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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企业成本核算问题的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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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迅猛。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加工企业要想在竞争中取得利润,就必须降低生产成本,做好成本核算。然而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品生产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生产核算是一个薄弱环节。因此,研究农产品加工企业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并完善其改进对策,是当前农产品加工企业亟需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农产品加工;成本核算;改革

一、引言

农产品加工企业是指人们利用生物的生理机能以及生物生存的自然界,通过人类的劳动去控制或改变生物的生命过程,以最大程度上获得符合社会需要的产品的企业。这也就决定了农产品加工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最本质特点是将生物的生产及再生产过程与人类的经济活动结合在一起,从而生产出人类需要并赖以生存的粮食等基本生活资料。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离不开农产品,所以农产品加工企业所涉及到的农业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所以,一个健康发展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在经济和社会稳定方面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而农产品加工企业所涉及的农业产业因为其独特的生产经营特点,决定了农产品加工企业在会计核算上的特性,而这些特性往往就是造成农产品加工企业成本核算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

二、农产品加工企业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农产品加工企业成本核算对象的复杂性

农业产业所涉及的生产过程的根本特点决定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具有以下特点:农产品加工企业同时受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影响;农产品加工企业所涉及的农业产业的劳动时间与生产时间不一致;农产品加工企业具有经营的综合性和广泛性。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涉及到种植业、林业、渔业以及畜牧业等多种行业。上述这些特点造成了农产品加工企业具有特殊的生产经营的特点,也决定了农产品加工企业在成本核算中的复杂性,最主要的就是农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复杂性和多变性。

(二)农产品成本计算期的不稳定

众所周知,自然界提供给了农产品生存的一切环境,所以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所以很多农产品的成本计算一般是一年一次,成本的计算比较有周期性。但是,在农产品加工企业里,计算不同农产品的生产成本的截止阶段却是不完全相同。比如说,大米等粮食的成本计算周期是从入库开始,到销售之前截止。但是其中所涉及到的大米等粮食的出库过程以及将大米等粮食销售出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运输费和人工搬运等相关杂费,通常用作销售费用处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产品加工企业成本核算的精确性。

(三)农产品成本核算分类的不精确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来看,我国的《农业企业会计制度》对于农业产品成本核算的分类不是很精确,还不够完善。由于我国农产品的品种较多,而不同的农业产品受自然环境影响也是各不相同,这就导致了不同类别的农产品因为不同种类以及同种个体差异性,其成本核算也具有很大的差异,主要表现在成本核算的方法和结果上。所以说能否对农产品进行较好的专业的分类决定了其核算治疗的是否准确。较好的农产品生产成本的计量与预算,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整个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会计核算的成果。

(四)农产品成本核算资料不统一

从相关部门的数据可以看出来,我国有些农产品加工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目前还无法提供农产品成本的详细核算资料。有些农产品加工企业除了直接从市场上收购农产品以外,还会雇佣周围农户并且租用他们的土地,这样就可以让农产品加工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来决定所种植农作物的种类和面积。但是,在这种经营管理模式下,农产品加工企业里分部门往往都是自己编制相应简易报表,提交给总部门以后由总部门汇总各个分部门的报表,在这个过程中分部门统计资料的不完整以及数据统计规范不统一等问题就会导致汇总报表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失真,使总部门不能发挥成本核算的职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成本核算也相应就会变得不准确。

(五)相关法律的不完善

农产品加工企业本身业务多,范围广,这就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广泛性和精确性。2004年4月,财政部正式了《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但是与日益发展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所处的大环境上来看,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同时,在目前这种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农产品加工企业本身的经营模式和相关经济活动时刻发生着变化,更需要相关法律法规具有高度的灵活性,这样才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才能保证农产品加工企业成本核算的质量。

三、农产品加工企业成本核算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对于农产品加工企业来说,企业日常所涉及到的产品成本和损失的估计、收入预算等方面,都需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对于一些农产品加工企业来说,其本身因为有很多分部门,也就造成了农产品粗细加工及运输活动由不同的部门进行负责,而这些部门所负责的部分已经完全脱离了农业生产的过程。所以,这些企业的会计核算应该按照不同部门的业务活动内容进行分类。也就是说涉及农业活动的部门,应按农业会计专业核算办法进行日常核算。对于没有涉及到农业活动的部门,应该按照统一的《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进行日常的会计账务处理。这样的话,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才能既反映企业本身的总体财务状况,又能根据相关成本核算的详细资料,满足企业内外不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二)明确成本计算期

在农产品加工企业明确成本核算对象之后,应当根据不同的成本核算对象确定成本计算期。比方说以畜群为例,对于经常发生变动的畜群,企业应该按月或按季度进行成本的核算。相反的,对于不经常变动的畜群,企业可以按年进行成本的核算。总之,要明确农产品加工企业所涉及的农产品的成本计算周期,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成本计算的职能。

(三)成本核算方法的改变

很多农产品加工企业在成本核算上采用完全成本法进行相关核算。完全成本法就是将生产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的费用都平分到各个产品中,使成本平均化。但是这种平均化也同时将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管理费用等杂费分摊到产品成本中。这就要求有详细的记录,需要较高素质的会计人员才能完成。同时,完全成本法也将生产过程中的保存费用也计算在内,对于一些不能长久储存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来说,会造成利润的不实。而制造成本法则是将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材料费、制造费等随着产品销量转作为销售成本,销售量越高,其相应的制造费等费用就会增多。而对于没有销售的库存产品,则只是计算制造成本,不包括期间费用。对于期间产生的库存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也能大大减少了成本计算的工作量。这样就能为企业管理层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同时对于企业来说,将成本落实在各个部门,也能及时的反应各个部门的情况,便于对各部门的考核。

总之,农产品加工企业所涉及的农业会计是我国会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决定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所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仍然要以《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为基础,选择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的成本核算方法,确定相关成本核算以及费用分配制度,从而促进农业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保忠.黄解宇.加强我国农业企业成本核算的新思考——以畜牧养牛为例[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8年第03期.

[5]祝凌青.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审计与经济2007年第4期.