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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门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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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代有一时代之雕刻,雕刻的发展是茂名人民追求美感的历史见证。至今,依然发展较好的是信宜玉雕,这是因为信宜南玉本身含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南玉经过雕刻成雕件、摆件和工艺品等,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和实用价值,消费市场较大。市场滋润并发展了玉雕这一传统技艺。木刻版画、缅茄雕依然是有艺人掌握着技艺,但是消费市场日渐萎缩,需要很好地传承下去,需要靠艺人有意识地努力挖掘培养新人和社会各界的帮助。最为惨淡的是角雕,角雕的原材料主要是牛角,在传统文化中,牛角有辟邪镇惊的寓意,角雕颇具观赏价值,但是现在市场上角雕工艺品稀少,有一些传统技术面临濒危状态。茂名传统音乐起源较早,有些起源于南北朝时期,有些起源于隋唐时期和明清时期。电白民歌起源于南北朝时期,流传至今,仍保留着朴素的唱法和表演,并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是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原生态民歌,近年来多次在国家级、省级比赛中获得嘉奖。高州八音锣鼓起源于隋唐时期,现在是每年年例期间受人民群众喜欢的音乐表演。八音锣鼓用工尺谱来记载锣鼓谱,也正是八音锣鼓独特的历史魅力。茂名传统技艺主要是指信宜竹编。信宜竹藤资源丰富,竹编起源于明清时期,现在信宜许多农户都掌握了竹编技艺,用竹子编织成竹筐、篮子、竹箱等,再售卖。竹编成为一些农户的主要家庭收入来源。另外,信宜花灯也是用竹篾作为主要框架原料,通过手工把竹篾扎做成型,再粘贴各色纸张或者描绘图案等等。在信宜六双村年例,家家户户都挂花灯,已经成为当地的一种民俗。信宜花灯近年来也受到外界的关注,近年参加省级比赛获得嘉奖。评审专家们欣赏的是花灯那原始、淳朴的风格。信宜镇隆飘色作为一种民俗民间艺术,曾多次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型比赛获得嘉奖,每年年例期间有机会在城镇乡村看到飘色表演,飘色的传承艺人也对造型、材料等方面进行了改造,经常应邀外出表演,发展良好。化橘红中药文化是极具茂名地域特色的传统医药文化。化州橘红因为化州独特的地理环境、土壤和气候条件,其药效突出,全国闻名。化州有多间工厂从事化州橘红炮制工艺,这项历史悠久的中药炮制技艺依赖企业得到较好的保护和传承。

一、茂名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

茂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06年底成立了茂名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完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2010年出台了《茂名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承人申报评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茂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成立了非遗科,开展非物质文化行政管理工作;成立了茂名市专家委员会和市际联席会议制度,规范了项目和传承人申报体系。此外,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非遗保护中心和相关制度。茂名市已经建立了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和传承人保护体系,非遗保护工作逐步全面、规范、细致。木偶戏、信宜镇隆飘色、八音锣鼓、小良横堂班等项目往往与年例“捆绑”在一起。在每年的年例期间,这些表演穿家走巷,是老幼耳熟能详的助兴节目。这些民风民俗已经深入人心,是群众心中认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化州合江梧村庙会和合江龙舟也类似,成为了当地人民群众的一种生活习俗。当习俗成为一个地方人民群众的精神寄托,一种生活习惯,这些习俗也就容易相互依存地代代相传。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有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立法保护等方式。茂名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丰富,保护的方式也因具体种类的不同而不同。玉雕、传统中医药文化(化橘红中药文化)、化州拖罗饼制作技艺、信宜竹编技艺、笪桥黄瓜干制作技艺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的依靠企业,有的依靠个体户经营,在经营利润的支持下,得到较好的保护和传承。高州木刻画和缅茄雕刻利润微小,习学时间较长,市场需求较小,精通此技艺的人并不多,但是由于在省内享有一定名气,经常应邀参加省级、市级的工艺大赛,在名誉和微薄利润的支持下,也得到保护和传承。但一些传统舞蹈,在保护传承方面需要更多的关注。化州跳花棚是国家级代表性项目,也屡次在表演中获得嘉奖,荣誉的光环很好地保护和传承了这一民间艺术。而其他的传统舞蹈很难产生经济效益,而且很多时候需要年轻力壮的青壮年去表演。在毫无经济利益驱动的情况下,表演纯粹成为了一种兴趣,难以持久激发年轻人表演传承的积极性。山歌民歌也存在这种状况,目前,愿意学习山歌民歌的年轻人较少,而保护传承这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的方法是后继有人。

二、茂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设想

茂名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类目繁多,各具特色,保护措施应该“因类施护”,根据不同的类目,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就茂名市目前的非遗文化的保护现状,我就非遗文化的保护提五点建议:

(一)文化部门应该多挖掘、多发现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的非遗文化散落民间,在没有被发现之前,非遗文化只是默默无闻地存在人民群众的生活中,或者是一种民风习俗,或者是艺人赖以生存的手艺,或者是家喻户晓的表演,或者是具有地方特色传统小食的制作技艺,或者是民间传说,或者是民间故事……有发现,才有闪光,才有未来。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指出“只有社区,群体或个人才能决定什么是他们的遗产”,这句话实际上指出了人民群众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重要作用。一种文化要成为当地具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要得到当地人民群众的承认、认可、拥护。只有多下基层,多调研,多与群众沟通,多思考,精心挑选,细致辨别,才能真正掌握茂名市非遗文化的发展实况和脉络,擦亮茂名文化这张名片。

(二)完善非遗项目保护机制。各级文化部门应该完善非遗项目的档案资料。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生在过去,活在当下的文化。非遗的根源和传承状况需要各级文化部门深入基层探索、整理、建立档案资料。在分析非遗的实际状况后,各级文化部门还应该建立科学的保护规划,有效地指导当地非遗传承和发展。

(三)社会各界应该多为非遗项目提供展示平台。一个地方的文化,是这个地方人民生活轨迹的间接体现,是地方人民群众的精神粮食。优秀文化传统是地方人民群众的荣誉。历史痕迹需要保护,非遗文化需要展示。政府部门、社团组织和社会大型活动等应该多关注非遗文化,为它们提供展示平台。特别是表演类项目,有展示平台,才有生存下去的可能。如果没有社会各界的支持,没有展示平台,单纯地靠文化部门的保护,犹如有条件的“救济”,勉强填饱肚子就不错,长高长大恐怕就是天方夜谭。

(四)非遗项目应该多参加比赛。每年相关权威部门总会举办一些国家级、省级的文化比赛。茂名市的非遗项目应该踊跃参与这些比赛,通过比赛走出茂名,让外地人深入了解茂名文化。一种文化,享有了本地以外的声誉,反过来也会激发了传承人的创作激情,也就容易传承。文化部门也应该支持非遗文化项目多参加有分量的比赛。例如表演类节目,电白的人龙舞、高脚狮舞和麒麟舞,信宜的春牛舞、跳禾舞等等,跳这些舞蹈的人并不是专业舞蹈演员,他们或是农民,或是打工仔,或是做小本生意的村民。这些人练习舞蹈,需要放下生计一段时间,集中时间全心尽力地排舞,然后去参加比赛。排舞、比赛纯粹是一种喜爱,一种对地方荣誉的自豪感,一种对地方深厚的感情。在这个情况下,文化部门的鼓励也就变得很重要。

(五)完善项目传承人的管理机制。人是传播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载体。《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指出,非遗保护所关注的重心是实践者和传承者──人,因而随时间而发生变迁。茂名市有国家级传承人1人,省级传承人17人,市级传承人27人。这些年来,茂名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人在传承非遗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传承人的兴趣、热忱和坚持,在很大程度上鞭挞了他们自觉开展传承活动。传承人还有培养新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和义务,这就需要传承人不仅担任表演者的角色,还要担任导师的角色。出色的演绎,有意识地培养新人,才会让茂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生生相息。文化部门应该完善科学的传承人管理机制。根据传承人传承的任务落实情况,完善奖惩机制。传承人中有的是企业家,有的是民间手艺人,有的是农民……应根据传承人的实际情况,设立科学的经济补助制度。了解茂名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深入了解茂名文化的突破口,也是深刻领会茂名人民群众精神特质的必经之路。原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中提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深深蕴藏着所属民族的文化基因、精神特质,这些维系民族血脉的元素反过来又世代塑造并延续了这些民族一脉相承的生活态度和社会行为。”保护传承茂名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地发展茂名文化,构建茂名人民的精神家园,用文化教育人民群众,用文化来规范人民群众的社会行为,促使文化服务社会,对建设美丽的现代化滨海新茂名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者:柯晓颖 单位: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