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中,家庭经营性收入仍占60%以上,工资性收入与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均在20%以下;而同期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40%以上,家庭经营性收入占50%以下。说明内蒙古农牧民收入主要来自家庭经营、来自农牧业生产,收入结构欠合理,收入来源相对单一。

(五)农畜产品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粮食供给的结构性矛盾加剧

内蒙古粮食总产量,“九五”时期年均增长3.3%,“十五”时期年均增长6.0%;其中,玉米产量“九五”时期年均增长4.0%、“十五”时期年均增长11.1%,而小麦产量“九五”时期年均下降7.1%、“十五”时期年均下降4.6%。说明“九五”、“十五”,我区的粮食结构“粗粮”化的趋势非常明显。

内蒙古的粮食内部结构不合理,在其2007年1750万吨的粮食总产量中,“粗粮”占85.8%、特别是玉米占64.1%,小麦、水稻仅占14.2%;这就使玉米、粗杂粮等严重过剩,小麦、水稻等的缺口增大,粮食供给的结构性矛盾加剧。

2008年,我区小麦的产量为154万吨、比上年下降了12.5%,稻谷的产量为70.5万吨、比上年下降了13.4%。小麦和稻谷产量下降的幅度都很大,说明在一定程度上粮食总产量的增长主要是“粗粮”增多了,而“细粮”反而减少了;为了满足消费的需求,我区小麦和大米的购入量要相应地增加。

2013年,内蒙古粮食总产量2773.00万吨,比上年增长9.7%;其中小麦产量180.40万吨,下降4.3%,稻谷产量55.99万吨,下降23.6%。2014年,内蒙古粮食总产量2753.00万吨,比上年下降0.7%;其中小麦产量153.90万吨,下降14.7%,稻谷产量52.40万吨,下降6.5%。

二、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的对策

(一)形成农村牧区及农牧业多元合理的产业体系

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及生产方式,首先要调整、优化、升级农牧业产业结构,逐步形成多元、合理的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调整优化农业部门结构,进一步增加畜牧业的比重,畜牧业产值在农林牧渔总产值中的占比由现在的45%左右提高到50%以上,适当提高渔业、林业的比重。大力发展特色农牧业,发展设施种植业,发展集约养殖业。在种植业中要调整完善粮、经、草、菜等的结构,适当扩大饲草料、蔬菜等的种植面积;粮食种植结构要优化,适当提高小麦、水稻等“精细粮”以及杂粮的种植比例。在畜牧业中要进一步调整畜群、畜种、品种等结构,逐步形成牛、绵羊、山羊、马、骆驼的合理“五畜”结构,同时保护、改良土种畜,引进、培育良种畜,不断提高牲畜的个体品质。优化农畜产品结构,不断提高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标产品在农畜产品中的比重,同时加大认证、宣传等的力度,特别是要科学营销、现代营销,真正实现优质优价、好效益。

拓展农牧业产业化与农村牧区产业的多元化。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产业、运输产业、销售产业,发展饲草料加工业、作物秸秆加工业等。重视发展农村牧区旅游产业,如草原生态旅游、畜牧业体验旅游、种植业观光旅游、设施农业采摘旅游、“农家乐”和“牧家乐”旅游等。

(二)优化农牧业生产经营体系

当前农牧业经营体系的欠合理完善,对发展现代农牧业和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的制约进一步增强。内蒙古70%多的耕地、80%多的草牧场还是农牧户分散经营,这就导致了种养业新技术推广缓慢、良种使用率低、机械化程度低、规模效应发挥不足等。单家独户的农牧业生产模式,不能很好地适应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等的要求,使得生产成本居高、产品质量缺乏保障,农牧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增产增收的能力下降。

在耕地、草场等农村牧区的土地集体或国家的所有权不改变,农牧户的承包权不动摇的基础上,通过耕地、草场经营权的合理流转等,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创新生产经营主体、完善生产经营机制、优化生产经营体系,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家庭牧场、特色种养大户、种植企业、养殖企业以及农牧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领军企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牧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等。

(三)完善农牧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加快农牧业科技推广尤其是基层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建设,重点健全乡镇农牧业公共服务机构,发挥县乡农牧技推广机构的整体功能,提倡服务在乡、管理在县;同时,引导鼓励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力量开展农牧技术推广,提高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水平。适应生产环节、农时季节、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需求,组织发动广大科技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对于基层农牧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改革与建设,要贯彻执行“一个衔接、两个覆盖”的政策。要加快农牧业人才培育尤其是农村牧区实用人才的培养,以种养大户、经纪人、大学生“村官”、农机手等培训为重点,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牧民、农牧业服务人员和农村牧区社会管理人员,着力解决“谁来种、谁来养”的问题。

(四)健全农畜产品物流网络体系

加强产地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冷链运输、包装仓储、检验检测和电子结算等设施建设;大大增加主产地、主销地的农畜产品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数量。完善农畜产品绿色通道机制,在原有苏木镇集贸市场基础上建立苏木镇或旗县一级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和区域性大型交易市场,减少农牧民出售农畜产品的中间环节。在农牧业商务信息平台及时价格、供求等市场信息的基础上,推动大型连锁超市、农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畜产品生产合作社、生产基地紧密对接,建设流通效率高、运输成本低的农畜产品运销网络。发展电子商务、“互联网+”,扩大网上交易规模,鼓励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引入拍卖等现代交易模式。同时,维护农村牧区市场秩序,规范农村牧区商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建设试点,提高农牧民的维权意识。

(五)兴建农村牧区公共服务体系

内蒙古以“十个全覆盖”为统领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共服务普及工程及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工程,是嘎查村美化工程,农牧民宜居工程,是农村牧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保障工程,是自治区最大的民生工程。“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实施,使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然而,全面完善农村牧区公共服务体系,特别是大力提高农村牧区公共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还任重而道远。如有了医务室,还要不断培养提升医务人员的治疗水平,保障药物与医疗设备的质量,提高疾病的治愈率;有了图书室,还要丰富图书种类、增加图书数量,适当购进音像资料,并想方设法引导激发农牧民自觉借阅参考图书资料的积极性,提高图书的利用效率。要与现代农牧业服务体系有效对接,逐步形成完备的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农牧业与农村牧区现代服务网络体系,在嘎查村要适当增加农牧业生产的产前与产中的科技服务以及产后的销售服务,要逐步增加农村牧区绿化、美化、生态环境有效改善的宣传教育服务、操作示范服务,要尝试增加种养结构调整、发展特色产业、发展旅游产业、保护传统民俗文化等的信息服务与指导服务等。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牧区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