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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手套要彼此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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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哈尔滨出差的时候认识的花蜜。

其实她不叫花蜜,花蜜是我给她起的外号,那么美丽的花朵怎么可以不甜蜜?她叫邓小楠,但我一直叫她花蜜

她来火车站接人,上面写着:何佳佳。我想,我没有让人接我啊,每次都是独来独往,怎么会跑出一个女孩子接我?

她穿着红色衣服,挑染的头发,眼睛很大,举着大牌子站在出站口。她戴了一副红色的手套,上面刺绣着米老鼠。

火车上还有老头说我面带桃花,难道真是要走桃花运吗?

我走过去:“嗨,美女。”

她看了看我,根本没有说话,继续举着牌子在那里站着。

“美女!”我大声说,“你好。”

这次,她终于说话了:“再和我叫美女我跟你急,现在有鼻子有眼的女人全叫美女,少在我这儿起腻,该干嘛干嘛去,我正接人呢。”

“你不是接我吗?”

“谁接你啊,和你有什么关系啊,快哪儿凉快哪儿歇着去。”

我想哈尔滨的冬天真是够冷的了,我已经够呛了,两只手快冻僵了,我皮笑肉不笑地说:“如果你觉得热可以把手套给我,我一个广州人哪里戴过什么手套!这鬼天气真冷啊,手套啊手套……”我还没说完她就火了:“如果你再捣乱我就喊警察了。”

“喊警察?”我掏出身份证,“看看你是不是来接我的?”

身份证上赫然写着“何佳佳”三个字,她果然“扑哧”一下笑了,说:“你这什么破名字啊?有大男人叫什么佳佳的吗?你妈起名字真没水准,你妈贵姓?真巧,我接的老太太也叫何佳佳,是我们公司请来的投资方。”正说着,那雍容华贵的四十多岁女人出现了,我“哼”了一声说:“我想叫什么就叫什么,我妈贵姓与你何干?这么大投资方还坐火车来?真是郁闷。”

她瞪了我一眼说:“几千年前要坐火车就跟上了趟月球一样,美着呢,你别不知足了。”

那是我和花蜜的第一次见面,临走前,我死说活说要了人家的电话号码,说要在哈尔滨迷了路就找她。不是非要找她,我可以找警察叔叔啊,关键原因有两个,一是我们之间缘分太大了;二是,她是个美女,是那种叫做真正美女的女孩子。我不否认,我好色,出差有这样的艳遇,谁不喜欢?

我打电话给花蜜,因为结束了差事以后,我准备逛逛哈尔滨,哈尔滨的中央大街名扬天下,我想,找个美女陪着逛是件不错的事情。

她说不知道我是谁,我说我是那个男何佳佳。

我们在中央大街入口处见面,她换了衣服,却还戴着那副红手套,我往上套瓷说:“花蜜,你的手套真好看。”

她瞪我一眼说:“你应该夸我人好看,这比夸我手套好看让我觉得幸福。”我笑了,她真是一个爽郎的东北女孩。

街没逛成,倒是被她拉着去喝酒、吃杀猪菜,吆五喝六与我划拳,这与广州女子截然不同。我们喝的是二锅头,一人半斤,最后,我瘫倒在地上,她问我:“何佳佳,姓何的,还喝吗?”

我认了输。

喝酒的结果是她丢了手套,等送到她楼下,我打车回旅馆,半路上她就电话来了,说手套丢了。

我说回去给她找,但她执意不肯,说一副手套十多块钱,打车费都不止,算了,不要了。

忽然想起张爱玲小说《半生缘》中曼桢与世钧第一次去吃饭,也是丢了手套,世钧打着手电筒去找,在雪里,后来,她和他有了故事。

我回了饭店,老板进门就说:“来给女友找手套的吧,你女友真豪爽。”

我笑了,说:“那是。”

她哪里是我的女友?她才是我见过第二面的女孩子。

第二天,我坐火车回广州,在火车上给她发短信:花蜜,我走了,有空来广州玩,如果有机会,我会做驻哈尔滨办事处的主任。

我没有提带走了那副红手套的事情,我想,下次再来,我会给她一个惊喜。她回了短信:谢谢你那天陪我,不过,你说的话我一半没听懂,因为我听不懂你说的粤语。

她留给了我电子信箱,我回到广州给她发了第一封邮件,说:“认识你就是,缘分啊缘分。”

她回我的信:“谢谢啊谢谢。”

从此以后,我们信来信往。一个月后,我再次飞往哈尔滨,我的包里,放着那副红手套。

二月的哈尔滨,依旧春寒料峭,她英姿飒爽地出现在火车站,依然举着那个牌子。

我过去,轻轻搂了她一下:“花蜜,我苦学了一个月普通话。”

我把手套递给她,她欢喜地看着我:“真找了回来?还藏了一个月?”

“喜欢吗?”

她忽然不好意思起来。我说:“看过张爱玲的小说《半生缘》吗?”

她看着我:“张爱玲是谁?”

我说:“是我大姨妈。”她的小拳头打过来,然后说:“走,我带你喝酒去吧。”

我们成了酒友,在哈尔滨的半个月,她带我吃遍哈尔滨的小吃。对于一个南方人,东北菜让我过足了瘾,半个月,我长了三公斤肉。

当然,我们相爱了,我说了一句最流氓的话:“温饱思淫欲。”她又用小粉拳打我,这次我却握住,然后深深地吻了下去。二十三年来,除了我妈主动吻过我之外,我还没有被第二张女人的唇吻过!

那副红手套,她交给了我一只。她说:“这是我们的定情之物,以后,我们找不到对方了,就把这只红手套拿出来,它有灵性,一定会帮助我们找到对方。”

我说她胡说,因为我们怎么能找不到对方?彼时,我们已经商量婚嫁了,我说要让她当广州最漂亮的新娘。而她却扬着手套说:“即使广州再热,结婚时,我就准备戴它了,因为,它是我们爱情的见证。”

五月,正是哈尔滨最好的季节,我却再也没有收到花蜜的邮件。

回到广州的我,为自己刚成立的小公司忙碌着。花蜜说过,如果我离不开广州,她就来这里找我,她宁可放弃在哈尔滨的优越条件。她的父母也在哈尔滨,只有一个独生女,但花蜜说:“为了你,我愿意追随你到天涯海角。”

我却联系不上她了。

她的手机,她的邮件统统联系不上。我想,她和我玩蒸发呢,一定是想给我一个天大的惊喜,一定想学我,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

但半个月过去后,我依然没有花蜜的消息。

心急如焚的我买了机票直奔哈尔滨。其实,我根本不知道她的家在哪里住,她公司的人说,她一个月前辞职了。

我在哈尔滨想了各种办法找她,但一无所获,半个月过去,我空手而归。

三年之后,我的公司终于有了规模。

我再次去哈尔滨,这次,是做我自己的市场。

而那只红手套,我一直放在自己包里。三年了,我没有放弃过寻找花蜜,我想,她一定在世界的哪个角落里,即使她已嫁做人妇,我也要她亲自和我说清楚。

但茫茫人海,我在哪里才能找到她?

回到广州,我把那只红手套放在了抽屉里。有一天,当我的秘书整理我的抽屉时,她说:“何经理,你这里怎么只有一只手套啊?”

我说千万别动,那是我很珍贵的东西。她说是吗,原来这么多人因为手套有爱情故事。她说前几天看了网上一个故事,一个女孩子,也留着一只手套,说那是爱情的见证。

“快给我看!”我嚷着说。隐隐约约,我有一种预感。

秘书很奇怪地看着我:“就是一篇小散文,叫《手套之恋》,与你有关吗?”

当我看完《手套之恋》后,我跟了回帖:花蜜,我还在原地等你,请你,请你也在原地等我。

三年前,花蜜突然失明。她去了很多医院,大夫说,她复明的概率只有3%。

她不能上网,不能发短信,不再想拖累我,所以,她放弃了我。她回了锦州老家,一个人待了三年,陪伴她的,只有她的父母,还有那只红手套。

三年后,她的视力恢复到0.2,勉强能看到人。她成了网络,每天在自己的论坛上发帖子,她写的爱情,全是关于我和她的。

我一边读一边流眼泪,所有的文章看完后,我订了一张去锦州的机票。我只想告诉花蜜一句话:花蜜,你知道的,两只手套要彼此相爱,剩下一只手套,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我没有提前打电话,虽然我知道她的电话。我是戴着那只红手套出现在她面前的,花蜜的反应我一辈子都忘不了:她呆呆地站在门口,刹那间,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