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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一、把握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建设良好市容环境,是广大人民群众给我们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全区的环境形象建设,始终作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点。近年来,我区的城市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改善,广大群众有目共睹。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部分地段市容和一些村的环境脏、乱、差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私搭乱建、违法建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最近一个时期,很多热心群众通过政府热线、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我区市容环境、私搭乱建和违法建设等问题,并提出了很多建议,要求彻底治理,对此,我们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无动于衷。我们必须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执政为民体现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中去,要把环境整治作为民心工程,认真抓好落实。
(二)建设良好市容环境,是滨海新区发展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实现“百亿强区”奋斗目标的需要。市容环境是区域综合实力、文明程度、管理水平的外在体现,是一个地方的脸面。良好的市容环境,对内可以增强自豪感和凝聚力,对外可以增强感染力、吸引力和影响力,是区域的品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的流向主要取决于发展环境的优劣。我们作为滨海新区重要组成部分,要实现“拼搏五年创百亿强区”的目标,就要吸引区外更多的生产要素参与我区的开发建设,不断增强区域经济实力和竞争力。近期一些外资和内资企业因我们环境差走向外区,一些驻区企业也有意见,也影响了企业形象。从某种意义上讲,打造良好市容环境形象,就是发展生产力,是我们当前和今后面临的紧要任务之一。
(三)建设良好市容环境,是我们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政府部门、镇街乡、村应该进一步把精力转移到公共管理上来,致力于为城市和乡村管理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制度氛围。通过营造整洁有序的区域环境,提升区域形象,影响群众的日常行为,实现人的素质与环境质量的相互促进。违法建设等行为破坏了城市景观和统一规划,影响了经济建设和城市化建设,损害了他人和公共的利益。许多群众反映强烈,我们绝不能漠视侵害公众利益行为的存在。因此,整治市容环境,拆除违法建设,是维护城市形象、推进经济发展的“环境工程”。
二、明确任务,坚定信心,努力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方案》的要求,今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突出重点区域道路两侧和村庄的拆除违法建设、搞好环境卫生专项治理、整顿道路环境秩序、清整街景立面、加强绿化管理、强化施工工地污染治理、治理坑塘河道污染、严厉打击盗挖黄土行为等8项任务。
我们要利用规划、建设、管理等各种手段,动员全区力量,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努力营造整洁有序的城乡市容环境,以达到突出区域特色,完善区域功能,展示区域风貌,提升区域形象,树立区域品牌,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目的,走出一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现代化新城区建设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可持续发展的新路。通过努力,到今年底,综合整治要明显见效。我们说的坚定信心、无私无畏,一是不怕困难,二是整治要彻底,我看这是对各级领导,包括村级领导责任和能力的考验,相信我们大家能够做到。
三、精心组织,采取过硬措施,务求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搞好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决不是某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环境搞好了,大家都是受益者。因此,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下定决心、全力推进,务求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一要细化责任,重点推进。首先要明确责任,建立完善的责任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乡、村(居)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主体单位,区有关部门作为职能责任单位,谁的任务谁落实,要实施各项方案,各镇街乡与各村(居),要层层建立环境整治责任制,要搞好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要完善区综合执法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全力配合执法部门工作,努力在全区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其次要精心组织,重点推进。我区把驯海路和机场周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列入了今年的十件实事,这项工作必须要在短期内见到实效,新立街高度负责,倾注全力,进展很好,有的群众来信,要求整治愿望很高,对整治很支持,但是担心走过场。这是对我们责任和能力的怀疑,我们一定要下决心,彻底治理好。各镇街乡、村(居)和有关职能部门都要按区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确定好几个治理重点,安排好人力和物力,实施重点突破或全面展开。
二要教育引导,稳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的涉及群众利益,为此要妥善处理好以下两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综合整治和维护稳定之间的关系。我们要特别注意做到“四个在前”,即:把道理讲在前,把关心摆在前,把法规宣传做在前,把矛盾问题化解在前。要规范整治、文明操作、教育引导,最大限度的争取违规者和违建户的理解和支持,引导他们顾全大局,鼓励他们自行清理乱堆乱放的杂物,停止占路经营行为,拆除违法建设,绝不能因前期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发生。只要我们认真细致做工作,就能取得好的效果。二是要处理好城乡环境整治和关心群众利益的关系。在调查摸底中发现,城乡环境整治情况较为复杂,如有的地方没有垃圾集中点,垃圾没处倒;有的没有集中的市场,取消占道经营,会给周围群众生活带来不便。为此,我们要疏堵同步,拆建结合,设身处地解决好因城乡环境整治给部分村民和居民带来的生产、生活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政府制定的就业增收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要认真实施,让群众有增收的渠道,实现就业增收。各镇街乡和区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建设市场退路进厅等问题;市容委要加快推进垃圾集中点建设。我们可能还会遇到群众反映的一些实际困难,这就要求各级领导要认真研究,尽力解决。在整个治理过程中,全区上下,各级领导干部,各职能部门、镇街乡和村(居)都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做好思想和疏导帮助工作。区属各部门要落实包村责任,深入各村,共同治理城乡环境。
三要依法治理,有序推进。在综合整治过程中,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治理,尤其在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盗挖黄土和落实市容管理条例上,要加大力度,以法治理。区法制办和司法局要牵头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让每位参加整治行动人员都能熟悉实施方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清楚工作流程,明白如何依法操作,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执法。区综合执法局要加大力度执法,有的要履行司法程序。区政法部门要主动为全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提供司法保障,要坚持宣传教育在先、处罚在后,对于拒不履行有关法规的,要依法强制执行;对于拒绝、阻碍执法甚至抗法的,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结合政法部门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对于具体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个别上访情况,要研究制定好依法处置的预案,依法有序地化解矛盾,处置好各类情况,确保环境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当前,还要依法有效地控制和严禁新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镇街乡要管,村干部要管,更不能越权答应和支持违法建设;行政执法部门要管,行政职能部门要管,司法部门要管,都要管,要管住。都要做到守土有责、守职有责,决不允许违法建设行为泛滥。
四要营造氛围,全民参与。市容环境整治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必须赢得全社会的支持和共同参与,营造浓厚氛围。各镇街乡、各职能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推进整治工作;村委会、街道社区要通过集中宣传、个别走访等形式,扩大影响;区内各新闻媒体单位,要通过开辟专栏、报道进展情况、先进典型访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城乡环境整治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要在新闻媒体建立曝光台,加强对典型案例和反面典型的曝光,定期通报、点评,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积极营造“东丽是我家,环境靠大家”的良好氛围。
五要加强监督,长效管理。强化督查指导,区市容委、区督查室要对各镇街乡及有关单位的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并进行检查验收;各镇街乡及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督促指导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对实施效果予以检查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限期予以解决。要建立监管有力的长效机制。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是加强城乡建设管理的一个新的开端,必须要着眼长远,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坚持整治与建设并重、整治与管理并重,综合整治要见效,日常监管要跟上,规划建设要提高。要把整治城乡环境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城市化建设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整治一片、管好一片,建设一片,决不允许出现“前整治后脏乱”现象。城管、规划、土地、执法等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乡要加强管理和监察,使综合整治真正达到长效。
四、加强领导,为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供组织保障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能否深入推进,关键在领导。为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东丽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这是一个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推动。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镇街乡和村(居)组织都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安排好人力、物力和财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乡、村(居)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安排、指导,亲自督查落实,分管负责同志要全力以赴,要建立起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机制,把全区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同志们,今天会议对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区委、区政府相信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各镇街乡和村(居)一定会高度负责地落实好各项任务。会后,希望大家迅速行动起来,以一天也不耽误的精神,抓紧落实好各项任务,使全区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观,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东丽区的经济和社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