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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矛盾分析法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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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和谐”一词在党的报告里多次出现,并以形式多样和内涵丰富的特点呈现。党和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是要科学地运用矛盾分析法去解决实际问题。

关键词 矛盾 矛盾分析法 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1矛盾及矛盾分析法的内涵

1.1矛盾的内涵

恩格斯指出:“辩证法被看作是关于一切运动的各个最普遍的规律的科学。这就是说,辩证法的规律无论对自然界中和人类历史中的运动,或是对思维的运动,都必定是同样适用的。”对立统一规律是我们论述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的出发点,它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这一规律又被称作“矛盾律”,其核心范畴是“矛盾”。所谓矛盾,是指事物所包含的对立面之间相互对立、相互斗争又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其中,对立面之间的对立与斗争构成矛盾的斗争性,对立面之间的依存与渗透则构成矛盾的同一性。对立面之间既斗争又同一的关系,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它推动着事物不断向前发展。

1.2矛盾分析法的内涵

在《矛盾论》中指出:“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矛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它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核心方法之一,对研究社会现象具有普遍适用性。它不仅能说明现在,而且能预测未来。尤其对宏观的、复杂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研究,有它独到的作用。矛盾分析法具有丰富的内涵,主要有以下几点:

(1)矛盾分析法首先要求我们树立矛盾的观点,我们应该善于发现矛盾,分析矛盾,然后寻找正确的方法去解决矛盾。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学会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同时还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矛盾双方既对立又同一,双方共同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要求我们在想问题办事情时做到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哲学思想发展的初期就已具有关于对立面的斗争和转化的思想,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认为一切都是经过斗争产生的,中国古代道家经典《易经》用阴和阳两种对立力量的相互作用解释事物的发展变化。同一和斗争是矛盾运动过程中两种不可分割的基本关系。说:“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①

(3)矛盾的特殊性的重要表现是矛盾的不平衡性,分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这要求我们善于抓住重点和关键。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既要集中力量抓经济建设,又要注意解决好其他社会矛盾。看到主要矛盾的重要作用又不能忽视次要矛盾,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

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系统地阐述了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与实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践经验相结合,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以及我国社会出现的新现象提出来的重大战略举措。我们党所要构建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设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适应了我国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有利于社会主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也深刻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要表现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和人与人的和谐发展两方面。一方面从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来看,人类生存须臾离不开自然环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从人与人的和谐发展来看,社会成员之间应该做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首先我们应当承认人与人的差异性是一种客观存在,社会成员正是在承认这种差异性的的基础上才实现共同发展的。

3矛盾分析法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要用科学的态度看待目前我国存在的各种社会矛盾、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面临的主要问题。矛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理论基础,矛盾分析法对于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树立矛盾的观点。用矛盾分析法来指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首先要我们树立矛盾的观点,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善于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又要做到具体问问题具体分析,使整个社会处于“和而不同”的相对稳定状态。如果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没有任何矛盾,就是稳定不变的理想状态,那就陷入了形而上学的错误中去。“和谐绝不是对矛盾的消解与消失”,矛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和谐也就理解为矛盾、冲突被约束在一定限度内的相对稳定状态。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我们首先就应该承认矛盾的存在,承认由于人类对自然的不合理利用,已经出现了大气污染、水污染、海洋污染、资源枯竭、生态破坏、自然灾害频发等诸多矛盾。此外,在构建人与人和谐关系的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干部领导,不为群众干实事、医务人员收取病人家属红包等种种矛盾。承认这些矛盾是解决矛盾的前提。

(2)坚持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同一性不是能够脱离斗争性而孤立存在的,人与自然之间也是一种既对立又同一的关系。一方面,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人由自然脱胎而来,其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的存在和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自然,必然要通过生产劳动同自然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现在的自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自然,而是到处都留下了人的意志印记的自然,即人化了的自然。“人化自然”表明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越来越密切。人与自然之间客观上形成的依存链、关联链和渗透链,必然要求人类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自觉地接受社会规律的支配,同样要自觉地接受自然规律的支配,促进自然与社会的稳定和同步进化,推动自然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人与自然之间又是相互对立的: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总是要不断地否定自然界的自然状态,并改变它,而自然界又竭力地否定人,力求恢复到自然状态。因此,人类应当正确地认识自然规律,恰当地把握住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增强人类对自然的适应能力,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在对立中把握同一。

在构建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时,我们应当承认社会在总体上还是处于安定的“同一”状态下的,但是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构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矛盾的斗争性也是存在的,如由于我国人口众多、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分布不平衡,出现了物质上的贫富差别、思想上的先进与落后、区域间经济发展速度的快与慢、城乡发展差距的客观存在、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等现状,这些都存在并反映到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之中,我们应当在这种同一当中把握这种对立。运用矛盾分析法,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开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路。

(3)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主要表现在:在复杂事物中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不平衡性;同一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不平衡性。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是辩证统一的,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所以,我们既要看到事物的主要矛盾,又不能忽视事物的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具体的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不能忽略矛盾的次要方面。我国现在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为了解决我国现阶段的矛盾,我们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只有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才能为解决其他各种社会矛盾创造有利的条件。坚持一系列的“两手抓”,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犯罪等,促进社会全方面、多领域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要分清主流和支流,既要抓住主流、坚定建设和谐社会的信心,又不能忽略支流,做到全面又有重点,必要时候要把握时机转移工作重点。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能建立在无矛盾的哲学基础之上,我们必须重视解读矛盾分析法的内涵,将矛盾分析法融入或建构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中。

注释

①《选集》第1卷,第307页.

参考文献

[1] 赵智奎.马克思的范畴学说与辩证逻辑方法[J].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2] 夏东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